#彰化篩檢亂象已半年
#弊端若能即時揭發就能及早處理
#揭弊者需要被保護
#提出解方 #立法保護揭弊者
這幾天彰化縣府 #擅自精準篩檢事件 吵得沸沸揚揚,我好奇的是,彰化縣府這樣操作已經 #至少4幾個月,為何 #現在才終於爆出爭議?為甚麼這兩天才開始有基層同仁敢出面指控縣府?
這兩天有不同的彰化縣醫護人員 #匿名爆料,被以肺結核檢查名義要求 #強迫抽血,還有 #迫於長官命令 通知居家檢疫民眾出門採檢,並說「 #我們也覺得不可思議,#但不能對外說什麼」。這些指控的出現,讓彰化縣府的違法疏失疑慮,越滾越大。
這起事件,目前已有相關單位介入調查。我想提出的是,這正好凸顯 #立法保護揭弊者 的重要性。
揭弊者就是英美所謂的 #吹哨者(whistleblower),透過公司、機關內部的人員出面檢舉,讓弊案、違法能盡早揭露或預防,並由政府立法給予揭弊者各種保護,譬如 #身分保密不公開、 #保障勞動權益不受損。
如果沒有法律的保護,有心想揭弊的人常因為會擔心丟掉飯碗、被主管懲罰,或者被同事排擠,甚至從此難以在業界找到工作,而不敢揭弊。這會讓組織內的違法疏失 #難見天日。
就像這次出面爆料的彰化基層同仁,目睹了至少4個月的亂象,卻 #有苦難言;直到爭議變成全國頭條、有了媒體輿論的注目保護,才終於勇敢匿名爆料。
📍彰化縣府的「精準篩檢」措施有沒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
📍彰化縣府違反中央指揮中心命令,有無違反武漢肺炎特別條例?
📍要求醫護人員抽血檢查有沒有違法侵害醫護人員權利?
📍彰化縣衛生局長任職篩檢學會理事長有沒有利益迴避問題?
這些各界關注的違法爭議,都要有上級機關、主管機關、檢、警、調、監察、政風開啟調查,才能釐清。
但 #沒有人揭弊就無法開啟調查。而揭弊者,只要揭弊內容不是明顯虛偽不實、誣告偽證,就 #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
過去幾年一直都有 #立法保護揭弊者 的呼聲,上一屆的立法院幾乎已要完成立法,可惜最後來不及完成政黨協商。
這一屆,我的團隊已準備好我們自己版本的 #公益揭弊法 草案,下會期一開始就會啟動連署,希望歷經台北錢櫃大火、國防部敦睦鑑隊集體感染、高雄護國舞小姐及這次重大事件,能再次喚起揭弊者保護法的討論並通過立法。
對應這次的精準篩檢事件,我們的草案有幾個相關的設計:
⓵不只私部門,公部門的揭弊者同樣納入保障。
⓶定義的弊案範圍,包含這次防疫涉及的 #衛生相關法規,以及 #公務員應遵守的法規(如公務員服務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瀆職罪等)均有納入。
⓷對勇於檢舉的揭弊者,提供 #勞動權益、#身分保密、#人身安全、#權益受損補償救濟 等多面向的保護。
⓸兩層次揭幣機制:除了機關首長、主管機關、檢察、警察、監察、政風,都可以受理檢舉、介入調查外;如果檢舉還未獲處理,揭弊者還可以進一步向民意代表、媒體或民間公益團體揭弊,同樣受到揭弊保障。
這次爭議,提醒我們應該盡速強化對揭弊者的保護措施,讓弊端 #即時揭發,這些可能危及民眾身心健康、危及全國防疫的措施、有違公共利益的各項弊端,就不會再這樣好幾個月後才被檢討。
請大家一起關注 #公益揭弊法 立法。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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