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連假都在做什麼呢?
來分享一下最新一期經濟學人所報導的最新研究:女性地位和國家治理的關係,相當有趣,值得一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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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迫女性會造成國家不穩定和貧窮?!
#分享外國學者研究
最新一期的《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有兩篇相似的文章,一篇的標題為 #為什麼讓女性失望的國家會失敗,另一篇為 #壓迫女性的代價。
兩篇都是在談「父系社會」壓迫女性,對於國家整體不利,主要是對「減少社會衝突」、「維持政治穩定度」有不利影響。
他們引用美國德克薩斯農工大學Hudson、楊百翰大學Bowen與Nielse三位學者的研究指出,壓迫女性傷害的不會只有女性,男性也會受到波及。
三位學者提出了 #父系社會症候群(patrilinealsyndrome)的概念,症狀包含:
在財產權及家庭法中對女性的不公平待遇、女性過於早婚(童婚)、女性婚後與男方家族同住、一夫多妻制、結婚的聘禮制度、重男輕女、對女性的暴力,以及社會對這種暴力的態度。
這研究將176個國家以症狀的嚴重程度,打0-16分的分數。0代表無症狀,16代表病入膏肓。
例如:
澳洲、瑞士、瑞典皆為0分;
伊拉克、奈及利亞、葉門和塔利班奪權之前的阿富汗被評為15分;
南蘇丹則獲得最糟的16分。
他們估計,約有120個國家還是受到父系社會症候群不同程度的影響。
#父系社會症候群與脆弱國家指數
接著,學者們借用智庫和平基金會Fund For Peace所做的2021年 #脆弱國家指數 (註)的數據,來探討該國家父系社會症候群的程度,和脆弱國家指數之間的關聯性。
統計分析的結果顯示:
父系社會症候群和一個國家的劇烈動盪高度相關(比「收入」、「都市化程度」甚至是「世界銀行用來衡量良好政府治理的標準」都更相關)!
例如,脆弱國家指數中前20名最動盪的國家,#都有實行一夫多妻制。
這可能是因為重男輕女、實施一夫多妻制的國家,容易造成大量適婚年齡男性找不到配偶,進而導致社會問題。
研究證據也指出,家父長制和貧困息息相關。
因為傳統父系社會常為了聘金把年輕女孩「嫁掉」。
少女早婚極有可能造成學業中斷;假如她面對的是一個惡質的丈夫,也較難起身抵抗。
這些年輕女孩們,在艱困的情境下,也較難養育出健康、受到良好教育的下一代。
台灣女性結婚平均年齡達30歲,我們恐怕很難想像,這世界上仍有五分之一的年輕女性,未滿18歲即步入婚姻;有二十分之一的少女,結婚年齡更是不到15歲。
#父系社會文化在全球衰退中
#性平上的進步仍需小心呵護
經濟學人文章指出,若從全球整體趨勢來看,父系社會文化正在式微中。
針對女嬰的選擇性墮胎已經大幅減少。過去性別比高度不均的國家,如南韓、喬治亞、突尼西亞,都已回復到正常水平。中國和印度的失衡情形也在趨緩中。
童婚的問題也受到正視。2000年以來,有超過50個國家將法定結婚年齡提高到18歲。
即使如此,近期 #塔利班在阿富汗、#美國德州心跳法案 的例子,也提醒我們,女性權益上的進步並非不會倒退。
值得注意的是,政治相對穩定但父系社會症候群嚴重的國家,也可能存在較高的社會動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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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父系社會文化也在衰退中
#我們還可以做更多
讀完後,回想台灣,台灣在各種國際性別平等指數上,一直名列前矛。
「父系社會症候群」的童婚、一夫多妻制等「症狀」已經很少見,民法對女性的不公平也大幅改善,雖然還是有結婚聘禮習俗、婚後夫家期待,以及性別暴力等問題。
做為立委,我在立法院已提出《跟蹤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私密影像條例、刑法權勢性侵相關條文、行政院組織法內閣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等法律提案。
上會期處理到一半的《跟蹤騷擾防治法》非常迫切,本會期ㄧ定要三讀通過💪,補上台灣性別暴力防治法治的重要一塊拼圖。
當然,法律是社會的共同道德底線,落實性別平等的文化,還是需要我們大家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共同反思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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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脆弱國家指數由美國《外交政策》等每年根據政府的控制能力、人權、治安、經濟等12項指標,評估各國的不穩定程度。指數愈高,意味該國家的不穩定程度愈高
法律道德衝突例子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推廣法理建國的這183天,我遇到好幾種大拳教信徒。
大拳教信徒大概可以分成這幾種:
政治實力至上(以為政治手段能凌駕國際法劃下的紅線)
武力實力至上(以為武力強大就能橫行無阻)
經濟實力至上(以為光靠經濟實力就能得到國家地位,然後分辨不出成為主權國家與還不是主權國家可以與他國建立怎樣的合作外交的差別)
道德高度至上(民主無敵論者,無法意識到民主是體制,但不是主權國家必要條件,國際上承認你是主權國家不是因為民主體制。)
學歷至上(嘴只有菁英才可以談論法理。)
我不想維持在「中華民國光復台灣的騙局」上,所以毫無懸念的走上推廣法理建國路,「一中兩政權」的框架一直籠罩在台澎人身上,這只能台澎人自己釐清問題所在自己解開才能。
這幾週出現了一個政治至上的人,雖然這些都回答過了,但他不願意看我給他的文章,又一直自顧自地說,我就來單獨發一篇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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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主張「國際法離不開國際政治的範疇。請務必了解一件事,法律是為遂行政治目的而存在的。」、「妳連政治與法律的位階高低都分不清,談國際法能不偏頗?」
我就簡單的用社會規範舉個例好了。
就好比這個社會運作有一個無形跟有形的規範,有形是大家看得到的立法,無形則是當前社會形成的普遍價值觀。
你知道不可以殺人,不全然是殺人會犯法這種簡單邏輯,更重要的是知道守法背後的意義,是因為人權、重視生命,還有沒有人可以有資格踐踏他人生命,或者你不可能背負一個人的生死等等。
這些價值觀形塑是你從小到大學習來的觀念,不是法律告訴你不能做你就不能做。
社會上的政治精英也沒辦法單靠一群政治精英政黨來改變當前社會形成的習慣,不可能強硬的去改變,因為現代社會運作對人權觀點也成形了,不可能會🈶️透過政治操作來去直接完全扭轉社會上所有無形的價值觀。
社會凝聚的聲音仍舊是必須每個人體現出來的結果,這不難理解吧?
人活在社會上,不是原始人狀態,每個人依循的框架就是社會框架,也許是從小到大父母告訴你的規範與道德觀念,也可能是你自己思考的倫理觀點,更重要的是你知道這個框架是伴隨著責任的,你受到社會化的牽制。
你不會說社會框架不重要或是不存在。你不會說要夠聰明有肌肉,就可以橫行在社會上呼風喚雨,因為大家都知道在社會上要讓人信服,不是單靠外表壯碩,不是靠說話大聲就可以。
換句話說,國際法天花板也是這樣。
國際法源自國際之間形成的慣例,當別國質疑你做法不同時,你就會需要論述你的主張,因此國際法就是各國透過實踐,以及對共同認知的是非對錯所形成的運作規則;通常慣例形成需要十年起跳,一旦形成後也不容易改變。
[實踐->習慣->慣例+法之確信->成為國際法規範]
大多數人不知道國際法其實是國際政治的天花板,但我們必須意識到國際法的規則怎麼形成,還有框架之下的運作模式是什麼,才有辦法運用國際法來保障自身的權益。
正是因為國際法法理是透過各國實踐長久下來的慣例才被各國重視,而有機會成文化,但也有些國際法法理是沒有具體化成公約的喔!
但不代表沒有可循的知道國際社會怎樣看待哪些事情。
國際法不是一本聖經或是一套法律。
他是世界各國運作、外交、戰爭過後產生的慣例,是與時俱進地構築來的,平常看到的都是國際政治運作,所以會讓人誤以為政治超越國際法,事實上是所有的政治實體都存在在國際法框架之中。
國際法是可以被具象化成國與國的條例,也可以是兩國衝突時產生的後果與處理方案,再透過過往歷史產生的影響來思考國際觀。
以為政治可以凌駕國際法就是根本搞不清楚法理建國派論述時說的國際法是什麼,這不是你認知上以為國際法等於某政權頒布的法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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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看完我每次不厭其煩的貼上這些,他回說:「決定台灣最終前徒的,還是國際政治勢力,但不表示台灣人不能有自己的主張。」
好的,法理建國派主張台澎人可以做些什麼?先了解客觀史實: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透過這個理解而產生建國意志,體現在參與中華民國政權舉辦的選舉,促使本土政黨奪權實質掌控中華民國政權使其承認盟佔代管機構的身份。
台澎人可以主張的是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
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絕對會比幾個人到聯合國大樓前面拉布條說要讓台灣入聯來得有力。
建國後不一定要入聯,入聯則一定要先建國。
那些以為聯合國是世界政府的人拜託去把頂置文中國際例子看一看,去殖民化完成建國的沒有都是靠聯合國完成。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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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法理建國派要論述的對象是台澎人 https://wp.me/pd1HGm-3M
👉🏻法理建國派的目標 https://wp.me/pd1HGm-3U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盟佔身份買疫苗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30699915178563/
👉🏻Q&A1+2自決建國依據是什麼?國際法對領土主權重要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15463501819899/?d=n
Q&A26:國民主權是?: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82327711800144/?d=n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p.me/pd1HGm-4Z
👉🏻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p.me/pd1HGm-5k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法律道德衝突例子 在 偽學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認真聽】#說真話與後真相 | 陳時中部長的政策溝通 | 風險時代的語藝 | 說真話的勇氣 // 李長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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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的連結」,這句話突然變成「年度金句」,人們讚嘆,他的講話總是令人同意也可以接受,這句「真話」同時是一種技巧,也是一種倫理。回顧這一年多以來,阿中部長的每場言談,總有許多令人欣賞的部分,像是2月時「#部長落淚」、4月時「#部長帶粉紅口罩」,當然還有更多是在直播記者會上與記者們的對話,時而嚴正指明,時而溫馨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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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研究者開始對陳時中部長的「發言」、「政策溝通」進行分析,想要把握阿中部長的「語藝」(rhetoric)技巧。但就筆者自己的研究,部長的個人風格(Charismatic Leaders)應該佔語藝技巧的大部分比例。也就是說,天時地利人和(疫情風險中的領導期待)加上本身的人格特質與說話習慣,讓他的溝通成為某種典範。今天的節目中,我想指出,「#說真話」(parrhesia)的重要性,也簡單討論與之相伴隨的「#後真相」(post-truth),它們同時都指向民主體制,也是在我們這個疾病風險時代,可以深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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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節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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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與人的連結
▶ 部長的政策溝通
▶ 語藝學的傳統
▶ 傅柯的權力與論述
▶ 說真話的勇氣
▶ 說真話與後真相
▶ 疫情時代中最需要說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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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rstory 聽這裡:https://open.firstory.me/story/ckonj5y3w9rpd0816spjpnypl?ref=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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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kbox 聽這裡:https://podcast.kkbox.com/episode/Pat9P9A4vBG_v5Ks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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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otify 聽這裡:https://open.spotify.com/episode/6hNr2xExQuCW01m154STIb?si=H6wmKVqJSNiFDbi047ye6w&utm_source=copy-link&dl_branc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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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ple 聽這裡:https://podcasts.apple.com/us/podcast/ep-45-%E8%AA%AA%E7%9C%9F%E8%A9%B1%E8%88%87%E5%BE%8C%E7%9C%9F%E7%9B%B8-%E9%99%B3%E6%99%82%E4%B8%AD%E7%9A%84%E6%94%BF%E7%AD%96%E6%BA%9D%E9%80%9A-%E9%A2%A8%E9%9A%AA%E6%99%82%E4%BB%A3%E7%9A%84%E8%AA%9E%E8%97%9D-%E8%AA%AA%E7%9C%9F%E8%A9%B1%E7%9A%84%E5%8B%87%E6%B0%A3-%E6%9D%8E%E9%95%B7%E6%BD%94/id1516956557?i=100052165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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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論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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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中,我們每天都看到部長在談疫情,在危機時刻,或許我們不得不信任,但整體而言,他的講話總是有著特別的說服力。他連續得到前所未有的超高民調,顯示人們對他有著高黏著度的信任與喜愛。有人批評這是一種造神或是偶像包裝,但我覺得不如仔細觀察與分析他的談話,可能對我們的人生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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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長的政策語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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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部長講出「人與人的連結」,真是絕妙,文字精準帶有情感,溫暖幽默又不失正確性。一時間也成為社群媒體上瘋傳的名言佳句(當然有各種解讀啦)。相關的例子很多,他總是可以用沉穩冷靜的語氣,說明數據,鼓舞士氣,像是流下淚說出:「雖然不希望在統計上有相關確診病人,但反過來想,也等於是我們救他一命,讓我們的醫療界盡最大努力來幫助他」,或是,戴上粉紅口罩鼓勵正確的口罩使用習慣與扭轉性別意識形態,其他像是「人與人之間不信任,病毒就有機可趁」,「媒體在做利己利人的事,社會安定很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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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記者會上,他總是非常「真實」,是整個人格氣質、數據論點、口條表達上的真實。這正是語藝學中所強調的可信度訴求(#ethos)、感性訴求(#pathos)、理性訴求(#log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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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藝學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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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介紹一下西方的語藝學傳統。語藝學(rhetoric)是個起源於古希臘時期的一門學問,這可說是最古老的傳播學與傳播教育。而我們人類最基本的溝通方式是以語言符號進行溝通。在古希臘誕生的傳播知識我們稱為語藝(rhetoric);在希臘開始的傳播教育我們稱為「語藝教育」,主要以說服為目的。這個語藝傳統包括創作、組織、風格、記憶、演述的技巧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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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藝之所以重要,是因當時的公民因在民主體制與精神下,在參與公共事務時可以自由的發揮,因此思辯與表達能力也得以受到重視。語藝可以說是民主的基礎之一,但語藝與真實的關係也時常是哲學爭論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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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想像,雄辯滔滔與真實之間可能是有衝突,甚至是水火不容的,語藝技巧並不以真理或事物的本質為基礎:真理,信不信由你,都是語藝的效果。只要你能成功達到說服,那就成為某種真實。正因這個弔詭,法國的哲學家Foucault,在晚年便針對「語藝」與「說真話」進行區隔與辯論,兩者相互衝突,卻又模稜兩可,也同時是民主機制中的基礎與派生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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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柯的論述分析與權力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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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cault大概是二十世紀後半最有影響力的歐洲知識份子,有學者認為,他是一位「改變所有學者的工作基礎」的重要思想家;你可以說他是社會史學家、哲學家、文學家、社會學家。在1955~1969之間,Foucault在法蘭西學院有著一段知識的輝煌時間,而在1984年時,卒於自己的死亡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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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來說,Foucault的的主要學術工作有三,首先是新史學範疇下進行「瘋狂」概念的系譜分析,如《瘋癲與文明》(1961),第二條路線是對人文科學發展史的研究,如《詞與物》(1966),第三條路線是進行知識論述的語言學研究,為《知識的考古學》。此外也有一些單一主題,例如《臨床醫學的誕生》等等。而晚期Foucault則從是《性史》三大卷的艱鉅工作,並轉向自我的倫理技術探究,思考人的存有問題,包含《說真話的勇氣》、《主體詮釋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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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Foucault而言,權力無所不在,這是一個文化中最複雜的論述實踐。因此,他並不會問:「誰是掌權者?」而會是問:「權力如何被配置,以及生了什麼物質效果」。例如,什麼標準被認定為患有精神病?需要如何被治療?這些問題持續成為Foucault工作中重要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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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我們探究權力問題時常會問的「制定法律者是誰」、「法案如何通過」,傅柯會認為這些問題預設了權力關係是穩定的、可預測的客觀事實;從其觀點來看,權力並非通過社會結構而下放的,相反的,權力是流動的,且透過論述蔓延開來,在特定的學科或實踐範疇內,我們的知識本身構成了經驗世界的真實,也內含了力量的運動。從此來看,Foucault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追尋權力的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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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真話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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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cault去世前一年,1983年在法蘭西學院開了一堂討論班:「自我與他者的治理」。課堂中,他進行了此生中的最終回思辨,直指「說真話」(fearless speech)在論述形構、論述實踐、與主體詮釋上的歷史與作用,試圖解開「權力」的謎題與提供一個面對「權力」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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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話」也是古希臘時代的一個政治行為的概念,意旨坦率直言、自由言說、思言不二,面對暴政權力時,依然敢直言不諱。Foucault在他的「主體詮釋學」講座課上,對「說真話」(Parrhesia)的分析已經提出了幾個深具意涵的問題,特別是在論民主體制之時也將是關鍵的:「說真話」與「語藝」(rhetoric)的區辨,以及「說真話」與逢迎者(flatterer)「說好聽話」之間的敵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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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言之,「說真話」牽涉了我們對自身的主權(egkrateia),也因為作用於他人,而更是一種言說的倫理。但「說真話」必須審慎於情境時機(kairos),需要選擇與決斷可與之言的對象。我們可以看到,一方面,掌握說服技藝的人能夠藉著話語而支配他人,「說得好聽」可能成為「講真話」的可怕敵人。另一方面,單是真理本身又未必足以說服人,仍然需要表達的藝術,才能發揮說服力,「令人相信」。(朱元鴻,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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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Foucault認為,「說真話」對真理的擔保,不在於理論與技巧,而是必須對照於說者實際生命格調的態度與行止。相對比,說服群眾的雄辯,不在於訴諸邏輯與真理的判斷,而在於召喚出聽眾的強烈情緒,就如同劇場裡的戲劇成分。以說服為目的,「說得好聽」的逢迎諂媚,看似跟從聽眾的討好姿態,其實在召喚聽眾的跟從。而「說真話」,不僅表現說者對自身的主權,也在鼓勵、支持聽者自主與獨立的判斷,助益而不操控,是一種對他人的慷慨。因此「語藝」說服裡說得好聽的逢迎諂媚,和「說真話」是絕不能相容的敵對者。(朱元鴻,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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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cault在1982年3月3日講課結尾時用了很模稜的表述:「說真話」是一種特別的,「非語藝的語藝」(nonrhe- nonrhe torical rhetoric);既是一種技藝,也是一種倫理,既是一種判讀情境對象之藝,也是一種道德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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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真話與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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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Foucault在「自我與他者的治理」講座課上,提了兩個概念「平等的自由言說」(lsegoria)與「說真話」(parrhesia)之間曖昧的關係。在專裁體制下,我們看見「說真話」的陰影:謊言、遮蔽、言不由衷、集體錯覺,所有人民注定要被擺佈。Foucault說,民主的基本特徵是「說真話」。但,奇怪的是,民主與「說真話」之間的惡質關係也可能毀壞民主,任何人都可以隨意發表,尤其當多數聲音代表主要意見,甚至我們去討好多數意見,產生民粹,卻也消滅了「說真話」與其主要的區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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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回到另一個與「說真話」相關的概念:真相。一口氣可以拿出三個層次關於「真」的討論,即事實(fact)、真相(truth)、真實(re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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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實,就是指實際發生和實際存在的事物狀態或狀況,某個程度上無法解釋,也比較難理解,無論是哪一種制度都無法完全承擔起呈現事實的重量,事實是自己存在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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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真相,其相對於假象,是現象之下的二級概念,真相是指真實地表現了一定對象的實際情況或本質的現象,因此,真相和本質是一致的;假相則是指沒有真實地表現一定對象的實際情況或本質的現象,相反,假相是那種遮蔽了、掩蓋了一定對象實際情況的現象,因此,假相是和本質不一致的。具有交互主觀性,真相是透過觀察、理解、判斷等詮釋過程所得來的,是在(醫療、媒體等)論述下生產與再生產出來的「事情的面貌」,其包含了假象與真相,而呈現真相、符合事實是這些論述的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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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真實,真實是個認識論概念,是指認識結果與認識對象間的一種關係。如果作為結果的認識與認識的對象符合,就說認識是真實的,如果不符合,就說認識是不真實的。也就是說,當呈現的真相與事實符合時,我們可以說我們創造了一個可以認識到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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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能夠動用的是「真相」層次,主要的著力點也就是呈現真相或是排除假象。但是,真相不是自為的,而是人為的。麻煩的地方就在這裡。我們究竟要的是甚麼真相?如果真相如此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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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這裡有一種「真相困境」。所有參與到疫情關係中的我們,都會從不同的角度訴說真相,形成一個程度式的真相,既然真相是一個光譜,那我們老百姓們所期望的是真相嗎?還是,我們要的是希望他們「說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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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一個無畏的直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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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問題的癥結點不在於真相如何,因為真相終究是論述的。問題的癥結在於我們是否展現了「說真話」的民主特徵。民粹主義這字眼在當代的語境中有點負面,就像我們表示每個人都有對公共事務發言的權利,可以「平等的自由言說」(lsegoria),不管其知識、美德之類的條件如何,這樣一來,無法區辯是否為真話,無法保證是否為真相論述,淪為民粹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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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cault認為,要確認是否為真話的條件有二,其一是要接受學習與教育(從詮釋學的角度來看,是教養的意涵),其二是要「重返自己」,不僅是有勇氣對他人說真話,還要有勇氣揭露關於自己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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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阿中部長的政策溝通技術,以及前幾波疫情全民的安穩處理,除了語藝的可信度訴求(ethos)、感性訴求(pathos)、理性訴求(logos)外,做為一個「無畏的直言者」,有足夠的「學習」與「重返自己」是非常關鍵的成功因素。疾病議題關乎生死,與「自己」密切相關,而密集的「健康傳播」也讓大家都擁有審時判斷的能力。而部長的「說真話」,不只是一種技巧,更直接地反映了風險時代道德主體的倫理態度。這一切才能運作的如此美好順暢,我相信之後也會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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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真相與說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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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的疫情升高,比定會相伴隨各種「假訊息」,這些訊息不一定是刻意造假,而是一種「平等的自由言說」下而形成的「後真相」。「後真相」(post-truth)一詞作為前年的代表詞彙,也與風險社會的局勢變化相關。所謂「後真相」指的是「訴諸情感與個人信仰,比陳述客觀事實更能影響民意的種種情況」。換句話說,隨意散播驚悚的言論,比起事實真相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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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方面隨著民粹主義的興起,愈來愈多政治人物以此方式對待人民。對政治人物而言,奉行的是「有用者為真!」(what works is true!)(就像語藝學般),對「我的政治利益」有用的就是真理真相,沒有什麼永恆的價值與意義存在。如此的心態,加上大眾傳播媒體也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而推波助瀾,刻意扭曲的造謠、橫空出世捏造及帶風向的假新聞與假資訊等,搖身一變被包裝成為「另類事實」(alternative facts),而獲得了合理性與合法性的地位。(楊州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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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這些「另類事實」經不起時間與查證的考驗,但在資訊氾濫至內爆的網路時代中,根本沒時間去考驗,因為更多、更新的另類事實持續不斷地湧現,覆蓋著前面的另類事實而不斷將其壓縮;且在速率的催趕下,公民及閱聽大眾無力、無心也無時去逐一檢視另類事實是否為事實。但是面對人類共同的敵人,所有的資料與資訊都應該完全公開、透明與真確,並能不經加工製造的真實傳播出去,以讓人民知曉真相,據以自主判斷。在這個「瘟疫蔓延+後真相」的時代中,「說真話」(fearless speech)更顯其價值與重要性,我們必須明白「無懼地說出真話」的真諦。(楊州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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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一下,阿中部長早在2月13日的記者會上,說過「唯有選擇說真話,防疫工作才有可能成功」。分享給大家,也請大家銘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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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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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元鴻. (2016). 說真話與民主, 傅柯的最後一課. 思與言: 人文與社會科學期刊, 54(2), 57-91.
2. UT, I. C. K. Truth-Telling in the Era of Post-Truth: Two Cases of Parrhesia for Democracy.
3. 楊洲松. (2020). 學在瘟疫蔓延時: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的教育思考. Journal of Curriculum Studies, 15(1), 1-14.
4. Foucault, M., & 鄭義愷. (2005). 傅柯說真話. Fearless Spe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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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加油
#很好睡的一集
法律道德衝突例子 在 實踐家- 《法律道德原則》 在生命當中,我們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 的推薦與評價
可是就算事情沒有違背法律,也不可以違背我們自己心中的道德﹑社會的道德﹑人世間的道德… 舉個例子,就好像販賣煙草。如果為了利益,把煙草賣給未成年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