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花花小時候的故事
我母親熱愛閱讀言情小說,她的內心住著一個17歲的少女,直到現在仍然還是。
我有記憶以來,母親就經常從租書店或是圖書館借回言情小說,當我跟哥哥在客廳看著七龍珠時,母親就靜靜的坐在我們旁邊,看著那有斯德哥爾摩的女主角是如何愛上綁架她的殺手。
小朋友都喜歡模仿大人的行為,因此我也喜歡模仿母親看書。
對五六歲大的我來說,言情小說太無趣了,我根本看不懂上面的文字。我會讀有注音符號的故事書,遇到拼不出來的生字時,就會纏著母親讀給我聽;母親覺得我太煩了,於是就教我如何使用字典。
學會查字典後,我能夠看的書籍種類就越來越多,文字也越來越多;我終於也能夠看得懂母親喜愛的言情小說了,小學四五年級的女孩,看著那沒有床戲的、最多就是男主角蜻蜓點水般地吻了女主角的言情小說也是會臉紅心跳的。
五年級時,老師要我們練習寫作文,我不太記得題目了,印象中似乎是我的志願,或是我將來想當什麼之類的;我沒有寫什麼老師、律師、醫師之類的志向,我寫:我想當女巫
當時玩的線上遊戲《龍族》裡的法師可以自己調製藥水,調製的配方都是些香草植物,而我也根據遊戲中的這些素材寫出了我的作文;我明確寫出用薄荷、迷"迷"香、鼠尾草與薰衣草,調製可以治療所有悲傷的藥水,喝下去的人都能夠獲得永恆的快樂。
當時我的老師特地把我叫去,說我迷"迭"香的迭寫錯了,然後問我想不想種植薄荷;他知道校園中有個花圃裡長了一大堆薄荷,若我想種植的話,可以準備好花盆與泥土,他陪我去摘取。
雖然那盆薄荷原本被我養到成長十倍大,但放個暑假忘記它的存在後就死掉了,現在想來還是有點哀傷呵呵
老師在幫我剪薄荷時,稱讚我的文筆很好,作文寫得很生動,不妨試試看寫散文;從小就鮮少被讚美的我,聽見老師這一番話後就開始著魔似地寫作,國一時的自由寫作還曾經登上過校刊,並且被派為班代表去參加作文比賽。
但是那一次的作文比賽題目是《租稅》
我壓根不知道那到底是什麼,只好寫了篇跟主題絲毫沒有任何關聯的文章,內容大概是“我不知道『租稅』是什麼,但我想到了豬睡......”
我交出了篇600字的《愛睡覺的豬》
當然,比賽成績慘不忍睹,我也因此被嘲笑了一段時間。「答非所問」這成語成了我當時的綽號,有好一段時間我都不想再寫作。
直到後來我告訴自己,我不要再寫別人為我下的題目了,才又重新提筆寫作。
後來的創作就是BL......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菸
#花花的心情隨筆
租稅種類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09年地方政府特考三等,行政法擬答
一丶擬答:
財政部為便民服務依職權訂定「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係行政程序法第159條規定之內部秩序運作之「組織性行政規則」,其合法性:
(一)基於法律保留原則,該作業要點並不涉及人民自由權利之限制,並不須法律的依據或授權,此乃執行業務之細節、技術性次要事項的規定,行政機關以行政規則為之,乃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二)財政部基於主管機關之地位,於法定職權範圍內,符合立法之意旨,從而達到便民服務,亦未增加法律所未規定之租稅義務,與憲法第19條租稅法律主義、憲法第23條之法律保留原則,尚無牴觸(釋字685、693、745號解釋參照)。
二、擬答
行為人之一行為同時違反多數之義務時,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乃從重處罰,一行為同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鐵路法之規定時,當依鐵路法之規定處罰。本案問題在於行為後鐡路法修法,將原來之刑罰變更為行政罰,究應如何處理,茲說明如下:
(一)刑罰變更為行政罰應如何處罰(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判字第 396 號 判決參照)
1、刑罰與行政罰相較孰輕孰重,雖然各國立法例或學說容或有不同的見 解,惟我國立法者業已於行政罰法第 4 條、第 26 條規定及其立法 理由中,認定無論從行為的情節輕重、違反社會性或法益侵害的程度 及懲罰的作用等方面而言,刑罰均屬較行政罰為重的制裁。又立法政 策改變,就同一行為的處罰由「刑事罰」變更為「行政罰」,屬法律 的變更,且未改變其行為的可罰性,至其新舊法律的適用,應依行政 罰法第 5 條所定的「從新從輕原則」予以決定。
2、刑罰與行政罰同屬對不法行為的制裁,基於法治國下的法安定性及信 賴保護原則,必須行為人於行為時對於何種行為應受如何的制裁有所 認識或有預見的可能性,始得在該法律效果的範圍內依法對其加以懲 罰。是以,無論刑法第 1 條所定的罪刑法定主義或行政罰法第 4 條所定的處罰法定主義,都是建立在行為時的法律有明文規定刑罰或 行政罰的構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的基礎上,而且對行為人的制裁,亦 應在行為時法律所明定的法律效果範圍之內,方不會使行為人擔負其 行為時法律所未規定的責任,致其遭受無法預見或預計的懲罰。
(二)有關鐵路法修法將刑罰變更為行政罰,應如何適用
1、依法始得處罰,為民主法治國家基本原則之一,對於違反 社會性程度輕微的行為,處以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 罰,雖較諸對侵害國家、社會法益等科以刑罰的行為情節 輕微,惟本質上仍屬對於人民自由或權利的不利處分,其 應適用處罰法定主義,仍無不同。為使行為人對其行為有 所認識,進而擔負其在法律上應有的責任,行政罰法第4 條明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或 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立法理由參照)又一行 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時,由於刑 罰與行政罰同屬對不法行為的制裁,而刑罰的懲罰作用較 強,故依刑事法律處罰,即足資警惕時,實無一事二罰再 處行政罰的必要。且刑事法律處罰,由法院依法定程序為 之,較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應予優先適用,故同法第26條 第1項前段明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 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立法理由參照 )據此可知,刑罰與行政罰之間孰輕孰重,雖然各國立法 例或學說容或有不同的見解,惟我國立法者業已於上開規 定及其立法理由中,認為無論從行為的情節輕重、違反社 會性或法益侵害的程度及懲罰的作用等方面而言,刑罰均 屬較行政罰為重的制裁。
2、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 ,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 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 者之規定。」明定法律或自治條例變更時的適用,是採「 從新從輕」的處罰原則,即於行為後的法律或自治條例有 變更者,原則上是「從新」,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的 法律或自治條例;僅於裁處前的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 處罰者,始例外「從輕」,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的規定 (立法理由參照)。又我國過往承襲德日學說見解,認為 「行政罰」與「刑罰」本質有所不同,前者行為之所以受 處罰並非本質上違反倫理或道德,而是因法律的規定,故 稱為「法定犯」;後者則是本質上違反道德或倫理的行為 ,無待法律規定,即具有可非難性,稱為「自然犯」。然 而,行政罰所制裁的行為,未必即無道德或倫理的可非難 性,且原來純為法律規定的義務,長期施行後深植人心, 亦可能轉變為道德或倫理的要求。是以,典型的刑事犯較 諸典型的行政犯,固然有較高的反道德性及反倫理性,對 社會足以產生較大的損害或危險,但二者間並非本質上有 絕對的不同,而是因價值判斷或不法行為的內容,所作逐 漸的進階式劃分,而此劃分權限屬於立法機關,立法者得 從社會需要與政策考量等觀點,衡量該等行為的危險性, 據以決定處罰的方式。此觀諸司法院釋字第517號解釋理 由書揭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制裁究採行政罰抑刑事罰 ,本屬立法機關衡酌事件之特性、侵害法益之輕重程度以 及所欲達到之管制效果,所為立法裁量之權限……。即對 違反法律規定之行為,立法機關本於上述之立法裁量權限 ,亦得規定不同之處罰」意旨即明。因此,立法政策改變 ,就同一行為的處罰,無論由「行政罰」轉變為「刑事罰 」,或由「刑事罰」變更為「行政罰」,均屬法律的變更 ,且未改變其行為的可罰性,至其新舊法律的適用,自應 依前述行政罰法第5條所定的「從新從輕原則」予以決定 。 3、67年鐵路法第65條規定:「購買車票加價出售圖利者,處 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是採取以刑罰制裁行 為人的立法政策。嗣於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的103年鐵 路法第65條第1項規定:「購買車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 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張數,處每張車票價格之1倍至10倍 罰鍰。加價出售訂票或取票憑證圖利者,亦同。」將原本 的刑事制裁予以除罪化,改以行政罰制裁行為人。是行為 人如於舊法時期購買車票加價出售圖利,而違反67年鐵路 法第65條規定,嗣於新法時期制裁時,由於無論新舊法時 期,該行為均屬不法行為而具有可罰性,且因103年鐵路 法第65條第1項前段規定的行政罰,較67年鐵路法第65條 規定的刑罰為輕,故應依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的「從新從 輕原則」,適用103年鐵路法第65條第1項前段規定裁處( 另參酌司法院院解字第3389號解釋意旨)。
3、刑罰與行政罰同屬對不法行為的制裁,基於法治國下的法 安定性及信賴保護原則,必須行為人於行為時對於何種行 為(構成要件)應受如何的制裁(法律效果)有所認識或 有預見的可能性,始得在該法律效果的範圍內依法對其加 以懲罰。是以,無論刑法第1條所定的罪刑法定主義或行 政罰法第4條所定的處罰法定主義,都是建立在行為時的 法律(包括行政罰的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刑罰或行政罰 的構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的基礎上,而且對行為人的制裁 ,亦應在行為時法律所明定的法律效果範圍之內(惟如適 用刑法第2條所定的從舊從輕原則或行政罰法第5條所定的 從新從輕原則,則可能處以較原定範圍為輕的處罰),方 不會使行為人擔負其行為時法律所未規定的責任,致其遭 受無法預見或預計的懲罰。
租稅種類 在 民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影音】國稅局前稽核黃坤光出書踢爆啟川家族《南和興產》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1條的逃漏稅之罪 應追繳15億元。15億元,是一筆很大的數字,對比一般小民商店連漏開發票,稅務單位都窮追不捨。黃坤光出書,厚厚一本300頁,直指該家族重大逃漏稅。
※根據《土地法》規範,外國人只能取得本國特定種類土地,其中更要有主管機關核准,才能取得土地所有權跟租賃權。南和興產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曾經違法將「增資緩課股票」煥發為普通股股票,原本股票背面的轉讓時應繳納稅註記,在換發過程遭到抹銷,明確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1條的逃漏稅之罪,依法應追繳約十五億元。
台灣不能連租稅都沒有公平正義!身為長期稅務查核工作者的黃坤光針對此案出版「捍衛租稅正義、保衛納稅人權」從台灣史上三大非法課稅案探究稅政公平的淪敗」黃在該書封面還以《太離譜》南和興&黃任中兩案相同經濟利益。課稅天壤之別…..
這個案實在值得深入探討。黃坤光2018年10月曾在立法院記者會踢爆該案,惟不僅啟川家族惦惦無聲,竟連國會殿堂也無民代提出質詢。黃坤光不是一般人,曾任國稅局稽核,倘「金權政治」橫行惡整臺灣,連理性論辯的議政殿堂也無人聞問。媒體也不報導,各界惦惦無聲,那豈非助長有錢有勢人逃漏稅?
租稅種類 在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的推薦與評價
線上服務 · 112年9月16日財稅局潮州分局於屏東縣潮州鎮潮好玩幸福村辦理租稅及菸酒法令擺攤宣導活動112/9/14 · 山道猴子真人版搶先看帶您了解922節稅消息112/9/12 · 財政部 ... ... <看更多>
租稅種類 在 呼叫暗光鳥- 👩🏫新北租稅小教室-契稅種類、稅率、納稅義務人 ... 的推薦與評價
新北租稅小教室-契稅種類、稅率、納稅義務人粉絲朋友們,您知道什麼是契稅嗎? 契稅是不動產發生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時,由取得不動產 ... ... <看更多>
租稅種類 在 國中公民租稅的種類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國中公民 租稅 的 種類. 694 views · 4 years ago ...more. 臺北酷課雲. 92.7K. Subscribe. 92.7K subscribers. 7. Share. Save. Report. Comments.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