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間家樂福要熄燈了 ...】
繼高醫家樂福熄燈,昨日傳出愛河家樂福店,也即將熄燈 …
愛河家樂福是我從大學時代,社團聚餐、登山採買的記憶,相信很多高雄人也在愛河家樂福有各種家庭、親友聚會、與另一半的生活回憶;
不過,家樂福的用地,是跟南和興產承租的,2年後租約即將到期,而在昨天,南和興產以以單坪119萬元,總價42億元售出給建商豐邑機構。
未來,家樂福預期將消失,取代的是河景第一排建案。
對我來說,這真的不是好消息;因為新建案我應該是買不起,但是,消費得起的家樂福,要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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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高雄房市到了一個近似瘋狂的狀態,最近的問候語是:「台積電要來,附近房可以投資!」我昨日聽聞房仲描述的情況是,前一周900萬交易的房子,在隔一周交易轉手,1100萬成交;親友間互相提醒,有錢趕快買,某些地段原本待售的房屋,瞬間下架。
這樣瘋狂的房地產交易,對於崩世代的人類來說,真的不曉得世界怎麼跟想像的不一樣 … 房子變成投資商品,不會奇怪,但是對於僅是傳聞中的台GG,高雄產業轉型還沒發生,房產的轉手熱度已經炒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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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過去的高醫商圈家樂福、美奇萊,在近幾年陸續熄燈,也很多高雄人反映:高雄的 #夜生活好像逐漸消失中,晚上經過那一帶,原本閃亮的招牌,如今已下架,夜間一片寧靜,看著已逝去的高醫商圈風華,心中不免一陣難過,出售土地及投資在資本主義掛帥的社會中,不是新鮮事,但若牽扯到 #公共利益,就是我們需要關心的事了。
這些土地的持有者:高雄的最大地主「南和興產」,原本南和興土地在創辦人陳啟川堅持下 #只租不賣,但近年來,陳家子孫對於當初的祖訓,有了不同想法,開始將手上持有土地大量出售,光是曾經公開報導的資料,從2014年起,南和興產在高雄的土地交易總額,將近300億元。
其中的「眉角」在哪裡呢?
⚠南和興如何利用 #土地交易證券化 繞過土地法規範?
簡單說,透過土地交易證券化,表面上,土地所有權還是在南和興手上,但實際上,土地處分的決定權,已被外資股東介入
⚠土地資本證券化,用證券交易的方式,把南和興58%股權賣給香港 #亞太置地集團(APL)在台灣成立的公司 #德高置地。
德高置地共成立三家公司,再轉投資成立達原、願興、致力、期昌、程凱、致德六家子公司,用這六家子公司,取得南和興董事會及監察人過半席次,實質掌握南和興產的運作。
但,因為名義上還是南和興的地(本國法人),所以台灣 #土地法 中,對於外國人買賣台灣土地的規範,在這邊不適用*
亞太置地透過子公司代表,入主南和興之後,先是拋售大量股票,先拿回20億元;再來又一次減資,將減資股款都退回股東(最大的股東就是自己),又拿回20億現金,入主南和興第一年,就拿回40億元現金。
🔺會造成什麼後果呢?
在大筆交易中,應該繳的稅完全被豁免,有關土地交易的稅收如土地增值稅完全收不到,只能收點皮毛如證券交易稅。外資賣地賺贏,高雄商圈凋零,這就是高雄商圈式微的進行式。
*根據《土地法》第17、19、20條,外國人取得台灣土地,必須經過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並且在 #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 上有限制,但,外資藉由取得台灣公司股權,操作被認定是本國法人的土地交易,而避開外國人在台買賣租賃土地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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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門研究員 KUN 表示:「愛河環境隨著近代的整治下,沿岸的住宅大樓如雨後春筍般建起,無敵水景造就極高的房市價值。家樂福愛河店土地賣出後,未來應該也是以住宅大樓為主要發展,不過眾多高大量體的座落,是否會影響愛河的景觀品質仍需慎重思量,畢竟愛河是高雄重要的文化觀光資產,期待未來有更全面性的都市設計準則,針對愛河周遭的新建建築詳細規範其量體配置、材質顏色、開放空間等,把美好的城市河岸風景延續至下一世代。」
未來的愛河畔,在土地變賣之後,應該還是難免成為河畔高樓,除非,建商有讓我們跌破眼鏡的選擇,否則只能看著房價成為年輕人越來越不可及的夢幻數字,而大多數的高雄人,再一次失去逛賣場的小確幸,河景第一排,將成為少數人及投資客的專利。
面對愛河家樂福即將熄燈,你的感覺是:
高雄房價起飛👍
我最喜歡逛家樂福了🥲
可惡,以後要去哪裡尬推車😡
期待新屋落成❤️
#你的事就是阿凱的事
#愛河商圈式微進行式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28的網紅台北市議員徐弘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都更中心肥高層、瘦基層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揪副執行長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今(11)質詢市長柯文哲時指出,台北市超過30年的老舊建築高達11.5萬棟,但從柯文哲上任後,申請都市更新的案件數卻每況愈下;「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以下簡稱都更中心)多數主管及基層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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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這個事情,真的整把火!
有錢成立新公司,沒錢賠償受害人!當台灣人很好騙!?
在去年口罩短缺時,接了大量口罩訂單,結果沒出貨,讓超過2,000名消費者求助無門,受害金額可能逾2億元的 #蛙蛙文創公司,新公司要成立了喔!開心嗎?
在 #唯一的公司股東負責人 李子斌離奇過世後,蛙蛙對消費者承諾的補償方案石沉大海,諸多消費者到法院提起告訴,卻被法官勸說:「不要告了,唯一的股東人都死了,搞不好也沒有財產可以賠了」
我參與整個過程,親眼見證蛙蛙集團精緻謀劃了這場大型的智慧型消費爭議,被察覺後開始進行財務轉移,最後全身而退 ...
🔺結果,同一組人,神不知鬼不覺的,在今年五月底,同班人馬在同個地址,又登記了一個新公司 #好玩藝術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然後,又要開始賣口罩。
說真的,我一點都不意外。
但非常憤怒。
💢💢💢
我在這個會期5/11的質詢,就提出,如果政府在審查公司登記的時候,只憑公司送來的資料審查,不做【稅務、司法、消保】紀錄的聯徵,就會讓蛙蛙這種知法玩法的公司,再度出爛招來欺瞞消費者,
結果我講完沒多久,5/13,就在蛙蛙集團的 #拾穗豐收公司 的同一個地址,又登記了一間資本額1,600萬元的新公司,#好玩藝術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而整個集團關鍵人物 #張智人,掛名監察人。
這個集團是怎麼從2010年開始,重複玩類似橋段的,可以詳見:https://reurl.cc/5rymdG
在司法判決系統,搜尋 #張智人 這個關鍵字,起碼有40個履約爭議、偽造文書、詐欺、違反商業會計 ... 的案子,但換個負責人、用新的公司登記,就可以繼續上演這種爛戲碼,我們政府卻無可奈何。
但,更無奈的,是消費受害者們。
很多受害的消費者們,至今,心中仍有一個很大疑惑:當初只是在口罩短缺時期,看到可以有保證出貨的口罩,所以就下單了,哪知,最後變成一場空,#消保調解承諾要還錢還口罩 彷彿人間蒸發、#支付命令、#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都沒用... 法律上也無法給予任何保障,他們來問我,「議員,我們還能做什麼?」
我只能說,「很抱歉,該做的大家都做了,我會想辦法從制度上,讓未來這樣的事情不要發生」。
言猶在耳,結果,新公司又成立了,又要繼續賣口罩了 ...
我人微言輕,無法改變這些事情。
不過,我絕對要讓大家知道,他們又要開始賣口罩了!
Ps. 很妙的是,這間新公司對外發佈要賣口罩的新聞,居然上了 #僑務委員會 的 #台灣重點新聞
監察人是什麼 在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都更中心肥高層、瘦基層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揪副執行長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今(11)質詢市長柯文哲時指出,台北市超過30年的老舊建築高達11.5萬棟,但從柯文哲上任後,申請都市更新的案件數卻每況愈下;「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以下簡稱都更中心)多數主管及基層同仁每年獎金平均約2至3個月,但副執行長洪志生竟一枝獨秀,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金額高達約156萬。徐弘庭質疑,在標榜嚴格管理的柯文哲市府,出現這麼嚴重的貪瀆及局處首長嚴重失職的案件,柯文哲要不是一個知情不報的壞蛋,就是一個毫不知情的笨蛋。
根據資料,柯文哲上任後,都更中心預算年年增加,109年度總預算2億,人事費用不包括董事長及執行長薪資即高達7400萬(目前員額60人,預計70人),佔37%,相較於中央住都中心年度總預算12億,81人,包括董事長及執行長薪資,預算卻僅約6400萬,僅佔5.3%。徐弘庭實際調閱都更中心人員薪資所得,竟驚人發現副執行長洪志生的績效獎金如坐直升機,從105年9萬,到106年飆至66.6萬,107年再飆升至111萬,108年則133.2萬,加上年終獎金及專案獎金,洪志生106年獎金7.7個月、107年獎金11.5個月,至108年竟高達14個月。相較於辛苦的其他主管及基層員工平均獎金約2.5至3個月,徐弘庭認為「肥高層、瘦基層」,感到相當不捨與不值,更覺得匪夷所思,難道市府都更推動只靠洪志生一人嗎?才有如此驚人的績效。
都更中心人員薪資所得包括薪資、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專案獎金及專案加給。徐弘庭分析,洪志生的薪資曾在106年調漲20%變成1,296,000元,月薪為10.8萬,至107年再調漲3.6%變成1,332,000元,月薪為11萬,而根據都更中心「員工職等職稱及薪資和定參考表」,副執行長薪資由執行長提出建議報請董事長同意,請問當時的執行長與董事長為何會大幅調整洪志生薪資?
專案獎金部分,依據專案獎金發給實施辦法,由人事單位及主管初審,副執行長、執行長提權值調整,直接參與案件限額13萬元、間接參與案限額6.5萬元,為定額獎金。至於績效獎金的部分,根據都發局書面回覆質詢,都更中心的業務績效評估,由都市更新處每年2月、8月召開績效評估會議訂定,而獎金則依據都更中心人員服務績效考核要點,相關獎金基數是由執行長核定。
徐弘庭質疑,都更推動應該是都更中心及都更處全員辛苦的成果,為何獨厚洪志生一人?更何況,都更申請狀況每況愈下,為何洪志生一人獎金年年攀升創新高,獨領14個月?台北市投資事業及基金會108年年終獎金,最高不過4.4個月,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直接訂定考績及績效獎金以不超過4.4個月為限,究竟為什麼洪志生一人可領14個月獎金?徐弘庭質疑,同意洪志生薪資及績效獎金的董事長是副市長、建議薪資及績效獎金的執行長是都發局長、績效評估會議則由市府都更處召開,都更中心的監察人是政風處處長及法務局局長,在柯文哲所領導的市政府竟然發生如此荒謬的事件,徐弘庭要求柯文哲不能用一句「人已經跑了」就讓整件事情輕輕放下,應該立即移送法辦、監察院調查,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