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喺廚房 #暫停開Live
#今晚講65元粟米湯的故事
仲喺廚房。今晚(又)唔做live,各位唔好意思。
我哋嘅廚房工作,其實好多時間係做實驗,
試整試煮試食,然後又再試吓有咩變化,
可以變得更好。
呢啲時間功夫,係「食物研究所」個根基,
做咗,我知道總會有人懂得欣賞。
就係粟米湯咁簡單,
Chef 都不時check住材料來貨質素,
親自做,親自試,親自改良。
我哋叫「打湯」不叫「煲湯」,
因為湯落得去個煲度,
就算係唔駛點搞,
但我哋做多一個程序,
將煲好嘅粟米湯,
放入blender逐公升「打」(blend),
打到滑為止,
再用好細格嘅篩,
隔走好少好少嘅渣。
所以個粟米湯先至咁滑。
深夜成日留喺廚房,
晨早就要返到廚房,
呢個已經係我哋嘅日常。
我記得,最初登陸網購,
有人留言:「咪又係普通粟米湯,
幾蚊成本,賣到咁貴,搶錢!」
跟住仲要俾1分,將個平均份拉到好低,
睇見嗰1粒星,我真係好傷心,
心諗,千祈唔好俾Chef 見到。
今日,Chef 又返來廚房打粟米湯,
check吓啲用具,
check吓啲粟米甜唔甜,
check吓啲雪櫃有無問題,
check吓啲出品好唔好味。
我心血來潮去睇吓HKTV Mall評分,
經過兩年,有更多評論基礎,
而家O’Chef Lab 評分係4.5,
粟米湯評分係4.7,
突然間,我覺得好欣慰 -
因為1分又好,4.7分又好,
我哋都係咁認真去做好每一個粟米湯,
無發晦氣,亦無囂張,
只係默默咁做,繼續做好。
多謝大家睇我長文有感而發,
多謝大家支持光顧食物研究所,
亦多謝大家俾評論俾星星。
俾幾粒星啫!就咁開心?
其實,真係好難㗎。
Chef 開佢嘅餐廳L’envol一年半,
取得米芝連兩星,
呢件事本身難過登天,
好值得佢自豪;
而佢為咗食物研究所一包 $65粟米湯,
亦都係同佢攞米芝連星去到咁盡㗎,
我仲有咩藉口唔勤力啲?
推銷時間:
HKTV Mall星期二閃購完,
星期三喺 ocheflab.com有以下食物「私閃」,
仲有記得同我訂月餅。
https://www.facebook.com/792161637796997/posts/1505323576480796/?d=n
#食物研究所 #ocheflab
#65元粟米湯的故事
#chefolivierelzer
#olivierelzer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萬的網紅黃暐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黃暐瀚 #暐瀚17Talk #洪秀柱 民調、找茶、柱柱姐! 昨天暐瀚的廣播說民調,結果被民調公司點名反批,要我講話之前先查證。 被點名了,總得回應。我今天開直播,完整回應。(請看影片,內容非常完整) 1、趨勢民調公司7/28-29做民調,韓勝蔡2.7%(鏡週刊)。8/1-3(台灣制憲基金會...
評論基礎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年春節期間,相信大家都有發摟到蒼藍鴿與愛莉莎莎有關肝膽排石法的爭議了吧?🙀
這個事件引發醫學界很多的看法,因為我並非醫學專業人士,也無法發表相關意見。不過這個事件中有一個滿有趣的法律論點,就是愛莉莎莎認為蒼藍鴿在自己的影片中擷取愛莉莎莎的影片內容,是屬於所謂的「二創」,並且還開放營利,因此已經侵害了愛莉莎莎的著作權了。
真的是這樣的嗎?🤔🤔
瑩真律師之前在相關的影片、文章中已經說明過好多次,所謂的「二創」,在著作權法上稱之為「重製」或「改作」。重製是指把別人的著作複製出一樣的東西出來;改作則是指在別人著作的基礎上另為新的創作的意思。
因此蒼藍鴿把愛莉莎莎的影片片段放在自己的影片中,確實可能有「重製」或「改作」愛莉莎莎著作的行為。
但是有這樣的行為,並不代表就一定會侵害愛莉莎莎的著作權喔!😺😺
因為如果有認真看瑩真律師以往影片的人,就知道著作權法上還有一個「合理使用」的概念。也就是說,即使有使用他人著作權的行為,但是在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境下,著作權人的權益遭到限制和限縮,因此並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在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的條文裡,其中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舉例來說,我為了要評論一篇文章的內容,在我的評論中可能就要引述那篇文章的某些片段,才能夠使觀眾了解評論的基礎在哪,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例外讓我可以合理使用那篇文章的著作。
以這次蒼藍鴿和愛莉莎莎的爭議來說,蒼藍鴿的影片是在「評論」愛莉莎莎影片中所述及的肝膽排石法是否符合科學的問題,為了要讓觀眾可以知道愛莉莎莎在影片中到底講了些什麼,讓觀眾了解他的評論基礎,勢必要引述愛莉莎莎的影片片段,才能夠達成這樣的目的,因此蒼藍鴿即使有重製或改作愛莉莎莎的影片,但是在符合合理使用的情況下,並不會侵害愛莉莎莎的著作權喔!
另外,這次的爭議也連帶在網路上颳起一陣端火鍋跌倒的旋風,然而這樣的惡搞影片,其實很有可能會違法的喔!到底為什麼會這麼嚴重?今晚八點記得準時收看瑩真律師的頻道,一起來聊聊吧!🙋🏻♀️🙋♂️
#著作權 #合理使用 #愛莉莎莎 #蒼藍鴿 #瑩真律師
評論基礎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開庭記趣
剛剛去開民事庭,身分很特殊,是被告,也是陳鳳馨的訴訟代理人。
蘇嘉全對我及鳳馨提告,因為我們上 TVBS 少康戰情室 時,對於蘇嘉全前秘書長及他侄子蘇震清委員,遭印尼外館發電報回外交部,指謫「#若干中間人」#利用國營事業資源「#遂其個別私利」,並點名蘇震清及蘇嘉全等人,發表了相關的評論。
#蘇嘉全秘書長 很有趣,宣稱電文與他無關,但是 #無法解釋 為什麼 #駐印尼代表處 的 #電文 中 #點名蘇秘書長和他侄子蘇震清委員。蘇嘉全秘書長甚至宣稱,外館電文中的「中間人」單純指人力仲介業者高壽濤,與他無關,但是對於電文先提到「『若干』中間人」,再點名蘇震清、蘇嘉全及高壽濤,也無法提出合理的解釋,只能 #再撇清,#說中間人是高壽濤及蘇震清,不是他。
蘇嘉全前秘書長堅稱,他2017年沒去印尼,但是也 #不否認前一年有去印尼。他宣稱他去印尼只有拜會選民,所以排除外館,但是幫他安排行程的 #高壽濤董事長公開宣稱,當時 #幫蘇嘉全安排拜會印尼黨政高層人士,#與蘇秘書長說法相互矛盾。
本案的 #關鍵爭點,在於 #評論基礎 的 #駐印尼代表處電文是否真實,但是蘇嘉全秘書長不敢要求外交部提供電文原本,反而不斷要求說明檢舉人是誰,是不是意圖藉此進行秋後算帳,懲處檢舉人,我想社會自有公評。
事實上,7月20日當天,不僅外交部不敢否認電報為真,還有兩位前任外交官出來評論該電文應屬真實。我們今天已經向法院 #聲請調查證據,#請交通部及駐印尼代表處提供電文原本,供兩造查核,屆時即可真相大白。
一個歷任縣長、部長、立法委員、立法院院長及總統府秘書長的高階政務官,被駐外外館發電報公開指謫利用國營事業資源「遂其個別私利」,不思自省、辭職負責,反而濫用司法資源提告,是不是「可恥」,社會自有公評。
評論基礎 在 黃暐瀚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黃暐瀚 #暐瀚17Talk #洪秀柱
民調、找茶、柱柱姐!
昨天暐瀚的廣播說民調,結果被民調公司點名反批,要我講話之前先查證。
被點名了,總得回應。我今天開直播,完整回應。(請看影片,內容非常完整)
1、趨勢民調公司7/28-29做民調,韓勝蔡2.7%(鏡週刊)。8/1-3(台灣制憲基金會委託)卻是蔡勝韓19.8%,短短相隔兩天,相差22.5%,引起暐瀚的評論興趣。
2、趨勢發新聞稿強調,只對外公布「制憲基金會」蔡勝19.8%%的民調,並沒有「公布」媒體報導的內容。
3、所謂媒體報導,是指鏡週刊8/5的獨家新聞,但週刊報導之後,整整四天,趨勢民調並未否認這份民調,也沒有解釋,這民調到底是否由趨勢所做?
4、所以,是沒有「對外公布」這份民調?還是根本「沒有」這份民調?
如果「根本沒有這份民調」,那暐瀚的「評論基礎」自然不存在,我願意收回之前的「評論」,也願意對趨勢民調致歉。
但如果是「真有這份民調」?只是趨勢沒有對外公布,那媒體人拿「同一家公司的民調做比較,做評論」,何錯之有呢?
再次強調,暐瀚對趨勢民調公司,並無惡意,所評論的內容,也是廣為周知的公眾訊息,並非我「獨家爆料」。如果趨勢民調真的沒有做過這兩份民調,「比較」的基礎,自然不存在,我願意收回我的「評論」,並對趨勢致歉。
但如果是「有做」,但「沒對外公布」,評論員拿同一家民調公司的「前後民調數據」作比較,那叫「可受公評」。(特此說明)
另外,直播中,我還談了「飲料店親中事件簿」與「柱柱姐要選台南」,歡迎您一起聽看嘜~
暐瀚 2019-8-10 de 淡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