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再次發生一起委外經營的安養中心,利用人頭浮報和溢領公款的觸法行徑,倘若報導屬實的話,也再增添一筆非營利組織不當作為的黑紀錄,只不過,從不同境遇的『個體』到生養機制設計的『制度』以迄於整起公私協力的『委外環境』,點明出來上述的該起案例,是要有通盤檢視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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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養中心 #滾動式修正 #政府採購法
見微知末於老人安養中心之於浮報、溢領的相關發想思考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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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領公款 在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你有想過老年之後,會住在哪裡、過著怎麼樣的生活嗎?
位於陽明山仰德大道上的 #至善老人安養護中心,原本應是許多長者安養老年的地方,卻成了機構 #浮報照顧服務員數量、#溢領公款,還試圖湮滅證據來規避稽查的混亂之地。
前陣子,我們就接獲民眾陳情,台北市社會局委託耕莘醫院經營的至善老人安養護中心,疑似長年來有浮報照顧服務員數量、溢領中央及地方政府補助款,並同時增加服務老人的人數而牟利的行為。
‼行政職浮報照服員,長期溢領補助‼
在機構內提報給社會局的56位照服員中,有高達9個人平時在至善擔任行政、出納、櫃台等職,卻被機構要求接受照服員課程訓練,取得照服員證書後,#用以向社會局虛報數額以獲得政府獎助,機構可減免每個人將近三分之二的人事費用。
‼醫院員工掛名機構牟利,強增照服員負擔‼
在清查班表與通報的名單中,還有6個人,實際的工作地點不在至善內部,而在永和耕莘醫院;透過這樣掛名機構的方法,至善可以收受服務更多人,藉此獲取更多的費用。
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規定,至善是養護與安養機構的混和型機構,照服員日間照顧的比例是1:8至15人之間。
也就是說,至善藉由浮報照服員,每多通報一名,至善就可以 #多收8到15位老人,賺更多的錢,卻無法讓老人獲得更好的照顧,也無法讓照服員得到更好的工作條件。
此外,除了浮報的違規事實明確外,機構 #外籍看護工的比例更高於本國籍照服員,亦違反了〈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八條規定。
照服員平時服務許多有需求的長者,已經非常辛勞;又因為機構的浮報行為,使照服員工作負擔加重、更可能影響照顧品質。至善以此牟利,傷害的卻是無辜的長者與員工們。
‼不當得利上看百萬元,還規避社會局稽查‼
至善老人安養護中心每年向衛福部的長照福利基金獎助計畫申請獎助款,浮報的照服員每人每年可讓機構獲得3萬多元的補助,此狀況維持了五、六年,至善溢領的照服員補助可能已經 #將近兩百萬元!
更令人驚訝的是,在我們要求社會局去稽查浮報狀況時,至善竟然要求工作的同仁做假資料、假班表、試圖掩蓋行政職的職稱牌,甚至塗銷真實照服員的名字,蓋上假的照服員印章,用各種手段 #試圖湮滅證據,來規避政府的稽查!
社會局稽查後,已經確認機構內有浮報之情事,也有人不在機構內上班,社會局也承諾將 #明確依法行政,查明浮報的照服員數量和溢領的補助款金額,並如實追討不法所得;針對其規避稽查的部分,也視必要性移送檢調,以待後續的調查與處分。
我們都希望能夠頤養天年,希望老年之後,可以生活在安心健全的環境當中,我也希望機構可以誠實以待,秉持公開透明的原則,一同改善安養機構的環境。
這種惡習不能持續下去,社會局應該要善盡主管機關的責任,好好把關。我也會繼續努力、繼續為不公義的事件發聲,以保障每一位長者,都有受到良好照顧、安穩生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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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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