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號下午5點45分更新
#行政院拍板高中以下師生本學期禁出國
#超前佈署確認無誤
#縣市首長可不可以禁止民眾出國?
這是律師娘今天最常被問到的問題。
的確,這是一個法律問題,
而且是憲法問題。
起因是這個月15號,
台灣新增6例境外移入COVID-19確診病例,
北部有學生確診導致全班停課,
出國遊玩是否成為防疫破口,
引發各界爭議。
新北市長侯友宜16號率先宣布,
#新北市高中以下老師和學生6月底前禁止出國
#教育局表示執意出國會視狀況扣操行成績
特殊案例報准除外。
這項校園防疫的超前部署,
很多律師跳出來質疑,
「這個限制沒有法律依據」。
原因恐怕在於,
憲法第10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
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禁止出國明文限制人民出入境之權利
#有違憲之虞
大法官釋字558號雖曾做出解釋,
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
但須符合憲法第23條
1.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2.避免緊急危難
3.維持社會秩序
4.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否則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防疫是否符合上述的緊急危難或維持社會秩序?
這是法律位階問題,
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於2/27向行政院建請
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提升為一級開設,
法律上的觀點,
一級開設後,
#防疫措施上的生活指引
#應由指揮中心提出全國統一性的規範
例如協同移民署進行人民出入境管理的限制🚫
限制人民出國權利的規定,
已經脫離地方自治條例的範疇。
這也就是為什麼縣市首長喊出來的禁令,
只限制師生,
因為公務員、軍人跟學生,
屬於法律上的特別權力關係,
國家對他們享有槪括的支配全能,
並能使該特定人民立於服從的地位。
#縣市首長層級的禁止出國
#無法擴及到全體市民
當然,
在防疫至上的氛圍下,
基於健康跟衛生安全的考量,
禁止出國的限制並非錯誤,
不過在民主的前提下,
政府所享有的權利是來自人民的同意跟授權,
一旦我們容許政府濫用權利就容易造成弊端,
律師娘想讓各位知道的是,
#國家對你我權利的剝奪跟限制
#並不能假藉任何名目無限上綱
#永遠需要人民點頭同意
#防疫 #防疫作戰 #禁止出國
#法律問題找國涵
#律師娘作你最強後盾
【縣市文教篇】
📌新北開第一槍!防疫禁師生出國 教育局:違者扣操行分數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101195
📌台北市宣布 各校師生7月14前不得出國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316002722-260405?chdtv
📌台中市教育局下令 高中以下師生6月底前禁止出國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60/4418156
📌南投不強制禁止出國 林明溱:但勸家長別「自找麻煩」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293101
快訊/報准才能出國!台南市教育局「無強制禁止」:將調查學生旅遊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316/1668587.htm
【企業篇】
📌國泰人壽今緊急宣布:即日起所有員工禁止出國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441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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