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大家中秋愉快,送給大家的中秋節禮物就是兩個申論題的爭點與答題架構:
第一題:
(一)
爭點:行政訴訟法第4及第5條的請求差異
答題架構建議:
1.行政訴訟法第4條及第5條要件
2.依提議,乙應該先提第三人撤銷訴訟;但是只撤銷不能滿足本題乙的請求,所以要再合併提課予義務訴訟。(注意:很多同學只寫課予義務訴訟,這樣的話機關決標給甲的處分還在,機關不可能同時決標給兩個,所以不能只提課予義務訴訟)
(二)
爭點:雙階理論
答題架構建議:
1.釋字第540
2.依題意,履約保證金屬於後階段,打民事訴訟。
第二題:
爭點:行政處分的構成要件效力(或用確認效力去解答也可以)
答題架構建議:
1.構成要件效力的概念
2.依題意,B函的裁處性質屬於「連續處罰」,所以B函的裁處絕對以「A函(第一次處罰並命限期改善)合法存在為前提」,A函既已認定雇傭關係存在而開罰,甲亦未針對A函救濟,故法院僅得以A函所認定之事實及法律關係為基礎去審理B函,故甲主張為無理由。
(注意:本案爭點非釋字604,亦非實質討論雇用關係是否存在)
#以上解答均為我個人見解
決標後撤銷決標 在 陳思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民進黨政府選擇站在哪一邊
#萊豬保證人還是民眾食安保護者
#地方稽查不算數再拿人民納稅錢付國賠
隨著萊豬的開放,許多原本根本就沒想清楚的問題也浮上檯面,包括可預期的稽查員不足問題
👉許多縣市都面臨稽查員不足,像是嘉義市總共9名人力,要稽查近三千家業者
👉第一線稽查員透露,平均工時都超過12小時,每天加班已是常態。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就表示,稽查員一定要加班,每天有8小時在外面跑,回來還整理表單、在中央的系統上填單,加上整理隔天的資料。
⛔️而我們的民進黨政府,卻完全沒有思考到強行開放萊豬會出現這種問題, #比起解決地方公務員的實際需求反而是急著要懲處立法委員、威脅地方政府、為萊豬粉飾太平。
另一方面,在昨天時行政院甚至特別宣布,各地方政府不能為滿足民眾對食安的需求堅持萊劑零檢出
👉若有縣市不理會中央堅持依零檢出規定對業者開罰,將撤銷縣市政府對業者的行政處分,還可送懲戒
👉受罰的業者可能會提出行政救濟及國家賠償等
⛔️顧好食安應該是每一個政黨都該努力的方向,結果比起解決標示不明、民眾不信任萊豬等問題,我們的中央政府卻選擇為萊劑背書,甚至還動用人民的納稅錢威脅地方政府,這種惡劣的做法令人不敢苟同。
我們不會怪責中央無能,畢竟從決定開放萊豬至今,根本就沒有幾個月的時間可以擴充人力、制定詳細的配套,但就是因為沒有幾個月的時間,#我們才不能理解為什麼中央要如此強硬的快速通過,民進黨不是不知道會發生這麼多問題、民進黨不是不知道一個好政策不能用粗暴的方式不考慮清楚直接上、民進黨不是不知道萊豬完全沒有為台灣帶來利益,那到底為什麼不從一開始就不要這樣做?
兩天前,蔡英文總統是這樣說的「因此,我要用最謙卑的心情,請所有國人同胞體諒,也希望大家能夠理解我們再三斟酌後的決定」
請蔡總統搞清楚,在萊豬的配套足夠細緻前、在民進黨找到哪怕只是一個合理的說法,告訴我們為什麼要強行開放萊豬前,我們都會持續監督到底。
傳送門👉
👉萊劑戰中央 第一線人力不足 稽查員:工時超過12小時是常態
https://reurl.cc/WLeXp7
決標後撤銷決標 在 賴嘉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評選公告想撤就撤,無視行政法的勞動部】
勞動基金運用局(下稱勞金局)在今年11月18日公告基金國內投資公開徵求投信業者代操的評選結果,由七家投信公司取得受託代操資格,其中包括檢調偵辦至今涉案的「復華投信」及「統一投信」在內。
結果勞動基金弊案一發生,勞金局將11月18日的評選結果公告撤下,他們的說法是因爆發弊案有牽扯到復華投信這家廠商,所以局裡面決定就先暫緩公告將原公告自網站撤除,整個期程都配合檢調偵辦程序延後。勞金局還說這委託代操是私經濟行為,所以跟行政處分並不相干。
我的老天鵝,「評選結果公告」是一個行政主體決定「是否取得受託代操資格」的公法關係,是行政處分。決定做成之後,如何履約是私法關係,這部分才是真正的私經濟行為。
▶行政法雙階理論
而這,就是行政法上的雙階理論,這理論產生的目的,在避免行政機關藉由行為形式的選擇自由遁入私法,擺脫公法上的拘束,而使公行政的私法活動仍然受到公法的拘束。
在政府公開採購公開招標,行政機關採購案作出決標公告,會有人得標,有人不得標,決標公告就是一個「決定」,是機關作出行政處分。決標之後後續的簽約與履約過程,才是私法關係,才是私經濟行為。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695號及第540號,也都對雙階理論有很清楚的解釋說明。
▶勞金局該做的不是悄悄撤下公告
當原本的公告是一個行政處分時,行政機關就不能躲起來偷偷撤掉,這樣是把公行政上的私法活動,擺脫公法上的拘束,正是雙階理論要避免的行政怠惰行徑。勞金局該做的,是把「評選結果公告」這個行政處分廢止或撤銷。
勞動部不懂嗎?我想不是不懂,而是有其他見不得光的考量。
▶隱藏在評選結果名單背後的游迺文是關鍵人物
11月18日的第2次評選結果公告取得代操資格的七家投信公司,已經有兩家投信涉案,而涉案的「復華投信」及「統一投信」,也在3月31日公告的第1次評選結果名單之上。
高度重疊的名單,高比例的涉案投信公司,都跟涉及不法的勞金局前組長游迺文有關,游姓前組長雖然不是評選小組成員,但他如果沒有任何決定權,涉案投信為何要乖乖聽話,協助接下高價倒賣的股票。
是投信懼怕游迺文的官威?還是投信自身貪婪?除了游迺文,是否有其他官員涉案?投信評選過程有無弊端?勞動部有責任立刻進行行政調查,並對外公開說明,別在推託等檢調偵辦結果就會啟動。
刑事責任歸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歸行政責任,有這麼難?
PS: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說,法務部有規定,偵辦中的案件,不能作行政調查,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行政處分
#私經濟行為
#勞動基金弊案
#行政法雙階理論
決標後撤銷決標 在 政府採購法之決標及行政救濟王國武老師(試看版)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本影片為試看版本,完整課程資訊請參考:https://learninggo.com.tw/product/index/EVLBKM005· 本講座重點說明· 本篇對於採購法各種 決標 作法及其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