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儀熊讚
鄉親ㄟ~今日台南市議會第3屆第6次定期會,進行建設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交通局、觀光旅遊局」,鴻儀向鄉親報告今日質詢重點。
#推動仁德地區鐵路立體化計畫
「台南市仁德地區鐵路立體化可行性研究案」已於109年啟動,北從「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終點起,南至仁德車站以南約1.1公里,全長約5.8公里,將探討如何透過鐵路立體化方式,改善現有的保安、仁德2車站,並消除大林路、十三甲、虎山路及中正路一段等4處,平交道及沿線鐵路對市區兩側的阻隔,提升交通安全及都市發展,已提送期中報告書,目標111 年底完成可行性研究,鴻儀持續監督與推動該案進行,並要求市府加速進程外,更要傾聽民意,了解地方需求,符合地方期待。
#持續推動捷運藍線延伸至歸仁關廟
台南捷運第1期藍線綜合規劃期中報告已送審中,該報告攸關捷運系統型式,正邀集專家學者審查,台南捷運優先路網包括第1期藍線、第1期藍線延伸線、綠線及紅線列入前瞻計劃補助可行性研究及綜合規劃作業。其中第1期藍線規劃進度最快,已進入綜合規劃階段,其餘3條尚在可行性研究階段,系統型式評估選項包括自動導軌、單軌、輕軌及先進捷運系統。鴻儀持續推動藍線延伸入歸仁關廟區域,今日也與交通局探討需橫跨高鐵高架等問題,期盼可以盡速落實。
#不適宜道路標線 陷人民於不義
鴻儀舉出網路討論度極高的標線問題,在台灣路口常見的雙白線,是並且禁止變換車道,但許多道路因先天環境影響,並無退縮左轉車道,或是常見的直行車道近路口時變成左轉專用道等問題,經常讓駕駛無所適從,更容易發生交通危險,鴻儀要求交通局應針對交通事故熱點,評估該處標誌標線與道路設計的合理性,不能將過失都推給駕駛人,更應廣納民眾意見,尤其熱門的路權促進會、路權youtube等,都有相當值得探討的意見,建議尋求公民參與模式,將意見納入評估與實踐。
#人本道路環境建置 提升道路友善環境
黃偉哲市長於『智慧交通有聲號誌』記者會表示“台南市願意在推動友善環境方面持續保持領先” 不管是身障、視障、聽障各種障別,市政團隊都必須要充實相關友善設備或是推動政策,但審計報告中也明確指出,有聲號誌周邊因導盲磚尚未鋪設或鄰近騎樓而無法鋪設,無障礙通行環境仍未完善等情事,鴻儀認為市府應先推行『人本道路環境建置』,重視人行空間與友善環境,否則只有智慧號誌卻沒有延伸的導盲磚,還是無助於市民。
#不教而殺謂之虐 應積極輔導未合法旅宿業者
觀光旅遊局近3年度(107至109年度)臺南市轄內列管合法旅宿及未合法旅宿(含日租套房)分別為713、757 及784家,其中未合法家數自107年之202家,逐年減少至109年134家,109年度稽查合法及未合法旅宿共計883家次,裁罰金額達2,068萬餘元。稽查與取締績效斐然,但鴻儀認為,取締與稽查最終目的,都是希望旅宿業者可以合法經營,但許多旅宿業者,有合法經營的誠意,卻礙於部分法令規範,始終無法合法經營,鴻儀以工廠輔導法為例,建議觀光局應成立輔導團隊,並著手擬定特別法等方式,提供未合法旅宿業者能納管,再個案檢討找尋可循方向,以更積極的態度輔導旅宿業者合法化。
本影片連結:https://youtu.be/5k0crn0YgXc
鴻儀YOUTUBE頻道: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zTSZPoIbIrweY2Wb2CyP4w/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
行人專用標誌 在 桃園市議員郭麗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又完成一件事 ! 😉
蘆竹區 #山腳國小 因位處彎道處,沿線車速快,且缺乏行人通行空間,許多家長都很擔心孩子上學的交通安全,經過大家的爭取,交通局針對山腳里、外社里、山鼻里、內厝里等鄰里區域,進行周邊道路改善計畫,透過交通工程、路網建構等方案,達成交通安全、人本友善通行環境的目標。
這一次,交通局 設置 #標線型人行道、 #綠底行穿線、 #禁止迴轉標誌及交通桿。為提升彎道行車安全並提醒車輛減速行駛,交通局也參考日本減速標線樣式,重新設計「山型減速標線」,預防用路人偏離車道,提升道路安全。
此外,六福路及長興路一段規劃汽機車停車格,改善停車秩序;山腳國小上下學三色號誌運作調整為24小時,並增加清道秒數,減少人車交織危險;南山路沿線共增加逾40組行人專用號誌;捷運山鼻站、中崙公司候車亭等5處候車亭進行優化,提供民眾更優良的候車環境。
#市府拚建設麗華來監督
#服務不分區關心地方大小事
行人專用標誌 在 高雄市議員 邱于軒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改善鳳林路上88交流道壅塞問題]
大寮鳳林路往林園方向,位於八八快速道路下的路口可說是大寮交通的重點瓶頸!
每天上下班時間「塞!塞!塞」,重車和機車川流不息,每組號誌都似乎讓人等到「天荒地老」!
于軒決心要改善這個問題,多次邀集 #公路總局、#立委吳怡玎辦公室、#成大交通研究所的林佐鼎教授、市府交通局,工務局等相關局處會勘、討論了不下十次!
🔴決議🔵
✅短期
❶將路口停止線前移,移除斑馬線(#註一)。如此可擴大鳳林路右轉上88快速道路的迴轉半徑!維護機車安全。
❷台25線南北向號誌時相做細部調整
✅中長期
❶仁德鳳林路口增設告示及機車專用道標誌,提醒車輛及早分流。
❷車道由現況調整為「直左、直行及右轉專用」。
❸增設右轉上88(往高雄)的專用號誌,方便民眾往返高雄市區。
‼️以上措施都會做滾動式修正‼️
逐步調整希望紓解此處的車流!
也提醒往來大寮林園的民眾,此路口實施「科技執法」,要特別留意號誌和交通標線,避免荷包失血!
地方大小事,都是于軒心中的大事!希望透過各方專家的討論,一起來為地方的交通問題找解方!
#註一:
經觀察和專業評估 #因該路口行人穿越道使用率極低_決議先移除再滾動式調整。
行人專用標誌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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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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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行人
行人過穿越道,橫向的車會停下來禮讓行人。
🚷醒目安全標示
地上斑馬線、藍色行人標誌提醒駕駛。
🚥紅綠燈
行人專用紅綠燈,跟台灣不同的是,中間行人站立的地方會再設一個紅綠燈。
👉行人通行按鈕
速度跟安全在天秤兩端,技術產品的導入可以有效改善,用手按鈕或觸控式感應行人通過。
如果您對行人安全,有任何疑問,請在下面留言。或者想知道任何交通或其他問題,也請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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