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這個事情,真的整把火!
有錢成立新公司,沒錢賠償受害人!當台灣人很好騙!?
在去年口罩短缺時,接了大量口罩訂單,結果沒出貨,讓超過2,000名消費者求助無門,受害金額可能逾2億元的 #蛙蛙文創公司,新公司要成立了喔!開心嗎?
在 #唯一的公司股東負責人 李子斌離奇過世後,蛙蛙對消費者承諾的補償方案石沉大海,諸多消費者到法院提起告訴,卻被法官勸說:「不要告了,唯一的股東人都死了,搞不好也沒有財產可以賠了」
我參與整個過程,親眼見證蛙蛙集團精緻謀劃了這場大型的智慧型消費爭議,被察覺後開始進行財務轉移,最後全身而退 ...
🔺結果,同一組人,神不知鬼不覺的,在今年五月底,同班人馬在同個地址,又登記了一個新公司 #好玩藝術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然後,又要開始賣口罩。
說真的,我一點都不意外。
但非常憤怒。
💢💢💢
我在這個會期5/11的質詢,就提出,如果政府在審查公司登記的時候,只憑公司送來的資料審查,不做【稅務、司法、消保】紀錄的聯徵,就會讓蛙蛙這種知法玩法的公司,再度出爛招來欺瞞消費者,
結果我講完沒多久,5/13,就在蛙蛙集團的 #拾穗豐收公司 的同一個地址,又登記了一間資本額1,600萬元的新公司,#好玩藝術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而整個集團關鍵人物 #張智人,掛名監察人。
這個集團是怎麼從2010年開始,重複玩類似橋段的,可以詳見:https://reurl.cc/5rymdG
在司法判決系統,搜尋 #張智人 這個關鍵字,起碼有40個履約爭議、偽造文書、詐欺、違反商業會計 ... 的案子,但換個負責人、用新的公司登記,就可以繼續上演這種爛戲碼,我們政府卻無可奈何。
但,更無奈的,是消費受害者們。
很多受害的消費者們,至今,心中仍有一個很大疑惑:當初只是在口罩短缺時期,看到可以有保證出貨的口罩,所以就下單了,哪知,最後變成一場空,#消保調解承諾要還錢還口罩 彷彿人間蒸發、#支付命令、#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都沒用... 法律上也無法給予任何保障,他們來問我,「議員,我們還能做什麼?」
我只能說,「很抱歉,該做的大家都做了,我會想辦法從制度上,讓未來這樣的事情不要發生」。
言猶在耳,結果,新公司又成立了,又要繼續賣口罩了 ...
我人微言輕,無法改變這些事情。
不過,我絕對要讓大家知道,他們又要開始賣口罩了!
Ps. 很妙的是,這間新公司對外發佈要賣口罩的新聞,居然上了 #僑務委員會 的 #台灣重點新聞
消費者委員會地址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破解豐原廟東泊姿berji恫嚇被害人話術1
成立廟東泊姿berji被害人社團第三天,成員三百餘人,陸續有被害人接到陳健元店長電話恐嚇,或是到店做臉時,林詩怡主任、陳健元店長當面恐嚇,你們當時都是「自願」交付信用卡給她們刷卡或向資融公司辦理分期貸款,不是被強迫,恫嚇刪文閉嘴,否則提告!
林詩怡主任、陳健元上開恫嚇被害人言詞,嚴重誤導被害人,我特別澄清導正如下,先說結論:
♦️即使當時是「自願」購買,事後仍可「後悔」,於七日內或四個月內,無條件解約退款。#關鍵在於訪問推銷,煩擾推銷
相關法令參照如下:
♦️消保法第19條:
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1項7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1項7日期間起算,已逾「4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消費者於第1項及第3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所謂訪問交易,依照消保法第2條第11款之規定:
是指企業經營者「未經消費者之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訂立之契約。其意義說明如下:
(一)由於訪問買賣的交易,通常是在消費者「無法詳細判斷或思考」的情形下,而使消費者購買不合意或不需要的商品,為衡平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獲得足夠的資料或時間加以選擇」,消費者保護法特別規定為特種交易的一種型態,予以特別的保障。
(二)訪問交易所謂「未經邀約」,是指未經消費者的邀約:企業經營者從事買賣行為,如果「未經消費者的邀約」,消費者通常是處在「毫無預期又未經深思」的情況下,貿然與企業經營者締結買賣契約,為維護其權益,乃賦與消費者「後悔」的權利。
♦️另,強迫推銷或訪問買賣之行為,可能違反「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瘦身美容案件之處理原則」第五點之規定:
五、(其他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類型)
瘦身美容業者之行銷手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以特價、低價或免費贈送等促銷廣告吸引消費者,嗣再大量增加其他費用,導致與一般消費者當初認知或預期之消費額不符。
(二)對依廣告接受免費試作之消費者,未明確告知試作範圍,在完成試作前,再與該消費者進行交易及藉機收取費用。
(三)於提供瘦身美容服務過程中,為任何增加消費金額之促銷,或收取原約定價額外費用;趁消費者窘迫或接受瘦身美容服務之際,以強迫或煩擾方式,為任何增加消費金額之促銷;或於原課程未提供完畢前,推銷同種類其他課程。
♦️結論:
只要是店家在街頭主動煩擾推銷,而「非經消費者邀約」,所為之買賣行為,可能是「強迫推銷」,也可能是消費者「自願購買」,因,消費者即路人通常是處在「毫無預期又未經深思」之情況下,貿然與店家締結買賣契約,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乃賦與消費者「後悔」之權利,消費者均可主張消保法第19條,「7日內」或「4個月內」「書面通知」業者「無條件解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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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抓住被害人怕事怕麻煩的心態,不敢、不懂或沒有能力討公道,因而有恃無恐。我不怕麻煩,歡迎所有被害人來找我,我義務全程全力協助。
如果1個月,有廟東泊姿100位被害人來找我,泊姿1個月,就須花時間回覆我100封存證信函、跟我在消保官面前吵架100次,並在消保官留下100次申訴前科紀錄,泊姿如果不覺得煩,就繼續…,我奉陪到底!
泊姿多一個人力來應付我,就少一個人力及時間去洗路人。
對付類似遊走法律邊緣準詐騙保養品店家,她盧,你要比她更盧;她兇,你要比她更兇;她瘋,你要比她更瘋!
#存證信函記得寄到發票上總公司地址,不是寄到廟東豐原旗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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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如遇強迫或煩擾推銷,且不幸付款或刷卡或簽署分期貸款契約,即使當時是自願購買,請務必於7日內或4個月內找我,我全程義務協助向店家討公道,包含義務幫忙撰寫存證信函、義務陪同出席消費爭議協商、義務幫忙撰寫起訴狀、義務陪同出庭等。
#精心設計手口並用話術加上人海攻勢煩擾數小時
#強迫或煩擾推銷保養品
#訪問買賣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在廟東泊姿交易,雖在實體店面購買,但依然享有7日或4個月無條件後悔權利,千萬不要被泊姿欺騙誤認沒有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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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被害人集體報案提告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030345090571421/permalink/3005951289677458/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030345090571421/permalink/3007409046198349/
🔸警方可否拒絕受理報案❓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030345090571421/permalink/3006296819642905/
🔸弱智被害人現身控訴遭騙過程1
https://youtu.be/OwEKzExatXY
🔸弱智被害人現身控訴遭騙過程2
https://youtu.be/jNp6jUd7Otw
🔸詐欺刷卡、不返還信用卡案例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030345090571421/permalink/3008212739451313/
🔸宣導短片
https://youtu.be/IK13Q_QssWw
🔸加入廟東泊姿berji被害人社團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570058429960982/?ref=share
#親民黨台中市黃朝淵服務團隊
#免費選民服務專線0928225530
消費者委員會地址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畜產會、農委會出包不斷
臺灣豬標章公信力再受質疑】
嘉瑜在今天的經濟委員會,針對臺灣豬標章的資格審核以及臺灣豬標章認證地圖提出質詢,重點如下:
🔥 畜產會為衝豬標章核發數,擅改切結書內容
近日傳出畜產會在業者申請臺灣豬標章時,與業者協議修改切結書內文,使得原先規範申請者須百分百使用國產豬,變成申請者【多】使用國產豬,嘉瑜向農委會陳吉仲主委提出質疑,「多為國內飼養豬隻」中的【多】字,到底是甚麼意思?業者掛上臺灣豬標章,是不是就應該百分之百使用國產豬肉?
按照陳吉仲主委的答覆,取得臺灣豬標章的業者,所使用的豬肉、可食用部位以及加工製品的主原料,都必須是國產豬隻,但畜產會在官方切結書範本中加了一個【多】字進去,卻是完全背離了臺灣豬標章的政策原意!畜產會這麼離譜的舉動,陳吉仲主委在答詢時先是說他知情,隨即又改口「切結書的部分不會看到這麼完整」,並且不斷強調切結書就是要業者遵循規範、全面使用國產豬,但修改過後的切結書內容與規範本身根本不相符!難怪業者會抨擊畜產會當初讓他們簽切結書,使得業者誤認只要使用的肉品及原料「多」為國產豬隻就可以,根本是陷商家於不義,同時也造成臺灣豬標章的誠信破產!
🔥 先核標章再要求業者全面改用國產豬,業者:被政府擺了一道
農委會一再強調,商家取得臺灣豬標章就是要百分之百使用國產豬肉,而商家張貼標章就可以取得消費者信賴,民眾也一直都這麼認為,結果在鬍鬚張事件和家樂福事件接連爆發,民眾才發現臺灣豬標章原來有這麼多例外,業者只要簽切結書,就可以在同時販售進口肉品的情形下取得標章,而畜產會當初為了衝業績量放寬核發標準,元旦後為了取信於民開始大力稽查,並要求已經取得標章的業者要全面改用國產豬,甚至在業者自行撤下標章後,還塑造成是畜產會查核後主動撤銷標章,種種的作為,都讓業者覺得被政府擺了一道!
而站在民眾的立場來說,臺灣豬標章的公信力已經大打折扣,農委會是不是應該全面徹查、釐清,到底目前已經核發出去的八千多張臺灣豬標章中,有多少家是在簽下放水版本的切結書後取得的?畜產會為何不是在審核階段就嚴加把關?
🔥 農委會再出包,業者使用進口肉品仍登載在臺灣豬標章認證地圖!
為了方便民眾在購買或用餐前查詢哪些店家全面使用臺灣豬肉,農委會推出了「臺灣豬標章認證地圖」,但實際操作後卻發現登載的資訊有誤,以地圖上標示出的「肉多多火鍋高雄三多店」為例,臺灣豬標章認證地圖網顯示該店家位於「高雄市三民區青年路」上,但對照業者官方網頁的門市資訊,該門市應該是「鳳山青年店」,到底取得標章的是哪一個門市?這是農委會的疏失之一。
其次,為了求證業者是否全面使用國產豬肉品及原料,嘉瑜研究室也派員前往該門市實察,結果業者在店面外張貼的肉品產地來源清楚標示,從肉品、內臟、火鍋料、醬料到湯頭,通通都有使用進口豬肉、原料,為何又會農委會登載在臺灣豬標章證明地圖上?是業者隱瞞使用進口肉品來申請臺灣豬標章嗎?那為何業者敢開誠布公地門市張貼肉品產地來源?難道又是家樂福事件的翻版?
🔥 業者聲明:早撤標章,不知為何被農委會放上認證地圖
果不其然,在嘉瑜上午質詢結束後,經媒體披露消息,肉多多火鍋業者馬上出面澄清,他們在去年12月申請時,已告知店內有使用進口肉品,但仍順利取得標章,結果農委會今年1月2日派員稽查時告知業者,必須全面使用國產豬肉,業者為了避免爭議,早在1月4日就退回臺灣豬標章,不知為何會被登載在農委會的臺灣豬標章認證地圖上。
從業者的說明可看出,這又是一起畜產會為了衝高臺灣豬標章業績量,在去年12月審核時不斷放寬商家資格所造成的案例!從鬍鬚張、家樂福到肉多多,每一起事件都是因為畜產會把關不力,進而造成臺灣豬標章的公信力不斷下降!
🔥 本於職守捍衛國人食安,竟遭主委質疑引用錯誤資訊
更令嘉瑜遺憾的是,嘉瑜基於把關國人食安,且希望農委會完善相關資訊揭露,以便讓國人能吃得安心,在質詢中披露肉多多火鍋使用進口肉品仍登載於臺灣豬標章認證地圖一事,陳吉仲主委第一時間竟是質疑嘉瑜引用的資料可能有誤,要求嘉瑜使用資料前事先跟農委會諮詢!
嘉瑜質詢所提出的資料因涉及業者商譽,自然要善盡查證責任,並派員親自到臺灣豬標章認證地圖所標示的地址勘查並取得影像,業者今日的聲明也證實了他們的確曾取得臺灣豬標章,至於業者在撤銷標章後仍被登載在臺灣豬標章認證地圖上,無疑是農委會的疏失!如果陳主委認為嘉瑜引用了錯誤的資訊,那也是農委會網頁提供的資訊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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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豬開放】「肉多多」肉品來源有6國卻有台灣豬標章 高嘉瑜:陷業者於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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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多多掛「台灣豬標章」來源有6國 高嘉瑜轟農委會陷店家於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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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多多火鍋高雄分店豬肉來源有6國 被爆也在台灣豬標章地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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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爆用外國豬卻在台灣豬地圖 肉多多:標章已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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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又害業者 「肉多多」用進口豬卻被列臺豬標章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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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VaiTrJTV1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