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的最後一個秋天
The Last Autumn in Washington
一段時間沒有更新《州警夫人》的專頁,實在是這陣子發生了太多事。一直以來,克萊兒最喜歡分享的是生活中各種有趣的事。無奈世事豈能盡如人意,這次克萊兒要宣布的是一件壞消息。
先提醒大家,這篇發文應該會很長,因為我心煩意亂,有好多好多話想說。雖然我真正想要的是什麼也不做,盡情大哭一場。不過,我會試著把內心的煩惱、憤怒和淚水化為文字。我也會強迫自己站在中立的角度看待不斷發生在我們周遭的事。
在正式開始之前,我想請求大家,在看完今天《州警夫人》的發文後,請將這篇文章分享出去,分享給愈多人看到愈好。這幾天媒體不斷播放美軍倉徨從阿富汗撤軍的畫面,令人想起 1973 年美軍撤出越南的慘況。拜登執政未滿一年,就捅了這麼個大簍子,視人命為草芥的行為讓美國成為眾矢之的。民主黨完全執政後的美國,處理國際事務時懦弱無能,面對國內執法人員卻極盡欺壓迫害之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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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萊兒之前一直沒告訴大家,不過,我們一家人在去年十月就搬家了,因為 Olympia 的治安敗壞,而原本住的社區很明顯的有所改變。為了更好的生活品質,我們暫時搬到月租公寓。公寓空間雖小,但克萊兒十分滿意。後方是消防局、樓下就是警察局及圖書館,Whole foods 及 Trader Joe's 等超市都在步行五分鐘可到的範圍。
今年順利賣了舊房後,我們開始積極找房子,希望能再度擁有屬於自己的家。雖然近期美國房市熱絡,買房不易,但運氣不錯的我們在六月出價成功。七月交屋後,我們就興高采烈忙著搬家、添購新家具。
就在上星期一,我們依然沉浸在買房的喜悅中,卻一道晴天霹靂。我們發現,我們所擁有的新房子、車子、州警大人的職業規劃、州寶的學區,華盛頓州的生活,都將畫下句點,我們即將失去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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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州長在 8 月 9 日宣布所有州級雇員必須強制施打新冠疫苗,若在十月中尚未接種完全,就會被開除。雖然克萊兒在六月就接種 Moderna 疫苗,但州警大人從一開始就對疫苗保持著觀望的態度。他認為新冠疫苗尚在實驗階段,連美國 FDA(食品藥物管理局)都未批准,在 FDA 批准之前,他沒有接種疫苗的打算。
我並須申明,州警大人並非是什麼瘋狂的 anti-vaxxer(反疫苗人士),他從小到大接種了所有該打的預防針,每年流感季節也按時施打流感疫苗。州警大人僅是對迅速研發並大量生產的新冠疫苗有所疑慮。他看到接種第二劑 Moderna 疫苗後,躺在床上動彈不得的克萊兒,又看到克萊兒手臂對疫苗產生的腫痛及過敏反應。他決定,在 FDA 正式批准前,他不願意將疫苗注入自己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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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萊兒對他的決定雖然不甚滿意,依然尊重,因為那是他的身體,他有權作出對自己最好的決定。誰知道,華盛頓州長在上星期為所有州級雇員作出了強制施打疫苗的決定。這項政策,州長聲稱是為了守護所有華盛頓州州民的健康。實際上,卻讓人不得不懷疑是利用新冠疫苗,趁機剷除異己的政治手段。大家知道,執法機構的警察是華盛頓州相對保守的一群人,原因很簡單,民主黨政府從不關心基層員警,他們向來都把執法人員當成隨時可利用、隨地可犧牲的棋子。
而利用強制接種疫苗的手段,正好可以打壓、甚至一舉剷除不乖乖配合的員警,而這些不聽話的員警,大多都是中立或偏向保守的不受歡迎人物。荒謬的是,就算州長宣布所有市、郡、州級雇員都必須接種疫苗,但這項命令卻並非一視同仁,因為疫苗接種令並不包括立法官員及其辦公室人員(也就是市政府、州政府的自己人),甚至學校老師也不需強制打疫苗。這項命令擺明著就是衝著執法機構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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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在新冠疫情肆虐時,沒有給予員警們足夠的裝備,任由他們自生自滅在街頭維持治安。當時州警大人的 N95 口罩、消毒用酒精、護目鏡都是克萊兒準備的。而在 BLM、Antifa 盡情打劫搶燒的同時,州政府急著表明: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上街遊行甚至暴動的民眾會有傳播新冠病毒的疑慮。在警方分身乏術,忙著處理各地暴動的同時,州政府下令禁止警方使用催淚瓦斯,原因是催淚瓦斯會加劇新冠病毒的傳播。
州警大人及同僚冒著自身安危任勞任怨執勤,而現在州政府卻想將 Delta 變種病毒肆虐的責任歸在沒有接種疫苗的執法人員身上?他們明明知道,已經接種疫苗的民眾照樣能夠感染甚至傳染病毒給別人。因此,州警大人表示就算會失去警徽,他也絕對不會被逼著去注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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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年關注克萊兒專頁的朋友一定知道,州警大人一向言出必行,對於他的信念及道德良心,向來沒有妥協空間。有人可能會說,不過就是打疫苗嘛,乖乖打了,就可以保住工作,留在華盛頓州啊!不過,若是一再退讓、一再妥協,下一步又會是什麼?
果不其然,不用等太久,州長再次出手。在宣布強制接種疫苗的隔天(8 月 10 日),州政府又宣布:所有執法機構的雇員,必須在十月底,自願簽下授權書,交出自身所有社群網站及電子郵件的帳號和密碼。不從者,一律吊銷警察執照。
你能夠相信嗎?我們的州政府可以隨時登入所有執法人員的私人社群網站及 email,任意監視、查看他們的私人信件及留言。也就是說,如果州警大人的政治傾向不正確,如果他在臉書批評拜登、反對民主黨、質疑我們偉大的州長領導人,他們就能隨意編織罪名,開除州警大人,毫不在乎他還有車貸房貸要付,還有老婆孩子要養。
不要覺得這種事不可能發生。西雅圖市警局日前才開除兩名員警,原因是他們被發現參加了支持川普的暴動集會。想一想,同樣都是暴動,如果這兩名員警參加的是支持 BLM 的遊行,你覺得,他們會被開除嗎?
華盛頓州政府打算明目張膽侵犯員警的隱私,並試圖威脅操控執法人員。員警若不服從,就有可能被扣上行為不當、種族歧視、恐同、仇女的帽子,直接踢出警局。當州政府徹底消滅中立及保守的聲音後,下一步會是什麼呢?住在華盛頓州的我們是不是要開始宣誓永久效忠偉大的民主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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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罷,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只是,像州警大人這樣的州警在被迫離職後,最吃虧的恐怕是一般民眾,因為我們即將失去至少一位盡責的州警。我常說,州警大人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人,更算不上什麼英雄。但是,若今天你碰到危及生命安全的狀況,你絕對會希望,趕到現場支援的人是像州警大人這樣的警察。
當然了,他是人,他也會害怕,但他的恐懼不會阻止他做正確的事。他不會退縮、不怕事、也不會推卸責任。他會想辦法、盡全力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因為他衷心相信「to pretect and to serve(保衛並服務人民)」是所有執法機構的宗旨。他希望,若有一天他的家人需要幫助,會有和他一樣的人站出來保護他的家人,而不是冷眼旁觀,事不關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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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人也許不知道,但身為警眷,我可以告訴你,華盛頓州(尤其是西雅圖)的狀況已經壞到無以復加。州警大人自己都承認執法十年來,從沒看過治安如此惡劣。現在罪犯根本不怕警察,反倒是警察時時刻刻膽戰心驚。
西雅圖市中心天天有重大犯罪案件,前幾天才發生懷孕七個月的女辯護律師在西雅圖法院的洗手間被遊民強暴。孩童與父母在街上卻差點被綁架;攝影師在路上拍照卻毫無理由被攻擊成重傷;謀殺、搶劫、強暴、尋仇、販毒屢見不鮮;甚至你開車在公路上,都會有人惡意丟棄腳踏車、木板鐵棍,意圖使人重傷。
現在夜晚走在西雅圖街頭,可沒有什麼浪漫的夜未眠,反倒更像陰屍路。你覺得再過多久,我們就能看到瘋狂麥斯的情節在市中心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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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情況雪上加霜的是,華盛頓州已經將一級毒品除罪化。前陣子我們看到奧勒岡州通過公投,持有海洛因、古柯鹼等一級毒品的民眾不會再遭逮捕,也無須面臨任何刑責。
華盛頓州目前全面跟進,如果你住在華盛頓州,你可能會疑惑:「什麼時候?我不記得有公投啊?」沒錯,沒有公投,州政府自行決議,早早就通知州警局,以後在華盛頓州持有一級毒品沒什麼大不了的,警察沒有權力進行逮捕。
更可笑的是,華盛頓州日前通過一連串令人匪夷所思的執法改革。其中之一就是:警方不能追捕逃犯/嫌疑犯,除非警方親眼目睹犯人使用暴力傷害他人。也就是說,如果今天你的車被搶了,而你旁邊剛好是警察,請不要期待警方幫你追車。因為警察無法追捕犯人,你只能看著你的車被開走,而警方能做的就是幫你寫份報告,並試著在事後幫你把車找回來。如果你運氣不錯,警方找到贓車,而你(車主)請求警方查看車裡是否有嫌犯遺留的武器和毒品。抱歉,依法警方要先徵求偷車嫌犯的准許。如果嫌犯不允許,那警方必須申請搜索票,才能合法查看你的車裡是否有武器及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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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警大人自從加入州警局以來,在他所屬轄區好幾年獲得「追捕犯人次數最多」的記錄。十年來,酒駕、毒駕、偷車、販毒、家暴被他追捕到案的犯人可不少。你說他究竟救了多少人的命?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這些改革並不會讓民眾更加安全,只會讓罪犯愈發肆無忌憚。
至於那些忙著安撫民眾,不斷對大眾保證:「我們警方的工作不會改變,民眾依舊安全」的警方發言人,雖然身穿同款制服,但他們大部份時間都待在辦公室,擔任媒體跟警方之間的媒介。發言人的工作十分重要,但性質卻與天天在街頭執法的員警天差地遠。說句不中聽的話,對警方發言人來說,他們的工作的確不會改變。就像西雅圖市長信誓旦旦的保證:「西雅圖很安全。」這種話你聽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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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強制施打疫苗、到強行侵犯執法人員隱私、再到一級毒品除罪化,這些決議都沒有經過華盛頓州民的同意。沒有公投,沒有任何討論,完全由州政府全權決定。從前,民主黨最愛將川普與希特勒兩相比較,如今看來真諷刺,究竟誰的行為更像是獨裁者?
如果你覺得這些事情跟你無關,沒錯,這些事對你沒什麼影響。你住在治安良好的郊區,你已經打了疫苗,你家人不是警察,你希望治安能好一點,但你沒必要為警方說話,因為 Blue Lives Matter 政治不正確。你不真正了解黑人社群,但你支持 BLM,不過你不認同打砸搶。雖然正在毀滅華盛頓州的是民主黨,但你真的很討厭川普。你覺得州政府似乎變得有點極端,不過,在政治正確至上的氛圍下,你寧願保持沉默。但你有沒有想過,這樣的政府總有一天會踩到你的底線,荒謬的政策會逐漸影響到你愜意的生活。當那一天來臨,你會發現自己孤立無援,因為其他人會跟你一樣選擇沉默。
我相信,二戰時期縱容納粹屠殺猶太人的德國民眾也有相同的想法。在那個時期,有多少德國民眾察覺到事情不對勁,卻沒有勇氣站出來反抗黨衛軍?又有多少德國士兵百般不願,卻被迫做出違反他們良知的惡行?當然,受到脅迫時,每個人都有逼不得已的無奈。連克萊兒自己都無法做到的事,又豈能站在高處批判他人!但對州警大人這種少數的異類來說,他們不願向惡勢力屈服,他們有勇氣拒絕成為惡霸的幫兇,就算要犧牲自己,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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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目前態勢來看,你覺得華盛頓州州長有沒有可能在不久的將來頒布命令,以維護人類健康為由,將不願施打疫苗的州民隔離,送進集中營?先別急著嗤之以鼻,這樣的事情真的完全不可能發生嗎?
相信我,我知道新冠病毒的嚴重性。我也怕死,所以我毫不猶豫選擇打疫苗,但這跟戴口罩不同,疫苗是侵入性的。如果有人對疫苗感到不放心、或有所疑慮,他不應該被威脅強迫施打疫苗。而我雖然選擇相信疫苗,但我拒絕任由政客以恐懼之名操控我的判斷力。我相信打疫苗這件事只能是、也必須是個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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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州警大人,他真的不打疫苗嗎?他已經說了,只要 FDA 批准新冠疫苗,他自然會打。在那之前,他不會屈服於州政府的威脅利誘。
我承認一開始,我為他的頑固感到惱怒不耐。但我要說句實話,我同樣為他感到不捨,我知道這十年來他對州警局的付出。他的名聲及責任感大家有目共睹。不論哪裡出狀況,只要州警局需要他,他就立刻趕去。他可以在輪值十五個小時的班後,回家換衣服,趕去為殉職員警的告別式扛旗,只為了能給予警眷一點點安慰及尊嚴。他可以在即將下班時,自願開著三、四小時的車,前往隔了好幾個郡的的轄區支援,只因為那裡的轄區小隊長有急事無法執勤。
他不是一個只會待在辦公室處理報告的上司,他會與隊員一起在公路上巡邏。碰到讓其他州警躊躇不前的案件時,他二話不說鳴笛趕往現場。不論再危險、再繁瑣的案件,他都不曾敷衍了事。
我記不清有多少次,當州警大人凌晨回家準備睡覺時,卻接到州警局來電請求支援。調度中心的人員都知道,若要請求小隊長支援,第一個一定要找州警大人,因為他決不會找藉口推託。
州警大人唯一一次惹得上級不高興,是因為他的制服太髒了,那一天州警大人剛處理完幾起重大車禍。他的制服沾上一大片身亡車主的血跡,褲管皮鞋全是爛泥。回到總部正準備進辦公室寫報告,就碰上中隊長,中隊長踩著光可鑑人的皮鞋,不悅地盯著州警大人說:「你的制服怎麼回事?你代表州警局,你的制服是州警局的門面,趕快把衣服換掉。」
只不過,這些都不重要了。州政府需要的並不是像他這樣的州警。他的努力及心血,都將化為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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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千萬個不捨,但我們決定,一旦州警大人被開除,我們就離開華盛頓州。這幾天,我看著他毫不猶豫賣掉心愛的《魔鬼剋星》抓鬼車、還有他車庫裡的街機大型電玩。我知道他看起來堅強,但內心還是捨不得離開這個他用心耕耘了十年的地方。
對於未來,我感到憂心忡忡。但是面對這樣的老公,我怎能逼他施打疫苗?就算知道會失去我們在這裡共同打造的一切,就算知道我們即將面臨一段艱難、充滿未知數的日子。我只能選擇尊重他的想法,並以他為榮。只是,我他媽的愛死了我們新買的房子,我喜歡這個處處可見國旗飄揚的保守小鎮。我還沒有準備好離開蒼鬱多雨的華盛頓州,我在美國的第一個家。
《州警夫人FUN英文》
We must always take sides. Neutrality helps the oppressor, never the victim. Silence encourages the tormentor, never the tormented
我們永遠都必須選邊站。保持中立只會助長壓迫者的氣焰,對受害者無益;沉默只會鼓舞施暴者,而不是受迫害的人。
--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納粹大屠殺倖存者
Elie Wiesel 埃利‧維瑟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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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2021
想用一張舊照片訴說自己近況(文長
大概是去年十月到今天的一個近況。去年十月我離開了待了兩年多的產科診所,雖然不滿意主管的人事處理方式,但得說我在產科學到很多專業技術能力,也有好多產婦給予我好多回饋,還有說想再給我生的媽媽,讓我很高興自己在這一塊領域獲得滿滿成就。
離開以後,我休息了短短兩週時間,時間內還包括我去高雄上健檢護四天的課程,也全是為了同月份月底的巡迴健檢護士工作。在順利考取證照後,我開始了我的健檢路,老實說我沒有很喜歡,因為這份工作的服務對象不是病人,而是客人,起初我實在沒辦法讓自己習慣這模式。
但我想給自己多點時間適應這份工作,即便常常要清晨三、四點就起床出發,各地到處跑、搬儀器、架儀器、收儀器、再搬儀器,每天幾百幾百的人抽血,但我把自己想像成是在做專業技術,因此決定再多花些時間在持之以恆上。
我待的健檢公司就是最近上新聞的公司,待了三個月,我發現這間公司除了未依法給予醫療人員口罩使用,有時候甚至是超時工作卻無加班費,就連重要的心電圖檢查,都會交由無執照的行政人員執行。
除此之外公司的上頭還會用威脅的口吻來質問員工,好像不道歉出門就會有危險似的,還會個別約談強迫你簽立自願離職書,以「被資遣會有紀錄」的理由脅迫不懂勞基法的勞工。太黑了,於是決定離開。
離開前原本也找好下一家工作竹北育X,只是彼此雙方說好的勞資協議,卻在中途告知錄取條件有更,因此我的條件不被受用,以兩千元車馬費的名義想打發我,之後又說願意給我衛教師職位,但我不是白癡吧?誰會去啊?
但這也讓我等於直接失業,找好的工作突然沒了,還是在年前發生這些事,讓我難受不已,生活靠自己的我,還有保險、儲蓄的壓力,因此年前我也陸續了面試很多公司,求得只是一份溫飽、一份想脫去沈重包袱的地方。
二月底,我先行找到了貴院的兼職抽血人員,做的還挺上手,畢竟我是抽血達人。但一份兼職工作實在是無法應付我的壓力,於是我向護理部提出轉正職的需求,她們一開始與我面試時說我不適合ICU,但有兩個單位(內科病房或門診)可以讓我選,我說我回去思考一下。
因為那兩個單位都不是我所愛,我也清楚他所謂的不適合,只是想要我去補齊比較缺人的單位,也沒關係,我前陣子告知我決定轉門診,她突然告訴我「我現在沒辦法錄取你了,檢驗科不是還需要你嗎?你就是需要一份正職是嗎?」,讓我感覺我是被刻意壓榨留在檢驗科做兼職工作。
明明護理部也缺人,檢驗科缺的也是醫檢師,不讓我轉正職想讓我繼續賺沒有三節的時薪,我只能離開,因此最近又開始丟了幾家大醫院的履歷。
我很難過,壓力很大,但我總是告訴自己「要開心,要保有希望,搞不好到時候是我要去選擇醫院,而不是被丟來丟去,要相信吸引力法則,保持好的態度,好的事情就會發生。」。
於是,今天得知我面試的醫院有被錄取,而且也是到了要選擇的時刻,因為不止一家的感覺,我希望的真的發生了,開心之餘卻也頭痛了,有時候選擇多不一定是好事,但我卻真的好開心⋯
今天跟貴院提了月底離職,他們希望我可以再多幫忙一個禮拜,希望我不要鎖死、要留一線。我說我會和對方討論一下,他們很感激我,我只說「這是我應該做的,只是你們護理部讓我很反彈。」,他說「不光你,我也對他們很反彈。」。
今天下班前遇到一個約五十幾歲的阿伯,他說「你們這家醫院好乾淨」,我說「可能跟新蓋的有關係吧」,他說「對啊,而且人不會很緊湊的感覺」,我說「那也可能跟剛開幕所以沒有太大病人量有關係」。聊著聊著,當他知道這醫院不讓我轉正職而要做到月底的時候,他說「這樣真的很不好,如果你現在有選擇,那就要看哪個比較可以有成長的機會、有未來性」,我說「對啊我會好好思考」,最後他說「那真的非常恭喜你!希望你未來一切順利!很替你感到開心!」。
老實說,我很感動,一個才一面之緣的阿伯,也會替我感到高興、為我加油打氣,我覺得很溫暖!活在這世界上,也許你很努力的想做一位好人,卻還是會有壞人出現在你生活中,想迫害你、打擊你,但也有溫暖的人,想呵護你、擁抱你。
我想當溫暖的人,當一個有愛的人,雖然從去年十月到現在的不順遂,讓我陷入一陣長長低潮期,但人生就是半好半壞,我會加油,也為那些曾經感謝我,覺得我抽血技術很棒的病人們努力,因為有你們才有更大的我。
朋友最近問起我近況「你有沒有想過做其他的事業YouTube之類的,感覺你很適合哈哈哈,想說你之前的公司很瞎,感覺會對這個行業灰心」,我說「我還是想當護士耶~」。我想⋯我可能沒辦法逃離當一個溫暖、散發愛的人吧⋯
;)
自願離職一定要簽離職單嗎 在 蔡依橙的閱讀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還認為中國沒有酷刑,很開放的朋友,可以轉這篇給他看。
還認為中國不會無故關押讓人消失的朋友,可以轉這篇給他看。
這是之前無故失蹤 15 天的 Simon Cheng 鄭文傑,他是英國駐香港領事館的雇員,目前的消息是他為香港居民,曾到過臺灣政大讀國際關係,現在沒了工作,並必須重新尋找居留地。
因為他畢竟是英國雇員,所以之後有機會獲釋,但造成了英國震怒,叫來中國大使罵了一頓,表達嚴重抗議。目前外交情勢仍在緊張中。
鄭文傑的英文聲明,有人翻成中文,這中文內容可以看到,即使你是英國政府雇員,都一樣被刑求與虐待,幾乎喪失求生意志。
過程中也聽到很多周邊其他的示威者的狀況,沒有特殊背景的,大概凶多吉少了。
這還是 8 月的事情,可想而知,有多少香港年輕人在折磨中失去了生命。
一位希望匿名的好友無償翻譯了鄭文傑的英文聲明稿七項要點之後的細節說明,讀下來驚心動魄。
朋友說可以轉,我就轉了,這位英文程度極好的朋友客氣地說:「這是鄉民無償翻譯,一定有錯誤的地方,比方說中國警政公安系統的文書程序或官銜什麼一定不夠準確,有疑義還是要以鄭本人的英文聲明為準。」
英文聲明原文鏈結:https://pse.is/MCP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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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開頭七項要點之後的說明:
鄭本人支持泛民運動,曾參與今年的抗爭,包括在佐敦道維護連儂牆海報,但未參與任何非法活動,也未有不法行為。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指示雇員蒐集與抗爭有關的情報,以評估發出旅遊警示時機,以及英國公民是否參與抗爭。情蒐的目標包括Telegram群組、連登討論區,以及媒體報導,也包括接近示威群體,打探他們的目標。
鄭認識某些參與抗爭的中國人,有些人曾在港被捕,隨後交保獲釋。鄭也曾組織讀書會,主題是與中國社會及香港有關的社會科學議題,參與者有港人也有中國人,背景是政府、金融、法界與文學界人士。
八月八日鄭因公前往深圳,工作結束後曾接受按摩,並與在港獲釋中國友人的家人會面,準備替友人轉交生活費及官司費用。鄭已聽說港人入境中國時會被檢查手機,因此與女友和家人約定會定時聯絡報平安。
鄭自深圳福田火車站搭高鐵返回香港,在西九龍高鐵車站被攔下後送往西九龍車站警局,香港西九龍火車站(中國)警局的制服公安說,鄭被攔下是因為高層指示,公安說不知道原因和詳情。制服公安態度還算客氣,也沒有強取手機密碼解鎖。
接著鄭被用高鐵送到深圳福田警局交給便衣公安,他後來才知道這些是國安特務,特務態度粗暴。偵訊開始前先拍嫌犯照片、捺指紋、被留下所有生化資訊(血液尿液等),公安此時尚未取得手機密碼。偵訊期間被綁上老虎凳無法動彈,鄭被逼問英國在香港「暴動」中的角色、他本人在其中的角色,以及他跟參與「暴動」的中國人的關係。偵訊者說,他在香港的「反中反黨」言行可在中國被關,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
偵訊一整天後再移往羅湖警局,或許是為了讓拘留時間再延長24小時,或許可以無限期一直這樣在各地公安移來移去讓他無限期被拘留。從此時開始到獲釋為止都不准鄭戴眼鏡,他一直頭昏眼花。
特務在移監警車上放Beyond 的「大地」,制服公安說他是從國安局被移送過來,高層指示要控他「武裝叛亂及暴動刑事罪」。
在羅湖警局所有入監程序再來一次,偵訊室裡有十人,一半是便衣(特務),一半是制服公安,鄭再次拒絕提供手機解鎖密碼。國安特務讓便衣公安主導問話,指控他「召妓」,如果態度配合可以減輕罪名,如果只是行政拘留不會留下刑事犯罪紀錄,否則就要面對無限期刑事拘留和重大刑事罪名指控,特務也會嚴刑伺候。他別無選擇只好認罪。
偵訊期間,即使被捕超過24小時仍不准與家人聯絡,公安特務說會把他的案子用公文送交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再由Interpol 轉告港警,港警才會寄通知信給鄭家人,但是港警忙著處理香港狀況,所以不知道什麼時候港警才能收到通知。(鄭獲釋後跟家人確認,家人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官方通知)
因為行政拘留不需要經過法院正常審理程序,所以不准鄭尋求律師協助。
鄭認罪後特務放心離開偵訊室,鄭被送回牢房等候「行政處罰裁定」文件,文件怎麼寫完全由警察決定。
在拘留室裡有其他嫌犯向他打探如何透過從軍方式取得美國護照,鄭警覺這些是臥底特務,所以打哈哈應付過去,臥底很快就由制服警衛帶走。
制服公安拿著「裁罰文件」要他簽名畫押,但文件上故意把拘留的時間(開始和中止日期)留白,雖然文件上寫的是十五天的行政拘留,但起始和中止日留白,就可以讓公安和特務任意解釋他的拘留時期。公安說這項決定來自非常高層,是「局長」的層級。
接下來鄭被送進羅湖拘留中心,第一次被上手銬腳鐐,遭裸體檢查和穿囚服。特務可能尚未告知公安他的特殊身分,第一天他被送進有十幾個其他犯人的囚室,其他人可以買水果點心,只有鄭不行。因鄭不准與家人聯絡,其他嫌犯懷疑他是因政治問題被捕,還有人記下鄭在港住家電話,願意出去以後幫他向家人傳口信:說他因香港事件被捕,叫家人千萬不要來中國。
後來鄭又被以涉「政治罪」名義帶出問話,問同樣的問題,回拘留室後其他嫌犯都知道他是政治犯,不敢再跟他交談。從進羅湖拘留中心第二天起,鄭都遭單獨監禁,行政拘留嫌犯本來有每週跟家人會面或用電話聯絡至少一次,每天放風兩小時的福利和權利,但鄭通通不適用。
此後鄭每天都被長時間問訊,無從得知確定的獲釋日期,更不知道所謂的十五天拘留期過後是否真的會獲釋。
特務在拘留所官員面前強迫他交出手機密碼,硬扯住他的頭髮好讓手機用人臉解鎖,還說懷疑他是英國間諜和特務。在特務施暴之後,鄭交出手機密碼。拘留中心官員也被特務動粗嚇到,特務要求拘留中心官員把他用手銬銬在老虎凳上,官員雖有遲疑但仍然照辦。
在拘留中心每天被特務帶走偵訊,拘留中心主管每天在他被問話之前和之後,都叫醫生替他進行全身檢查。拘留中心的一般公安和負責偵訊的特務分屬不同系統,特務在拘留中心以外地方問話動用私刑較不受監督,假如是在拘留中心以外地點受傷,拘留所主管所負責任也較輕。
被特務帶出拘留中心偵訊時,鄭被上手銬腳鐐,頭戴頭套所以呼吸困難,經常頭昏有窒息感。坐上無標誌的廂型車前要把囚衣反穿以隱藏他的身份,上車後則被要求躺在後座,避免車外人看到他。車行三、四十分鐘後抵達不知名地點,經過草地、上樓梯,進入一個小房間。鄭聽到有人移動家具的聲音,猜想是刑具,鄭說不必刑求他會配合所有認罪,特務說不是刑求,是「訓練」。
鄭被上手銬腳鐐後吊掛在X 形鐵支架上,整個人大字撐開連續數小時,雙手高舉血液無法流至手臂,非常痛苦。有時被要求做「壓力測試」,例如長時間蹲下或做「椅子式」。只要做不到要求就會被特務用尖棍打。特務還會專戳身體最脆弱或發抖的部位如膝蓋。鄭全程都被蒙眼戴頭套。
酷刑偵訊休息時間可以進食,但仍戴著手銬腳鐐和蒙眼,休息時間是政治洗腦時間。比如中國目前不適合施行全面民主,多數人民未受良好教育,治國需要高度專業技術,只能由精選的少數才能者執行。賦權大眾的自由派民主制度是顛倒是非的民粹主義。偵訊者舉哥白尼提太陽中心論遭羅馬教會迫害的歷史例子,展現菁英心態。
酷刑繼續:長時間站立(手銬腳鐐蒙眼頭套),不准動也不准睡著,否則要被罰唱中國國歌。用剝奪睡眠進行非體罰式酷刑。在接受這種刑罰時,鄭一個字也不准說,國安特務表示,鄭必須先說「報告長官」徵求許可才能發言,否則會被掌摑,或用不明工具拍擊臉部,可能是尖棍。
其中一名偵訊者操類似香港口音,指控他怎麼膽敢當英國間諜監視中國,連糞土都不如。另一人操北方漢語口音,自稱隸屬特務當局,因為英國使領館被視為間諜組織,而鄭身為英國領事館職員,自然也是間諜組織一部份。鄭被問到是否認識英國國內情報處和國外情報處人員,英國駐港領事館的建築配置,職員證件的樣子。
偵訊者對問答式偵訊法感到不滿,要求鄭主動認罪,最主要是要他配合所謂英國涉入香港抗爭的指控,要他承認英國政府提供金錢、物資和裝備給港人,要他承認曾經主導、參與或煽動暴力示威,要他承認使用自英國政府領取的薪水替在港被捕的中國示威者付保釋金。
鄭發現這些指控非常嚴重,一旦認罪可能遭中國關押數十年甚至被判無期徒刑,因此無論特務施何種酷刑均堅不認罪。

第一週特務發現鄭的腳踝、大腿和手腕、膝蓋都有嚴重瘀傷,下令他回拘留中心時不得告知醫生真相,要說他是自己在拘留中心外滑倒。拘留所醫生有紀錄他的傷勢。接下來鄭有幾天無法行走,特務暫停體罰改打心理戰,第二週仍單獨監禁,三天無人聞問。鄭在這幾天中靠靜坐、祈禱(忍不住哭泣)、唱歌來打發時間並保持冷靜。
特務拿跌打損傷軟膏來替他治傷,希望瘀傷和傷口趕快消失。
後面幾天他被帶到「集體調查中心」,公安在此申請房間進行偵訊。在中心內他獲准拿下遮眼布,鄭看到特務在填寫偵訊室的申請表格,還在他的檔案上寫著「機密」字樣。
鄭在這裡看到十名同遭偵訊的年輕「嫌犯」,他們全都上了手銬,穿著橘色囚服。鄭走過走廊時,聽到有人在偵訊室裡大喊,「把手舉高點,你們示威的時候不是高舉雙手揮舞旗子嗎?」鄭猜想他們正在對香港示威者施以酷刑。
鄭在這裡的偵訊室被指「避重就輕」,暗示他選擇對輕罪(召妓)罪名認罪,避開重罪(武裝叛變及暴動)。
鄭被問到為何示威者武力升級和勇武派勢力擴大,鄭說是港人對721元朗白衣人攻擊事件的自衛手段。偵訊者火大,聲稱根本無需花錢雇黑幫攻擊示威者,還說暴徒和中國愛國者理應、而且一定會自發性地越過邊界攻擊示威者。
新來的特務用普通話罵鄭是「祖國叛徒」,並引用毛理論「人民民主專政」說,當局留意到鄭是所謂泛民主派,但鄭應知中國以民主方式統治多數中國人民,但因鄭是「國家公敵」,才會用威權手段對付他。特務還保證鄭必定會不在十五天後獲釋,他至少還會再被控以「顛覆」罪名,還說可以用個人前途打包票,鄭一定會繼續被關押。
特務顯然認為,鄭沒有在酷刑下崩潰的原因就是相信自己可在十五天後獲釋。鄭聞言後喪失生存意志,表示若十五天還繼續被關將會自殺。特務說鄭身為任務失敗的間諜本來就該自殺。
此後鄭在拘留室裡食不下嚥。另一特務再說,假如鄭態度配合,十五天後仍有「重生」(獲釋)機會,條件是提供更多有關抗爭與英國政府關連的情報。鄭堅持只是抗爭邊緣者,且未參與暴力抗爭。特務回說,「有些東西比暴力更可怕」,因為鄭的背景,當局認為鄭有潛力和政治野心,不可能只是邊緣抗爭者,暗示鄭可能是抗爭幕後主謀和英國傀儡。鄭二度崩潰大哭,強調只想返港跟女友和家人團聚,還向特務下跪求饒。
鄭被帶出偵訊室時,看到一名年輕女孩正接受入監程序(手銬、囚服、體檢)。負責鄭案的特務故意說,女孩不過是另一個參與抗爭被捕的人渣,問鄭是否認識女孩,鄭否認。
鄭在移送回拘留中心的無標誌囚車上再被蒙眼,特務要求鄭坦誠說明港人對中國感想。鄭問是否會被送到新疆「集中營」,因為在集中營內至少可運動,或者做有意義的事如種樹等,好過在單人牢房裡浪費時間。特務發火說,「集中營是納粹政權底下才有的」,鄭改口說是從央視那裡得知有關新疆再教育和訓練中心的消息,特務閉嘴。
這是鄭最後一次被帶出拘留中心問話,自被捕的第十一天起(這是他獲釋後的推算,大約是國際媒體開始報導他失蹤的時間點),他都是在拘留中心裡被偵訊,偵訊者的態度也較溫和。進入訊偵室前就有醫生檢查身體,還說這是最後一次偵訊。偵訊室裡只有一名新的便衣公安,偵訊時間也非常短,公安強調他被拘留純粹是因為他在中國「召妓」,鄭在香港的言行中國公安無權管轄,所以跟他們無關。鄭感到疑惑,這跟他打從被捕的第一天起聽到的說法完全不同。
公安屢次強調,高層領導要看鄭的態度來決定是否在十五天後放人,並拿出兩種「裁決文件」,一份是原本的十五日行政拘留,另一份則是兩年的再教育。公安說,警方有最終權力決定他是否會繼續被關兩年,鄭獲釋後才明白,中國公安有不受法院監督即可片面抓人接受強制兩年「再教育」的權力。
公安問鄭第一個問題,是否要通知家人,鄭答要,公安拿出兩年再教育文件叫他簽字,鄭理解公安正暗中威脅他,所以改口答不用通知家人。公安說鄭答得好,這才是正確「態度」。問第二個問題:為什麼不用通知家人?因為你覺得丟臉嗎?鄭答「對」。第三個問題:你是否被嚴刑逼供?鄭答「沒有」。第四個問題:公安對待你好嗎?鄭答「很好」。第五個問題:為什麼不找律師?「太丟臉了不敢請律師。」接著公安打開攝影機要他錄認罪自白。
先前打過照面的公安進來,拿著七份「裁決文件」要他簽名,有些日期依舊留白,鄭展現「合作態度」全部簽字畫押。鄭被要求把囚犯名牌掛在胸前,為「召妓」錄製自白和道歉聲明。鄭被要求在鏡頭前唸兩份預備好的文件,一份是關於召妓,另一份是關於「背叛祖國」。所有文件、書面聲明、認罪影片都完成後,公安表示滿意,並說因為他態度配合,所以會依原定計畫於被捕十五天後獲釋,這也是最後一次偵訊。這是鄭第一次聽到明確的拘留期限,篤定自己可以獲釋,因此向公安鞠躬致謝。鄭頭一晚可以安穩入睡。
到了第十三或第十四天,全新的特務又來對他進行新一輪偵訊,這次維持了四十八小時,是最久的一次,偵訊室裡有三名偵訊者,另五名官員在隔壁房待命。不過官員偵訊態度也是他被捕期間最溫和的一次。帶頭的偵訊者玩白警手段,試圖用鄭的家鄉話客語和他交談,還說自己曾在鄭老家工作三年,認識鄭在中國的親戚和雙親。鄭察覺這是暗地威脅他在中國家人的安危。官員還說把鄭視為老鄉,曾替他在高層前面求情等等,試圖讓鄭以為他是獲釋的最後希望,又說高層認為鄭的合作態度還不夠,最多只是五五打平,意指他還是可能繼續被關。特務再度希望從鄭身上挖到更多情報。負責紀錄的較低階偵訊者說,當局已經刪除了他手機上的所有社交軟體,並已把手機上的所有資料備份,包括內容較敏感的工作郵件在內。
公安印出所有英國領事館指示鄭蒐集抗爭情報的郵件,還有參與情蒐的人員電郵名單,鄭被要求拍下把這些文件「自願」交給公安的畫面,還威脅他不得透露此事,否則會被英國政府控告「洩露機密內部情報」。
公安要求鄭詳述參加抗爭的內情,還要他解釋勇武派與和理非的差別,問他在Telegram頻道裡的勇武派是否具英國軍事背景。公安拿出許多照片要他指認,要他寫下被指認者的姓名、政治傾向、是否屬和理非或勇武派,最後再簽字畫押。中國當局認為和理非與勇武派沒有差別,因為他們互相協調且拒不割席,因此全都有罪。
公安明白表示有大批香港抗爭者被捕後已送進中國拘留,因此他們可以蒐集和比對來自不同來源和被捕者的情報。公安拿出照片問鄭是否曾去過佐敦道連儂牆現場,照片非取自鄭的手機,鄭懷疑中國一直派人在香港蒐證。
公安追問鄭和赴港參加抗爭的中國人關係。最終目的是要把英國的金援、鄭本人和他的中國友人串在一起,這名中國友人已於八月十一日被送回中國拘留,下落不明。
中國寫好的腳本是:英國是香港抗爭的幕後外國勢力之一,抗爭並非無大台而是有組織的,鄭本人是主謀之一,受英國指使去煽動港人示威,還是勇武派核心人物,跟反中國政府的自由派中國人合作,要在中國發動「顏色革命」。鄭擔心當局會繼續控他顛覆、武裝叛變與暴動、間諜、叛國等罪名。
特務還問鄭跟知名「反中」政治人物的關係,這些人包括彭定康、周永康與梁天琦,中國知道鄭曾在倫敦和梁天琦碰面,還說一名台灣籍的LSE講師曾介紹梁天琦給鄭認識並一起喝下午茶,國安問這名台籍學者是否打算在台提供梁工作機會,讓梁不必返港受審。不論鄭怎麼澄清,特務堅持要鄭以書面自白畫押,指台灣學者是支持梁繼續從事港台分裂運動的台灣間諜。
特務還問鄭是否有其他假身份,在中國期間是否曾在政府機關外拍照。鄭獲釋後得知李孟居案,懷疑李是因為在深圳與香港邊界拍攝武警集結畫面才被捕。
制服公安進來把召妓相關罪名的文件、書面和錄影認罪自白、道歉聲明再做一遍。國安特務則是把跟「背叛祖國」罪名有關的文件與道歉、自白聲明和影片再做一次,還要鄭錄下唱中國國歌的畫面,再把影片用手機寄給高層。特務後來說高層對鄭表現滿意,所以猜想他可以如期獲釋。
特務最後警告說,鄭應謹記親人在中國含辛茹苦把他撫養長大(中國知道鄭的父母是在1970年代文革引發大饑荒後逃出中國,鄭本人在英屬香港出生),還說鄭應照顧中國的老家和祖產。鄭知道這又是當局對他在中國家人和財產的威脅。特務明言,假如鄭獲釋後接受媒體訪問,公開講出任何「召妓」罪名以外的事,他就會被再次在香港被捕並送回中國,這是對他個人安全的明確威脅。國安特務暗示,鄭已經是媒體焦點,雖然他得以獲釋,但磨難才剛剛開始而已。 特務也第一次洩露中國黨媒裡的特定人名,特務聲稱原本無意使出抹黑手段,但邪惡的外媒讓他們別無選擇只能這麼故。
接下來自稱中國港澳辦官員現身,問鄭對自由與民主的看法,再堅稱西方民主不適用中國的說詞,說教長達數小時,要求鄭選邊站替中國工作,希望鄭獲釋後仍是朋友。其中一名自稱姓王的官員還寫下電話,說會交給拘留中心官員,在鄭獲釋時交給他(並沒有)。王先生暗示說因為他們在港澳辦工作,所以很有機會在香港見到鄭。鄭懷疑港澳辦企圖逼他擔任中國間諜,否則就會被再送中。
直到八月二十四日凌晨,鄭才被送回單人牢房休息數小時,其後鄭再被帶回拘留中心會見拘留中心高層制服公安,鄭被要求在有裝潢的房間裡,坐在軟椅上再次依腳本內容錄製自白影片,意圖讓外界認為鄭在良好環境裡受到人道待遇。鄭總共錄了好幾次影片,官員從中挑選最滿意的一支,再指示鄭寫信「申請提早獲釋」,理由是「避開香港入境港口人潮」。寫完後官員立刻交還鄭的手機、背袋、私人物品、衣物和眼鏡。八月二十四日清晨五點半,鄭被帶出拘留中心大門。七名便衣及蒙面特務和兩台深圳電動計程車等在門外,鄭上車後約三十分鐘抵達羅湖港停車場,又有十名制服和便衣公安在場等候,有人持攝影機拍攝釋放過程。鄭在大批公安陪同下步行通關,其他旅客都大吃一驚,公安在鄭走上通往香港的橋樑時才停下腳步。
鄭此時才得以聯給家人,他搭東鐵回到九龍,在旅館住了幾天,因為中國公安知道他的住家和宿舍地址。英國領事館官員前來探視。隨後鄭任職單位派外交車輛送他進領事館,讓鄭對英國高官進行簡報,使館安全官要鄭提防遭人跟監,尤其是戴著手環的人。
由於鄭受到中國明確威脅不得透露被拘期間內情,英國領事館給予他幾個月的有薪假,讓他到第三地國家避難。
鄭離港前需向港警辦理撤銷失蹤人口案,港警擺出同情態度,還說願派私家車讓鄭到指定地點辦手續免遭媒體包圍。鄭自搭計程車前往指定地點時,的確看到一名戴手環的可疑男子四處張望,男子的廂型車就停在港警的私家車後面。雖然三名港警下車出示警證,鄭仍表示寧可自行搭車到油麻地警局辦手續,港警同意。鄭在警局前下車時,又在警局大門外看到另一名戴手環的男子。鄭懷疑這兩名可疑男子為監視他的中國臥底特務,目的是警告他不得對港警透露內情,這樣港警才不會在官方文件上留下紀錄。港警在辦手續過程態度有禮,鄭只說「無法回答」失蹤後經歷,最終順利撤回失蹤人口案。
此後鄭即離港前往第三地,開始與英國政府協調離職方案,英國政府要求他在十一月辭職,結束他在領事館兩年的工作。
鄭目前正尋求取得居留權和工作、求學的機會,希望外界,尤其是公民社會伸出援手,讓他重拾正常生活並重返勞動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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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會特助突然表示我就做到禮拜五並表示照公司流程請我簽自願離職單及多給我一個
月薪資.
以上我表示我非自願離職所以我不願意簽名,
因內容冗長容我慢慢說起,
我在2020/10進入目前這間公司,
因為為分公司故職員只有2位業務與一位特助,
工作內容為陌生開發.
特助只有禮拜一上午進來開會,
特助身分為公司客戶,
退休後Part time類似幫忙、輔佐,
剛進第一個月無人指導或產品教育訓練,
辦公室大概都只有我一人,
整天就是翻簡介、查資料就過了,
第二個月一位新同事加入(加州大學畢業)
那天開會新人自我介紹完後,
我表示歡迎新同事加入,以後一起加油,
特助即回覆他一定比你強啊,
加州大學畢業、當過採購、當過業務,
能力一定比你好!
那時候我只想誰叫自己不好好讀書,
但是從那個禮拜後,
每個禮拜一開會,
報告比加州那位同仁多,
業績也有成長,
加州同仁業績至今一直是0,
報告就是目前客戶無需求,
有會再跟我詢價,
但每次被釘的就是我,
慢慢累積了我的不滿,
去年11月至今開會就只有這個模式,
未曾變過!
再加上特助曾經說過的與諸多狀況,我就更無法服從他了!
1.
要我不要再追已成交之客戶(說是經銷商合約問題)
2.
你發的郵件我一封都不會看
(原本是每天發,後來真的一個禮拜發一次時,他又會表示為什麼我不發給他)
3.
一樣是中南部同一縣市卻不同做法,
第一間表示我可前往拜訪,第二間卻已區域關係不讓我前往,中間只間隔一個禮拜,
(但是第二間我已完成廠商名單建立,也參加了廠商說明會)
4.
第一次拜訪時得知客戶剛與其他經銷採買,故需等待下次需求,
特助即馬上吩咐加州同仁會議上紀錄我丟單!
5.
報告時或者電訪客戶時有些資料客戶不願透露,
特助即表示會議紀錄上紀錄我報告不確實、不詳細、不誠實、不務實,並表示我有所隱瞞
刻意不說
(但我明明就未隱瞞也都誠實以報)
6.
我有算過我一天電訪不論未接、馬上掛電話或者總機擋與真的有聯絡上的客戶為72家,
但加州同仁一天只打5家,
我一個禮拜約3天實際拜訪客戶數為8家,
加州同仁一個禮拜4天實際拜訪客戶數為4家.
不論業績、積極度、報表內容確實都比加州同仁好,
最後卻換來已成交客戶被剝離,強制交出客戶給加州同仁,
要我不要再跟客戶聯絡?!
今天更是要求我簽上自願離職申請書!
我真的不服氣,
自願離職我一定不會簽,
請問這種情況我有什麼機會可以捍衛自己的權利呢?
先謝謝各位,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62.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16430804.A.C81.html
過鹹水的能力並沒有因此出色啊,
反而都只是用一堆理由、藉口讓自己好過而已,
頭上頂著出色的光環,
討論業務時卻回了我一句話,
價格都壓低給採購了,
我最低就是這樣(也才降200)
難道要我跟她上床喔?
我不服的我輸給一個這樣態度的人!
※ 編輯: overwhat (49.216.62.163 臺灣), 03/23/2021 01:12:13
另外補充
我是老闆面試進來的未經過特助面試,
加州同仁為特助面試進來的未經過老闆.
※ 編輯: overwhat (49.216.62.163 臺灣), 03/23/2021 01:20:32
老闆不大會進分公司,
進公司次數約2個月1次.
※ 編輯: overwhat (49.216.62.163 臺灣), 03/23/2021 01:21:42
另外錄音可能為時已晚,
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自己呢?
謝謝大家.
※ 編輯: overwhat (49.216.62.163 臺灣), 03/23/2021 01:22:54
我有表示我無法認同簽自願離職,
一個月薪資實在很羞辱人,
這半年來已為公司賺到5百多萬業績(不含正在談的訂單)
這兩天我手機背面朝上放桌上,
有很明顯感覺到他講話的內容就不一樣了,
只能說他也是老手了
※ 編輯: overwhat (111.71.173.110 臺灣), 03/23/2021 09:10:25
只是資遣與自願金額會差很多嗎?
※ 編輯: overwhat (111.71.173.110 臺灣), 03/23/2021 09:16:40
※ 編輯: overwhat (111.71.173.110 臺灣), 03/23/2021 09:27:48
不想就這麼算了!
※ 編輯: overwhat (111.71.173.110 臺灣), 03/23/2021 09:29:45
真的不行調去他的部門
真的感謝大家,也希望大家在職場上可以如魚得水賺大錢
※ 編輯: overwhat (116.59.72.247 臺灣), 03/23/2021 18:12:45
目前在等禮拜五會有什麼回應了
※ 編輯: overwhat (116.59.72.247 臺灣), 03/23/2021 23: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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