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前,中央跟台中市政府又因中火的事情大打出手,有點政治口水,但我認為市民還是有權利知道問題在哪裡。
爭議的爆發點是今年11月11日,行政院環保署一紙公文送到台中市環保局,說我已經修正「燃料許可證使用辦法」囉,可以容許10%的差值,也就是說准許100,可以燒到110 (http://bit.ly/33xnEJa)。
台中市政府因此7pupu說不行!因為四年前制定的「臺中市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規定四年內要減煤四成。以四年前的水準為基期,減煤四成的標準是1104萬公噸,但現在早就超越1105萬公噸了,這是不爭的事實,已經不能再退!(http://bit.ly/35FaStl)
這樣看下來,有兩件事情覺得蠻有趣的,第一就價值層面,政策目標沒達到,應該繼續嚴守,直接不演是哪招?
第二就是雙方其實沒有對到同個頻率,「燃料許可證使用辦法」所規定10%放寬是針對『許可量』,「臺中市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三條所規範的是『使用量』。
因此,就算環保署急著把限制鬆綁,還是不能燒更多生煤,因為許可量跟使用量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台電繼續歐北共說自治條例規定的是許可量沒關係,白紙黑字在這邊,請便自己看 (http://bit.ly/2L1VsHE)。
總的來說,在此爭議中沒有絕對的解方,政策彈性固然重要,所以環保局才會修許可證的使用辦法;而於此同時,大家也都認同必須減媒,否則林佳龍前市長不會力推生煤自治條例、盧秀燕市長也不會這般強硬寸步不讓。
但是這件事情真的委屈林佳龍了,推動法案四年,火力發電量卻逐年攀升,等到2018年輸了之後才有所減少;下台後一年,中央乾脆直接把許可量直接放寬10%,怎麼被豬隊友海放的都不知道,只能說龍骨未寒啊!
更何況,現在生煤使用量都已經超過限制了,似乎不是放寬標準的好時機,而且10%這個數目真的不小,在中火的個案上就等於是容許多燒百萬噸的生煤。
百萬噸生煤是什麼概念,其實我也不太清楚,但如果按照一噸生煤0.75立方米計算,等量的生煤可以填滿超過1,100個台大新體游泳池唷!你說小市民不被嚇到咬手手才怪勒。
立方米計算 在 唐慧琳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聯合報論壇>怪異的「經濟奇蹟」 高雄外港加油船 汙染未爆彈?
報載綠島沿岸發生嚴重油汙染重大事故,航港當局正頃全力緝凶。但個人期待不要忘了高雄外海更有一顆不定時炸彈,值得政府及航港當局重視三思。
放眼望去高雄外港有一大群下錨油船,這可又締造高雄港全球怪異經濟奇蹟。
非法(或合法?)公海加油船都集中在高雄港外港錨區,據聞總數有一百五十至二百艘之多,確實數字高雄航港局只要打開自動船舶鑑別系統的雷達掃瞄一下,確實算一下便知。
該群公海加油船為何不進港而都集中在高雄港外港錨區?為何不敢靠大陸沿海港口外港錨區?這些在台灣海峽公海交易油船,占據了全台最好的錨地,他們知道中華民國沒人會管,諷刺的是高雄內港一艘油船也不會進港,原因為何內行人都知道,唯政府及航港當局不知,這特殊景象好像也是世界第一。
該群油船每日產生垃圾、汙油廢水混合物,每艘平均以二噸(立方米)計算,一天即三百至四百噸,這些垃圾、汙油廢水混合物只要夜晚一到可能全部就地解決,請問政府及航港當局會依國內海洋汙染法及國際公約處理嗎?台灣海岸能否長期承受此一嚴重汙染?
該群油船全是高齡及權宜級船舶,註冊國籍多屬柬埔寨、獅子山、貝里斯及帛琉等登記有案次標準國籍,有部分船員更持有非法證書,原因為何內行人都知道,這特殊景象好像也是世界第一。
該群老舊不堪的油船,時常發生意外事故及造成船殼破裂,在高雄外港修理清艙工作幾乎都在台灣海峽內灌海水清刷洗油艙,廢棄沉積汙油料排放台灣海峽內。雖然是輕柴油,但其沉積汙油料,長期來對西岸沿海及國土造成嚴重損害。更嚴重的是當發生海上事故,包括意外火燒及沉船,我國西岸沿海及港口城市安全能否承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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