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進行縣政總質詢,原先列了很多問題請各局處先準備好,但時間不夠用,沒提到的再請縣府書面回覆。主要列了——
防治紅火蟻要加大力道
測速照相與違規取締的執行方式要合理
聯茂污染案之後續處理與未來預防
幼托與老人照護之落實——場地問題
自來水延管工程計畫補助配水池
農地農用證明,農民申請容許使用意願低,申請農證又碰到困難
新埔花燈應提前籌畫
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
新埔垃圾場的資源回收場所改善
龍潭鄉店子湖垃圾掩埋場
全縣的垃圾處理長期計畫(焚化爐,爐渣再利用,廚餘處理)
落實勞動檢查(新舊制退休金提撥,團體協約,建教生權益) 家數及成效,擴大工會組織率
照門鐵馬驛站,花錢設了,後續卻沒有維修
路平問題
接續新源質詢的本黨議員羅美文,則提了各項勞工權益、大眾運輸、公幼與課後照顧等問題。
已經跟議會申請質詢的影像,等拿到了就上網。這裡先分享總質詢開頭給縣長及各局處首長看的短片,講昆士蘭的紅火蟻防治,看看人家如何以舉國之力、全民皆兵地跟紅火蟻全面開戰。新源希望餌藥能依規定,每年投放三到四次,並且針對很會搬家的紅火蟻也要擴大投放的區域。
https://youtu.be/Hlv1FBIn_j0
舊制退休金提撥規定 在 柯志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軍改的傷痕難以癒合
本周軍改條文將進行表決,上午國民黨把握最後協商機會,盼能為退役軍人爭取權益。上週兩場朝野協商,雖有一些進展,但執政黨讓步微乎其微,至今仍有諸多條文亟不合理!
舉例,蔡政府擔心軍改招致現役反彈並影響募兵,把純新制的校級軍官,所得替代率訂為55%+2%,因此軍改通過後對現役軍人未受影響,反而支領較多。此對現役軍、士官確是利多,也有利作為募兵號召。然而,弔詭的是,政府說若不改革軍人退撫基金將破產,但此版本增加在役者的退休俸,是否也應坦誠告訴現役人員,此方案可以維持多久?以及明白告知現役人員每月提撥12~18%是否足以支撐基金支出?因為,行政院表示年金未來將依人口結構及財務狀況,滾動式定期檢討。因此對現役年輕官兵而言,乍看未來的退休俸將提高,但是否看得到吃不到,等到自己退伍時或退伍後又因基金用罄而變卦?
現役者沒有18%優惠存款影響不大,但此一公式對退役者極不公平!此因國軍經過3次組織精簡,國軍人數由50萬減少到21萬5千。自86年後迄今有11萬7千8百人退役,其中多數未服滿最高年限就被迫須提前退役,換言之,他們沒有機會服滿最高年資,現在卻以此公式做退休金計算基準,確實對已退役者相當不公平。
再者,軍人退休制度從最早恩給制改為儲金制,有人純舊制、有人跨新舊制、有人有18%且可領18%利息的年資長短不一,各種狀況都有。早年軍人待遇很低,18%優存有其時空背景,相對目前銀行存款很低的利率,18%確實過高,但這是歷史產物,不應冠上「不公不義」後就一刀切。因為對部分已退年長者,18%優存平均佔其總退休俸比率27%~28%、將近1/3,一下子砍掉1/3,對其生活養老的確造成影響!
因此,國民黨團希望爭取對於約400位因公傷殘者,以及超過85歲以上的老兵,其18%優惠存款能酌予保留。其次,軍人的配偶犧牲很大,希望遺屬年金部分能放寬配偶年滿55歲的限制,同時倘若軍人亡故,也能照顧其子女到22歲大學畢業。
此外,有關軍人退休再轉任的限制,政院的版本可說撒下天羅地網,這是十分嚴苛的無理規定。由於軍人大多在中壯年退伍,正是子女求學、家計負擔沉重之際,退役者需要另謀工作養家,國家若尊重軍人,理應輔導軍人退役順利就業,但政院的版本卻反其道而行,設下層層限制,形同對積極進取、轉換跑道的退役者的另一種懲罰。舉例,軍改條文新增規定,就任或再任政府投資達20%以上的財團法人或事業,就必須停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以台灣高鐵為例,一開始是民間的BOT案,有退役軍人到高鐵任職,當時高鐵是民營公司,未曾預料政府對高鐵從原本「零出資」的角色,到現在變成高鐵最大股東。倘軍改通過,這些在高鐵工作多年的退役者就要停發退休俸,否則就得辭職。未來許多公部門的財團法人和基金會都有可能因為政府增加投資,原本在此任職的退役者其退休權益就受到衝擊,合理嗎?有必要如此嗎?中老年轉業很容易嗎?
政府於募兵廣告時口口聲稱從軍是榮譽,且政府會努力建立完善的就業輔導制度,給予軍人更妥善的照顧等說詞。但看看政院所提出的條文,卻強制要求轉任、再任於部分單位的退役軍人必須停發退休俸或贍養金。連憑一己努力爭取到的工作都可能政府政策改變而被波及,甚至連因公受傷的贍養金都要錙銖必較、再任就砍光,如此軍改設計實與政府鼓勵退役軍人轉職的方向徹底矛盾、完全背離!
一旦強行表決,這道傷痕將深烙退役軍人及其眷屬的心底,打擊的豈止是整體的軍心士氣,而是政府對軍人許諾與善待的無情背棄啊!
舊制退休金提撥規定 在 儲蓄保險王.正義真話俠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勞退強迫規定滿60歲才可請領,若投資人指數化投資或儲蓄險有一樣的耐心就好了。
勞退新制自2005年上路,由雇主每月提撥勞工薪資6%做為退休金,帳戶隨著勞工轉職都可帶著走,不受年資限制,但勞工年滿60歲時才可請領。相較勞退舊制必須在同一個公司任職滿25年才有退休金,新制讓勞工一定可以領到退休金。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13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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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須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並以專戶存儲於臺灣銀行信託部。勞退新制施行後,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仍須為「適用舊制」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