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的社會輿論監督|知史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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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公元前722-前481年),齊、晉、楚、秦、吳、越六個大國互相爭鋒,攻城略地,此消彼長。夾在大國之間的一百多個二三等小國,又怕得罪這個大國,又怕得罪那個大國,成天惴惴不安。
子產就出生在一個小國——夾在晉國和楚國之間的鄭國。鄭國一直是晉國和楚國拉鋸爭奪的對象。
公元前565年,鄭國的司馬(軍隊統帥)子國率領軍隊進犯楚國的附庸小國蔡國,獲得大勝,把蔡國軍隊的主帥也俘虜了。
鄭國人非常高興,張燈結綵,大肆慶祝。子國更是居功自傲,忘乎一切。這時,有一個人提醒子國:不要高興得太早了。
這個提醒者,就是子國的兒子,年僅十七八歲的子產(名公孫僑,字子產。約公元前583-前522年)。
子產對他爸爸說:「我們鄭國是個小國,國家的內政一團亂麻,沒有搞好,卻熱衷於討伐別的國家,搶立戰功,恐怕要帶來災禍。如果楚國人為蔡國報仇打我們,我們能夠不順從楚國嗎?假如我們順從了楚國,晉國肯定不高興,也會發兵來打我們。楚國、晉國交替發兵來打我們,我們還有好日子過嗎?」
一席話,把熱昏了頭的子國噎在那裡。可是,堂堂軍隊統帥哪能在孩子面前丟了面子?子國說不出理,只得擺架子訓斥:「國家大事,有正卿(最高爵位,執政長官)子駟先生做主,哪能聽你這小孩子的?小孩子胡說,要砍頭的!」
子駟當然和子國是一頭的,但他們的好夢不長。
第二年,即公元前564年,楚國晉國及其他諸侯小國都找理由攻打鄭國。鄭國只得分別向兩大國討饒求和,吃了不少虧。
更糟糕的還在後頭。由於子駟在分配土地、戰車等國家資源時有偏有向,得罪了國內五個大族,國內政治力量分裂了。結果五大族的頭頭在公元前563年鋌而走險,糾集起來發動叛亂,衝入朝廷,殺死了子駟和子國等大臣,只有擔任司寇(司法部長)的子孔事先聽到風聲逃走。鄭國出現巨大的政治危機。
鄭國的大事都被年幼的子產言中了。
子駟的兒子子西聽到噩耗,帶著少數人冒冒失失地闖出家門,收斂了父親屍體就去追趕叛軍。叛軍已然挾持著鄭國國君跑到北宮死守。子西見狀,又折回家中調兵。但是,出了這麼大的亂子,家中的臣屬、武士和奴婢見勢不妙,已經逃走大半,兵也調不成了,子西無奈,只得嘆息。
子產卻臨危不亂。他在家中,先派人把守好大門,再聚齊了家臣屬吏和武士,指揮他們封閉府庫,佈置防守,然後率領17輛戰車列隊出發,收斂了父親屍體,就去攻打叛軍。別的貴族這時也聞風出動支援,很快就把叛軍全部消滅。
這之後,子產又歷經幾番大難,終於在公元前543年上台執政。這時他40歲左右。
子產改革的標誌性事件之一,是公元前536年的「鑄刑鼎」——把懲治犯罪的刑律鑄在金屬鼎上,向全國老百姓公佈。這是中國政治史、法制史的一件大事。
這在當時可是了不得的舉措。胡適在《中國哲學史大綱》一書中說,春秋時期,上層貴族社會認為刑律越秘密越好,決不能讓國人知道。這樣,有利於貴族隨意處置老百姓,增加專制的恐怖和神秘。這當然是一種古老專制時代的遺蹟。
子產決心打破這種矇昧,他根據已有的刑法,加以修改,主持編訂了三種刑法,並把刑法公諸於世,讓老百姓明白法與非法的界限,知道犯了法會得到什麼樣的處罰,這無疑是進步的法制理念,當然也打擊了貴族特權。子產這個做法,遭到很多貴族反對。
晉國大臣叔向專門為此給子產寫了一封措詞嚴厲的信。信中說,本來民眾懷著恐懼之心,不敢隨便亂來。你把法律公佈了,民眾就會鑽法律的空子,爭相琢磨怎麼做壞事而不至於被制裁,這樣就不怕長官了,反而會導致犯法的事情越來越多,腐敗賄賂到處氾濫,鄭國也會因此而完蛋!
子產給叔向回了一封信,頂著晉國壓力說:「我為的是救世啊!」表示要堅定不移公佈法律。結果呢?效果不錯,社會治理透明度增加,大眾歡迎,犯罪案件減少了。
在潮流推動之下,晉國在子產「鑄刑鼎」之後二十多年,也把刑法鑄在鼎上,向社會公佈了。
可是孔子認為這樣做不對。在晉國公佈了法律之後,孔子說,晉國大概因此要滅亡了。人民知道了法律,只看鼎上的條文,不看貴族臉色,還怎麼顯出貴族的尊貴?
孔子一向最重視禮,不看重法律,他甚至認為法律是有害處的。所以他對「鑄刑鼎」如此猛貶,並不奇怪。孔子認為,如果用法律治理國家,那麼人們就專注於法律,只求免於犯罪,而失去內心的廉恥,這樣的社會未免太不理想。應該做到的是天下為公,人人講仁愛,家家睡覺不關門,根本就沒有小偷盜賊才對。
因此,孔子認為,在一個社會中,有事要鬧到訴諸法律的地步,就不正常了,最理想的就是全社會沒有一件訴訟發生。
從這兩次波折可以看出,在當時公佈法律,實在要面對巨大壓力。
周谷城的《中國政治史》一書不讚成叔向和孔子。他評論此事說:「反對自反對,批評自批評,而時代的迫切需要,終於把禮治演變而為法治。」雖然周谷城樂觀了一點,但他高度肯定了子產的「鑄刑鼎」。
在現代社會,大眾見慣了公佈的法令,以為從來如此,那就錯了。這是子產冒了極大風險,帶頭開創的新制度。
改革使國家安康發展
子產知道,因循守舊的鄭國,如果不經一番革新,萬難應付危局。
在改革中,子產不迴避爭議,不壓制爭議,也不怕爭議。他認為改革就是要迎著爭議往前走。比如他改革軍賦制度,增加稅收,充實軍餉,以增強鄭國自衛能力,就遭到一些人咒罵。有人說:「子產的老爹就死在路上,他又要做蠍子尾巴了!」子產還主持全國農業普查,整頓三農。他採取的具體措施,一是釐清混亂的土地所有權狀況,重新劃分全國田地和溝渠。那些非法侵佔的土地,或者充公,或者歸還所有者。在這個過程中,子產承認了新起的土地所有者即新興地主階級的土地所有權,並向他們徵收賦稅,以增加國防開支。二是把農民組織起來,若干家為一個互助單位合作生產,並共用一口井等等。這些措施也觸犯了很多人的利益,造成麻煩。
一時間,全國廣為流傳一個凶險的段子:
取了我的田地重新劃界,取了我的衣冠給藏起來,誰能夠殺了子產?我一定跟他在一起!
到這個地步,子產怎麼辦?他的回答是:不要緊,只要從長遠來看對國家有利,我死也得做。實行改革不能中途退縮,堅持下去才能成功,我下決心不改變了!
子產說得出做得到,如果行不通,他寧肯撒手,也不迷戀高位。有一回,鄭國大夫豐卷為了祭祀要求進行狩獵,未得子產批准。豐卷大怒,立刻徵調忠於他的勢力有所動作。子產得知,為了避免國家陷入分裂,馬上辭職,並聲明要離開鄭國,以此表示他並非要通過排擠別人來為自己謀利。幸虧當時鄭國最有實力的罕氏子皮經過考慮,表態支持子產,把豐卷驅逐,子產才復職。復職之後,子產卻下令保存豐卷的田產,過了三年召豐捲回國,又把田產還給豐卷,連這三年的田地收入也交給豐卷。子產並沒有因為豐卷企圖造反而沒收他的田產。這是子產的寬容,也是他得到鄭國人心的關鍵因素之一。
經過綜合改革,過了三年,鄭國人又唱道:
我有子弟,子產給他們以教誨。我有田地,子產想辦法讓地裡豐收。子產死了,誰來繼承他的德政呢?
鄭國處於晉楚兩大霸之間,不得不講究外交。在這方面,子產不拘一格,大膽啟用了一批才華之士。公孫揮熟悉外國情況,善於措辭;裨諶最富謀略,但要在野外才能思考;馮簡子思維周密果斷,最善決策;游吉是個大帥哥,舉止溫文善於交際。子產每逢遇到國際大事,先向公孫揮諮詢情況,並請他起草文件和講話,充分準備在各種場合的措辭;然後和裨諶一起找個郊區安靜的地方住下來,仔細籌劃;籌劃所得的方案請馮簡子做個決斷;最後委託游吉執行。
子產代表鄭國參加國際會議,言辭慎重得體,既維護了鄭國利益,又不輕易開罪別的國家,並且總能給自己留有餘地。孔子曾稱讚子產的外交,說子產的言論傳播遠近,無人不曉,這是因為子產經過充分的準備。
子產在鄭國執政並推行改革二十多年(公元前543-前522年),內政和外交都取得了很大成就。鄭國在複雜艱難的情況下,保持了安定,經濟得到很大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子產也是命蹇時乖的中國改革家中少有的幸運者,他雖然也經歷幾番磨難,但直到公元前522年他去世之際,還手握大權,並在臨終之際將改革大任委託給他的繼任者,隆重有如國家遺訓。子產去世的消息傳到魯國,孔子含淚嘆道:「子產啊,你是古之遺愛也!」
子產不毀鄉校頌
如果說,以上強國富民的改革措施在歷朝歷代並不鮮見的話,那麼,作為改革家的子產對中國歷史獨特的貢獻,是他以罕見的魄力和胸懷,支持社會輿論監督,不干涉社會輿論對朝廷的批評。在野蠻殘暴的春秋時期,僅此一例,千古流芳。
鄭國人有個習慣,父老鄉親們常常到鄉鎮裡的學校扎堆聊天,議論國家大事。這就好像北京「的哥」開車時喜歡和乘客議論國家大事一樣。北京「的哥」是在小車裡議論,範圍很小。鄭國很多人聚在學校裡議論,影響就大了。這些鄭國父老議論什麼呢?《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說:「以論執政」,就是議論國家大事。當然,有讚揚有批評。
在春秋時期的國情條件下,子產此舉引來的爭議可想而知。《左傳》記載,有個叫然明的官員聽到鄉校裡的批評意見,很是惱怒,就向子產提出建議說:把鄉校封閉或是毀了吧,怎麼樣?
為什麼然明向子產提出這樣的建議呢?然明知道,子產曾說過,只有德高望重的聖人執政,才能靠寬容服人,其次的角色則應實行猛政。因為火性猛烈,人見了害怕,所以很少有燒死的;而水性懦弱,人喜歡玩水,好多人因此淹死。然明覺得子產既然要實行猛政,對於反對自己的人,當然不會客氣。
子產的回答卻大出然明意外。子產說:「為什麼?老百姓早晚到那裡逛逛,談談國家大事的長短,這是他們關心國家啊。他們稱讚的事情,我就實行;他們惱火的事情,我就改一下。他們實際上是我的老師,怎麼能毀掉呢?我聽說,真心鍾愛自己的人民,就可以減少怨恨,沒聽說靠強硬手段威嚇可以防止怨恨的。毀掉鄉校,當然能把批評的聲音堵住,可是你想過沒有,民怨像大河一樣,修築堤壩可以阻擋一陣,一旦決口,不知要傷害多少人,那時候搶救也來不及了。不如開出一些小渠道,因勢利導。我的意思是說,把鄉校裡的議論當作藥來吃吧。」
然明佩服得五體投地:「我現在才認識到您是能做大事的人,像我這樣的小人實在沒出息。要是照您的辦法搞下去,鄭國就有了依靠了!」
既實行猛政,又容納人們的反對,這看似對立的寬嚴兩個方面,在子產那裡統一起來了。子產在春秋時期首創了多元局面。
這件事,孔子倒非常贊成。比子產小三十歲左右的孔子在魯國聽說子產不毀鄉校,極力稱讚說:「從這一點來看,如果有人說子產不仁,我是不會相信的!」孔子這樣稱讚子產,說明儒家有贊成輿論監督的一面。孔子雖然輕視法律,可他是主張仁愛百姓的,因此贊成讓老百姓說話。
在中國傳統社會的歷史上,面對諸多君主閉目塞聽的弊政,子產不毀鄉校成了人們往復談論的政治文明的著名案例。唐代韓愈狂妄自大,很少說人家好話。比如他的朋友劉禹錫、柳宗元參與永貞革新,韓愈就口出惡言,咒罵劉、柳是「小人」,刻薄之極。可韓愈在《左傳》中讀了子產的事蹟,心嚮往之,特地寫了一篇名文《子產不毀鄉校頌》。
大概韓愈被感動得可以,這位以衛道著名的老古板,下筆竟如梁啟超一般情溢筆端:
我好思念子產啊!要知道,輿論是很難用勢力徹底禁止的。堵住人的嘴,聽不到批評,就很難檢點自己的過失,這不就好像變聾了一樣嗎?執政地位也就危險了。子產不毀鄉校,鄭國的政治就理順了。想當初,周厲王暴虐無道,國人咒罵他,他就派手下人把說話的人殺掉,結果怎麼樣呢?民眾起來反抗,把他放逐出去了。可惜呀子產,生不逢時,只能把他的良政在鄭國這樣一個小國裡推行。假如把子產的施政理念推廣到全天下,那該多好!像子產這樣賢明的大臣真是太少太少了。如今,誰能夠繼承並且光大子產的理念呢?我真是好思念古人哪!
2006年末,筆者參加一個輿論監督座談會。會上,一位大學教授發言說,他的苦惱是,輿論監督這個東西是舶來品,缺乏本土資源。面對我們的傳統,提倡輿論監督,似乎不怎麼理直氣壯,缺乏說服力。
誰說輿論監督只是西方的產物呢?子產的政績,孔子的支持,韓愈的讚頌,充分說明輿論監督有著悠久的本土資源,這也是我們建設政治文明的重要資源。
這是非凡的改革家子產對中國政治發展做出的彪炳千秋的輝煌政績。僅此一端,就值得寫一篇大文章。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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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到底還要拆掉多少文化資產?
就在華山文創園區旁,忠孝東路二段 1 號,樺山町 68 番地,這棟日本昭和時代罕見的商辦大樓,再次被台北市文資會判定「沒有文資價值」。
昭和大樓,戰後收歸中央審計部財產,閒置多年。現在文資會判生死,它的下場很有可能又是被拆除。
我翻閱北市文資委員現勘的會議紀錄,只能說,非常草率。
關於這棟建築的歷史調查完全沒有做,只用肉眼評判建築現況,就下「沒有保存價值」的結論。
就如同上個月好不容易保存下來的台大日本時期宿舍,也是經過文資委員兩次現勘,文化局都告訴我們說「審查結果是沒有價值」。
直到民間團體提出新事證,說明這是文學大師 #臺靜農故居,最後文資會才依 #歷史紀念價值 判定保存。
沒有做歷史調查,就進行文化資產審查,#這樣的審查才叫作沒有價值!
文化局把自己當建管處,只看建築現況,#這還叫作文資審查嗎?
今天我已經送出新事證提報表,請北市文化局針對這棟昭和時代建築再次啟動調查。
這棟昭和大樓是屬於公有列冊建築,歸監察院審計部所有。多年來,審計部閒置處理,現在則很有可能因為北市文資會審查結果,直接拆除。
即將卸任的文化部長 #鄭麗君 任內倡議「部部都是文化部」。
這個概念我很認同,她說:「文化是國家的內涵,是每個人的事。」
若公部門本身,對待文資的態度都是如此僥倖、排斥,能拆就拆。我們又如何期待私有產權人,放棄蓋大樓的機會,願意保存文資呢?
我衷心希望,即使審計部不是文化主管機關,仍應展現公部門帶頭重視文資的態度。
忠孝東路、杭州北路口,這麼一棟美麗又有歷史意義的建築,請把它留下來吧。
比起拆掉蓋大樓,把它修復好再利用,和華山文創園區一起整體規劃,為台北市增添一處新的文化地景,這才是公部門應該做的事。
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都該做文化守門員,而不是帶頭成為文資殺手。
———
感謝各界關心昭和大樓朋友的協助,以下是我們提供給文化局的資料:
該樓所座落土地,依據地籍資料以及土地台帳記載,1922 年前為地方漢人祭祀公業周金隆所擁有,並有祭祀公業管理者周祖北、周屬等人,地方土名為三板橋庄大竹圍。1920 年代町名改正後,該處地址改稱為樺山町 68 番地,並於 1933 年轉交給臺灣土地建物株式會社,開發後於轉手給齊藤樹所擁有,此位齊藤樹即為 1940 年接任台灣總督府總務長官的齊藤樹。最後所有權由臺灣重要物資營團所接手,1948 年日產轉手成為財政部國有財產。
目前所見之建物,為建於 1942 年前後的「昭和ビル」為日治時期少見的辦公大樓,依據 1943 年台灣會社年鑑記載,地址登記在台北市樺山町 68 番地的會社共有 3 家,分別是義和產業株式會社、株式會社三友商店台北出張所、以及東都書籍株式會社台北支店。以下分別逐一介紹其重要性。
一、義和產業株式會社
該株式會社為日本時代臺灣人所創,「義」與「和」皆為李式宗親當年感念先祖而使用的特殊名稱,日本時代當時有「李義方祭祀公業」、「李太和祭祀公業」、「李德安祭祀公業」、「李三合祭祀公業」、「李智記祭祀公業」、「李謙記祭祀公業」,共六單位合併而成的株式會社。
「義」為紀念 15 世祖義方公、「和」感念17世祖渡海來台的開台祖。日本時代因李家事業有成,1937 年使用這兩名號,成立義和產業株式會社,二戰後,改為義和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另又在 1956 年以此公司主要成員與創辦理念為出發點設立「財團法人台北市義和堂」,目前活動依舊熱鬧多元。
二、株式會社三友商店台北出張所
株式會社三友商店成立於 1936 年 8 月,本店位於大阪市東區安土町 3 丁目 21 番地,是鐘淵企業下的鐘淵紡績株式會社關係企業。鐘淵紡績株式會社前身是 1887 年成立的東京棉商社,1889 年 5 月在日本東京創立第1座新式機械紡織工場,並改名為鐘淵紡績株式會社,之後不斷拓展工場據點,成為日本最大的紡織商,甚至在中國都有多座紡織廠,之後又跨足化學工業,生產化妝品、藥品及食品,如現在全球知名的化妝品品牌佳麗寶(Kanebo)。
鐘淵企業在臺灣目前留下的相關文化資產還有鐘淵曹達工業株式會社台南工場。
三、東都書籍株式會社台北支店
東都書籍株式會社成立於 1930 年 11 月,本店位於東京都小石川區春日町 1 丁目 1 番地,是株式會社三省堂書店的關係企業,三省堂書店創立於 1881 年 4 月,店名來自於論語學而篇的「吾日三省吾身」。東都書籍株式會社台北支店最具代表性的出版物,是由池田敏雄與金關丈夫合辦的《民俗台灣雜誌》,《民俗台灣》是第 1 本探討台灣民俗學的專門刊物,於 1941 年 7 月 15 日創刊,至 1945 年 2 月因戰事吃緊而停刊,一共發行了 43 期,因該雜誌的編輯係出自對台灣文化的關心,出刊後頗受好評,內容中立石鐵臣的版畫和松山虔三的攝影也讓雜誌增色不少。除此之外,也是各類臺灣民俗風情短冊的出版處,如圖所示的《臺灣的家庭生活》、《臺灣的少女》。
可說該大樓見證了臺人臺灣祭祀公業、日人重要紡織集團,以及日治時期臺灣民俗學的熱烈與其成果的生產重地,皆可視為該建築的保存價值。
建築特色:
位於街廓西南角,立面設於西南方面向馬路交會處,共三層樓高。一樓位置以 12 座仿石材質柱子做騎樓,大門口處木門上有精緻菱形紋路做裝飾。二樓、三樓部分皆做狹長型長方窗,北側與東側設廊道以避免直接被日光照曬,內部隔間以鋼筋混擬土做寬廣的開間,但若干細節如窗戶、樓梯,天花板等,也有簡約的歐風造型以做裝飾。西側臨杭州北路側做頂樓至底排水的外露排水管。整體而言為 1940 年代當時十分少見的鋼筋混凝土 3 層樓商辦大樓,另推測審計部時期只對該樓做立面修改,並未對該樓做不可逆的隔間調整,因此也可窺見日本時代商辦大樓的辦公空間分布情形。
環境特徵:
鄰近糧食局舊倉庫、原華山樟腦精製工廠、原芳釀株式會社酒造場,呼應日本時代開發此鄰近華山車站的開發歷程,且該樓於戰後改為審計部使用,見證此處由工廠、倉庫轉向為政府機關的發展歷程,現周遭為林務局大樓、農糧署大樓,以及審計部新大樓本身。
附註:以上資料為凌宗魁、蕭文杰、呂其正先生提供整理,部分內容經原作者林先生同意轉載,出處為其網站「林小昇之米克斯拼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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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土碑
上個月開始,國內的一間頗具規模的紀錄片團隊主動跟山莊團隊聯絡,希望可以在山莊仍然在爭取保存的當下來拍攝紀錄這個艱困的努力過程。
上上周剛好是山莊的夥伴在內部訓練時,大軒導演過來山莊認識了大部分的參與者,我們也帶他參觀了所有的環境,這當然也包含了去年被發現的清朝古墓。在介紹古墓時我們透露了其實隱隱約約都有人會提到這個古墓跟台北的某大企業有關,導演非常興奮地說他認識這個家族,他要來嘗試牽線。
大前天下午兩點,山莊的夥伴以及紀錄片拍攝團隊一行人走進林家位在台北市中心某棟大廈頂樓的公廳,大軒導演幫我們約了家族祭祀公會董事長林董見面。
「那山坡上有一個土地公嘛!旁邊還有一叢樹,大樹!」林董一聽說我們提到那個古墳,很激動且直覺地說到山莊的那個后土碑以及烏桕樹。
「那些都是我們洪秦公下葬時就一起栽下去的,土地公跟樹。」算算那是1849年左右的事了。
* * * * * * * * *
林家的祖籍是泉州虎坵(湖坵,虎垢),乾隆六十年舉家遷台,一個媽媽(白太夫人)跟六位男丁,也就是林氏的六大房祖,其中的三房祖就是洪秦公,葬在山莊的墓主人就是他,而我們見到的這位林董就是三房的後代。
有很多的問題要問林董,其中幾個重要的就是后土碑,圳溝,土地所有權的移轉,居住地…等等。根據林董事長的資料,后土碑是最早洪秦公下葬時墓葬區域內的后土,林董一開始就稱它土地公土地公,直接反映了后土本質上就是土地神的這個傳統觀念,若是依照林董提供的資料,那這個后土碑以及烏桕樹的年齡直逼兩百年,這是非常驚人的一個歷史份量,我們對這有著非常多的期待。
至於圳溝,我們直截了當的問這位大地主的後代那條位在明德山莊與國中之間的溝渠是不是圳溝,林董非常肯定的回答「那就是一條圳溝,我們少年時每次去掃墓都要經過那條圳溝。」圳溝蓋章!
至於土地,林家的說法非常一致,當年日本政府進來之後,林家因為沒有依法繳交土地稅,七堵的這一塊土地就被政府沒入,沒了!土地後來輾轉由蔡家以及瑞三的李家持有,不過那又是另一個有待釐清的歷史塵埃。
居住,林家是老台北,十八世紀晚期遷入台北盆地之後就一直定居到現在,但是六兄弟同心協力開墾了基隆河流域的一大片土地,七堵是其中的一塊,目前被稱作百福社區的土地原本也是整片都林家的,洪秦公的五弟的墓就葬在北五堵。所以,林家不曾居住在七堵,但是家族資產曾經涵蓋了大部分的台北以及基隆河流域的平地。
會面的最後,我們又驚訝地發現大房的後代是某國立大學的宗教相關系所的教授,本身就在做林家遷台史的研究,在經過我們厚顏肉搜以及主動請求之後,這位林教授給了山莊團隊非常正面的回饋,應該不會讓各位等太久吧!我們很快就會請到古墓後代來山莊跟大家分享這一段得來不易源遠流長的歷史。
#歷史是被細心呵護挖掘出來的
#請支持保留明德山莊並且分享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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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這個問題是最近從媽媽口中聽來的,事情的經過也不是非常的詳細...
想就我了解的部分詢問看看,之後再尋找法律諮詢
似乎在幾年前有位代書找上家人
說我們這一片土地的好幾戶人的土地都是屬於祭祀公業的土地
並沒有擁有土地所有權
(沒有所有權這點是家人知道的,也知道附近鄰居有誰和我們相同情況)
以前是阿公向他人購買的土地,然後在上面蓋房子
至少也蓋了30年以上了
這位代書告訴我家人,要協助我們取得合法的土地所有權,要我們授權給他
我們一開始也是想要取得土地所有權,所以才授權給他
但是在這期間大概有一兩年的時間都沒有任何消息
一個月前來了一封存證信函,說我們的土地是別人的
也沒有辦法證明我們當初有向他人購買土地
要我們支付400多萬元費用,不然要告我們家侵占,要求拆除房屋
這期間經歷家人住院、過世,沒有心思深入了解這麼多
不過期間有尋找其他代書詢問這個情況
家人拿到的資料才知道,祭祀公業的派下員並沒有我們家人的名字
我們也不知道為什麼有些明明是沒有土地所有權的人家
他們卻是屬於祭祀公業的派下員
問題:
1.既然好幾戶人家都沒有土地所有權,可是收到存證信函的只有其中兩三戶人家
2.如果成為派下員是不是就有可能擁有合法的所有權
3.我們家人有可能成為祭祀公會的派下員嗎
4.代書要我們支付的金額,其實就是給地主的錢吧?
但是我們以前明明就支付過了,現在他的子孫卻要用這個方法再跟我們要一次錢
除了私下調解之外,是不是沒有其他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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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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