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19更新】
馬來西亞的陸君奕先生在《萍聚》原作者~作曲的嚕啦啦11期傅傳傑先生以及作詞的嚕啦啦11期戴榮旭先生的遺孀李玲玲女士出面說明之後,來訊表示對他們很抱歉,並對自己之前信中所言作出以下的解釋:
1985年,知識報出的題目是真的,那時候我才六年級,就把萍聚的歌詞填上去拿獎,結果,誤會就此產生。
那時候全校的同學都以為是我寫的歌,誤會鬧得更大。於是我就當成是我寫的,一個小學生的心態。
直到初中,萍聚這首歌在全世界流行起來,第二個誤會又產生了,我就以為我寫的歌給歌手唱出來了。
誤會一直延續下去,直到我遇到有人跟我說,萍聚在很久以前,已經有人在唱。我就覺得奇怪,為什麼時間不吻合的,但那時,網絡資訊還不發達,我的疑問一直無法解答。
後來,馬來西亞又有傳言說萍聚寫詞人來自吉隆坡尊龍獨中,我的誤會又給放大了,是不是在找我?
網上搜索,萍聚歌詞的原創是個謎,也有人在blog留言尋找嚕啦啦。誤會又來了,我人生哪裡可以得到安靜!
所以我在信裡面提到的事情,一直得不到答案,直到看到你們的貼文,我才確定了錯誤點發生在哪裡,就是小學時候的我所犯的錯誤。
人生的記憶是不能騙人的,假如我在中學時期就確定,歌詞是有主人的,我就沒有今天的誤會和錯誤。
【2021.9.17更新】
嚕啦啦23期王慕榕來函表示,他已與11期傅傳傑學長聯繫上,也告知目前討論的情況。傳傳傑先生確認《萍聚》是由他譜曲,並由同為11期的戴榮旭先生填詞,兩人共同創作完成。
萍水相逢,
有緣相聚!
就是「萍聚」歌名的緣由
【2021.9.17更新】
救國團團康活動歌本上記載的《萍聚》作者戴榮旭的遺孀李玲玲女士來函如下:
張先生您好
我是嚕啦啦十一期戴榮旭的太太
看到這麼多人在談論「萍聚」
實在覺得遺憾
我先生戴榮旭
在民國91年已經過世
所以也無從查證
想請您再詢問曲譜上
寫的作曲人傅傳傑先生
看他是否還記得
當年一同創作萍聚這首歌曲的
戴榮旭?
我很確定的是
民國63-66年左右
在榮旭讀五專時期
他的確時常在救國團服務帶隊
戴榮旭帶過許多霧社先鋒團的
各校年輕朋友
相信很多人都會記得他
他生前也告訴過我
他曾寫了《萍聚》這首歌
但是當時沒有智慧財產權等法規
隨著他的逝世
我想也就無法
再做什麼說明或澄清了
謝謝大家的熱情及支持
我相信
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說已經足夠
感恩
【2021.9.15更新】
謝謝提供相關資訊的網友們,我特地將有關《萍聚》作者的資料整理出來和大家分享:
早在1970年代救國團活動的團康歌本裡就已出現《萍聚》這首歌,上面記載的作者為嚕啦啦11期戴榮旭。
而在YouTube 有一個上傳於2017年4月底,由嚕啦啦13期之敏和11期傳傑合唱《萍聚》的影片(https://youtu.be/j-4ThaLm0NU),上面記載《萍聚》的作者是嚕啦啦11期的戴榮旭(作詞)和傅傳傑(作曲)。
不過在2009年有新聞媒體報導,宜蘭一位音樂老師孫正明聲稱自己才是《萍聚》的作曲者,創作時間為1967年,而作詞者則是當時的兩位救國團輔導員。(新聞連結:https://news.tvbs.com.tw/life/119642)
另外,已故歌手江明學曾於2017年在YouTube影片(https://youtu.be/uHS7tjCQTsw)留言處回覆網友詢問他是否為萍聚的作者時提到:
萍聚的詞曲作者是嚕啦啦,嚕啦啦是一個筆名,這首歌四十年前開始在台灣的團康活動傳唱,至今都還沒找到真正原作者!網路上流傳著各種傳說⋯⋯,我印象中曾經三位人士出來表示自己是原作者,但是因為說法都不夠令大眾及版權團體信服,也都拿不出有力的證據,結果全不了了之。因為當年使用過的正版唱片公司,都有提存了一筆詞曲費用在銀行的專戶,多年下來已累積了一筆不小的數字,所以一定要有人、事、物的確定證據,才能領走這筆錢!
如果您也有關於《萍聚》作者的資訊,歡迎您留言或私訊告訴我,謝謝。
——————
今晚我要跟大家分享來自馬來西亞的陸君奕先生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表示,他才是華語歌曲《萍聚》的詞曲作者,以下是他的來信全文:
張哲生大哥你好,
小弟陸君奕今年48歲,來自馬來西亞怡保,有一件事情埋藏在我身上已經 36年,一點也不虛假,是我人生經歷過的事情。
1985年,當時我小學六年級,因為學校販賣的報紙(名字叫《知識報》)上頭的一個填歌詞遊戲環節,讓我寫成了一首歌的歌詞,後來有人把它取名《隨緣聚首》,也有人把它取名《萍聚》。
我不曉得為什麼網上把《萍聚》說是1967年創作的歌呢?
(編按:根據2009年1月27日的TVBS新聞報導,宜蘭一位音樂老師孫正明表示自己是《萍聚》的作曲人,他說,1967年夏天,他就讀師大二年級,在偶然機會下,接受兩名救國團輔導員委託,為他們寫的《萍聚》歌詞譜曲,當時師大音樂系風氣保守,禁止學生私自參加校外比賽和活動,所以他才沒在創作上留名。)
以下是我當年寫《萍聚》這首歌的來龍去脈,記憶猶新。
1985年,那時候,我還是一名六年級學生,萬里望萬華二校小學有販賣華文報《知識報》,我是它的忠實讀者;報章第二頁印著有獎遊戲環節題目,題目通常都很簡單,學生只要填對答案,再填寫學校名稱、姓名、班級,然後寄到報館,相隔幾期後,幸運的話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例如收到禮物。
就是這一年,春節過了,月考也過了,所以學生們在班上有許多悠閒的時間,這一期《知識報》的有獎遊戲題目顯然不簡單,題目是讓學生們嘗試寫歌詞的機會!
只有一個空白的四方格留在題目下面,方格上面有一段已經寫好詞語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四方格下面用比較小的字寫著參賽條規:
(1) 歌詞需要 50/60 個字(已經想不起是50還是60)
(2) 參賽者必須把所有草稿紙都一起跟寫好的歌詞寄去參賽
(那時候我還小,不懂原因,現在懂了,為了確保歌詞是真的本人寫的,我還記得曾經從垃圾桶撿回草稿紙再弄乾淨。)
我起初看過題目後,沒有頭緒,還未想到什麼,不把它當成一回事,直到有一天放學,我在禮堂等父母來接我回家。
放學時段,學校鼓笛隊時常在禮堂旁邊訓練,這天我聽到他們剛開始訓練時有一段交響曲,只有鼓聲響,其它樂器沒有,很自然地,我就念出一句詞語:「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也同時候聯想起《知識報》的題目:「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這時候發現兩句好像有押韻,於是興趣來了,我認真聽著交響曲,再念了一遍這兩句,欸!非常押韻 !
我有了新玩意,寫歌詞,對,有興趣寫歌詞!! 我得想個辦法怎樣才能想到第三句,我數學分數名列前茅,第一句和第二句同樣有九個字,我決定利用 9x9 的表格來想歌詞。
回到家裡,用畫圖用的大白紙,畫成很多橫線和直線,每一行9個格,後來我改用學校的練習簿,學生們都稱呼它為大方格簿。
寫歌詞的方法找到了,就是好像上華文科一樣造句,只不過造句每一行都必須9個字。
第二天,在學校科室裡,我很快就想到第三句:「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可惜這一句不能夠連接我之前的詞語,不押韻,但是我把它保留下來,繼續想第三句歌詞。
有一次開週會,看到兩位女學生互相責罵對方,聲音惹來老師前來看個究竟,經過老師的教導,女生們都互相承諾,說以後不敢再犯錯。
我人在附近望著,從他們的對話中,我心裡有點靈感,想到一些詞彙,他們互相承諾,又彼此約束;我默默地想一想怎樣用上述的詞彙造個9個字的句子,於是想到啦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一下子,想到兩句歌詞,押韻嗎?心裡想一想跟之前的有一點押韻,然後在心中暗念了一遍: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我覺得押韻也很滿意!
學校的環境清幽,當我回到科室後,只能再暗中從心裡用唱歌的形式唱一遍,我覺得歌的韻律跑出來,歌詞也同時帶出涵義。
對,我真的很滿意歌詞寫到現在的情況。再說,我對寫歌詞的興趣也大大提升!很好玩呢!
在學校嘴巴閉了那麼久,放學回到家裡,終於可以放大聲唱出這些歌詞。我擔心用詞不當,我問爺爺「彼此」是什麼意思,爺爺解釋說:「你我、雙方,或者敵對」,同時我也學會一句「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想歌詞到現在,4乘9,只有36個字,還得繼續想⋯⋯
一天又一天過去,想不出什麼,沒靈感,怎麼辦 ?
另外,我們陸家的家教很嚴,第一個家規就是不能碰毒品,誰沾染毒品就馬上被踢出陸家,所以爸爸和爺爺都常灌輸思維,做人要知足常樂。
我爺爺是寫詩人,讀春秋書籍,萬里望升旗山,山水觀音亭的詩詞是我爺爺遺留下來的,他的筆名是浩然,原名陸其廣。事實上,歌名「萍聚」是我爺爺取的名字,這還有一段故事可以講,不過以後再說吧!
那時候,我家經營萬里望有名氣的醬油廠,家中環境還算不錯,有錄影機、唱機,錄影帶和卡帶都有很多,那時候流行的歌手有台灣的林淑容Anna、香港的譚詠麟Alan。
受到 Anna 這個英文名字的啓發,我取了 LULALA 作為筆名,主要是因為我性格內向,怕別人嘲笑,所以不敢用真實名字,而用 LULALA 來代替。
然後,我到房間放卡帶的地方參考看看有什麼詞語可以用得上。 就看到一個字「擁」。這時候,我想起第二天想到的那句「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於是,造句靈感來了:「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我發現將這兩句歌詞合併,不就是代表知足常樂的意思嗎?
好的,重新排列歌詞: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
在我想歌詞及韻律的時候,發現「相聚過」和 「擁有過」是可以互換位置來唱的 !但是最後我總覺得,人還是要相聚過,才能夠擁有。
歌詞想到這裡,因為作詞的興趣濃厚,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家裡,我也不怕羞恥,朗朗上口地把歌詞唱一遍,所以那時,學校有許多老師都知道我曾經寫過一首歌。記得有一次,一位女老師到班上教科(現在已經想不起老師名字),我非常大膽地跟老師說,我有一件事情要做,要不然我會後悔一輩子!老師脾氣真好,不但沒有責怪我,還讓我完成這事情,就是寫完歌詞,老師只是溫柔地提醒我,下一個月考快要到,要快點專心讀書。
這時候的歌詞已有7乘9,共63個字,可以想結尾的歌詞了!畢竟再不專心聽課,老師肯定會責罵我。
我的座位在科室最前排,偏向窗口,萬華小學當時只有一排科室有兩層樓,我的科室在樓上。學校地理位置在萬里望小鎮的正中央,所有本地人辦喪事的出殯隊伍都必須經過小學的大路,小學生都很怕聽到出殯隊伍的敲鑼打鼓聲。
我感慨地想到一句連我自己都會流出眼淚的詞語:「人的一生有許多回憶,只願你的追憶有個我」。
前前後後,我用了21天寫成歌詞,然後將成品連同草稿紙寄去參賽,大概一個月後,成績出來,我拿了冠軍,學校也把那張《知識報》張貼在學校禮堂。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
【人的一生有許多回憶】
【只願你的追憶有個我】
這首歌詞很單純地是一個小學六年級,身材略胖的男生的作品;
它只不過是《知識報》遊戲環節的一部分,是無心插柳之作。
得獎後,馬上有來自台灣的人找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江明學,是他教我江字怎樣念,他說跟將來的將同音。
他是第一個要求把歌詞拿去唱的人,我猜《隨緣聚首》這個最初的歌名應該就是他取的吧!他還要求把歌詞裡「的」這個字唱得不一樣,各位可以聽聽他唱的版本。
另外,當時還有人站在我旁邊,要我把歌詞認真唱一遍,他就抄下音符,假如可以聯絡到作曲人孫正明,或許能得到解答。
我那時候還跟他們說,回去台灣找個姓李的人,為他取我的名字當藝名,他一定會把這首歌給唱紅;後來上華唱片為李華苓取個藝名叫李翊君,「翊君」二字恰好是我的名字「君奕」倒過來念。
音符抄完後,他還問我,這首歌你是想單人唱或者是雙人唱,我想一想就問:「可不可以男女合唱?女聲清脆,女先唱,男聲粗壯,跟隨在後,就這樣一前一後,我覺得比較好聽。」我還強調一定要用小鼓作為主要樂曲。
而後來李翊君唱的版本,就和我認真唱的這個版本的音調一模一樣!
所以除了江明學以外,我非常肯定娛樂圈一定有人知道誰是 LULALA,他們肯定有來過我現在住的地方~怡保萬里望。
翌年,1986年,快要上中學,我複印一份寫著我名字和學校名稱的《知識報》放進一個白色信封,信封上我寫上三道題 :
1、萍聚是什麼?
2、萍聚有多少個字?
3、萍聚是誰取的名字?
再托付給爺爺保管,還跟爺爺說等我長大以後交還給我,好讓我留給我的兒孫看。
還有一件事情,我除了把歌詞寄去《知識報》參賽,也另外寄了一份我親手寫的歌詞在白紙上,再寫上我的筆名LULALA,寄去香港 TVB,我還在信封後面留下回郵地址。
1986年,某一天,我家人租錄影帶回家看,是歌唱綜藝節目,鄭裕玲主持,節目的後段,她把我寄過去的歌詞念了一遍,用廣東話說了一句:「你以為香港沒人才,膽敢把歌詞寄來 TVB。」她也提到這封信是來自南洋的。
小學和中學,相比之下真是天淵之別,中文是小學主流教學語言,也是我的強項,中學全部馬來文,是我的最弱,預備班,我迎頭趕上,把馬來文搞好,但是我逐漸把托付爺爺保管的「萍聚」文件遺忘掉。
中學時期初中一,1987年,某一個星期六,我走路經過圖書館,遠處操場傳來收音機聲音,仔細聽,很開心,是我親手寫的歌,跟隨聲音方向走過去看個究竟,收音機裡卡帶還在轉動,旁邊擺放著一個青色封面卡帶盒,後面寫著萍聚,作詞作曲人:嚕啦啦。興奮的心情參雜著後悔的感覺,後悔當初沒有用我自己的本名。
中學時期,我有跟其他同學提起《萍聚》的歌詞是我寫的,但是沒人相信。
事與願違,相隔36年,現在已經是2021年,我的爺爺、爸爸都已不在人世,而且托付保管的確鑿文件已經不復存在,我非常失望,感到非常低落。
人總要面對現實,也想了很久,下一步應該怎樣應對,好的,那就拿起勇氣,把這件事公諸於世。再說,我患有糖尿病30年,現在也正值全球大流行 COVID-19,這病毒對於三高人士有很大的威脅,馬來西亞疫情非常嚴峻,每天超過萬宗確診,我萬一遇到什麼壞情況,這件事情就永遠埋在地下,沒人知曉,值得嗎?
我僥倖寫出那麼令人感觸的歌詞,但其實我的性格時常都保持開朗,且因為家教嚴格,我自認為人正直,但遺憾的是,我的人生總是被《萍聚》困擾著,不但沒人相信我是原作詞人,而且,我曾經從兩位人士的口中得到一些不符合時間邏輯的消息。
第一個人是我的表嫂,她是台灣人,1993、1994年間,表哥表嫂還未結婚,表哥時常往來馬來西亞和台灣兩地,也有把我寫萍聚的事告訴表嫂,她回去台灣問她的長輩,得到的回應是長輩們早已唱過這首歌。
第二個人是我的老同學,他告訴我說2014、2015年時,他去台灣旅行,導遊的車上播放著萍聚歌曲,比我同學大4歲的導遊講,他小學時期也是唱這首歌。
我本人真想搞清楚,1985年的時候,《知識報》從哪裡得到消息,把它作為該報的有獎遊戲題目讓小學生作答 ? 台灣民眾早期曾經唱過的萍聚歌詞又是哪一個版本?
我有從網絡找到信息寫著一位音樂老師孫正明於1967年拿到兩位女生交給他的萍聚塗鴉歌詞紙張,又是那一個版本 ?
我很確定李翊君唱的版本是我寫的歌詞,也是我想歌詞時候的旋律,音韻,歌曲長度 3分18秒也是我唱過很多次,估算出的時間。
1993年,我讀學院校時期,有一位理髮店老闆娘跟我說「嚕啦啦」這個名稱在台灣已經有團體把它佔為己有,是一個愛國團體,她還說那在台灣等於是對抗中國的共產黨!也是這個原因,我媽媽吩咐我以後絕對不能夠再說《萍聚》是我寫的歌。
這世界是怎樣了?一位單純的六年級男生,僅僅是學校《知識報》遊戲作品,居然可以影響他的一生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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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網路霸凌
希望不要一直發這個主題,這是最後一篇談這件事
1、心理健康
我覺得,這次利用一些網路平台公開我們全家個資的人,應該是心理生病了,想到她受的折磨我也不忍心,心生的病,外表看不出來,但傷口卻很可能一輩子都無法復原,這是很嚴重的
我想了很多,攻擊我罵我,可能是這個人在生活上不順遂,所以看到我發的文章,會懷疑「為什麼這麼幸福,是不是都是捏造的,都是假的吧,因為我的生活讓我好痛苦」所以就這樣把我當成敵人。我公開發文是事實,所以我認為自己也該負責,公開的平台,我再怎麼小心,也可能因為放閃文讓人不舒服,所以,我不能全怪罪這個人
心理生病的人已經非常痛苦了,我不想再造成她的壓力,反而希望她如果有病識感,好好求助專業,這才是真正能幫她的
給攻擊我的人:
我想說,我的日記,一字一句都是真實的,這就是我的生活,我無法幻想或捏造,如果,攻擊我是妳抒壓的方式,那就做吧,請好好把資料鎖好,可以繼續拿我的照片看圖說故事,好好發洩,但不要公開,我還是要說,如果在網上公開,妳會傷害到我和我們全家,還會傷害到無辜的路人,那我也不得不將證據交給警方,因為這是犯罪的行為,我個人可以原諒,但我不能代替我的小孩原諒,所以我必須告到底,我上一篇說的不能姑息養奸,是因為這是很壞的行為,這是錯的,希望妳明白
給讀者:
這件事給我最大的啟發,就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我希望你們更加照顧自己的心靈,快不快樂,有多久沒笑了,有沒有做什麼事是感到幸福的,抓緊每個讓自己感到輕鬆愉悅的人事物。社會上越多心理健康的人,就會越少因為生病而犯罪的人,所以你們照顧好自己,對我來說就是最棒的鼓勵
2、終結網路罷凌:
上一篇因為看到無辜孩子被公佈,我一時情緒激動,貼了頁面請大家幫忙檢舉
我很感謝願意幫忙的你們,檢舉了,有著我們全家個資的網頁,馬上被主人關閉,這是救了我們
但同時,我也害怕自己的情緒激動會犯下憾事,就是太過害怕,想要趕盡殺絕,我承認我真的怕個資被公開流傳,但這麼害怕霸凌的我,怎麼會不曉得被霸凌的人的心情
攻擊我的人,或許只是想惡作劇嚇嚇我,不想弄到上警局上法院甚至被逼死的局面,所以我希望適可而止,只要攻擊的頁面不被公開,沒有別人看得到,那我就原諒妳
我希望妳不要像過去的我一樣,帶著恐懼不安過生活,擔心自己被起底被肉搜,弄到飯吃不下睡不著
我真心希望妳可以放心,我保證,只要妳不再公開,我一定不會找上妳,也會保護妳的個資,不和其他人談論妳,妳不用擔心我哪一天突然反悔告妳,我說了,只要妳不公開,我們就和平落幕吧
我想,大家熱心幫忙想找出是誰做出這種事的時候,妳一定冷汗直流,那也是我的感覺,希望妳明白,當我看到網上就這樣出現我的姓名、老公的姓名、fb、我的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等資訊,我也是冷汗直流,我討厭這樣,所以我想讓妳安心過日子。也要請妳原諒所有想要幫忙我找出妳的人們,他們沒有錯,而我,我沒有搧動大家肉搜的意圖,但卻做了類似的事,我向妳道歉。我知道被肉搜很痛苦,所以我不應該有讓別人為了我去肉搜別人的機會
也請大家理性,以我個人的立場,我是很感謝的,我知道大家為我打抱不平是心疼我,這麼被愛著,對我來說就很夠了,希望大家往後遇到類似的事情時可以理性思考冷靜判斷,就像我一時慌了的時候,你們跟我說要我冷靜一樣,是你們教我的
3、請大家明白文字是有誤會的
想過這次的事件,會不會是因我而起,文字是有誤會的,我平常寫文再怎麼小心,注意措辭,都還是可能引起誤會,更何況我是人,並不完美,一定有顧慮不周的地方。留言也是,看不出口氣態度,就可能誤會了對方的本意。寫文是希望大家理解,但有時是自己表達能力不夠好,所以造成誤會。過去我寫了那麼多文,如果在哪裡讓妳有了不滿,我為我的無心向妳道歉,如果妳願意,隨時可以私訊我,我們談開,我也不希望被誤會,我一樣會保護好妳的隱私,不會讓第三者知道妳的存在。如果不願意也沒關係,妳討厭我是妳的自由,我沒有意見的
我常想,我很少回覆留言,或是有時只回一個兩個,那會不會有人覺得「為什麼只回他不回我?」這些就可能帶給妳不滿,所以我還是希望如果有話就講開,我們都希望可以過得踏實安心,而不是如鯁在喉
4、保護兒童隱私
我說了,我原諒妳,是真的原諒妳了,我可以原諒妳把我過去的照片通通曬出來,因為我是大人了,我和渡部桑談過,他也可以原諒妳公佈他的照片
但是,我們不能原諒妳將無辜孩子的照片貼出來
孩子是全世界應該一起合力保護的,很多兒童性犯罪事件是由網路而起,我們應該讓孩子的肖像遠離網路,能保護孩子的就是我們
所以妳這次讓我最生氣的,就是公佈小孩照片
批評小孩長相我覺得非常糟糕,但畢竟不犯法我不能說什麼
但妳未取得同意就公佈小孩照片,就是犯法了
這點無論如何都無法原諒,這次請妳一定要記起教訓
讀者們也是,請大家都出一份力量,保護自己與身邊的兒童
這樣很可能可以救人免於被害、被霸凌
5、保護自己
我原諒妳了,但是我仍然得保護自己和家人
所以我仍然會保存好證據
為免未來被人用「這截圖是渡部太太P圖合成的」之類的理由逃脫,也有錄影存證
任何人都一樣,原諒別人和保護自己不衝突
你可以不原諒傷害你的人,但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別人心理生病了是他的課題,沒有人活該要一起受害
-
最後,我其實這幾天吃不下睡不著
有些聲音說,要鎮定要冷靜要表現出沒事的樣子
如果妳慌了或是因此痛苦,犯人只會開心
但我覺得,慶幸開心別人在受苦,是一件很扭曲變態的事
所以我希望犯人不是這種人
而我真的因為擔心孩子們的安危而害怕著,恐懼著
所以我不想說謊
這篇文章,就是對這個事件的一個終結
我仍然希望用堂堂正正的態度面對,這樣我才安得了心
我這幾天一直在想
平常我總是說要保護小孩隱私
但這次看到娜醬被講成那樣,我很難過,是我公開寫文才害得她被講
所以我也思考要不要關掉所有社群網站,徹底消失在網路上
「我才不要關版,關了就剛好如罷凌者所願」
說真的,我一開始真的有這個想法
但這幾天思考後,我覺得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
不應該賭氣似的,為了讓誰難受而做決定
我如果要關版,一定是在我自己想關的情況,好好向大家報告
不是因為這次事件
如果因為這次事件關版
「日本生活記事」怎麼不見了,因為渡部太太被網路霸凌啊,欺負她的人超可惡超該死的對吧
妳就算後悔了,也得揹負這個十字架活著,這不是我想要的
我希望妳也堂堂正正的好好活著
如果妳的惡意只是一時的,那妳值得被原諒,改過自新好好過自己的人生
所以我不會關,但我會調整方式,更保護隱私,更斟酌內容,小心不要被惡意找上門
而妳,希望別再做這種事了
網路上貼出別人最在意的隱私、個資,對當事者來說就是霸凌
網路霸凌是殺人行為,真的會至人於死地的
我們都有小孩,以後小孩的世界,網路的影響力又大過我們
所以從我們做起,為小孩示範如何遠離甚至終結網路霸凌
這樣未來他們使用網路,我們也才能安心
-
最後,霸凌我的人,我也想讓妳安心,想讓妳相信我真的原諒妳了
我一定說到做到,這裡有兩萬人在看
所以,我的本名是柯慧甄
這樣,妳可以安心了,名字是我自己公開的,妳不需揹負罪惡感
只是,千萬別再傷害到無辜路人及小孩,拜託
讀者太太本名 在 伊格言|the novelis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7|你認為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嗎?〈我叫伊格言,這不是我的本名──保羅‧奧斯特《紐約三部曲》〉第一講精華版|伊格言
你相信自己是個特別的人嗎?
還是你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獨特之處?
真是這樣嗎?
這是本集的主題,來自伊格言老師的文章〈我叫伊格言,這不是我的本名──保羅‧奧斯特《紐約三部曲》〉。你可以在影片下方的頻道資料處找到全文連結。
‧
美國作家保羅‧奧斯特(Paul Auster)的《紐約三部曲》由〈玻璃城市〉、〈鬼靈〉與〈禁鎖的房間〉三部中篇所構成,
〈禁鎖的房間〉為壓卷之作。
小說以第一人稱「我」作為敘事者;
故事環繞著「我」與失蹤的童年摯友范修展開。
作者奧斯特刻意隱去了「我」的名字──
讀者們只知道「我」是小說中向讀者訴說故事的人,但並不知道「我」的具體姓名。
請注意:這件事有著關鍵性的意義。
‧
故事描述「我」的童年摯友──
天才作家范修留下了兩大箱作品手稿,拋下美麗動人且即將臨盆的妻子蘇菲,突然消失於茫茫人海之中。
這極可能是個預謀,因為「我」和范修長大後其實早已失聯許久,
唯一可知的共同點是,二人同為作家。
當時「我」寫作事業堪稱順利,是個小有名氣的雜文作者,
被視為「評論界的明日之星」。
然而儘管頗受器重,
「我」可不見得那麼瞧得起自己。他是這樣說的:
‧
> 剛開始,我也期待自己成為偉大的小說家,能寫出撼動人心的作品。隨著時間的流逝,我漸漸明白,這個可能性越來越小。
我並沒有與生俱來的天賦,可堪寫出曠世巨著。
有時候我甚至會告訴自己,放棄這個春秋大夢吧!就這樣繼續寫些雜文,容易多了。
賣力一點,一篇接著一篇,好歹可以餬口飯吃。
> 我還不到三十歲,卻已經小有名氣,也開始寫作詩與小說的評論。
電影、舞台劇、藝術展、音樂會、書,甚至球賽,都有人來找我寫評論。
世人給我的評價是「評論界的明日之星」,但在我的內心,我覺得自己心態老邁,而且江郎才盡。
我所做的,不過是一些無用之物。好像一盤散沙,風一吹,就會灰飛煙滅。
‧
伊格言分析:這些關於「我」的背景細節設定其實意味深長──
一位覺得自己一輩子寫不出偉大作品,高不成低不就的作家。
在此,「我」的「個體殊異性」在這樣的身份設定中被徹底壓縮,
成為幾何上無體積無重量的一個點。
對,我們其實並不特別;這世上絕大多數的人,很可能都不特別。
事實無比殘酷:只有極少數人具有驚人的才能。
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平庸的,他們的生命歷程也難免平庸;
只有極少數人能夠匿逃於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平庸命運之外。
‧
諷刺的是,故事中的「我」收到失聯的童年摯友,
也就是天才范修的手稿之後,生命倒是出現了奇異的、不該出現在平庸之人身上的重大轉折。
當然,這靠的不是自己,而是范修。
有太多顯而易見的證據顯示,范修的失蹤是他自己精心策畫的結果。
早在他消失前,他便曾數次向妻子蘇菲提起,
萬一他遭逢不測,可將那些尚未出版的手稿全數交給失聯已久的童年好友「我」處理,
由身為評論家的「我」決定這些手稿是否具有出版價值。
‧
於是當范修失蹤超過一年,所有人都認為他已意外死亡之後,
蘇菲終於帶著手稿找上了「我」。
故事於焉開始。「我」戀上了美麗的蘇菲,二人結婚;
而范修的作品也順利出版。
換言之,范修不但將作品委託給「我」,連太太和人生也一同轉讓了。
平凡的「我」就此取代了天才范修的位置。
范修的作品出版後席捲書市,大獲好評;
版稅使得「我」與蘇菲生活無虞。
蘇菲與范修的童話故事一度突遭中止,而今得以以另一種方式接續。
換言之,逝去的天才留下了大師之作,而童年摯友則拯救了他的遺孀──
這根本是皆大歡喜,對吧?
‧
但仔細想想,這很奇怪不是嗎?
范修失蹤後,「我」幫忙出版了范修的手稿,領范修的版稅,娶了范修的妻子,養范修的小孩。
「我」簡直是偷竊了范修的人生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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