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假的?公害汙染發生,人民可以兩肋插刀告政府?】
環境汙染衝擊地球!如果遇到這種情形,政府又擺爛不作為,身為公民的我們除了哭天喊地、訴諸媒體外,還能怎麼辦呢?
其實遇到類似情況,就算不是直接受害者,也可以透過「公民訴訟」尋求正義。
#什麼情況可以打公民訴訟?
根據現有的《行政訴訟法》第9條規定:「人民為維護公益,就無關自己權利及法律上利益之事項,對於行政機關之違法行為,得提起行政訴訟。但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簡單來講,就是一旦有公害汙染事件發生,比如不當的海岸開發案,或空氣、水體汙染,當主管機關疏於執行管制或拆除等業務時, 無論是否直接受害者,公民可以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請法院督促政府負擔起應有責任。
#為什麼需要有公民訴訟?
公民訴訟制度是師法美國,用意是希望能藉由此種訴訟的壓力,來提醒企業不要心存僥倖.、主管機關不得心存懈怠;另一方面,也提供民眾一條體制內的參與管道, 以免相關受害者訴求無門、動輒走上街頭抗爭。
#最著名的公民訴訟案,#美麗灣開發案
在公民訴訟的勝訴案例中,最有名的就是纏訟多年的「美麗灣開發案」。
2008年,為了促使業者停止在杉原灣的開發施工行為,由台灣環保聯盟向主管機關台東縣政府提出公民訴訟;2012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開發違法,要求台東縣政府應命令美麗灣渡假村公司停止開發行為,全案定讞。
#公民訴訟必須有特別法規定
但並非所有法律都適用公民訴訟制度,我國首次建立公民訴訟制度的,是1999年1月20日所修正公布的《空氣汙染防制法》;之後才陸續擴及至《廢棄物清理法》、《水汙染防治法》、《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海洋汙染防治法》以及2003所公布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
#工輔法不適用公民訴訟
不過,2019年6月修法完成的《工廠輔導法》,最後決議不納入公民訴訟條機制。
也就是說,一旦出現農地違章工廠不當排放所導致的汙染,除了主動吹哨檢舉外,人民沒有辦法透過司法來督促主管機關執法,等於少了一個民間參與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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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整理/孔德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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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大潭鎘米事件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真的假的?2條蟲蟲,讓果后山竹「禁止登台」16年?】
香甜多汁的山竹和榴槤並列「果后」、「果王」,但在台灣,它被禁止進口長達16年。今年農委會終於解禁,最快2019年7月開始,台灣人終於也能買到新鮮山竹。那你知道山竹當初為何被禁嗎?
#為什麼山竹不能進入台灣
山竹被禁止進口,其實是因為出產山竹的泰國、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是害蟲「楊桃果實蠅」和「木瓜果實蠅」的疫區,而台灣,可還沒被這2條蟲蟲污染。
楊桃果實蠅和木瓜果實蠅會將卵產在山竹厚厚的果皮裡,待幼蟲出生就可飽餐一頓。由於山竹的皮是紫黑色,蟲卵又非常小,肉眼難以辨識,一不小心,蟲卵就很可能隨著山竹被夾帶進台灣。為了保護國內農業,2003年起,台灣就禁止新鮮山竹進口;冷凍山竹則還是可以進口。
#為什麼重新開放山竹來台
既然蟲卵難防,為什麼農委會7月卻要開放新鮮山竹重回台灣?
原來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修改了檢疫條件,要求進口山竹前,要先用攝氏46度、持續58分鐘蒸熱果實中心,殺死楊桃果實蠅和木瓜果實蠅。而目前已可進口的冷凍山竹,則是必須經攝氏−17.8度冷凍,用低溫殺死蟲蟲。
#台灣為什麼不自己種山竹呢?
其實不只山竹,包括楊桃、木瓜、芒果,都是楊桃果實蠅和木瓜果實蠅主要目標。這些水果雖然不能從蟲蟲疫區進口,但台灣可以自己種,隨時都吃得到新鮮的。
然而,台灣卻無法自己種新鮮山竹。因為要培養出一代果后可不簡單,山竹喜歡在恆溫生長,台灣四季仍有溫差變化,山竹長不好。而且山竹的繁殖效率低,從栽培到收成果實,必須經10年以上,鮮少有農民願意栽培。
農業試驗所鳳山熱帶園藝試驗分所從30年前種下3棵山竹樹,分別經過了12、15、17年才結果。下次吃到山竹時,別忘了懷抱感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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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整理/林慧貞
插畫/一百隻熊
觀音大潭鎘米事件 在 奶爸律師 陳又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齊導演看見台灣的感動還在嗎?違法工廠竟就地合法!】
昨天,《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三讀通過了:「105月5月19日前的既有未登記工廠,屬中高污染的工廠,將輔導遷廠、關廠或轉型。」雖然立法院也通過了20年的落日條款,但還是令人感到不甚理解。
▼1983年,桃園觀音大潭鎘米事件,台灣史上第一件鎘米事件,鎘-無色無味無臭難以察覺,居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食用鎘米、飲用隔水、鎘中毒的現象越來越明顯,輕則骨骼疼痛,重則罹患癌症。在居民身心留下無法根治的傷痛。
▼2013年,雲林虎尾和斗六生產玻璃纖維沙的公司,排放氟化物超量,造成附近一帶種植的花卉葉片枯黃。
▼2015年,彰化一家未經合法登記的地下工廠,廠房估計上千坪,五年來三次火警,民眾對於烈火一次又一次地殃及周邊作物,無力抵抗。
▼2017年,高雄大寮區被農委會承認是全台農地違章工廠最多的行政區,居民長期承受廢鐵廠的鐵屑及噪音,毫無生活品質可言。
▼2018年,彰化一家違法偷排汙染的電鍍廠,廠商為了節省成本,將廢水排到溝渠,造成農田嚴重汙染、對圳裡的魚蝦造成影響。
▼2019年, 台中后里廢胎工廠大火,廢輪胎焚燒後的粉塵掉落河川,對周遭農作物汙染難以控制。
幾十年來,數不清的例子因為農地工廠而遭受汙染,農作物、花卉、環境等等,現在,我們卻要視若無睹,將這些違法成理所當然的廠商就地合法?
修法通過讓那些未登記的違章工廠,只要花錢了事都能夠變相就地合法,那當初花大錢買了工地蓋工廠的人難道是傻子?
法律是為了讓生活更美好,不是幫了違法工廠,傷了守法的人!
#陳又新
#法律是為了讓生活更美好
觀音大潭鎘米事件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40年前的嚴重農地工廠污染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40年前的嚴重農地工廠污染,台灣還沒學到教訓嗎?】#拒絕工輔法修惡#護農地#要食安你聽過「鎘米事件」嗎?1983年底,觀音大潭的鎘米事件第一次在台灣媒體報出,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