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裁判精選/邵慶平教授 月旦法學雜誌314期(2021.7)
本期商法裁判選錄之範圍為110年1月至2月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由邵慶平老師挑選出公司法判決9則、票據法判決8則及保險法判決1則,摘錄要旨並撰寫簡析,以供讀者參考。以下為本期部分裁判之主要爭點及議題:
🔸【公司法】
📌2018年公司法修法前,對於外國公司設有認許制度,未經認許之公司無自訴權,惟就是否有告訴權則較有爭議。於本期所選裁判中,針對外國公司是否得就其營業秘密直接被害之事實,依營業秘密法相關規定而為告訴的問題,最高法院兼及過去法制的背景及刑事訴訟制度之功能闡釋見解,應值肯定。
📌依公司法第29條第1項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之委任、解任及報酬,應經董事會決議行之。於經理人報酬談判、協商過程中,若因程序不備致該經理人受有損害(例如未經董事會決議,負責商談之人即向經理人表示公司已允諾某退休條件,使其陷於錯誤而辦理退休),經理人是否得請求執行談判職務之人與公司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司法第164條規定:「股票由股票持有人以背書轉讓之,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其中「並應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是否為記名股票轉讓之生效要件?
📌依公司法第213條,公司與董事間訴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監察人代表公司,股東會亦得另選代表公司為訴訟之人,其所謂「公司與董事間訴訟」,是否無論由何人提起,均有該條之適用?其訴之原因事實是否須基於董事資格而發生?同法第212、214條之適用是否應作相同解釋?
🔸【票據法】
📌本票之執票人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後,將該本票債權讓與他人者,該他人是否得以原本票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是否亦有票據法第37條第1項之適用,應以背書之連續證明其權利?
📌案件中,A向C女詢問有無資金可以借貸,C女詢問其母B後,B同意借貸,並授權C女處理借款事宜,爾後C女與B洽談,設定最高限額600萬元之抵押權,B則簽發面額350萬元與250萬元之支票兩紙作為借款擔保,交付與C女。爭議在於:系爭支票原為無記名支票,A簽發系爭支票時,B是否即為原始取得票據權利之人?抑或B之女兒C女為原始票據權利人,B係於A無法支付之後,才由其女兒處受讓此一票據權利?是否有票據法委任取款背書相關規定之適用?
🔸【保險法】
📌依保險法第111條第1項規定,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據此,要保人自得變更受益人。若要保人意外陷入昏迷,受法院選定之監護人,以要保人法定代理人之地位,將保險契約之受益人變更為自己,是否係不法侵害原受益人所得請求保險金之權利?
完整內容:#月旦法學雜誌 314期(2021.7),商法裁判精選/邵慶平(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77
自訴要件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4期(2021.6)
本期「特別連載」欄目將推出「經濟刑法」講座。其實經濟犯罪規範,乃散落在各類的商事法規的罰則之內,或特別獨立的規範。雖然經濟刑法,並未在我們一般所稱的「刑法分則」之內。但是,在司法實務上的適用與審判,非常普遍與常見。因此,身為法律人的我們,不能不知曉經濟刑法的重要規範與適用。本期開頭,特別邀請林鈺雄老師,就「普通洗錢罪之行為類型」來做論述。往後的連載將陸續邀請國內刑法學者,就不同經濟刑法類型,為讀者一一介紹與說明,敬請期待!
轟動全世界的長賜輪(Ever Given)事件,在歷經將近7天的擱淺與搶救後,這艘將近20萬噸的超大型貨櫃輪終於脫困。海上運送責任的屬於海商法的範疇,所涉及的問題相當複雜,且非一般民法運送契約概念與法理所能涵攝。同時,海上運送責任,常又與海上保險息息相關。在擱淺期間,已經有很多不同觀點與意見相互對抗,對於擱淺所造成的各種損失,究竟誰是最終負責之人,以及可能的賠償責任種類與金額,眾說紛紜。以本件為例,船舶運送人為我國籍的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船舶的船籍為巴拿馬籍。然而,此船舶為長榮海運以論時傭船的形式,向日本正榮汽船株式會社傭入,來執行其運送責任。所有船員均由正榮會社僱用。
本期的「新聞法律講座」,特別邀請對於海商法實務與理論素養兼具的饒瑞正老師,提出剖析。饒老師則就現有所知事實為基礎(媒體報導有時與真正事實會有落差),就本事件所涉及之法律、保險與政策問題,提出介紹與分析。
📕本期目錄
【法學教室】
🔸公法上「結果除去請求權」之體系定位/林三欽
🔸使用人之界定/姚志明
🔸一貫性審查與重要性審查/劉明生
🔸結果提前發生的侵入住居罪?/許恒達
🔸檢察事務官依檢察官指揮詢問證人之證據能力/陳文貴
🔸內線交易消息受領人責任是從屬的(衍生的)還是獨立的責任?/劉連煜
🔸財務報告虛偽隱匿犯罪構成要件重大性之再檢視
──以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547號刑事判決為中心/郭土木
🔸表見要保人交付保險費之效力與不當得利/葉啟洲
【特別連載】
🔸經濟刑法:第一講
普通洗錢罪之行為類型──評析洗防法第2條/林鈺雄
【新聞法律】
🔸長賜輪事件之法律、保險與政策觀察/饒瑞正
【法律論述】
🔸都市計畫審查訴訟中重新自我審查程序之探討/王珍玲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刑事法類
【時事直擊】
🔸行政法與憲法之匯流──簡介行政訴訟法第107條第3項之新發展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落地,催生「新型態」證券商
🔸交付審判轉型──聲請法院裁定「准許提起自訴」制度?
🔸挖角人才要小心!──淺談營業秘密
【讀後評量】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55
📚居家安心學,全站折扣滿699免運:http://qr.angle.tw/6lz
🛒公務機關、商業團體採購優惠:http://qr.angle.tw/4xq
📍訂閱 #月旦雜誌,實體講座免費參加:http://qr.angle.tw/gyj
📍#月旦講座 加入會員贈3000點及加購優惠:
http://qr.angle.tw/9tb
📍#月旦知識庫 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bpn
※購買3,000元 →加贈1000點
※購買5,000元 →加贈2000點
📍#元照新書賞閱:http://qr.angle.tw/pp8
自訴要件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5月22日防疫資訊整理】#基隆防疫資訊
*15:18發布*
📢最新停業消息📢
果菜市場|5/23(日)~5/28(五)00:00|停業
(因有攤商確診,見下方說明)
·
🏨基隆市防疫旅館防疫補助計畫🏨
補助對象(一):基隆市防疫旅館第一線防疫人員(防務部門主管、櫃檯接待人員、房務人員及防疫清潔人員),每月津貼3000元,獎助時間自5月22日起算3個月(得視疫情需要延長)
補助對象(二):市民防疫住宿補貼只要設籍基隆市、因疫情影響需入住本市防疫旅館旅館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每人每晚補助500元防疫津貼(一人上限7000元),獎助時間自5月22日起算3個月(得視疫情需要延長)
·
📒確診個案相關📒
5/22下午CDC公布基隆有9案確診案例,都在疫調中。
⚫一案是成功市場的攤主,為70多歲男性,跟前天、昨天發布成功市場確診攤商是不同攤位。
⚫一案是國立高中學生三年級,5/19發燒去診所就醫、5/20採檢、5/22確診,正在疫調當中。
⚫兩案是果菜批發市場有一對年約55歲攤商老闆夫妻,今日確診。
此外在已進行疫調的確診個案上,市長也提到:
◾案3085成功市場的個案還正在進行疫調,有需要都會持續匡列。
◾案3288自訴職場很多人確診,因此5月20日自行去部基篩檢5月21確診,已匡列兩人居家隔離。
·
📣市府醫療整備、消防救護與場所消毒說明📣
◾疫苗施打狀況:基隆有700多名A1醫護,今日僅剩部基70多位因輪休未施打,其餘醫護皆已施打疫苗。
◾消防局執行救護裝備提升:目前平均救護量約50件/日(多為一般案件),目前一般案件也強化防護,要N95口罩、手套、防護面罩並加穿隔離衣,若是疑似案件除一般隔離衣外,要加防護衣、髮套、鞋套等。目前消防局案件能量大大不足,盡可能在裝備讓基層不擔憂,會盡可能補足。基隆市消防隊執行救護完外科口罩會丟棄,隔離衣和N95口罩以酒精消毒後重複使用。(市長補充,中央有統一撥補物資)
◾明天(5/23)早上起,環保局市內消毒行程會在市府網站公告!
◾環保局目前編有四個車組進行確診案例相關防疫消毒,每天10:30接獲資訊後,當天下午及隔天上午進行防疫消毒,目前能量足夠,也正進行設備採購
·
*10:30發布*
本日基隆市長於記者會上公布4個基隆確診個案的疫調足跡。(足跡請見旁邊的圖片)
🔹案3085,是20多歲男性,他的感染源是案2564的兒子,2564是成功市場攤商,2564的兒子也在成功市場工作。
🔹案3086,是40多歲男性,是案2564的女婿。(上班地點仍在核對中)
🔸案3087,是30多歲女性,是案2564的女兒,工作是家管。
🔸案3288,是30多歲女性,感染源來自萬華。是在萬華工作。
·
昨天公佈的2863案自述海大生感染源:同學媽媽在台北確診,同學在居家隔離,正在持續疫調中。而昨天案2747是68歲獨居男性、生活規律,接觸的人不多,故匡列4人,另外搭台鐵只有買票、接觸很短暫非密閉空間之長時間接觸,不需匡列。
·
💡5月21早上9:30CDC全國防疫會議💡
1️⃣週末盡量待在家,少外出;
2️⃣為提升疫調即時和精確度,CDC已經建置疫調輔助系統,協助地方政府。
3️⃣協助地方政府加強型防疫旅館設置、紓解醫療院所壓力
4️⃣街友由地方社會局來協助加強關懷
全台防疫酒精庫存112萬瓶,陸續鋪貨;下週預定有150萬瓶生產,切勿急忙搶購
·
⚠️目前基隆市進行中的防疫措施
【全市】基隆市室內、戶外都要戴口罩,違者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查緝八大場所假停業,加強巡查力道。
◼將至計程車排班處定點宣導「戴口罩,有乘客上下車時,務必落實清潔消毒。」
◼鄰里公園避免群聚(可以運動,但必須保持社交距離、全程戴口罩)
◼倒垃圾沒戴口罩,立即開罰並且拒收垃圾(民眾等待垃圾車時,請保持社交距離)
◼進入營業場所,不戴口罩,商家可以拒絕(勸導不聽,可以打110)
◼外出全程戴口罩(警察將進行定期巡邏)
◼必須休業場所嚴格執行查察,若查到假關門真營業,立即斷水斷電,一律重罰
◼入內餐廳用餐一定要採梅花座、設置隔板、實名制、保持距離(無法做到,要求只准外帶) ·
·
🏥醫療整備相關🏥
◼本市篩檢站情形|目前有四個篩檢站,篩檢兩大原則:1⃣️有確診者接觸史、2⃣️上呼吸道或發燒症狀,需透過衛生局專線(02)24283844 通報,安排採檢時間與地點(不可抱著篩篩看的心情篩檢,影響防疫工作!)
1⃣️確認醫院、診所醫療物資充沛,N95口罩、隔離衣、面罩等,衛生局都會充分撥補
2⃣️醫療院所能量降載|長庚逐步調整為僅收治重症病患,輕症及無症狀患者開始轉至其他三院(部基、三總、礦工)收治
3⃣️幾大醫院篩檢站檢討修正|篩檢站跟急診室分流、保持一定距離,並且設置緩衝區
4⃣️今天(5/22)中午前,除部基輪休70多位醫護外,本市A1醫護人員皆完成施打疫苗。
最後,大家一起挺醫護!💪💪💪
·
【學校、托育】
➡️高中以下停課|5/19(三)~5/28(五)|包含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安親班、課後照顧中心
➡️禁止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照顧者符合要件可請「防疫照顧假」
➡️基隆市公私立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居家托育(保母)|5/20(四)~5/28(五)|停托不停班(家長可選擇是否送托)
· ·
【夜市、市場停業資訊】
➡️基隆廟口夜市|5/17(一)18:00~5/23(日)16:00|停業
➡️基隆愛四路夜市|5/17(一)00:00~5/24(一)16:00|停業
➡️基隆流動夜市|5/15(六)起|停業一個月
➡️基隆信義市場|5/13(四)~5/23(日)|停業
➡️基隆七堵南興市場|5/18(二)~5/30(日)|停業
➡️基隆成功市場|5/20(四)~5/30(日)|停業
➡️八斗子觀光漁港漁貨直銷中心|5/21(五)~5/31(一)|停業
➡️果菜市場|5/23(日)~5/28(五)00:00|停業
·
【觀光、營業場所、場館】
➡️基隆全市風景區、娃娃機店|至6/8(二)|停業
➡️基隆戶外籃球場|5/19(三)下午起|停止開放
➡️基隆潮境公園內水域活動|5/19(三)起|暫停
➡️各家餐飲業者以外帶為主、停止提供內用
➡️釣蝦場採實聯制,並做好入場者防疫管控
·
🔥場所、店家簡訊實聯制免費申請:https://emask.taiwan.gov.tw/real/
·
【公共服務】
➡️基隆市殯儀館內外治喪|5/17(一)~5/28(五)|取消公祭
➡️基隆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5/17(一)~5/28(五)|暫停
・
以上資訊來源:CDC、基隆市長記者會、基隆市長臉書、基隆市政府各局處公開資訊
*若有錯漏請不吝指教 *請勿傳播未證實訊息
·
⚠️防疫資訊
🖥疾管署COVID-19防治專區
https://reurl.cc/qmMy50
👣各縣市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
https://reurl.cc/a5661G
🖥基隆市Covid-19(新冠肺炎)專區:https://www.klcg.gov.tw/tw/Default/eoc/000013
❗提醒❗請不要傳播未證實的疫情資訊!
推薦使用「Cofacts」LINE機器人:https://cofacts.tw
·
--
⚡⚡市議員陳薇仲服務處即日起因應疫情嚴峻暫停開放,若有市政建議或陳情請於週一到週五上班時間(9:30-12:30 / 13:30-18:30)採用以下方式零接觸聯繫!
☎電話:02-2434-6817
🗂線上陳情表單:https://forms.gle/sCo7q2LZdzR4iQdt5
📱line@ 請搜尋 @weichung(要記得加@唷!)或是點 https://lin.ee/B4mtDkA 。
自訴要件 在 ︱宇法司法四等函授︱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法警/高普考- 【#四 ... 的推薦與評價
擬答] 起訴要件乃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自訴權人提起自訴所應具備之條件,計有: 一、足夠之犯罪嫌疑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251) ... ... <看更多>
自訴要件 在 《刑事訴訟法》【自訴不可分原則】律師司法官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自訴 案件之起訴與審判,由於準用公訴程序之結果,因此,同樣適用起訴不可分與審判不可分。故「 自訴 之不可分」別有他意,其緣由在於避免審判之割裂,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