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重視女性在職場上的權益;不論是透過記者會、社群的倡議,或是在立法院實際的修法,都希望提升職場性別平等環境,並且給予育兒上的支持。
在這個會期中,我也提出 #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修正,希望能藉由修法增加產檢假、育嬰假,以及將懷孕者的配偶納入育兒規劃。
昨天,我們看到育兒新制上路,有以下三大重點:
1⃣️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
第一次最高補助10萬元,後續每次最多補助6萬元,每胎最多可申請6次。
2⃣️育嬰產檢權利更提升✅
孕婦免費產檢的次數,從原本的10次調高成14次,且將新增2次超音波檢查、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等。
3⃣️育嬰留職停薪更彈性✅
勞動部將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及相關辦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由現行的薪資六成提高到八成;放寬留職停薪的期間彈性,可以提出2次少於六個月的申請;並解除父母僅有一人得申請留職停薪的限制。
雖然,這次實施的措施只是性別平等路上的一小部分;但是我將會持續的追蹤行政院,並且與立法院的同事們一同努力,希望能撐住每一位在職場與家庭之間奮鬥的女性、打造更平等、友善生育的環境。
#七月育兒新制上路📣
#同時也要記得做好防疫措施💪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修正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嗨嗨大家,今天想分享每個新手爸媽都會非常關注的議題,那就是2021年新增的育兒福利!其實大概從去年底的時候,網路上就能看到今年的育兒福利會有調整的新聞,不過一直到今年(2021年),勞動部在6月4日宣布將修正「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並且另外增訂「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及「產檢假薪資補助要點」,就跟著我們一起來看看有哪些新政策,即將在7月1日上路吧~
一、育嬰留職停薪事前申請規範
修訂前:只規範受僱者應「事前以書面提出」,但未規定詳細天數。
修訂後:明定受僱者應至少在10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二、育嬰留職停薪每次請求期間規範
修訂前: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
修訂後:增加彈性規範,若受僱者想申請少於6個月期間的育嬰留停,可另向雇主提出。但每次申請期間仍不可低於30天,並以2次為限。
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相關規範
修訂前:符合資格者,育嬰留停期間可請領平均月投保薪資60%的津貼,最長可請領6個月。
修訂後:除育嬰留停津貼外,新增「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即依該津貼所依據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20%,與育嬰留停津貼合併發給,合計每月可達80%。(與育嬰留停津貼領取期間一致)
四、產檢假規範(這點請務必看文章)
修訂前:產檢假5日,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修訂後:勞動部已發佈「產檢假薪資補助要點」,鼓勵雇主給予員工第6日&第7日產檢假,另有發給薪資的企業,該2日之薪資可另外申請補助。
以上幾點整理,希望可以對大家有幫助。最後還是想要再重申一下,因IG篇幅有限,詳細的說明請點以下連結去部落格看看文章,才能確實了解各項政策的相關規定唷!祝大家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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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修正 在 立法委員 莊競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行政院今天宣佈實施「擴大不孕症補助方案」、「增加產檢次數及項目」及「放寬育嬰留停假」三大政策。
連續三個會期的質詢,競程都在關心「少子女化對策」的相關因應措施。一年多以來多次召集衛福部、勞動部討論,也利用總質詢的機會,當面要求蘇貞昌院長協調跨部會資源,終於在今天聽到最好的消息。
#擴大不孕症補助方案
政府將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為一般不孕夫妻,補助金額除現行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15萬元補助上限外,一般夫妻首次申請補助上限10萬元,再次申請上限6萬元,每胎最多6次,預估每年投入近30億元,嘉惠超過2萬對的不孕夫妻。
#增加產檢次數及項目
衛福部參照醫學實證和國際作法,將現行免費提供10次產前檢查增加至14次、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與2次一般超音波,及調高產檢診察費及檢驗費用,以提升產檢品質,降低妊娠與生產併發症,減少孕婦和新生兒死亡。另外,產檢假日數將規劃由5日修正為7日,至於增加2日的薪資,將由政府補助,不加重雇主負擔。
#放寬育嬰留停假措施
為鼓勵雙薪家庭父母,能夠共同陪伴子女成長,並給予經濟支持,將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及相關辦法,使育兒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請領津貼(含補助)。申請期間可少於6個月,但每次不得少於30日,以2次為限,使有短期照顧之需求者,也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面對少子女化的危機,競程不僅要身體力行生三個(應老婆要求),更會努力爭取 #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