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這一年,我們一起霸凌的人】談疫情期間的霸凌與我國社會「自我分化」的脈絡
在前文::https://bit.ly/2V1hkHW 我們叩問:
何以一個解嚴數十年、人民已經習慣自由民主的法治國,社會集體氛圍竟然會淪落至此等「自我分化」的凶險地步?
仔細觀察近年來社會輿論(可能也未必是真正的多數聲浪,而是特別「大聲」的聲浪)的發展走向,逐漸遁入網路化。
政府發言人「#小編化」、政治人物與政府機關使用政治獻金與納稅人的稅金來 #收買網紅、直播主、粉專並與之相互為用,#透過網路世界來帶風向,而人民也分不清楚自己「追」的偶像與政治之間千絲萬縷的金錢關係,還單純的以為自己在閱讀「覺醒力量」、「獨立媒體」的「清流知識」,這些現象,早在「監察院總統大選收支 蔡韓錢砸在政治公關」( https://bit.ly/3fdsoLo )的新聞資訊傳出後,人們早該有所醒覺。遺憾的是,許多人們仍然在政治狂熱中昏昏然、茫茫然,直到最近「網軍製圖產業鏈」全曝光( https://bit.ly/366Myns )後,仍然無所醒覺。
新冠疫情近一年期間的國內新聞,其實也有類似的現象。在集體的恐慌中,透過直播螢幕的展演、臉書小編的宣傳、側翼粉專無條件的護航,達到集體慰撫與心安;以全球罕見的「像囚犯一樣的幫病患編號」、「逐一公布病患來源」方式,鉅細靡遺的透過病患的國籍或返國目的來強調「境外移入」試圖使國內民眾心安,更讓「防疫表現」逐漸轉化為國人共同的國族精神,在愛國精神中集體不知不覺朝向「0感染」(參見外國學者評論與外媒報導: https://bit.ly/2V0tzEC )此等全球化環境中不可能的目標前進。
為了達到這樣的目標,再透過大量網路聲浪來逐漸灌輸國人「防疫等於保命」、「生命最高」等與目前各國實證資料不符合的思想,但卻變相地讓人民在榮譽感與恐懼的複雜情緒下,對於旅外工作國人、留學生、外籍工作者、不幸染疫國人產生排斥的心理,在這段期間,便發生留學生返國依法隔離卻遭歧視事件( https://bit.ly/2J0N7qa )、高中學生遭霸凌( https://bit.ly/3fBN6EL )等事件層出不窮,都是顯例。
最後,政府只要以一句「擔心台灣安危」便可跳過制定明確法律、正當法律程序,甚至不需要說明行政行為正當性的依據,只要透過直播記者會與臉書小編的運作,便有無數網路聲援力量。
其實,關於我國防疫政策在立法布局上的「極度輕忽、漫不經心」,乃至於後續採用的手段引發的合憲與合法性爭議危機,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姜長志 #早在今年4月 〈武漢肺炎防疫大戰:那些被我們遺忘在清朝末年的法律部隊〉( https://bit.ly/2XjVlOX )一文中大聲疾呼了,除了姜檢外,還有許多法律學者與研究者提出質疑與具體建議,提醒應有合憲性考量的法律的通盤性規劃,然而均被我國政府以「防疫視同作戰」、「國家安全至上」等直接無視。
然而,我們的政府有時間、金錢與人力做這些大量網路與記者會(更曾經長時間「日日召開記者會」,說著千篇一律的內容)的宣傳安排,卻在一整年的時間都「沒空」做好「法律先行」的法律面細緻規劃、法律布局,把法治國原則以及法律專業丟在一邊,靠著記者會和臉書發話,更有不少朝令夕改的政策、貶抑他國檢疫技術與相關措施的發言。
事實上,各國疫情狀況不一、染疫統計數字的來源也不同(很可能取決於檢疫政策與資源)背景因素,不一定是政府無能、政策不良,而是還有很多錯縱複雜的因素交織而成,例如地理因素(歐美等國家陸地毗鄰,不像台灣島國這麼簡單就可以封島,仔細觀察疫情控制得「好」的國家,其實多數都是島國)、以及主流價值的不同。這沒有辦法這麼簡單的去比較。
如果大家願意冷靜下來,讓我們從更上位的角度來思考一個國家的組成。國家論廣為人知的三要素理論:人民、領土、主權。當一個國家拋棄它的成立要素—國民—時,這個國家的正當性就堪慮了吧?
不少台灣人以為,只要支持護主權的政府,就可以捍衛台灣的地位,在年初的總統大選時,面對香港事件與中國的威嚇,或許是如此。這也是我們與身邊「同溫層」朋友們當時支持的意見;甚至不少同樣在國外的「同溫層」朋友們平時省吃儉用,但在選舉前砸大錢搶機票回國投票,為的就是要護住主權,向中共宣示我們的決心。
然而在選舉後,我們(尤其是執政黨支持者)#應該要保持清明的頭腦,督促我們的政府捍衛自由民主與法治國以「#證明我們和中國不一樣」。台灣想要加入聯合國,卻把中國的政策偷渡到國內使用,公然違反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豈不怪哉?
網路上還有另外幾種聲量:「中了中共的統戰之際才會反對政策」、「要出國就在國外好好待著,不要危害台灣」、「滾回中國」。
首先,世界很大,台灣以外的國家「並非都是中國」,台灣人登上飛機出了台灣「並不會變成中國人」。高喊海外台灣人「滾回中國」的,基本上凸顯的是他們國民教育階段地理與世界觀的教育的失敗。又或者是他們骨子裡還充滿大中國思想,所以覺得台灣人一出台灣就是中國人?
其次,#留學與國際交換生是我國政府教育體系長期以來鼓勵的政策,如果沒有國際學術交流,台灣也不會有如今的進步;#國際貿易是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如果沒有旅外工作者,又要如何進行;外派人員、旅外研究人員、留學生等更是台灣在風雨飄搖的外交困境中,以國民外交、專業表現建立形象的契機;外籍工作者,#也是台灣政府支持的政策背景下,#人才與勞力不可或缺的資源(大家還要在國族至上中,否認外籍工作者對台灣發展的貢獻嗎?)。
在沒有疫情的時候,政府與學校、學術機構等廣設獎學金以及國際交換的管道,鼓勵人民出國發展;不斷強調國際貿易的重要性;引入外籍人力資源。
但在危難之際,卻大難來時各自飛。坦白言,看到這樣的社會氛圍,真心覺得其實中國不需要統戰,只要看著國人互相自我傷害就夠了。
還是那句老話:疫情會過去,傷痛會留下。
圖片擷取自新聞:
留學生返國依法隔離卻遭歧視:https://bit.ly/2J0N7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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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racking the virus means tracking your citizens
Apple and Google on Friday unveiled ( ) a rare ( ) partnership to add technology to their smartphone platforms ( ) that will alert users if they have come into contact with a person with COVID-19. Apple’s iOS and Google’s Android — the operating systems used in iPhone and Samsung Galaxy devices, among others — are used by about 3 billion people around the globe.
Since the outbreak of the coronavirus pandemic, some democracies ( ) around the world have used technology to avoid having to impose draconian ( ) mass quarantines ( ) that were common earlier this year in China. That’s reassuring — and it’s also worrying, because the very strategies that can help fight a plague can also be abused once it’s over.
Consider Taiwan, where an “electronic fence” allows local police to make regular phone calls to everyone who is home under quarantine; if the citizen doesn’t answer or the phone is out of power, police come to the home within 15 minutes. In South Korea, the government constantly updates a Web site that tracks the movements of people who have been infected, and issues alerts to the mobile phones of people in the geographic vicinity ( ) of an infected citizen. The Israeli government gained access to an archive ( ) of phone data to map the movements of infected people, then alerted those who had been in contact with them to self-isolate.
Invoking ( ) these powers is reasonable during a pandemic. Once the outbreak is over, however, this kind of power can and probably will be abused. What’s to stop a corrupt ( ) (or merely unscrupulous [ ]) leader from using such technologies to learn or even publicize the location of political opponents or dissidents ( )?
“This is a genuine emergency and that justifies ( ) a lot of things that would not normally be justified,” says Jay Stanley, a senior policy analyst at 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 “But we have to make sure that these temporary ( ) powers do not become permanent ( ) in a way that hurts everybody else.”
The good news is that the pandemic is not an endless war. Once there is a treatment or a vaccine ( ), there will be a clear end date to the state of emergency.
Stanley says it’s crucial to set up strict rules beforehand ( ). Any location data, for example, should only be used by public health authorities for public health purposes. The programs should be temporary and the data should be deleted after the crisis ( ) ends.
Along these lines, Freedom House released a set of principles on March 24 for protecting civil and human rights in the fight against COVID-19. It says any surveillance ( ) programs that use new technology to fight the spread of the disease should be “subject to ( ) independent oversight ( ), and ‘firewalled’ from other commercial and governmental uses such as law enforcement and enforcement of immigration policies.”
In the middle of a crisis, all of this might seem theoretical. The most essential tasks for democratic leaders are providing for the public’s safety and working to revive ( ) the economy. Yet it’s also important to remember that the state rarely relinquishes ( ) powers it amasses ( ) in a crisis.
After 9/11, the FBI was given broad new powers to demand data from private businesses. A dozen years later, both the ACLU and the Justice Department’s inspector general found that the use of that extraordinary power had become routine ( ) and unchecked. As Americans grapple ( ) with the current pandemic, they must be vigilant ( ) that their government not repeat the same mistake.
當監控病毒與監控人民劃上等號時
蘋果和谷歌兩大公司上週五破天荒宣布一項合作,將在他們的智慧手機平台新增技術,如果用戶接觸了武漢肺炎患者,便會發出警示。蘋果的iOS和Google的安卓(iPhone和三星Galaxy手機等使用的操作系統)在全球約有三十億人使用。
自冠狀病毒大流行爆發以來,世界各地一些民主國家已運用科技,以避免實施像中國今年年初所實施的那種嚴苛的大規模隔離。這令人寬心——卻也令人憂心,因為一旦疫情結束,這些可幫助打擊瘟疫的戰略也可能會被濫用。
以台灣為例,台灣採用「電子圍籬」技術,讓當地的警察可以定時打電話給每位居家隔離者。若電話沒人接或沒電,警察在十五分鐘內就會到他們家去。在南韓,政府有追蹤染疫者動向之網站,會不斷更新,並對染疫民眾附近的人發出手機警示。以色列政府可以調出電話數據檔案,以便將染疫者的活動在地圖上定位出來,然後提醒與其接觸的人進行自我隔離。
在疾病大流行期間訴諸這些權力是合理的。然而,疫情一旦結束,這種權力很可能會被濫用。怎樣阻止腐敗的(或只是不道德的)領導人使用此種技術來得知甚至公開政敵或異議人士的所在位置?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高級政策分析師傑伊‧史丹利說:「這是真正的緊急情況,它使許多通常是不合理的事有了正當性」。「但我們必須確保這些臨時權力不會變成傷害其他人的永久權力」。
好消息是,這場疾病大流行不會是一場無休止的戰爭。一旦有了治療方法或疫苗,緊急狀態就會有明確的結束日期。
史丹利表示,事先訂定嚴格的規範至關重要。例如,任何位址資訊僅應由公共衛生主管機關用於公共衛生目的。此應為臨時程序,這些資訊在危機結束後應予以刪除。
同理,人權組織「自由之家」在三月二十四日發布了一套原則,以便在對抗武漢肺炎期間保障公民權與人權。自由之家表示,任何使用新技術來對抗疾病傳播的監視程序都應「受到獨立監督,且不能作為其他商業及政府之用途,例如執法及移民政策之執行」。
在危機之中,這些似乎都是理論上的。民主國家之領導者最重要的任務是確保公眾安全,並努力振興經濟。但同樣重要的是要記住,國家很少放棄它在危機中所集聚的權力。
九一一恐怖攻擊發生後,美國聯邦調查局獲得了新的、廣泛的權力,可以要求私人企業提供資訊。十幾年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和司法部總監察長都發現,這種非常時期權力的使用已成為常態,且沒有受到約束。美國人在與當前的病毒大流行奮力搏鬥之同時,也必須保持警覺,確保政府不會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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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程序原則高中公民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超過八行,薩瓦低咖。
從同志婚姻合法、到通姦除罪,
看到釋憲之後某些鄉民的恐慌和崩潰程度,
就更慶幸且佩服這一屆大法官的勇氣和智慧了。
去年擔心自己的老公老婆可能因為同性婚姻合法而出櫃的人們,
這兩天又開始擔心起自己的老公老婆可能因為通姦除罪而出軌~
試問,這一年來,老公老婆們,有幾個真的因爲修法而變成同性戀嗎?
法律如果有這麼強大的威力,
社會就不是現在這個模樣了。
出櫃、出軌,
都觸及到人之所以為人最核心的本質和情感。
都不是法律所能阻止或挽回的。
法律最多只能做到讓財產公平分配、用合理的金錢來賠償撫慰。
同志婚姻涉及「婚姻自由」、「人人平等」;
通姦罪涉及「性自主權」、「隱私權」、「性別平等權」⋯⋯
這些基本人權的議題,
都是早在我大學時代法律系課堂上就常常出現的思辨,
甚至從我高中開始就早已經是老掉牙的「辯論題庫」,
但,為什麼,歷經二三十年了,
對於所謂「民意的多數」,
這些「基本的人性尊嚴」,
卻仍然是陌生遙遠 而難以理解、接受的概念?
為什麼台灣社會整體的法治教育、人權教育,
仍進展得如此牛步?
要打造更進步的台灣,
恐怕不能只靠大法官。
那麼我們還應該為站在對立面的廣大民眾,
再多做點什麼呢?
**
先來做一點點法普,簡單紀錄一下這個讓台灣人權大躍進的釋憲案。
🍀首先,通姦除罪,
只是讓國家不再以「刑罰」來制裁無關「公益」的私人感情問題,
不再用國家機器侵犯個人的性自主權、隱私權等人性尊嚴;
但民法上,仍然可以主張「侵害配偶權」。
婚姻既然是兩個人你情我願的民事契約關係,
就回歸民法,
當有一方毀約,
就對違約者請求金錢賠償,
也比讓對方坐牢、純粹滿足報復心理,
來得有實益。
🍀現行通姦罪除了侵害「#性自主權」,
實務上也造成「#懲罰女性」的「#性別不平等」現象。
根據統計:
提告階段,被告男性多於女性,性別比約111,
但判決結果,
每處罰100位通姦罪女性,卻只有81位男性受罰。
司法院長 #許宗力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
寫得坦白:
「在我國的社會文化脈絡下,即使在性別平等日益受到重視的今日,
對婚外性行為管制與處罰仍帶有濃厚性別意涵,
同時對於男女發生婚外性行為的價值判斷存在雙重標準:
同樣是參與婚外性行為,
女性通姦者遭到社會斥為淫娃蕩婦,
而男性通姦者都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女性永遠背負著貞節牌坊,要從一而終,
通姦根本十惡不赦,沒浸豬籠就算了,還敢奢望得到原諒;
而男性腳踏兩條船,
不僅容易獲得原諒,
甚至為世人所暗自欽羨。」
**
🍀落落長的解釋理由,摘要重點如下,值得一讀:
1、婚姻係配偶雙方自主形成之永久結合關係,
除使配偶間在精神上、感情上與物質上得以互相扶持依存外,並具有各種社會功能,
惟隨著社會自由化與多元化之發展,
#婚姻關係中個人人格自主(包括性自主權)之重要性,已更加受到肯定與重視。
2.禁止有配偶者與第三人間發生性行為,
係對個人得自主決定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為之性行為自由,
亦即「#性自主權」所為之限制。
「性自主權」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之關係,
為「#個人自主決定權」之一環,
與「#人性尊嚴」密切相關,屬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之基本權。
3. 限制人民受憲法保障之「性自主權」應符合憲法「#比例原則」,
須符合目的正當性,且該限制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又別無其他相同有效達成目的、而侵害較小之手段可資運用,
而與其所欲維護法益之重要性亦合乎比例之關係。
4.配偶雙方忠誠義務之履行,固為婚姻關係中重要之環節,
然婚姻忠誠義務尚不等同於婚姻關係本身。
配偶一方違反婚姻忠誠義務,雖可能危害或破壞配偶間之親密關係,但尚不當然妨害婚姻關係之存續。
以刑罰規範制裁通姦與相姦行為,
即便有助於嚇阻此等行為,
然就維護婚姻制度或個別婚姻關係之目的而言, 其手段之適合性較低。
5、基於「#刑法謙抑性」原則,國家以刑罰制裁之違法行為,原則上應以
侵害「#公益」、具有反社會性之行為為限,
而不應將損及個人感情、且主要係私人間權利義務爭議之行為
亦一概納入刑罰制裁範圍。
6、婚姻制度固具有各種社會功能,而為憲法所肯認與維護,
惟 婚姻制度之社會功能已逐漸相對化,
且 #憲法保障人民享有不受國家恣意干預之婚姻自由,
包括個 人自主決定「是否結婚」、「與何人結婚」、「兩願離婚」,以及與配偶共同形成與經營其婚姻關係(如配偶間親密關係、經濟關係、生活方式等)之權利,日益受到重視。
又 #婚姻之成立以雙方感情為基礎,是否能維持和諧、圓滿,
則有賴婚姻雙方之努力與承諾。
婚姻中配偶一方違背其婚姻之承諾,
尚不致明顯損及「公益」,
故國家是否有必要以刑法處罰通姦行為?
7. 通姦罪不僅直接限制人民之「性自主權」,
且其追訴審判程序亦必然干預人民之「#隱私」。
個人之性自主權, 與其人格自由及人性尊嚴密切相關。
處罰通姦及相姦行為,#直接干預個人性自主權核心範圍 之程度,堪認嚴重。
再者,通姦及相姦行為多發生於個人之私密空間內,不具公開性。
其發現、追訴、審判過程必然侵擾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
致 #國家公權力長驅直入人民極私密之領域,
而嚴重干預個人之隱私。
國家以刑罰制裁手段處罰違反婚姻承諾之通姦配偶,
雖不無「懲罰」違反婚姻忠誠義務配偶之作用,
然因 #國家權力介入婚姻關係反而可能會對婚姻關係產生負面影響。
8. 通姦及相姦罪之成立,以男女共犯為必要,
其男女人數理應相當。
但長年實際適用結果有「#性別失衡」之現象。
**
🍀大法官第791號解釋文:
1. 刑法第 239 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 1 年以下有期 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對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與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2. 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規定:「但刑法第 239 條之罪,對於 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與憲法第 7 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有違,且因刑法第 239 條規定業經本解釋宣告違憲失效而失所依附,故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
憲法法庭辯論時,鑑定人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蔡聖偉 Sheng-wei Tsai學長就一針見血指出:
#法律無法製造或撲滅愛情的火焰
#刑罰無法讓人不變心
誠如通姦罪釋憲聲請人之一的林孟皇 Menhwang Lin 法官所言:
「#人類情感的尊重與體認必須發自內心不能用刑罰逼迫。
我們每一位公民都該深思及學習的是,
#自己的情感與婚姻得靠自己。」
長年推動通姦除罪的老朋友 交大法律系 林志潔 LIN Chih-Chieh - Carol Lin教授,人在美國做學術研究也不忘隔海提醒大家:
二心既不同,各還其本道,
解怨釋心結、何必相恨憎,
相離莫相忘,#且行且珍惜。
*照片為六年前,主持第一屆「唐獎」論壇,
其中一場的主講者,正好是我的行政法啟蒙-許宗力老師,
以及許宗力老師的老師-來自德國哥廷根大學的知名教授Christian Starck(許老師跟Starck 教授介紹說,我應該稱呼他『師祖』😂)
於是我們就留下這張難得「三代同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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