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肚子,可以讓我決定嗎?】
▌故事是這樣的
#韓國 的 #憲法裁判所 去年2019年4月的時候,決定讓 #墮胎罪 違憲。
–
但是是採用 #定期失效 的方式,也就是說,立法機關必須要在今年年底把法案生出來,因為大法官2021年一開始就要看到結果。
–
根據 #韓國刑法 #第269條,目前仍然是有處罰「墮胎的女性跟幫助他們墮胎的人」,會被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萬韓元以下罰款。
–
而如果幫助女性墮胎的對象是 #醫生 的話,最高就有可能被處以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但不是所有人墮胎都有罪,根據他們 #母子保健法 第14條的規定,比如優生學禁止的情況、被強暴、亂倫或繼續懷孕可能會損害母體健康,原則上在徵得本人及配偶的同意之下,才可以墮胎。
–
而且實際上母子保健法的規定要求也必須徵得配偶的同意,在現實社會中,不乏看到男性配偶以此要挾要錢或是其他利益才肯同意。
–
韓國的憲法裁判所是認為這過度侵害了女性的自主決定權,他們採取了一個折衷的看法:「懷孕22週以內,我們比較保護女性的自主權,可以墮胎。」
–
憲法裁判所表示這不是一個空穴來風的數字,是因為22週是胎兒離開母體後仍然可以獨立生存的時間點。
–
而到底是女性應該享有身體自主權重要?還是沒有話語權的胎兒重要?即使在憲法裁判所做出裁決之後,紛爭依舊沒有止息。
▌有人覺得胎兒也需要被保護!
如果要承認胎兒也有生命權,就必須要先承認他是個人。
–
而對於胎兒什麼時候被承認是人,有以下大概幾種看法:比如受精後就是人,也有他獨立於母體外後還能呼吸才是人的說法,最後是分娩後,也就是他呱呱墜地的時候他才是人的說法。
–
一旦是人,我們就會認為他可以享有憲法上的權利,其中當然包括生命權,這時候對於墮胎是不是殺人就會有各種不同的想法。
▌女性 #生育自主權 的被重視!
憲法裁判所最終的裁定是折衷的結果,也就是以週期來區分(台灣目前也是這樣區分),但韓國法務部 #性別平等政策委員會 卻不認為這是一個好結果。
–
他們認為以 #懷孕週期 作為墮胎的處罰標準超級不明確,因為每個人的身體狀況都不太一樣,而且也可能會發生難以判斷週期的情況。
–
這可是要以刑罰來處罰一個人欸!這麼不明確的標準對女性跟醫生都太過不確定。
–
而且我們禁止墮胎,也只是讓這樣子的事情 #地下化,不能墮胎的女性只能選擇非法、比較危險的方式去墮胎。因此墮胎罪也是沒有實際效用的規定。
–
還有,如果胎兒沒辦法在有愛的環境下成長,那還強迫女性一定要非法墮胎,這跟當初立法意旨是要「保護孕婦跟胎兒的健康」根本違背!
▌那台灣目前的情況呢?
台灣目前也仍然有處罰墮胎罪的規定,除了在符合 #優生保健法 的前提下可以墮胎,也就是說,原則上必須要在懷孕24週以內才能墮胎,超過這個週期就必須生下來。除非是有特殊疾病,才可以例外墮胎。
–
前陣子也有人試圖推出反墮胎公投,跟美國的 #心跳法案 相當類似,也就是要把24週提前變成8週,限縮可以墮胎的時間。除了生命權的部分,他們很重要的主戰場是在「#生育率的提升」這件事上。
–
不過,小編覺得,把生育率的重責大任全權交給廣大的女性同胞,而並非是整體社會一起承擔生育率低靡的結果,不僅對女性相當苛刻,是不是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
大家覺得呢?
▌今晚我想來點—延伸閱讀!
龍建宇|台灣版的Pro-Life與Pro-Choice之爭, 心跳法案 與優生保健法
https://buff.ly/31oggSc
支持 or 反對代孕商業化?女性主義思考範式的困境|微思客
https://buff.ly/2CWgDKA
附上應該沒人想看的韓國新聞連結:https://buff.ly/2FRescl
美國墜胎法案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針對總統、內閣制爭議,前總統陳水扁24日發表「內閣制未必不好」書面講稿,他批評現有的憲政體制「烏魯木齊」是憲政怪胎,並指「總統應只是虛位元首」,他支持權責相符的內閣制,同時也建議民進黨以國會多數,透過修憲程序,從2024年開始實施內閣制的憲改修正案,再經全民複決公投通過。
由台灣研究基金會主辦的「總統直選與民主台灣」學術研討會23、24日於國家圖書館登場,由於前總統李登輝、陳水扁與多位前行政院長都受邀參與,被網友戲稱為「史上最狂的研討會」。
但在陳水扁受邀的消息曝光後,其子陳致中日前就明確表示,陳水扁將不會參加研討會,其中也沒有什麼特別考量。而在24日研討會的現場,也確實沒有參與。不過,陳水扁以「內閣制未必不好」為題發表書面講稿,並由國家圖書館長曾淑賢代為宣讀。
陳水扁在講稿中表達對內閣制的推崇,因為閣揆可以主動解散國會「今天的執政黨,明天就變在野黨,不必等四年。」陳水扁還強調,建議民進黨以國會多數,邀國民黨支持,透過修憲程序,從2024年開始實施內閣制的憲改修正案,再經全民複決公投通過。
陳水扁批評,現有的憲政體制「烏魯木齊(意指不完美、應付了事)」是憲政怪胎,他建議民進黨以國會多數,邀國民黨支持,透過修憲程序,從2024年開始實施內閣制的憲改修正案,再經全民複決公投通過。
陳水扁也強調,總統直選還要不要維持,或是改由國會間接選出,都可以討論。「但無論何種總統選制,總統應只是虛位元首,自不待言。」陳水扁表示,「我必須重申,個人不會再參與任何選舉,有關現制體制芻議,乃個人從政30年、8年總統的一得之愚,就教各方賢達」。
以下為陳水扁聲明全文:
經過6次總統大選引發台灣內部的分裂與動亂,及向總統制傾斜曝露有權無責的憲政體制,國民兩黨先後輪流多數少數執政的民主經驗,為了建立名實相符的責任政治,與包容尊重民主多元的少數聲音,應該是認真省思我國憲政體制究採美國的總統制,或是英國的內閣制的時候了。我國獨有的五權分立憲政體制,既非總統制,也非內閣制,尤非真正的 雙首長制,而是三不像的「烏魯木齊」制。可以說是全世界最最糟糕的憲政怪胎。李前總統先擔任國民黨主席,再出任民選總統兼黨主席。我想當全民總統,不再兼任黨主席,後來被迫修改黨章落實黨政同步,由總統親兼黨主席。
馬前總統擔任市長時就選上國民黨主席,並批評我總統兼黨主席違反黨政分際,馬前總統當選後也有一段時間不兼黨主席,後來也不得不扁規馬隨,修改黨章由總統兼任黨主席。蔡總統以在野黨主席身分批判馬前總統兼任黨主席是黨政不分,等到她當選總統,還沒擔任總統就 宣布520就職後仍將以總統身分兼任黨主席。
我是迄今唯一少數執政的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提名行政院長,毋庸經過立法院的同意。閣揆雖然是最高行政首長,卻是民選總統的行政幕僚長或執行長,閣揆的權力來自總統的授權下放。透過國家安全會議的召開,總統身兼主席除國防、外交與兩岸事務外,對國家重大變故的相關事項都可以與聞。唯獨對立法部門既是行政部門的監督制衡機關,又是民選總統重大選舉政見落實在法案、預算的權力分立合作不可少的支持力量,只能經由政黨運作來指揮協調黨團同志。
我的時代有府院黨黨團的政策協調平台9人小組會議。馬前總統在野時的立院黨團批評那是沒有法源的黑機關,等到馬前總統上台,也有ㄧ個5人小組會議,換湯不換藥。蔡總統則有新9人的政策協調平台,爭議不休的ㄧ例一休決 策,就是在第一次的新9人小組會議,由蔡總統親自拍板定案的。4位民選總統寧願背負違背多數民意的罵名,被輿論批判不符黨政分際或成立沒有法源的黑機關,也要總統兼任黨主席,同時成立府院黨黨團的9人或5人小組的政策協調平台,而且不分藍綠沒有例外。這中間涉及不少的問題,不是很難超越人性的總統節制權力所能解決,關鍵仍在憲政體制與民選總統之間的扞格,歷經20年的實際運作,已到非改弦易轍不可的地步。當然總統兼黨主席亦非絕對,馬前總統與我都曾經為了選舉失利辭掉黨主席負起政治責任,另外選出新任的黨主席。民主政治是政黨政治,也是責任政治。
但目前的憲政體制,總統有權卻不必向國會負責。行政院長則有責無權。完全違背有多少權力就要負起多少責任的民主真諦。有民意基礎的民選總統不可能沒有權力,除非修憲改成總統制,讓民選總統權責相符。台灣20年來的總統大選,不只 國家不正常,選舉文化造成的社會紛亂也不正常。
由於總統權力過大, 每次大選好像是全有全無的零和遊戲。加上台灣又有少數國家僅有的嚴 重分歧的國家定位問題,媒體文化也有類似的亂象,以致每次總統大選無不形成社會大動員,選後帶來國家大分裂。現行憲政體制,經過20年民選總統的檢視與實證,向總統制傾斜的雙首長制並不是最好的制度。
依我的觀察經驗,歷來修憲幾乎都是為政治需要的目的。執政黨為了本黨的最高政治利益,經常透過修憲來謀取ㄧ 黨ㄧ己之私。如以憲法增修條文取代原本只能臨時2年半,卻臨時43年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只為了維護所謂中華民國的法統。又如取消立法院對閣揆的人事同意權,並非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而是為了當年連戰被提名為行政院長差點過不了關,還要麻煩在野的民進黨團幫忙,技術性安排 1/3 黨團成員不出席投票,有效降低通通同意權行使的門檻。放眼全世界,老牌民主國家英國實施內閣制可以維繫數百年於不墜,有其皇室的歷史背景。新興民主陣營的新加坡沒有皇室的歷史傳統,實施議會民主的內閣制,仍有總統直選的制度設計。
美國是現代民主國家的老大哥,其總統制的憲政體制為甚多國家所仿效,畫虎不成反類犬的失敗案例也不少。我認為在台灣厲行內閣制的憲政體制或許是比較好的制度。國會多數黨組閣,黨魁是閣揆,權責相符,也沒有民選總統可否兼任黨主席的爭議。假如國會選舉結果沒有一黨取得過半席次,也可以結合其他政黨組成聯合內閣。
國會可以倒閣,閣揆也可以主動解散國會重新選舉。政府做不好,國會不信任,或者內閣政策需要人民支持,這個時候人民最大也是最後的裁判。今天的執政黨,明天的在野黨,不必再等4年。單一 選區兩票制的政黨比例分配不分區立委席次,從 5%門檻降低到 2%,讓 更多小黨的少數聲音在國會殿堂也能被聽到,甚至也有入閣的可能。以前為了總統民選與委任直選,總統選制究採絕對多數或相對多數,總 統大選與立委選舉是否合併選舉,在在引發爭論。各主要政黨考量的不 是制度的優劣,也不是對國家長遠發展有利與否,而是政黨本身的利害算計。如今研討的主題憲政體制何去何從,更是如此。
總統直選 20 年,6次大選,3次政黨輪替。證明總統直選,不管總統選制,與立委選舉是否二合一,任何政黨都有機會贏得總統大選。立院選舉也證明沒有永遠的國會多數,對民進黨最困難的立委選舉也可以取得 多數席次,天底下沒有不可能的事。縱使台灣是內閣制的國家,民進黨也能夠贏得國會選舉,並單獨過半來組閣。由於目前民進黨是國會多數,但尚未達到 3/4 修憲門檻,只要國民黨願意支持,國會小黨不致反對。透過修憲程序,從 2024 年開始實施內閣制的憲改修正案再經全民複決公投通過,亦不成問題。總統直選還要不要維持,或是改由國會間接選出,都可以討論。但無論何種總統選制,總統應只是虛位元首,自不待言。
我必須重申,個人不會再參與任何選舉。有關憲政體制的芻議,乃個人從政30年、8年總統的一得之愚,就教各方賢達,並請不吝指教!
美國墜胎法案 在 美國北卡州議會立法禁逾12週孕婦墮胎法案遭州長退回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美國 北卡羅萊納州的眾議會,3日通過一項禁止懷孕12周以上婦女 墮胎 的緊縮 法案 ,不過州長庫柏(Roy Cooper)昨(13)日否決這項 法案 ,呼籲共和黨重新 ... ... <看更多>
美國墜胎法案 在 美國墮胎權不再受憲法保護!認識美國與台灣的墮胎權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但《優生保健法》同時也明定了合法的墮胎條件,只要有像是孕婦或配偶患有遺傳性疾病、將對孕婦的身體或精神健康產生危害、胎兒可能畸形發育、遭性侵而懷孕 ... ... <看更多>
美國墜胎法案 在 【美國即將取消墮胎權保護?】 ... - US Taiwan Watch 的推薦與評價
美國 媒體Politico 於5/2日晚上(台灣時間5/3早上)刊出一則獨家新聞,從最高法院內部外流的文件顯示,在一份針對密西西比州反墮胎法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