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德納孤兒何時能接種第二劑?再次呼籲執政黨拿出積極態度為國人爭取足夠的疫苗。」
今傳出108萬劑莫德納疫苗明天來台,對於還有308萬沒打到第二劑的國人來說是個好消息,但數量還是不足,尤其距離打第一劑疫苗到現在,已經超過十週,#遠遠超過28天的標準時間。
孟楷一早出席國民黨「為三百萬莫德納孤兒請命,蔡政府不該再消極」記者會,再次為國人請命,要求政府用積極態度向美催貨、用行動讓國人放心。
「#輪到你就去打」但現實是根本輪不到!多少人在七月初就打第一劑莫德納到現在還等不到第二劑!?就算再多的大內宣也無法轉移焦點。
數據會說話,目前莫德納到貨量只有1/4,#國人的命不能分高低,請一視同仁,尊重國人施打疫苗的權利。
明天立院開議,我們也會要求蘇院長如實跟國人報告,到底莫德納疫苗何時到貨、有多少?清楚的告訴國人!
最後,民進黨拋出的「#混打高端」令人傻眼;催高端無所不用其技、但催莫德納卻無能為力!想讓國人當實驗白老鼠,沒有人可以接受;拿出積極催貨態度,韓國可以、#台灣當然也可以!
相關報導:
聯合新聞網
為300萬莫德納孤兒請命 國民黨呼籲政府應積極催貨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90/5749987?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蘋果即時
等不到莫德納第二劑 藍委批政府說空話、運匠也急到飆髒話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10916/T5AM3O622RHCHN4PRBCEXSNHXA/
新頭殼
莫德納大缺貨 國民黨轟蔡英文不作為:對比文在寅要汗顏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9-16/637381
中時新聞網
300多萬人等不到莫德納 運將怒飆蔡政府髒話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916002552-260407?chdtv
中央社
國民黨:民眾等不到莫德納第2劑 籲政府積極催貨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109160109.aspx
聯合影音
影/莫德納混打高端?小黃運將:要我們當白老鼠嗎? https://video.udn.com/news/1215895
自由即時
稱308萬人等不到第2劑莫德納 國民黨罵蔡政府消極不作為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673721
TVBS新聞網
民眾等不到莫德納第2劑 國民黨籲政府積極催貨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586511?from=life_content_pack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0的網紅吳沛憶,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北市府擺爛文資 鐵皮包「台北工場」8年 「臺博館鐵道部園區」在今年 7/7 已盛大開幕,旁邊的「#臺北工場」卻 8 年來都不見天日! 台北工場於 2005 年,與鐵道部整個都被列入市定古蹟範圍,但當年因 #捷運工程 的需要,由台北捷運工程局土地徵收,馬市府原本打算全棟拆除改蓋大樓,經過文...
消極不作為 在 謝衣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氣候高峰會
#地方執行很努力
#中央整合需加強
「水環境建設」編列高達 2,508 億元,政策承諾不缺水、不淹水、喝好水、親近水,基層的執行進度高達九成,但整體政策內涵結果禁不起極端氣候的考驗,所以我所提出的草案,有分別明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責任。
法案明定各級政府應該推動氣候變遷調適,以及地方政府應該根據中央的政策方針,訂定「執行方案」,對應到流域治理,就是河川流域上、中、下游要整合為系統工程,防洪治理才會有整體綜效。
氣候變遷所造成的旱澇交替,已經對台灣環境、經濟及社會造成具體的衝擊,所以我新增「氣候變遷應變及調適策略專章」;並且把「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的政策內容擴大成為「氣候變遷應變及調適基金」,除了原本的溫室氣體減量,更要擴大政府預算執行應該分配給「氣候變遷應變及調適」。
為了達成 2050 年淨零排放,由中央邀集有關中央或地方機關、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組成諮詢會,透過公開程序,來訂定五年階段管制目標及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的目標;而且也是同樣讓民間能透過「諮詢會」在制度上監督中央執行的進度與成效,同時為了避免有減碳權責的相關單位消極不作為,也增訂公民訴訟權條款。
消極不作為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我們來看看民國110年9月1日才做成的「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刑事裁定」吧!
👉🏻本案法律爭議:
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應即予查報、拆除,卻故不依法簽報,而未能續行相關程序並執行拆除,致仍得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物之整體用益狀態,是否屬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此大法庭裁定:採肯定見解
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應即予查報、拆除,而故不依法簽報,致仍得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築之整體用益狀態,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見解節錄:
1、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利罪,既以公務員明知違背法令而圖得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為其構成要件,則本罪保護之法益已不再侷限於單純公務員身分暨其執行職務之公正性,及國民對於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性,而係兼及公務員職務執行之廉潔性,故要求公務員執行其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必須合法、公正、不得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又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客觀上違背其所應遵守之禁止規範或命令規範,致違反相同事項應予相同處理之平等原則,#其因而凸顯個別之特殊利益,#既因公務員違背法令所致,#該項所圖得之利益,#其取得及保有即不具有正當法律權源,#自均屬本款所規定之不法利益。
2、本罪所規定含有抽象意涵之「利益」,係指 #一切足使圖利對象之本人或第三人其財產增加經濟價值者均屬之,包括 #現實財物及 #其他一切財產利益(#包含有形、#無形之財產利益及消極的應減少而未減少與積極增加之財產利益,#或對該財物已取得執持占有之支配管領狀態者),且不以有對價關係及致其他損害之發生為必要。故該款所稱不法利益,只須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因其積極作為,或消極不作為,與不法圖得之自己或其他私人利益間,具有因果關係,即可成立。
3、稱違章建築者,為建築法適用地區內,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而擅自建築之建築物;違章建築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築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築機關處理,並執行主管建築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第4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依同辦法第5條前段及第6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5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依規定應拆除之違章建築,不得准許緩拆或免拆。準此,如係未經取得執照之違章建築,除屬既存而無須立即拆除之舊有違章建築外,均應依規定予以查報,並由拆除單位拆除之。公務員對該等違章建築之查報、拆除並無裁量空間,若明知依相關法令應即予簽報,故意隱而不予查報,#致該違章建築免遭拆除,#得以繼續違法留存或用益,#使原始起造人仍可繼續享有違章建築留存之整體用益,#即該當於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相關說明網址:
https://tps.judicial.gov.tw/tw/cp-1111-448060-caf76-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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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說見解補充:
關於公務員圖利罪「不法獲利」的認定,學說認為是從財產角度觀察價值是否增加,不包括非財產上的利益。只要是足使圖利對象(本人或第三人)增加財產利益,且能計算出數額,此時即可評價為不法獲利。(註1)
不過,由於公務員圖利罪被定性為結果犯,且不處罰未遂犯,因此重點將置於個案是否存在不法獲利。但誠如李茂生老師所言,「不法」利益指的是超過市價的利得,因此如果沒有存在具體的利益,此時要如何與市價進行比較?不無疑問。筆者思考的問題是,本大法庭裁定涉及違章建築之「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物之整體用益狀態」,縱使承認它是公務員圖利罪所稱之「其他不法利益」,但能否真的計算出具體數額?縱使能計算得出來,那要採用什麼標準計算?此一大法庭裁定似乎都沒有處理,只是單純認定屬於「其他不法利益」而已。當然,如果立法者能夠規定圖利未遂的處罰規定可能更好,亦即當我們能證明公務員是違法執行職務,且該公務員企圖利用此種行為獲得不法利益時,即屬未遂,因為本罪職務執行公正性的公共信賴法益,實已受到侵害,而具有可罰性。(註2)
註1:整理並改寫自許澤天,刑法分則(下),2021年7月三版,頁518-519。
註2:整理並改寫自李茂生,新修公務員圖利罪芻議,月旦法學雜誌第91期,2002年12月,頁175。
消極不作為 在 吳沛憶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北市府擺爛文資 鐵皮包「台北工場」8年
「臺博館鐵道部園區」在今年 7/7 已盛大開幕,旁邊的「#臺北工場」卻 8 年來都不見天日!
台北工場於 2005 年,與鐵道部整個都被列入市定古蹟範圍,但當年因 #捷運工程 的需要,由台北捷運工程局土地徵收,馬市府原本打算全棟拆除改蓋大樓,經過文資團體爭取遷移,才在捷運 #松山線、#機場線 陸續完工後,於 2012 年遷回原址。
歷經郝、柯市府兩屆任期的 8 年來,因為北市府消極不作為,市定古蹟「台北工場」被鐵皮包覆至今不見天日。
一直到今年市府才鬆口準備修復。
#鐵道部 整體園區和 #台北工場 的命運,因為中央、地方政府幾次輪替,一直無法完整規劃。
如今 #臺博館鐵道部園區 已修復完成並成為景點。
台北工場就在北門捷運出口,通往機場方便,有絕佳的觀光區位優勢。
我建議,北市府應該和文化部好好坐下來談,儘快完成修復和規劃。
翻轉西區,不用口號,請珍惜我們寶貴獨特的文化資產。
消極不作為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社工是勞工
#社工是勞工
#社工是勞工
#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今天自由發言我針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新制施行後,台南市政府的執行狀況進行質詢,據我了解台南市政府人事處在109年6月10日刊登一則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的用人需求,其工作內容為「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兒童少年保護工作」,徵才條件亦要求須有 #社會工作師證照 ,然而該職缺的進用薪點僅有280薪點,折合台幣約34916元,這樣的薪資顯然嚴重低估社工師的勞動付出,也不符合衛服部所提出的「公部門社工薪資調整」。
在我向人事處及社會局了解細部狀況後得知,社工師職務代理人之所以只能取得上面所提到的薪資,其根本原因在於人事處對於職務代理人設有 #支給報酬標準表,各機關僅能按照標準表的薪點開設職缺。然而社工師的職務代理人要求具備社工師證照,但市府卻無法給予符合其專業的薪資,導致過去出現職缺多次無人應聘後,市府必須申報中央降低用人標準的情形。
我認為市府的作法並不妥適,社會局明知問題癥結點卻沒有設法改善,僅用 #消極不作為的方式處理,透過不斷流聘後降低用人標準來解決用人需求問題,這種作法對於市府的行政品質及效率並沒有幫助。人事處在取得各機關徵才資訊後,沒有經過審核照稿刊登的行為,同樣讓我不能接受,社工薪資新制已經上路將近七個月,人事處掌管人員進用,當中央已經明確指出現行薪資對社工的勞動付出有所低估,人事處卻沒有從源頭檢討 #支給報酬標準表 的合理性。
所謂保障社工勞動權益並不是只有消極地等待不法檢舉案件,市府應該更主動地思考,如何實質改善社工的勞動條件及環境,黃偉哲市長在許多議題上都想要爭取六都第一,那是否在社工薪資保障上也應該要走在前頭,更努力保障社工權益!
當我們希望這個社會可以有一張網,承接住下墜的人們,讓他們可以更有盼望、更好的面對未來的日子;希望這個社會可以更溫和且堅定的向前邁進;希望這個社會的遺憾可以再少一些,我們除了把網編織的儘量密一些外,更要注意網子是否足夠結實、堅固,社工就是這面網中極度重要的絲線之一,我們一起守護 #守護我們的社工!
消極不作為 在 少康戰情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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