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被騙?到底怎麼回事?又丟了100萬?🤯🤯
騙子大多懂人性?人都會有弱點?利用人性弱點就輕鬆引魚上鉤?
陳太太母女來找蔡清德里長找阿娥說他們的保單已經正式在7月21日失效,1OO萬拿不回來?所以他們也寫了申訴書:
申訴內容:
1. ○○銀行○○分行,業務員: 曾○○,於107年5月8日招攬新契約: ○○○○變動型終身還本保險,保單號碼: **********,因該名理專不實招攬,並未告知保單須繳費三年,誤讓要保人(○○○)以為是躉繳型保單,事隔多年於110年7月16日收到○○銀行人身保險對帳單,才發現該保單已失效,導致要保人權益受損。
2.經上述理專的惡劣行為,代理人(○○○)透過○○APP系統查詢才發現,該理專用話術包裝讓要保人在不知情況下簽字解約保單號碼: **********,該理專再將解約金做新契約: ********** (該保單為躉繳型)
3.根據手機(LINE通話)紀錄,理專又再度用話術包裝試圖想解約保單: **********再承作新契約,過程當中一直沒有誠實告知之前承保的保單: **********已經失效,實在是可惡至極。
4.詳細看了該失效保單(**********)保障內容,根本不適合一位年紀70幾歲的婦人,該理專為了業績賣出不適合的商品,讓人為之氣憤難平。
5.呈請 貴單位幫忙協助處理該失效保單,讓大眾不要再受騙,欺騙老人家的錢實在尚盡天良,此○○銀行公司也失職,讓該理專為所非為。
阿娥在第一時間打電話○○銀行、劉○○理財業務經理!他們一再推托、不願見面。又說跟對方談妥、一騙再騙不承認、也不願還💰1OO萬。還要被害者再補繳2OO萬多久後才能領回3OO萬。
現今的社會怎麼容許這種高明的騙術?阿娥要求市政府消保官要出面來協助,簡直是無法無天,在市政府消保官出面來協助的時候,銀行乖乖地把1OO萬雙手奉還給被害人。阿娥很感謝市政府消保官的協助,也希望平常市政府更要盡這個責任來了解、普查或抽查才不會讓他們這麼囂張為所欲為。這只是社會上的冰山一角,實際上阿娥相信絕對有更多類似這樣子的事情一直再發生,所以一定要市政府的消保官來伸張正義,這個社會才有救。
拜託🙏拜託🙏,請協助這些無辜的消費者,感恩!
#新北市三重蘆洲
#把愛傳出去
#李翁月娥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450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網購有什麼事情要注意 #蘇錦霞律師告訴你 #蘇律師經驗豐富 出門購物有時候很危險,比如可能被傳染流感或肺炎,或者是太陽很大會被曬傷,總之就想在家上網買東西。 上網看商品覺得好美好棒,收到後覺得賣家果然很會拍照,心中很不爽,這時候可以退貨嗎?問了賣家,他說要自己付運費,還有商品重新整理要整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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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補習班假應徵面試真招生❗
#台中市私立萬翔航空英日語會話短期補習班,透過人力銀行獲得求職者電話,致電求職者,自稱職訓局委託單位,詢問求職者對於航空工作有無興趣,並邀約前往瞭解航空工作機會。求職者到場後,該補習班表示,須先上完英文課程後,保證三個月內可至航空公司上班。並拿出合約書,未提供審閱,僅告知一期三千餘元,未告知總金額八萬餘元,亦未詳細告知辦理分期貸款,即當場要求簽名,且未提供合約及貸款申請書留存。
求職者事後察覺有異,要求解約,業者要求近三萬元高額違約金。求職者深覺不合理,亦無力負擔,因而求助本人。
本人已義務協助撰寫存證信函,通知業者無條件解約、全額退款。
提醒求職者,務必小心此類「#補習班假求才真招生」手法,避免求職不成,還無端遭業者辦理分期貸款,背負近十萬元債務,如不幸遇到,務必儘速私訊本人,本人全力義務協助向業者辦理無條件解約、全額退款,包含撰寫存證信函、陪同出席消保官申訴及提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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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040418/FAAPUV7H4UR4KYP4DHSKL7GE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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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司法正義聯盟
#親民黨台中市黃朝淵服務團隊
#免費選民服務專線0928225530
消保官申訴電話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破解豐原廟東泊姿berji恫嚇被害人話術1
成立廟東泊姿berji被害人社團第三天,成員三百餘人,陸續有被害人接到陳健元店長電話恐嚇,或是到店做臉時,林詩怡主任、陳健元店長當面恐嚇,你們當時都是「自願」交付信用卡給她們刷卡或向資融公司辦理分期貸款,不是被強迫,恫嚇刪文閉嘴,否則提告!
林詩怡主任、陳健元上開恫嚇被害人言詞,嚴重誤導被害人,我特別澄清導正如下,先說結論:
♦️即使當時是「自願」購買,事後仍可「後悔」,於七日內或四個月內,無條件解約退款。#關鍵在於訪問推銷,煩擾推銷
相關法令參照如下:
♦️消保法第19條:
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1項7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1項7日期間起算,已逾「4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消費者於第1項及第3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所謂訪問交易,依照消保法第2條第11款之規定:
是指企業經營者「未經消費者之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訂立之契約。其意義說明如下:
(一)由於訪問買賣的交易,通常是在消費者「無法詳細判斷或思考」的情形下,而使消費者購買不合意或不需要的商品,為衡平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獲得足夠的資料或時間加以選擇」,消費者保護法特別規定為特種交易的一種型態,予以特別的保障。
(二)訪問交易所謂「未經邀約」,是指未經消費者的邀約:企業經營者從事買賣行為,如果「未經消費者的邀約」,消費者通常是處在「毫無預期又未經深思」的情況下,貿然與企業經營者締結買賣契約,為維護其權益,乃賦與消費者「後悔」的權利。
♦️另,強迫推銷或訪問買賣之行為,可能違反「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瘦身美容案件之處理原則」第五點之規定:
五、(其他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類型)
瘦身美容業者之行銷手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以特價、低價或免費贈送等促銷廣告吸引消費者,嗣再大量增加其他費用,導致與一般消費者當初認知或預期之消費額不符。
(二)對依廣告接受免費試作之消費者,未明確告知試作範圍,在完成試作前,再與該消費者進行交易及藉機收取費用。
(三)於提供瘦身美容服務過程中,為任何增加消費金額之促銷,或收取原約定價額外費用;趁消費者窘迫或接受瘦身美容服務之際,以強迫或煩擾方式,為任何增加消費金額之促銷;或於原課程未提供完畢前,推銷同種類其他課程。
♦️結論:
只要是店家在街頭主動煩擾推銷,而「非經消費者邀約」,所為之買賣行為,可能是「強迫推銷」,也可能是消費者「自願購買」,因,消費者即路人通常是處在「毫無預期又未經深思」之情況下,貿然與店家締結買賣契約,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乃賦與消費者「後悔」之權利,消費者均可主張消保法第19條,「7日內」或「4個月內」「書面通知」業者「無條件解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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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抓住被害人怕事怕麻煩的心態,不敢、不懂或沒有能力討公道,因而有恃無恐。我不怕麻煩,歡迎所有被害人來找我,我義務全程全力協助。
如果1個月,有廟東泊姿100位被害人來找我,泊姿1個月,就須花時間回覆我100封存證信函、跟我在消保官面前吵架100次,並在消保官留下100次申訴前科紀錄,泊姿如果不覺得煩,就繼續…,我奉陪到底!
泊姿多一個人力來應付我,就少一個人力及時間去洗路人。
對付類似遊走法律邊緣準詐騙保養品店家,她盧,你要比她更盧;她兇,你要比她更兇;她瘋,你要比她更瘋!
#存證信函記得寄到發票上總公司地址,不是寄到廟東豐原旗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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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如遇強迫或煩擾推銷,且不幸付款或刷卡或簽署分期貸款契約,即使當時是自願購買,請務必於7日內或4個月內找我,我全程義務協助向店家討公道,包含義務幫忙撰寫存證信函、義務陪同出席消費爭議協商、義務幫忙撰寫起訴狀、義務陪同出庭等。
#精心設計手口並用話術加上人海攻勢煩擾數小時
#強迫或煩擾推銷保養品
#訪問買賣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在廟東泊姿交易,雖在實體店面購買,但依然享有7日或4個月無條件後悔權利,千萬不要被泊姿欺騙誤認沒有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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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被害人集體報案提告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030345090571421/permalink/3005951289677458/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030345090571421/permalink/3007409046198349/
🔸警方可否拒絕受理報案❓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030345090571421/permalink/3006296819642905/
🔸弱智被害人現身控訴遭騙過程1
https://youtu.be/OwEKzExatXY
🔸弱智被害人現身控訴遭騙過程2
https://youtu.be/jNp6jUd7Otw
🔸詐欺刷卡、不返還信用卡案例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030345090571421/permalink/3008212739451313/
🔸宣導短片
https://youtu.be/IK13Q_QssWw
🔸加入廟東泊姿berji被害人社團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570058429960982/?ref=share
#親民黨台中市黃朝淵服務團隊
#免費選民服務專線0928225530
消保官申訴電話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網購有什麼事情要注意 #蘇錦霞律師告訴你 #蘇律師經驗豐富
出門購物有時候很危險,比如可能被傳染流感或肺炎,或者是太陽很大會被曬傷,總之就想在家上網買東西。
上網看商品覺得好美好棒,收到後覺得賣家果然很會拍照,心中很不爽,這時候可以退貨嗎?問了賣家,他說要自己付運費,還有商品重新整理要整理費,這時候買家要自己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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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網購可以退貨嗎?
A1:是可以的喔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如果你是 #通訊交易 的消費者,收到商品後七天內,是可以退貨的!
Q2:通訊交易是什麼?
A2:許多網購就算是通訊交易喔
通訊交易的定義,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的方法,消費者在 #不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Q3:那什麼又是企業經營者?
A3:就是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營業的廠商業者
如果你只是偶爾在網路上賣東西,那就不算是企業經營者喔!
Q4:那我需要負擔退貨或者整理費用嗎?什麼情況可以退貨?
A4:費用跟理由都不用喔!
同樣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不需要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除非有 #例外情形
Q5:例外情形有哪些?
A5:比如容易腐敗、保存期限短的商品、客製化的商品、報紙或雜誌、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等等,只要企業經營者有告訴消費者,那就不能在七天內,不附理由及費用退回商品囉!
(這部分可以上網查「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會更清楚)
Q6:法律規定是一回事,賣家就不給我退,或是要我付錢該怎麼辦?
A6:打 1950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打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就會轉接到所在地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囉!
原則上消費問題都可以詢問、申訴,或找消保官,但還是有可能沒辦法獲得解決方法,那也可以尋求消基會的幫忙,最後如果還是無法解決,那就只好打消費訴訟了。
順序上是
1.先跟賣家溝通
2.向賣家、消費者服務中心等申訴
3.跟上面說的申訴沒有獲得好好的處理,可以再跟消保官申訴
4.申訴不成功,可以再跟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5.還是不能解決,就只好提起消費訴訟了
Q6:蘇律師在影片裡,最後沒說完的話是什麼?
A6:是在說消費者保護法當中,哪些部分是比較保障消費者的,因為內容有點多又比較難一點點,所以沒有放在影片裡,決定用文字呈現,比如以下的說明
1.請求權部分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就是說當消費者因為企業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而有損害的時候,不管企業經營者有沒有過失,都必須要負責。
但是如果企業經營者可以證明,它的商品或服務,已經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之下,可以合理期待的安全性,那就不用負擔賠償責任囉!
2.對定型化契約的限制
定型化契約,是指企業經營者為了跟很多消費者訂立契約,事前擬定好的條款,比如很多網購時會要你勾我同意的就是。
這種定型化契約,在消費者保護法中也有規定,企業經營者可以用定型化契約,畢竟這樣很省事,但必須要遵守一些原則,比如如果大家對契約條款有疑問,解釋的時候要做出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還有要符合誠信、平等互惠原則等,不然會無效等等。
最後是小提醒:
網路購物很方便,但也要記得,盡量跟 #資訊完整 的賣家交易,如果說只有一個電子郵件信箱,或者是電話根本沒有人接的這種,後續的消費爭議會很麻煩,所以要慎選交易對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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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申訴電話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外送平台近年蓬勃發展。單一平台每日成交單量甚至可超過10萬筆。根據台北市消保官室提供的資料,有幾種消費爭議是反覆出現的:APP或訂單問題、信用卡扣款問題、及退款問題。
例如,地址輸入正確,但外送員收到的地圖定位有誤,導致訂單無法順利送達;或是信用卡重複扣款,卻不能退費;或取消訂單,餐點也未送達,但仍然被扣款了。
有些民眾沒有接到購買的商品,也沒有接到外送員通知,看了APP發現已經被取消訂單,或是顯示已經送達,外送平台因此拒絕退款。有些民眾沒有收到商品,要求補送或是退款,但外送平台只願意補送折價券。
這些林林總總的小額退款爭議,佔所有外送平台消費爭議超過1/3的比例。
而消費者在處理退款問題的過程,多半都有個共通點:就是外送平台的客服聯繫不易,找不到人,即便聯繫上了,也要層層轉接,難以即時提供解決方案。
由於「金額小、花費時間長」的特性,消保官接到的申訴,只是冰山一角。多數的外送平台消費者都是自認倒霉、自行吸收。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要求台北市政府法務局和消保官,本於消保法賦予的職權,輔導平台業者修改不合理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以及要求業者提供「即時、有效」的消費爭議申訴處理管道。
陳情意見信箱
📪 tcc10717@tcc.gov.tw
陳情服務電話
☎️ (02)2935-2855
市政建議電話
☎️ (02)2729-7708#7051
⚠️上列電話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10:00-17:00
更多問政影片,請訂閱阿苗的頻道
👉http://www.youtube.com/c/苗博雅tw
記得開小鈴鐺喔🔔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消保官申訴電話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外送平台管理規範】
支持創新,鼓勵企業自由發展獲利模式,是我一貫的立場。
但,為了維護市場公平交易秩序,我們也必須有一套合理的遊戲規則,妥善分配風險與外部成本。
美食外送平台是在台北市蓬勃發展的新型態服務。便捷的交易型態確實為生活帶來很多便利。
但,由於食物供應商、消費者、外送平台、外送員四方之間的法律關係定性不明確,衍生許多問題。
例如,最顯而易見的「外送員職業安全、消費者食品安全」等外部成本,由誰負擔?以及,外送平台營運不善時,被欠款的商家權益如何保障?這些問題,都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須嚴肅面對的。
目前市面上好幾家著名外送平台公司,都是登記在台北市政府。而台北市也是美食外送服務業務最發達的區域。
在此重申,「企業要創新,風險要管理」是我不變的立場。Obike營運不善全民買單的惡例近在眼前,台北市要記取教訓。
支持創新,也要規劃風險和外部成本的合理分配,政府要有遠見,這是政府的責任!
因此,本會期,我會在部門質詢時,跟市府各局處首長探討下列問題:
1️⃣ 外送員權益保障:
高壓力、高風險,如何保障職業安全?(勞動局)
2️⃣ 消費者食安保障:
契約關係複雜,消費者求償舉證加倍困難,食安出問題,誰認帳?外送平台如何確保食安品質?「幽靈廚房」「虛擬餐廳」出現,食品安全,如何把關?(衛生局、法務局消保官)
3️⃣ 外送員為生計搶單、趕時間,違規事故頻傳。用路人權益,如何兼顧?
(警察局交通大隊)
4️⃣ 消費者與外送員的人身安全保障:誰來管理?如何管理?(警察局)
5️⃣ 外送平台履約能力:
外送平台營運不善,積欠款項求償無門。餐廳與外送員權益,如何保障?(商業處)
如果以上問題無法在部門質詢獲得解決,總質詢時,我會再請教柯文哲市長。
也歡迎廠商、消費者、外送員陳情意見
📪 tcc10717@tcc.gov.tw
陳情服務電話
☎️ (02)2935-2855
市政建議電話
☎️ (02)2729-7708#7051
⚠️上列電話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10: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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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補充整理】
苗博雅議員聚焦外送平台議題質詢:
2019/9/11 施政報告質詢
⛔️ 綜合提出本會期聚焦外送平台五大問題
▶️ https://youtu.be/MdJZ2xEMVa0
2019/9/19 財建部門質詢
⛔️ 要求商業處邀集外送平台商討如何確保平台履約能力,避免「不誠實蜜蜂」事件再次發生
▶️ https://youtu.be/Z3QT3Mcg0Dk
2019/10/2 交通部門質詢
⛔️ 要求停管處比照「貨車臨停裝卸貨區」模式,評估設置「機車臨停裝卸貨區」,合理、合法解決外送員違規停車問題
▶️ https://youtu.be/MFo8SsTZcPg
2019/10/8 警政衛生部門質詢
⛔️ 要求衛生局落實外送平台食安規定,加快期程、具體查核開罰,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
▶️ https://youtu.be/pjm-AUVOz5o
2019/10/24 民政部門質詢
⛔️ 外送員職業衛生安全保障:
多家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監督指揮管理的模式並不一致。勞動局認定承攬或僱傭的標準為何?
若認定為僱傭關係,如何避免外送員實質收入減少?若認定為非僱傭關係,勞動安全如何保障?
▶️ https://youtu.be/y3mUBJ4ZlF8
⛔️ 消費者權益保障:
重複扣款、扣款未送餐等情況,消費者求償或退款手續繁雜,如何本於消保法賦予的職權,輔導平台業者修改不合理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以及要求業者提供「即時、有效」的消費爭議申訴處理管道?
▶️ https://youtu.be/xHsyKGBPuqw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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