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要懂「法」。
關於孩子在校課業與成績等權利的爭取,一切都先從「法」開始。因此,長期以來一直提醒特殊生的家長,一定需要熟悉《特殊教育法》。
實務上,經常會面臨以下的一些情狀。例如兩個孩子一樣都在同一家醫療院所就診,一樣都被診斷為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一樣醫生都開立了診斷證明書,甚至於一樣醫生都開立了藥物,無論是利他能、專思達或思銳。好吧,如果這兩個孩子在學校讓老師頭痛的狀況都一樣。
但是,擁有醫療診斷,並不等同於是特殊教育學生,除非孩子經過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鑑輔會)鑑定、通過,而取得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分。
假如,這兩位孩子,一位經過特教鑑定取得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分。另一位則沒有通過鑑定,一般會建議轉為由校內輔導系統協助,或者家長因各種理由拒絕接受特教鑑定(一般是擔心孩子被貼上所謂的「標籤」)。
以往,取得特教身分的孩子,例如ADHD孩子取得「情緒行為障礙」,接著他的相關學習權利往往可受特殊教育法的支持與保護。例如《特殊教育法》第19條:
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而這一點,往往是過去未取得特教身份與資格的ADHD孩子無法爭取的。
但現在通過的《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7條(發布日期:民國 104 年 10 月 15 日),則詳列了以下的內容。
學校應針對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列冊追蹤輔導。
學校得召開個案會議,針對前項學生之個別特性,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等相關措施。
學校得邀請學校行政人員、相關教師、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參與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等相關措施。
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不受請假或成績考核相關規定之限制。
特別是這一部分:
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不受請假或成績考核相關規定之限制。
關鍵是,那麼對於未取得特殊教育學生身分的ADHD孩子,如果屬於學校「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且有課業與成績需求,這時候則有了法源的依據。
但有意思的地方也在這裡。一般來說,校內對於特殊學生最為熟悉的人員,主要為資源班老師或特教老師。對於輔導系統來說,這部分相對會是陌生一些。未來,如果孩子的條件是:在醫療上,擁有ADHD的診斷,未取得特教身分。但他卻符合《學生輔導法》裡的「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那麼關於孩子日後在課業與成績的輔導上,特教系統與輔導系統如何合作與區隔,將會是一場微妙的互動。
但更重要的是,孩子的課業與成績的權利又多了一條法律來支持。當然,未來家長是否為孩子爭取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分,特別是ADHD或其他情緒行為議題的孩子又將會有另一番的考量。
關於相關法律條文的解釋,請特別留意在「應」和「得」之間。前者提供了相對的法律保障或義務,例如《特殊教育法》第19條 :「......『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後者則反映出,在親師溝通上所需說服力的重要性。例如《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7條:「......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王意中臨床心理師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24)日林佳龍委員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針對單耳失聰人士的社會救助與福利質詢內政部曾中明次長、社會司簡慧娟司長、以及教育部社教司黃坤龍副司長。由於目前單耳失聰不符合身心障礙的標準無法申請社會救助與福利,在質詢中林佳龍並要求曾次長手遮一耳短暫接受質詢,感受單耳失聰者的不便。林佳龍也要求內政部應將單耳失...
特教生鑑定 在 獨立評論在天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三年級的小杰被鑑定出學習障礙、自閉症類群障礙及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等多重症狀,媽媽希望我可以陪著小杰「慢慢」學習,能教多少是多少。
但這個「慢慢」有多慢?我們花了半年的時間,小杰終於能認出時鐘的整點與半點。
雖然偏遠地區學生數少,每位孩子平均獲得導師關注的時間相對較多,但以小杰的班上來說,#全班有半數的孩子都需要特教資源協助,要想多花時間在小杰身上,只怕導師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校內特教資源稀缺,特教學校又路途遙遠⋯⋯
https://bit.ly/3mFOWdk
特教生鑑定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家知道嗎?我們的特教法,至今已經十年多沒有修法了。
雖然在 2009 年的特教法修法中,盡可能試圖保障特殊生的受教權,但是,十幾年過去後,特教法需與時俱進的面向也逐一顯現,我們更時常收到不同的反映,一再凸顯特教生在學習時遇到的困境。
最近這幾年,發生部分學校以沒有特殊資源為由,拒絕障礙學生入學,或者因為學校無法積極提供特教資源,讓家長及學生最後只好另外尋找其他學校就學;此外,目前各縣市特教資源中心的專業人員多從其它學校商調而來,或增設巡迴班來爭取人力,但是從他校商調特教教師至中心後,原服務學校的人力缺口如何補齊,更是長期以來的困境。
種種問題都顯示了,台灣的特殊教育發展,真的還有許多進步空間。
今天下午,我邀請了同樣關心特教議題的 立法委員林奕華、黃國書 、邱臣遠及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一起召開「特殊教育政策及修法公聽會」,希望能讓特殊學生適性教育的權利,能獲得更完善的保障!
我認為,教育部在研修相關法規及政策上,應該更積極協助地方教育局處理此問題,避免影響原校學生的受教權益,此外,教育部雖定期補助地方政府身心障礙教育經費,但是,若要讓特教資源中心發展為「專業支援」的角色,那中央補助的經費結構,也應該有所調整,以穩定比例支撐中心發展出特教專業幕僚的空間。
在今天的公聽會中,廖子齊議員也和我們分享,她認為如今特殊教育的發展趨勢,更重視融合的精神,希望讓各年齡的特教生能夠和其他的孩子,一起在同樣的環境學習、互動與成長,因為離開了學校,特教生的孩子仍要學習融入社會,社會也需要接納擁抱這些孩子。然而,目前的特教政策對於許多仍在普通班就讀,但接受特殊教育支援的教學環境,其實還缺乏對於普通班教師的支持,對於未必俱備特教專業知能的普通班老師其實無論在教學和班級經營上都會是挑戰和負擔。
特教法有提供身心障礙生就讀普通班時得酌減班級總人數,以減輕教師工作量的協助;但其他對教學現場的支援則仍很缺乏,特別是對於「非山非市」資源有限的小校,能給教師的支援更加稀少,希望中央也能夠更重視普通班教師端的支持。
除此之外,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教授洪儷瑜也指出,中央目前對於特殊教育政策的規劃及發展,往往流於反應式地解決問題,例如特教心評人員、學前幼教教師加註特教專長等政策,形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顯示 2012 年教育部組織改造後,缺乏長期規劃全國特教工作之中央單位,政策與實務脫軌,亦缺乏整體支援各地方政府的系統,僅聚焦於經費補助與評鑑,缺乏評估不同縣市發展特殊教育之差異需求,未真正以特教學生此權利主體設想,著實令人憂心。
智障者家長總會常務理事陳誠亮表示,針對巡迴輔導教師服務人力比,建議能有合理的標準,並以入班協助為原則,且聘用足額師資以保障學生就學權益,陳誠亮強調,未來《特殊教育法》的修法,應明確規範特殊教育中心的人員編制及運作方式,避免以老師兼任為之。再者,專業團隊入校的服務提供方式,亦應以支援教師且需合作為原則,不宜採將學生抽離的方式提供教學輔導,才能協助教師真正了解學生需求,共同擬定合宜的教學輔導策略。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幼教委員會主委楊逸飛則認為,目前學前階段巡迴輔導的師資代課比例極高,且多數為三招之後不具教師證的代理教師,而正式的學前巡迴輔導老師齊流動率亦高,導致現行鑑定安置專業人力嚴重不足,影響鑑定安置品質;相關輔導與資源配置亦難以有效運用。楊逸飛認為,中央除應健全巡迴輔導教師職場待遇之外,亦應嚴格控管學前巡迴輔導正式缺額比例,使正式教師至少應達八成以上,提高學前巡迴輔導師資穩定性與留任率。
感謝今日各位先進、一線人員們,在即將開學的忙碌時刻仍願意撥空出席,在公聽會上分享的許多意見,未來我們也將提出特教法修法版本。
給特教孩子們更好的支持,是我們責無旁貸的共同目標!
🎬 公聽會完整直播:https://reurl.cc/j8xg3p
特教生鑑定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24)日林佳龍委員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針對單耳失聰人士的社會救助與福利質詢內政部曾中明次長、社會司簡慧娟司長、以及教育部社教司黃坤龍副司長。由於目前單耳失聰不符合身心障礙的標準無法申請社會救助與福利,在質詢中林佳龍並要求曾次長手遮一耳短暫接受質詢,感受單耳失聰者的不便。林佳龍也要求內政部應將單耳失聰從寬認定納入身心障礙保障範圍。
林佳龍提出目前身心障礙手冊對於聽覺機能障礙的訂得相當嚴格,導致在實務上非常多的問題,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身心障礙等級」規定,聽覺機能障礙等級標準如下:
1.「輕度」:優耳聽力損失在五十五至六十九分貝者。
2.「中度」:優耳聽力損失在七十至八十九分貝者。
3..「重度」:優耳聽力損失在九十分貝以上者。
林佳龍向在場官員表示,所以現在有聽覺機能障礙的人,若只有一個耳朵聽力損失,即單耳失聰的話,是不符合目前身心障礙的標準。林佳龍指出由於單耳失聰的學童,並無法納入身心障礙手冊的領取範圍,無法像雙耳失聰的兒童可以請領電子耳等輔具補助,更不屬於特教範圍。所以單耳失聰的孩子只能進入一般學校就讀,求學過程中經常面臨走路不平衡、上體育課會跌倒,上課聽不清楚,可能老師會認為他上課不專心聽講,在校孩童經常會受到同儕的欺負。林佳龍認為,慣用單耳更容易加速他聽力的失衡,也懷著正常耳朵聽力受損的恐懼,心理上的衝擊超乎身體障礙的傷害。
林佳龍質詢教育部黃副司長,教育部的特殊教育法子法草案中第九條,沒有納入單耳失聰的學童,全面犧牲了單耳的就學環境的權利,這樣合理嗎?教育部特教小組邱專員答覆,鑑定辦法在今年有修正,但對單耳失聰的確沒有納入,不過特教評估是比較寬,會依照需求來判定,也就是說特教的判定的範圍比較寬。曾次長則表示,身心障礙者的判定是經過專業的鑑定,是比較嚴格。
林佳龍以一真人真事蕭先生的故事向內政部質詢,對失聰者判定這麼嚴有沒有道理?林佳龍當場念出蕭先生的陳情信:「我是一個右耳重聽的人,也是丙等體位的平常人,我知道像我這樣的人不多,在求職中飽受不少異樣眼光,也不是很順利,但我繳稅是平常人,郤要受大眾以殘障人士來看待,真想要做殘障人士...如果要把我們當殘障人士,可以請快速通過法律來執行。」林佳龍向官員表示,政府的認定裁量影響單耳失聰者不只是在就學還包括就業。
林佳龍在台中已經連續七年舉辦過針對身心障礙家庭「有愛無礙真情之旅」,起源自一位成功的遊覽車老闆,他有兩個身心障礙的弟弟,每當學校遠足或旅行,他就要在家裡照顧兩個弟弟,所以他發願照顧身心障礙者,又因為身心障礙家庭信任林佳龍的號召,於是每年由林佳龍帶隊,這位董事長出五十輛遊覽車帶身心障礙的小朋友出遊。林佳龍也向在場官員表示,因為聽障朋友常使用電話簡訊,他也協調中華電信對聽障朋友降低簡訊費用,這都是民間走在政府之前。林佳龍要求內政部應將單耳失聰從寬認定身心障礙納入身心障礙,「司長可不可以研究?研究後若要以修法來解決,我就來提!」,內政部表示,會跟衛生署研究,並將研究結果回報林佳龍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