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台灣放棄在南海的主張可以換得國際承認,我主張放棄。
美國發了一個聲明表示反對中國在南海之主張。
https://www.state.gov/u-s-position-on-maritime-claims-in-t…/
聲明的內容大概是確認之前仲裁庭之判決內容,支持某些島屬於菲律賓主權以及菲律賓專屬經濟區之主張、九段線沒有依據、曾母暗沙不能當作領土/領土主張依據等等。
以下幾點想法快速分享,沒有那麼的嚴謹,請大家看看參考就好,我把美國的主張從後往前分析一下:
1、曾母暗沙
曾母暗沙是 #堂堂正正中國人 國土最南之處,但是你有看過哪個人曾經到過那個地方打個卡嗎? 沒有,因為從來就沒有人去過或看過,那個地方在水面20公尺以下。
另外,曾母跟姓曾的母親一點關係都沒有,是James Shoal的翻譯。也就是說,#堂堂正正中國人 主張領土最南地方的名字來由是個外國人名字的翻譯,這樣的說法很難滿足「自古以來」的起手式。
結論上來說,#堂堂正正中國人 把一個外國人命名的水下區塊當成自己的國土最南端,還要主張海域權力,美國不能接受,我也是。
2、九段線
九段線的畫法大概像是幼稚園小朋友在地圖上隨便畫線的感覺一樣,沒有明確的經緯度,也沒有一定的範圍,大概就是普天之下都是我家,大筆一畫都屬於我。#堂堂正正中國人學者 會主張(腦補)線內水域有各種性質,從最扯的內水(超強權力)到歷史性水域(配合自古以來的某種神祕權力主張),但是這些說法不僅在國際海洋法上沒有依據,同時仲裁庭也不接受。
由於美國認為中國對於南海的主張沒有依據,只有想像,因此不接受中國對於超過領海範圍(12海浬)之主張,中國不得騷擾其他國家捕魚與探勘自然資源的權利。
3、站在菲律賓那邊
美國認為中國不得主張源自Scarborough Reef和Spratly Islands(南沙群島,太平島在裡面)的任何專屬經濟區權利,意思就是說那一些島嶼都不符合國際海洋法中得以主張專屬經濟區的島嶼定義。(還是島,是有領海但是沒有專屬經濟區的島),中國這些專屬經濟區主張與菲律賓專屬經濟區主張衝突之部分,美國挺判決結果,也就是支持菲律賓。
另外美國認為依據仲裁結果, Mischief Reef 及Second Thomas Shoal屬於菲律賓。
過去 #堂堂正正中國人 認為南海裡所有的島嶼都是 #堂堂正正中國人 的,大部分的水域以及底下的大陸礁層也都是中國人所擁有,現在美國依據仲裁庭判決並不這麼認為。
➡️最後要來檢討一下,美國這個聲明跟我們有什麼關係。
簡單來說,你各位就是 #堂堂正正中國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南海的主張幾乎都來自於「上一個版本的中華民國」(就是中央政府還在神州大陸那個時候的中華民國)。
如果拿我們之前對於南海仲裁案的聲明來看,會有不少跟美國聲明衝突的地方。
「針對「南海仲裁案」,中華民國政府立場如下: 有關菲律賓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提起的仲裁,目前仲裁庭已對「南海仲裁案」作出判斷。 我們在此強調,#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之權利。本案仲裁庭於審理過程中,並未正式邀請中華民國參與仲裁程序,也從未徵詢我方意見。現在,相關仲裁判斷,尤其 #對太平島的認定,已經嚴重損及我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之權利,我們在此鄭重表示,我們絕不接受,也 #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我們再次重申,#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所有,這是中華民國的立場與堅持,我們絕對會捍衛國家的領土與主權,也不讓任何損害我國家利益的情形發生。 我們主張,關於南海的爭議,應該透過多邊的協商,共謀爭端的和平解決。我們也願在平等協商之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之和平與穩定。 」
整個仲裁庭審理期間都是在馬總統時期所做,等仲裁庭結論出來之後蔡總統才剛上任,因此這個聲明延續了馬總統時代對於南海之主張。
但可以推測的是,蔡總統並不會大幅更動政府一路延續下來之主權範圍論述,如果我們要回應美國這個聲明,可以預見應該會持續保持不是很有力度的立場(大概就是維持之前的說法),但實際上,我們對於南海的島礁水域大陸棚的權力來源確實非常薄弱,在國際海洋法上不太能夠找到依據,唯一可以爭論的地方在於太平島究竟能不能主張專屬經濟海域。
美國這個聲明,我們應該要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理解,也就是美國決心在南海對抗中國的主張,試圖在南海詳細劃出各方勢力範圍,至於我們與中國主張重疊的部分,或許也是美國想要同時調整的部分。
#TaiwanWarmPower
#另外貼心提醒一下太平島並沒有石油
菲律賓經緯度 在 中國國民黨 KM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葉俊榮登太平島,更凸顯蔡政府南海政策的荒謬!
內政部長葉俊榮,在所謂南海仲裁公布的一個多月後,護權漁民登上太平島的三週之後,在輿論的再三質疑與催促之下,才拖拖拉拉登上太平島。內政部長親赴太平島,總也是好事一樁;然而葉俊榮此去,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製造更多問題,更凸顯蔡政府南海政策的荒謬。
其一,葉俊榮是強調了太平島是我國領土,卻沒有援引我國1947年就劃定的U型線(11段線),做為南海疆域主權的主張。可是沒有U型的11段線,就無法擁有太平島。這是獲得國際承認的線,葉俊榮不該隱而不提,導致法律主張失去依據。1960年12月21日,美國軍事顧問致函我國國防部與參謀本部(美軍公文編號MGPA-POTO-060),請求准許(request permission)於1961年1月4日,前往南海的北子礁(或稱北子島)、景宏島、南威島,測量經緯度,在每一島礁各停留15日,而這三個島都是依據11段線,主權歸屬於中華民國的島嶼。當時的參謀總長彭孟緝,批准了美國顧問的這一請求(公文編號(49)庚廣字第0782號),這就是國際社會承認我國U型線的明證。葉部長是法學博士,不該忽略這個法律關鍵。不過,說太平島不是島,太平島沒有水,否認U型線的國際法學博士姜皇池,他也是民進黨的中國事務委員會的諮詢委員,對民進黨政府仍有相當的影響力。在民進黨各要員,民進黨智庫學者與政府主張還有不一致的情形下,我們認為,葉俊榮更應說清政府的國際法主權立場,而不是只談戶政與氣候問題。因為沒有主權,就不存在戶政與氣候調查。
其二,葉俊榮說,太平島不是想去就去,還要配合空軍運補時程。這是政府反應遲疑不決的推托之詞!在南海仲裁之前,這句話還勉強有理;但仲裁案的政治效應太大,政府應該立即回應才對。以內政部長之尊,還無法與國防部迅速協調好行程嗎?如果不是內政部長的政治判斷錯誤,就是政府內部協調拖沓,不能以維護國權為優先。這導致政府先機盡失,全國民眾都認為部長此行太遲了。
其三,政府現在還在糾結要處罰、或吊銷登上太平島的漁船海吉利號。最新處罰的依據是,海吉利號釣了四條鬼頭刀魚食用,漁業署認為,違反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第12條第9款「不得從事特定漁業」規定,應依漁業法第10條規定裁罰。漁民們因此主張,那四條魚只是船上食用,又不營利;而且海軍紀德級軍艦在民國104年5月巡弋期間,士官長以延繩釣魚,也釣上一尾大旗魚供官兵食用。軍艦不是漁船,所以也違反了前述規定,為何沒被開罰?漁民非常不服。一個政府,內政部長赴太平島維權,農委會漁業署卻還要想盡辦法,用技術性的法規,處罰自發登島維權的漁民。這是政府的矛盾與錯亂!只有部長才准維權,一般人民不准維權?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乎?政府到現在還沒搞清楚,維護南海主權,是全國人民共同的心聲,更是漁民生計之所繫,出海也都符合相關規定,政府卻還在找各種理由刁難漁民,根本不符民心。難怪蔡政府民調一直下降,其來有自。
政府應盡快調整步伐,除了葉俊榮部長說的各種措施之外,還更應該開放太平島觀光,讓國人登島可以常態化,頻繁化,這才是彰顯主權,凝聚全民共識的最好方式。我們也要提醒,坊間傳言政府有可能假國際合作之名,租借太平島給外國做軍事基地,作為封鎖第一島鍊之用。我們認為,此舉喪權辱國,還激化區域緊張,荒謬至極,絕不可行。國家安全,應由自己保護,絕對不應容許外國軍隊,在我國擁有基地再次駐紮。
菲律賓新總統杜特爾,勇於調整前一任總統不當又緊張的南海政策。他說會尊重南海仲裁結果,但同時派出特使,與中國大陸展開溝通,以便緩和雙方的緊張關係。為此他不惜公開批評美國駐菲律賓大使,說他是狗娘養的,他厭煩透了這位大使(I had an argument with their ambassador, that homosexual. Son of bitch, he really annoys me. )。姑且不論這位總統的掃毒內政,與外交措辭如何,但他確實有勇氣,調整他認為不妥當的外交政策,而不去做所謂封鎖第一島鍊之舉。南向的鄰國有此智慧,我們要輸給他們嗎?政府矛盾而荒謬的南海政策,是應該調整了。
菲律賓經緯度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南海U形線 美國「評」什麼?
2015-01-14 02:28:10 聯合報 陳鴻瑜/淡江大學亞洲研究所教授(台北市)
美國國務院網站在去年十二月五日發表了一篇由Kevin Baumert和 Brian Melchior 分析家所寫的「中國在南海之海洋主張」一文,該文針對中國在南海U形線進行一次國際法的檢視。該文雖係針對中國,但涉及我國的相關主張,故值得我們重視。
該文首先針對南海U形線的位置和周邊國家的距離作一分析,認為該九段線的位置都不在中間線,而偏向周邊陸地一邊。這樣的分析是不可靠的,因為中國或台灣從未公布U形線的經緯度,也從未宣布該U形線是疆界中間線。嚴格而言,該條線只涉及島嶼歸屬,它只是島嶼範圍示意圖的線段,並非國界分界線。
該文花了許多篇幅討論U形線之性質,假設該U形線有三種可能解釋,分別為島嶼歸屬線、國境線及歷史主張。這種討論是沒有必要的,因為該線從未被官方正式定義過其法律地位。
該文指出中國將南海視為歷史水域。但這樣的評論是沒根據的,因中國或台灣迄未公布南海是其歷史水域。其次,中國主張曾母暗沙為中國的領土,源自於中華民國政府在一九三五年的決定,一九四七年繼續沿用該主張。當時的國際法並無規定水下暗沙不可做為領土主張,無需從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規定的「歷史水域」觀念去推論該問題,因二者並無關聯。
究實而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大陸礁層的規定,一樣可適用於曾母暗沙,如果能證明南沙群島屬於中國或台灣所有,則曾母暗沙將位在該一群島的大陸礁層內。就如同菲律賓二○○九年申報呂宋東邊外海的本漢隆起地區為其大陸礁層外界線範圍一樣。本漢隆起也是位在海面下更深的地區。
接著該文說中華民國在一九四七年公布的U形線並未構成海洋主張的官方通報,其在國內出版的中文文獻並未構成充足的國際通報。回顧當時中華民國政府曾將該U形線公布在新聞媒體,任何外國新聞社皆可取得該一公開訊息,而且當時中文也是聯合國公認的聯合國官方語文,並無規定一定要使用英文才算是做了充足的國際通報。
該文又認為地圖之證據力是不夠的,舉述一九八六年國際法院對於Burkina Faso對Mali一案的判例為例。的確,在某種情況下,以地圖證明領土主權之證明條件是受到挑戰的,但若是一九四七年公布的U形線地圖在當時世界各國地圖中皆刊載並註明屬於中華民國,則情況就不同了。
該文認為即使中國主張在南海擁有歷史水域,亦經不起下述三種考驗:一、未在南海公開有效的行使權力;二、未在南海繼續行使權力;三、未獲外國默認。該文舉證中國在二○○九年向聯合國大陸礁層委員會提出九段線,立即遭到鄰近國家反對。其實越南和馬來西亞、菲律賓都未對中國的九段線提出反對,而是反對中國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主權主張。唯一反對中國九段線的是印尼。值得注意的,美國從一九四七年到二○一四年二月一直都未對該線表示反對意見,美國官方人員且在一九五六年九月二日和一九五七年二月經中華民國政府同意前往黃岩島和南沙群島五個島礁進行地形測量。
美國並非南海島礁爭端國,近年對於南海議題感到興趣已超過其應有的中立態度,該文所提出的對U形線的評論分析,都是建立在假設性議題上,其有些論點還有待斟酌,此時由國務院所屬機關刊出,未必具有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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