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時代對付惡法就是修法與廢法,立委的怠惰是讓人民痛苦的重要原因,明年將怠惰的立委全換掉吧。
9/30下午參加法稅改革聯盟在台北市政府廣場前的大會,法稅改革聯盟的訴求與我的參選動機及政見不謀而合,所以,在現場我的心情是激動與高亢的。
立委是代表民意的單位,但法律有真的站在人民立場而建立的嗎?所以,那天我特別強調台灣的問題是出在代表民意立委的怠惰,同樣在場的丁守中聽完後可能就不自在起來,導致話說得很不順,因為,他當了20年的立委。台灣變得如此他有很大的責任。
對於稅改的法律問題在此提出最為人垢病的稅捐稽徵法39條來說明:
法條很長但主要的內函是說被稅捐單位開單討稅後如有不服之訴願前,必須先繳半數或者要提供擔保,再不然就是要被凍結財產。在刑法裡面是採用無罪推定,在還未判決之前人人都是無罪的,但一紙核定稅單過來,就要先繳一半,似乎就是算已經認罪了,這裡面的問題是萬一稅捐機關開錯單了呢算錯了呢?錢少還好,金額很高怎麼辦?那天有個在科技公司技術入股的人收到核定稅單竟高達1億2千萬,要先繳6千萬才有訴願的發話權,這樣的遊戲規則是不公平的。
常聽人說「惡法亦法」,意思說惡法雖不合理但仍應遵守,這是封建思想,在民主時代,發現了惡法,就應該立刻修法廢法,豈容惡法一直存留而危害人間。
我的政見裡有一條是,選上市長之後,我會組織政黨,為下次立委選舉推出最優秀的立委候選人,一條一條將惡法修掉。台灣現任的藍綠立委真的很少在關心人民的,我們一起努力改變吧。
我是台北市市長候選人吳蕚洋 我們下次見。
第 39 條
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三十日後仍未繳納者,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但納稅義務人已依第三十五條規定申請復查者,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前項暫緩執行之案件,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稅捐稽徵機關應移送強制執行:
一、納稅義務人對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繳納半數,並依法提起訴願者。
二、納稅義務人依前款規定繳納半數稅額確有困難,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准,提供相當擔保者。
三、納稅義務人依前二款規定繳納半數稅額及提供相當擔保確有困難,經稅捐稽徵機關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已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復查決定應納稅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者。
「稅捐稽徵法30條第一項」的推薦目錄:
- 關於稅捐稽徵法30條第一項 在 蜂蜜檸檬哥吳蕚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稅捐稽徵法30條第一項 在 原因是帳號借人使用。國稅局有權利查個人銀行戶頭資料? (第3頁) 的評價
- 關於稅捐稽徵法30條第一項 在 稅捐稽徵法30條的推薦與評價,MOBILE01、YOUTUBE和網紅 ... 的評價
- 關於稅捐稽徵法30條第一項 在 稅捐稽徵法30條的推薦與評價,MOBILE01、YOUTUBE和網紅 ... 的評價
- 關於稅捐稽徵法30條第一項 在 稅捐稽徵法28條『五年』變『十年』,真的變好了嗎? 的評價
- 關於稅捐稽徵法30條第一項 在 稅捐稽徵法修法重點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稅捐稽徵法30條第一項 在 稅捐行政救濟程序概論與行政機關之課稅處分的自我審查 的評價
- 關於稅捐稽徵法30條第一項 在 111年3月14日「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解析」講習會 的評價
稅捐稽徵法30條第一項 在 稅捐稽徵法28條『五年』變『十年』,真的變好了嗎? 的推薦與評價
政府機關容錯有差別?!財政部修法將 稅捐稽徵法 28 條第一項 的『五年』時效延長為『十年』,你以為修法變好了嗎? 現行 稅捐稽徵法 28 條第一項 :「納稅 ... ... <看更多>
稅捐稽徵法30條第一項 在 稅捐稽徵法修法重點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稅捐稽徵法 修法重點寶盒開箱囉!由氣象主播王淑麗帶大家來一起來挖寶⬇有哪些寶物呢?✓ 調降滯納金加徵率✓調降暫緩執行繳稅比例✓新增加息分期繳稅✓ ... ... <看更多>
稅捐稽徵法30條第一項 在 原因是帳號借人使用。國稅局有權利查個人銀行戶頭資料? (第3頁) 的推薦與評價
稅捐稽徵法 第30 條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為調查課稅資料,得向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進行調查,要求提示帳簿、文據或其他有關文件,或通知納稅義務人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