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人的老兵故事。
今天是清明節,大家祭祖掃墓、慎終追遠的同時,不知道大家對人生、與族群有何看法?隨著年紀越來越大,看待世事的角度也在改變中。多了思考、少了情緒。
我要和大家分享一則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一位老兵。是我在多年前為一個老兵代筆撰寫遺囑時的真實見聞。我的好朋友俊富是【鐵板一塊】粉絲團的版主,早就聽我分享過這則故事,我們一致認為值得把故事中這位老兵對家鄉、對愛人無法割捨的愛傳出去,於是我們共同收集了許多老兵的老照片,由俊富剪接成影像,搭配我為這個故事創作的歌曲【我要回家】,分享給各位。
律師/歌手這兩個身分是我的斜槓人生,雖然已經從事多年的法律實務工作,但是對音樂的熱情依然存在,幸運的是這些年來我所接觸的案件和故事反而成為我音樂創作的充足養分,我期許自己能誠懇地透過音樂創作來傳遞最真實的人性。
紛紛擾擾的時代中,我們常被政治、意識形態所困,而忽略了人性最深層的價值。
以下這篇故事,絕對值得您花個幾分鐘時間閱讀。也希望這個故事的影像音樂,可以讓大家體會時代造成的無奈、不得已的情境、以及想要回家的意義。這些人、這些往事,可以提醒我們珍惜一切。
我岳父也是老兵,他已經凋零。因此,我更能同理老兵們的苦楚和心情。如果您能認同這份情感和愛,請您幫助分享這則音樂故事。
Ps感謝湖口中興國小六年乙班(71年畢業班)我太太的同學們提供這些珍貴的照片
詞、曲:蘇兒真 製作人:蘇兒真 配唱指導:黃大軍 編曲:游鎮宇 吉他:郭偉聰 BASS:游鎮宇 鼓:鄭朝中 錄音:魏肇新 混音:許財翁 母帶處理:黃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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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楊伯伯約好的那一天,天光有點陰沈,重雲之後偶爾透著虛弱的陽光。
我聽著手機裡楊伯伯指示,開車沿著湖口營區的圍牆前往他的家,雖然楊伯伯說話帶著濃濃鄉音,但仍能明白語意,因此沒多久便順利抵達。楊伯伯住在老眷村改建的連棟透天厝,才剛停好車,還沒進門就看到一位長者顫顫娓娓拄著助行器,笑容可掬地在院子迎接我,那就是楊伯伯。
「律師好!」
甫一進門,楊伯伯的同鄉李伯伯、王伯伯馬上從等待的沙發上站起身,舉起右手向我行了個在這時代看來有點滑稽的標準軍禮,用急促、宏亮的聲音向我大喊。一時手足無措的我,只好連忙伸出手表示禮貌,兩位伯伯握起手來力度十足,熱切全寫在笑意滿滿的臉上。
楊伯伯委託我為他代筆,寫下遺囑。
為人代筆遺囑需要包含律師在內的三個見證人在場,除了見證遺囑書、簽名為證之外,見證人之一可以擔任遺囑執行人。
「呃……」我才坐定,見過李伯伯、王伯伯,心中突然一驚。因為,李伯伯和王伯伯看來都比立遺囑人的楊伯伯還要年邁,萬一其中一位見證人比楊伯伯早一步過世,那這份遺囑就少了一份確信,如果屆時有人對遺囑的內容真偽提出質疑,而上法院提出確認訴訟,那可就麻煩了!
面對眼前的三位長輩,我心底的這份顧慮對他們可是大不敬,正躊躇著不知如何開口的同時,楊伯伯在五斗櫃旁早沏好了一壺茶。
「來!喝茶、喝茶。」一個呼喊,兩位伯伯忙不迭起身,一前一後端了茶具茶杯來;雖然,我對茶沒研究,但入喉回甘倒還嚐得出來。
熱茶入口,我深吸一口氣,硬著頭皮開口:「李伯伯、王伯伯,你們兩位可能不適合當見證人喔。」
現場氣氛為之一僵,性子剛烈的王伯伯從沙發上跳了起來。
「跟共匪打仗時,連子彈都敢幫楊老弟擋了,我為什麼不能見證他的遺囑!」王伯伯生氣地掀起上衣指著肚子上的彈痕,大著嗓門嚷著。
看到王伯伯幾近抓狂的憤怒,我趕忙向他們解釋心底的顧慮,一解釋完這個殘酷的現實考量,三位伯伯竟都啞口無言,默默點頭。
我看著三位高齡的患難兄弟,在那片刻的沈默裡,突然有種生離死別的淒涼。
「好!那就叫我的兒子來!」或許是軍人的天性,三位伯伯當機立斷,馬上決定找李伯伯的兒子小李、王伯伯的兒子小王擔任見證人。
因此,第一次見面沒完成遺囑的撰寫,另外約了個時間後,我便離開楊伯伯的家。
「律師,我們東西都準備好了!人也來了。」第二次前往楊伯伯家,除了李伯伯、王伯伯兩位老兄弟,兒子輩的小李與小王也都在場,楊伯伯一絲不苟地把我請他準備的資料一一擺在桌上,有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戶口名簿、印鑑章、印鑑證明、兩本存摺、一個牛皮紙製的信封、還有一個佈滿斑駁痕跡的紅色小硬盒子。
「好,那為了謹慎起見,在正式撰寫遺囑前,請楊伯伯先口述內容,我會在紙上記錄摘要。」我備妥紙筆,對在場的參與者說明處理流程。
「我要講什麼?」楊伯伯一時不知從何說起。
「遺囑的重點基本上就是立遺囑人對生前財產的處理方法,所以請楊伯伯先告訴我現有的財產要如何分配處份?」我說。
「好!」楊伯伯倚著沙發的扶手,早有安排似地,用堅定的語氣說:「國家照顧我這麼多年了,我的房子、土地是要捐給國家的。至於存款現金的部分…」楊伯伯才說到一半,竟然哽咽了起來。
當時,楊伯伯突如其來的情緒,讓正等著他說完下文的我怔了一下,抬頭再看看其他人的反應,發現現場所有人似乎都已經了然於心,默然不語。
「老楊,別難過了,你就跟律師說清楚吧。」這時李伯伯打破沉默,站起來將手帕遞給楊伯伯,示意要他擦乾眼淚。
「我今年快八十歲了,離開家鄉時才二十一歲,我是家裡獨子,上面還有兩個姊姊,當時國共爆發內戰,戰局混亂,每個年輕人都怕自己隨時會被抓上戰場,我在家鄉有個沒過門的妻子,她小我四歲,是媒人來講親才認識的,認識一年多後,父母決定要我娶她過門,說是如果要逃亡就帶著妻子一起逃,彼此有個照應。」楊伯伯拭了眼淚,對我娓娓訴說。
時光彷彿陷入當年的回憶般,楊伯伯眼神望向遠方,回到那年剛過完年的三月。當時的天氣冷得不能再冷,父母和對方說好了初五到女方家提親,就連金戒指、提親用的聘金都準備好放在家中;沒想到初三那一天,委員長的軍隊就帶著徵兵令來到楊伯伯家裡,他害怕得躲在家中的小閣樓裡邊,沒想到還是被發現了,當晚便被強拉著隨軍隊出發。楊伯伯說:「我那時的心裡好著急,想到沒過門的妻子,心裡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在匆忙收拾行李的時候,就把那一枚金戒指也放在行李裡面。這戒指後來就一直跟我,我……」楊伯伯一面說,眼淚一直沒停過,他一手不斷擦拭淚水,一手拿起那個紅色硬盒子,遞到我手上。
我小心翼翼地打開這個有著歲月痕跡的盒子,發現裡頭果然裝著一個小小的、環形的金戒指,經過這麼多年,戒指似乎有人天天擦拭般,竟然和新的沒有兩樣。
「我跟著軍隊在隔壁省打仗,後來就到省城坐上了火車,」楊伯伯接著說,「然後就跟著隊伍坐船來到台灣,最後是在湖口裝甲師這邊退伍。剛到台灣的時候,我們一直相信有朝一日可以反攻回家鄉,一邊想著只要反攻以後就可以和未婚妻團圓了,沒想到一等就等到現在。」看著一位威武的老人脆弱哭泣,是件令人不忍的事;眼看楊伯伯泣不成聲,我完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這些年來我一直一個人,民國七十幾年開放大陸探親,但是我的身體已經越來越差,關節的毛病讓我走路變得很慢,實在沒辦法自己回去,就請一些同鄉回老家時順便幫我打聽消息。後來才知道父母都過世了,兩個姊姊在打仗的時候就不知去向,而我的未婚妻,嫁了別人,現在都已經當祖母了…」楊伯伯試圖止住眼淚,但潰堤的感傷情緒,淹染在座的每一個人,而李伯伯、王伯伯早已紅了眼眶,卻又說不出半句安慰的話。
「存摺裡的錢有兩百多萬,是我每個月的退休俸、還有四張戰士授田證向政府換來的錢,我希望在遺囑裡頭先交代好,用這些錢幫我處理後事;而剩下的錢我要遺贈給我當時的未婚妻……,我希望可以把我的骨灰、金戒指、寫給她的信,還有剩下的錢全都帶回去家鄉給她,拜託她幫我找塊地、立個碑給葬了。至於那個戒指,就說是我離開家鄉前就買好要給她的,剩下來的錢是我欠她的聘金……」
「楊伯伯,你為什麼不現在就和未婚妻聯繫這些事情?」等楊伯伯稍微平靜點,我提出了疑問。
「我不知道要怎麼開口,又怕會被拒絕,只好在死後用寫好的信來跟她說…我很希望死後能離最親的人近一些,或許有人可以來幫我上上香,我唯一能找到還在世的親人,就只有她了…」楊伯伯說著說著,又紅了眼眶,緩緩拆開手邊的一封信。
那封信裡的遣詞用字雖然簡單,但卻透露出最深的歉意、最謙卑的請求.、還有過了這幾十年都還保留著的,對未婚妻那未曾因歲月而風化的思念……
在我撰寫遺囑的同時,楊伯伯和王伯伯、李伯伯像是怕打擾到我一樣低聲交談著,寫完後我照例翻開律師留存的那一份,依法定程序為在場的人宣讀、講解遺囑內容:「立遺囑人 楊00 安徽省蕪湖縣人,民國 00 年 00 月 00 日出生,身份證字號:00000000000 ,現居新竹縣湖口鄉 00村 00路00鄰00號,因感年歲已高又體弱久病,恐不及處理後事……」
讀到這裡,想到楊伯伯孤苦的一生,我的呼吸突然變得急促,再也讀不下去;早已轉著淚水的眼眶,竟然擋不住一陣鼻酸、瞬間潰堤。抬起頭看見楊伯伯、王伯伯、李伯伯,他們三人早已老淚縱橫哭成一團。
「老弟,你要看開點,哥兒們一定會幫你完成心願……」王伯伯擦抹著眼淚,走到楊伯伯身邊,用他的手臂緊緊摟住楊伯伯的肩膀,擤著鼻子邊哭邊說。
天黑了。
離開楊伯伯家時,大嗓門的王伯伯還拽著我,說要媳婦弄幾道道地家鄉菜讓我嚐嚐;三位伯伯一直送我到門口,不住地握手道謝。我開著車經離楊伯伯家門口時,還隱約瞥見楊伯伯露出欣慰的微笑,就像了了一樁心願一般。
「楊伯伯前些日子心臟病過世了。」時間不聲不響過去了,上個月我接到小王的電話,他簡單扼要地告訴我這個消息,而他正帶著楊伯伯的骨灰準備搭機前往安徽。
我掛上電話,看著窗外發呆,眼前依稀浮現小紅盒子裡那只亮閃閃的金戒指,和我最後見到楊伯伯臉上的微笑……
這一次,他終於可以回家了。
文章出處:「法律的背後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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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時代的悲劇……T.T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iv8YjOZF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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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楊伯伯約好的那一天,天光有點陰沈,重雲之後偶爾透著虛弱的陽光。
我聽著手機裡楊伯伯指示,開車沿著湖口營區的圍牆前往他的家,雖然楊伯伯說話帶著濃濃鄉音,但仍能明白語意,因此沒多久便順利抵達。楊伯伯住在老眷村改建的連棟透天厝,才剛停好車,還沒進門就看到一位長者顫顫娓娓拄著助行器,笑容可掬地在院子迎接我,那就是楊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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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一進門,楊伯伯的同鄉李伯伯、王伯伯馬上從等待的沙發上站起身,舉起右手向我行了個在這時代看來有點滑稽的標準軍禮,用急促、宏亮的聲音向我大喊。一時手足無措的我,只好連忙伸出手表示禮貌,兩位伯伯握起手來力度十足,熱切全寫在笑意滿滿的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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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代筆遺囑需要包含律師在內的三個見證人在場,除了見證遺囑書、簽名為證之外,見證人之一可以擔任遺囑執行人。
「呃……」我才坐定,見過李伯伯、王伯伯,心中突然一驚。因為,李伯伯和王伯伯看來都比立遺囑人的楊伯伯還要年邁,萬一其中一位見證人比楊伯伯早一步過世,那這份遺囑就少了一份確信,如果屆時有人對遺囑的內容真偽提出質疑,而上法院提出確認訴訟,那可就麻煩了!
面對眼前的三位長輩,我心底的這份顧慮對他們可是大不敬,正躊躇著不知如何開口的同時,楊伯伯在五斗櫃旁早沏好了一壺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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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氣氛為之一僵,性子剛烈的王伯伯從沙發上跳了起來。
「跟共匪打仗時,連子彈都敢幫楊老弟擋了,我為什麼不能見證他的遺囑!」王伯伯生氣地掀起上衣指著肚子上的彈痕,大著嗓門嚷著。
看到王伯伯幾近抓狂的憤怒,我趕忙向他們解釋心底的顧慮,一解釋完這個殘酷的現實考量,三位伯伯竟都啞口無言,默默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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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第一次見面沒完成遺囑的撰寫,另外約了個時間後,我便離開楊伯伯的家。
「律師,我們東西都準備好了!人也來了。」第二次前往楊伯伯家,除了李伯伯、王伯伯兩位老兄弟,兒子輩的小李與小王也都在場,楊伯伯一絲不苟地把我請他準備的資料一一擺在桌上,有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戶口名簿、印鑑章、印鑑證明、兩本存摺、一個牛皮紙製的信封、還有一個佈滿斑駁痕跡的紅色小硬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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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快八十歲了,離開家鄉時才二十一歲,我是家裡獨子,上面還有兩個姊姊,當時國共爆發內戰,戰局混亂,每個年輕人都怕自己隨時會被抓上戰場,我在家鄉有個沒過門的妻子,她小我四歲,是媒人來講親才認識的,認識一年多後,父母決定要我娶她過門,說是如果要逃亡就帶著妻子一起逃,彼此有個照應。」楊伯伯拭了眼淚,對我娓娓訴說。
時光彷彿陷入當年的回憶般,楊伯伯眼神望向遠方,回到那年剛過完年的三月。當時的天氣冷得不能再冷,父母和對方說好了初五到女方家提親,就連金戒指、提親用的聘金都準備好放在家中;沒想到初三那一天,委員長的軍隊就帶著徵兵令來到楊伯伯家裡,他害怕得躲在家中的小閣樓裡邊,沒想到還是被發現了,當晚便被強拉著隨軍隊出發。楊伯伯說:「我那時的心裡好著急,想到沒過門的妻子,心裡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在匆忙收拾行李的時候,就把那一枚金戒指也放在行李裡面。這戒指後來就一直跟我,我……」楊伯伯一面說,眼淚一直沒停過,他一手不斷擦拭淚水,一手拿起那個紅色硬盒子,遞到我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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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著軍隊在隔壁省打仗,後來就到省城坐上了火車,」楊伯伯接著說,「然後就跟著隊伍坐船來到台灣,最後是在湖口裝甲師這邊退伍。剛到台灣的時候,我們一直相信有朝一日可以反攻回家鄉,一邊想著只要反攻以後就可以和未婚妻團圓了,沒想到一等就等到現在。」看著一位威武的老人脆弱哭泣,是件令人不忍的事;眼看楊伯伯泣不成聲,我完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這些年來我一直一個人,民國七十幾年開放大陸探親,但是我的身體已經越來越差,關節的毛病讓我走路變得很慢,實在沒辦法自己回去,就請一些同鄉回老家時順便幫我打聽消息。後來才知道父母都過世了,兩個姊姊在打仗的時候就不知去向,而我的未婚妻,嫁了別人,現在都已經當祖母了…」楊伯伯試圖止住眼淚,但潰堤的感傷情緒,淹染在座的每一個人,而李伯伯、王伯伯早已紅了眼眶,卻又說不出半句安慰的話。
「存摺裡的錢有兩百多萬,是我每個月的退休俸、還有四張戰士授田證向政府換來的錢,我希望在遺囑裡頭先交代好,用這些錢幫我處理後事;而剩下的錢我要遺贈給我當時的未婚妻……,我希望可以把我的骨灰、金戒指、寫給她的信,還有剩下的錢全都帶回去家鄉給她,拜託她幫我找塊地、立個碑給葬了。至於那個戒指,就說是我離開家鄉前就買好要給她的,剩下來的錢是我欠她的聘金……」
「楊伯伯,你為什麼不現在就和未婚妻聯繫這些事情?」等楊伯伯稍微平靜點,我提出了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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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很簡單你就把全部的印章帶去銀行比對或可能當初開戶根本沒有留印鑑如果 ... B6 可以請問你們保險扣款的帳戶是薪轉戶嗎還是有另開一個戶頭專門給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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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存印鑑是什麼這個討論中,有超過5篇Ptt貼文,作者shin068也提到大家好~ 因最近保險在核保扣款當中, 當初先留郵局帳號扣款用,後來被退件說印鑑不符,跑了一趟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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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肅的其實不嚴肅銀行業務小常識又來了。很多時候客戶和銀行會發生糾紛。當然
有些地方是行員不夠專業、不夠圓融(那是修養與氣度、表達技巧問題)或是規定過於陳
腐。但是這些並改變不了它是一個絕對的、至少在此時一定要服從與遵守的規定的事實
......說起來太嚴肅太複雜了,我們直接進入主題:印鑑
人與人(包括法人自然人)所做的約定、交易都算訂定一種契約。紙本的契約當中
通常要留下一個專屬於你的符號,以維護此契約的針對性、唯一與不可否認性。
印鑑,指的是你在銀行開戶時在印鑑卡上留存的圖案、符號、印記......以後來
銀行辦事有需要在紙本上留下證據確認是你(或是經過你同意的委託人)來辦事情的時
候,就靠這上面的圖案、符號、印記了。
至於上面要怎樣留?依法只要雙方合意、兩邊都說好談好約定好就可以。所以之
前西洽版討論上面有卡通圖案的痛印章當然沒問題。理論上甚至你左手畫方右手畫圓
、畫隻烏龜還是王八、蓋手印蓋腳印......只要銀行說好那就可以。問題是這個方圓
是小龍女還是老頑童畫的?烏龜是巴西龜還是傑尼龜?手印腳印指紋是否一樣?這些
都超出行員所能辨識的程度,銀行當然不可能答應。
大多數銀行會要求印鑑要這樣:
1.印章字樣要跟本名相同(不能用法名、道號、藝名或是花名),冠夫姓者通常可通融
有or沒有夫姓在上面。另外王小明的章上刻王小明"印"是可以的。
2.印章用木頭石頭或金屬,因為這樣印面比較不會磨損,保證幾十年後蓋出來還是一
樣。(所以有常識的行員是不會接受橡皮章、連續章的)。
3.印文(就是印章蓋出來的圖案)要清晰。但是印章沒刷乾淨留有殘垢、用的印泥沒加
印油沒打鬆、沒墊軟墊又施力不均造成滑動都是常有的,所以行員常會代勞。
(以上的問題很多行員也會犯,印鑑卡是要拿來當標準的,蓋清楚漂亮有好無壞)
4.沒有規定但是良心建議不要用10分鐘30元那種電腦刻印。因為太方便又便宜你會刻
好多個,自己又認不出來。雖然都很像很像,但是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客戶說:我
就只有這顆章!結果過幾天家裡又冒出兩顆的機率大於九成以上。
5.只留簽名不是不行,但是簽的時候我要對身分證確定是你之後看你當場簽!因為同
一個人每次簽名都不一樣了(我個人就每次都不一樣XD),直接拿簽好的來?!我又
不是法務部調查局鑑識科財經實務組,我哪知道是誰簽的?
6.可以選擇幾式憑幾式:就是說我留下幾個圖案,確定對幾個就算數。貳憑壹通常是
簽名或蓋章(還有其它kuso的玩法我不說了,會造成開戶行員的困擾)
印鑑確認之後,你跟銀行往來有紙本的單據、約定書、各種文件都是認這個記號
。因為有很多委任的狀況,既然不能當場看你簽委任書(能簽還委任個屁),那就用印
章吧!不是說人和身分證比不過一顆章,而是當初開戶的時候所訂的契約說:我們之
間往來紙本文件就是以此為證!至於不同的帳號留存印鑑不同沒有什麼不可以,但是
辦理黃金業務(假設是圓的)時就別給我那顆外匯的方章,銀行不承認。
當然印鑑只是為了留下"這是你同意的文件"的證據,所以核對身分證等資料確定
是你本人無誤想改隨時都可以改。但是確認身分就要對證件確定是不是你、看看小明
是不是犯法被禁治產、是不是失智無行為能力( 不好聽的話拉個小明當範例,比較沒
有火藥味......可憐的小明啥衰事都有他 )簽的約無效、要填新的印鑑卡抽換,聯行
收件還得寄限掛、主管確認、拍照建檔......收個一百其實不算多。
至於像定存解約、優存續存、申辦提款卡、網銀設定、變更地址、變更印鑑、設
定轉帳代扣、銷戶......都是要本人親簽加上原留印鑑才有效的。所以是認人( 當然
是為了確定是本人、在意識清楚精神正常下之意思表示 )也認章( 留下紙本證據,白
紙黑字紅印章嘛! );認章不認人的部份那是為了台灣的實務需求,給客戶方便,大
概只有領錢、轉定存適用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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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先去睡,早上又要上班啦~~~本來想聊印鑑制度存廢的歷史...太累了
需要改正或補充之處請不吝賜教
P.S.認真文當中還是不能太嚴肅(戰文例外),不然都沒人要看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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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犧牲某些東西就什麼也得不到
為了得到某些東西就必須要付出同等的代價
這是鍊金術〝等價交換〞的原則
那時,我們堅信這就是世上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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