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陣來關心】證券交易所得稅/ 最低稅賦
作者:劉康身律師 / 蘇姵蓁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即最低稅負制)之立法目的乃係為維護租稅公平,確保國家稅收,建立營利事業及個人所得稅負擔對國家財政之基本貢獻。2006年1月1日施行此條例時,考量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簡稱未上市櫃股票)無公開交易市場,且當時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因此將個人出售該等股票之交易所得納入規範,使適用租稅減免而繳納較低稅負或完全免稅之個人,仍須繳納基本稅額。而後因2013年至2015年間實施個人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制度,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也因此回歸課徵所得稅,刪除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規定。
然自2016年1月1日起,個人證券交易所得再度停止課徵所得稅,惟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卻未同步恢復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財政部因而提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修正草案,擬恢復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並已於2020年12月21日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預計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證券交易所得稅2020 在 艾蜜莉會計師的異想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營利事業投資境內外基金有差異,如果是投資境內基金獲益、屬於所得稅法定義的證券交易所得範圍,而目前我國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因此免稅。但如果營利事業是投資境外基金獲利,則屬於境外投資所得,無法享有免稅優惠。
《艾蜜莉會計師教你聰明節稅(2020年最新法規增訂版)》博客來🔗:http://bit.ly/emilytaxbook20
《艾蜜莉會計師的10堂創業必修課》博客來🔗:bit.ly/emilybizbook
證券交易所得稅2020 在 艾蜜莉會計師的異想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個人買KY,稅負上滿有優勢的。賺取價差,是境內所得,可比照國內股票免課證券交易所得稅。獲配KY股利,則屬海外所得,有可能課不到稅。不過KY股時有爭議,不要賺了稅金賠了本金才好!
《艾蜜莉會計師教你聰明節稅(2020年最新法規增訂版)》出版囉!
http:// bit.ly/emilytaxbook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