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 #1996年4月電玩業者周人蔘行賄高階檢警案 嗎?
原本來勢洶洶的肅貪大案,因為承辦檢察官 #侯寬仁 不依「#證據法則」、不守「#程序正義」,搞成司法鬧劇,案發後兩個月就有四名警察不堪其擾而自殺。纏訟多年之後,被起訴38位警官無罪確定25位,全案纏訟到2020年初才確定。大部分被判無罪的警官,雖獲得最終的實質正義,但「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仕途和人生已被此案全毀。
此案到了 #高等法院庭長李相助 手中,李審閱後發現有三點不符合「程序正義」:「#押人取供」、「#以耳語及媒體造謠」、「#無證據卻刻意攀誣」,因而判決 #檢察官提列的罪狀根本不足以證明被告犯罪。
一般民眾看在眼裡,連高高在上的檢察官警官都被惡整成這樣,
誰還相信台灣司法有正義? (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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