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交通委員會詢問交通局新聞稿曾提及未來黃虛線的規劃,可以供民眾全天臨時上下車3分鐘使用。對此我認同這個黃虛線的設置,因為確實也有許多文山民眾跟我陳情反應,文山區沒有停車場的老舊公寓較多,因此許多行動不便的長輩會先行在家門口的紅線前下車,然而在這個過程中被拍照檢舉數次,讓文山居民十分困擾,對此我希望交通局納入住宅區黃虛線的規劃。
交通局長陳學台表示,未來黃虛線的試辦計畫送交通部通過後,就可以找試辦地點執行,然而因為試辦期間不能開罰,目前正在規劃相關的KPI如何制定,並會將在地居民需求納入。
另外近期中央提高未禮讓行人的罰則,然而警察人力有限,因此面臨到要如何公平認定是否禮讓行人可能遭遇困難。目前中研院有研發出停車再開判斷系統,因此我建議交通局可以利用科技執法來判斷駕駛人是否有先停車禮讓行人。局長則表示交通局會向中研院了解詳細的狀況,並於後續提出進度。
近期內政部擬修法增訂人行道原則取消設置機車停車格,大安區的路邊機車停車格有3萬8千多個,比第二名的中山區多了將近一萬個,在量的供給方面是12區之首,其中人行道停車格則有七千多個。對此我詢問交通局,未來如果人行道不能設置機車停車格,大安區在機車格的供給上是否減少或另行規劃?希望交通局應有因應方案。
局長表示目前給中央的意見是人行道上若空間足夠,應可以彈性保留機車停車格,另外中央未則表示可利用人行道增設機車須以停車彎的方式設置停車格。對此局長希望維持原案,會在這個月提出更多實質意見給交通部,也會提出後續規劃報告給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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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幾起令人遺憾的交通事件,凸顯出既有交通規範的補強與加強執法刻不容緩。
日前新北市新莊區一位女性行人與男友通過行人穿越道時,遭未禮讓行人的小貨車撞擊,送醫後不幸身故。另外,有從比利時來台的朋友,在駕車赴太魯閣和日月潭旅行途中,遭兩輛砂石車超速逼車,成為台灣最不堪的風景。
這兩起交通事件,引起許多國人關心,特別是車輛未禮讓行人造成的憾事,更令我們萬分痛心。檢視近10年來行人交叉路口死亡人數的趨勢,自2017年的低點後,2018、2019的這2年確實不減反增,去年甚至已經將近重回2016年的高點。
這些數字,每一個的背後都承載著難以計量的遺憾和悲痛,我們除了痛心,更須下定決心、有所作為。佳龍昨天在交通部召開會議,要求確實督導相關單位,並積極與地方政府、警政機關、營建署等單位協調,務必用最快的速度、拿出有效的對策。
大致先就以下幾個會議重點,向各位國人報告:
① 加強並擴大路口路型檢討:
除改善易肇事路段的路型、標誌、標線之外,亦檢討行人安全所需之庇護島、縮短行穿線步行距離、行人穿越線退縮(減少轉彎視野死角),以及行人號誌增設與秒數調整。這部分責成運研所、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與內政部營建署等中央、地方相關單位協調,研提出共同加強辦理之計畫。
② 重新檢視「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指示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謀求提升設計安全之道,如有修正需求,可提修正草案進行規範修正。
③ 協調加強執法並推動科技執法:
為提醒車輛駕駛於路口要停讓行人先過,我將委請政務次長帶領道安會,正式拜會內政部警政署請求協助,期能與地方警察機關合作加強執法;另,道安會也將增列預算補助地方政府,加速推動路口影像AI科技執法,針對車輛違反號誌指示之各類違規行為,進行24小時取締。
④ 擴大車輛未禮讓行人之罰則: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明訂罰則,針對車輛駕駛於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而導致傷亡者加重刑責;交通部將進一步推動增訂,車輛駕駛只要在未設有禁止行人穿越標誌之交岔路口未禮讓行人,也納入罰則範圍,並儘速完成法制程序,呈行政院核後送立法院審查。
⑤研提不適任駕駛退場機制:
指示路政司、運研所針對2013年取消普通駕照定期(每6年)換照制度後,如何針對不良駕駛、或屆滿75歲須換照前身心健康即有重大變化之駕駛,限期提出建議方案,並建立重新評估之機制。另外,責成相關單位,通盤檢視國內/外提升道路安全之駕駛執照管理經驗,並加強與相關產業溝通,凝聚各界共識後研提適當方案。
⑥道路建設工程結合人行安全:
檢視生活圈建設計畫及前瞻計畫提升道路品質之建設工程,納入辦理人行安全設施、事故熱點路口及路段進行改善,避免重複施工。
⑦由道安會1個月內研擬「高齡者交通事故防制精進計畫」行動方案,針對高齡者事故的好發原因,擬定改善方案。
因為前陣子,道安會根據數據統計,發現高齡者行人身故人數,占行人身故人數之比例高達7成,因此請我協助拍攝影片,宣導行人在路口等候穿越道路時,最好稍微後退遠離道路邊緣,以避開車輛轉彎時可能產生內輪差的危險;在車輛駕駛若有分心、疲勞或操作不當等疏失時,行人也得以自我保護。
這個影片其實只是一系列道安宣導的主題之一,僅從擷取片段來看,容易造成部分觀看者的誤解。在此重申,該影片絕非在宣導「人要讓車」,而在於提醒長輩們的自我防護觀念,以避開可能應變不及的狀況,如大車轉彎的內輪差事故。交通部對「行人優先」的原則並未改變,道安會長期宣導汽機車在路口應減速及停讓行人。對於本影片造成誤會,我除了請道安會澄清,也指示未來應更加強「行人優先」的宣導。
佳龍過去在擔任台中市長任內,都親自主持市政府的道安會報,如今也同樣主持交通部的道安會議,原因無他,惟「人命關天」而已。首長的重視,才能督促各機關嚴正面對定期的道安數據報告,並重視、落實道安委員的提案和意見,保障更多民眾的安全。
最近的幾個事件造成的不幸,以及過去兩年多來攀升的數字,都警惕我們正視面對、且必須更加努力,才能讓每一趟的啟程和返家路途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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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新制懶人包,讓您處處沒煩惱】
7月1日起,一連串嶄新措施來報到,
新制度新規範,提醒您:
#四大公共場所內用不提供吸管
包括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和購物中心,內用將不提供一次性塑膠吸管。但如有環保標章或生物可分解塑膠,或產品本身就附吸管,則不在此限。
#雙北公車上下車皆須刷卡
7月1日起,雙北公車收費統一「上下車皆須刷卡」,目前是鼓勵性質,2020年2月起將正式實施,如果上/下車沒有刷卡,將無法享有優惠。
#酒駕加重處罰且新增連坐條款
提高酒駕違規罰鍰,並可吊扣駕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更可沒入車輛;累犯、拒測也加重處罰,同時還有「連坐」條款,與酒駕者同車的年滿18歲乘客,可罰600-3000元;騎自行車酒駕也將開罰,最重可罰1200元。另外,酒癮治療與加裝酒精鎖,預計明年3月實施。
#未禮讓視障者或救護車重罰
如果開車轉彎或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可處2400-7200元;若未禮讓救護(災)車而致人死傷,可處六千至九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八家公股銀行不延長服務時間
台灣中小企銀、華南銀行、兆豐銀行、合作金庫、彰化銀行、第一銀行、台灣銀行與土地銀行部分原本延長營業到下午5點的分行,營業截止時間恢復至3點半,從7月1日起陸續實施。
#國軍人員享受戶政一站式服務
國軍人員或遺族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出生或死亡登記,只要表明身分,就可透過「戶政一站式服務」,由戶政事務所主動協助通報國防部,申請結婚、生育、喪葬與殮葬等4項補助。
#車輛久佔停車格北市府可拖吊
台北市停管處表示,車輛停放於公有路邊、路外停車場超過30天且未繳停車費,將張貼移置通知,張貼15天後拖吊至保管場,並通知駕駛人15天內領回;如不領回,公告3個月後將可進行拍賣,但仍會追討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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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車路邊停車忽然駛出以至C車與前方B車發生擦撞想問一下A車是否有肇責? ... C應該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當然,最準還是去申請初判表吧!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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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本人昨天遇到的事情,煩請各位大大幫忙我解惑謝謝你們,首先想問問大家:臨停在路邊的汽車or機車,在駛出道路前,要打方向燈知會後方來車對吧! ... <看更多>
路邊 駛 出 未禮讓 在 [問題] 要路邊停車,與機車擦撞- 看板ca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大家好
我是汽車車主,靠最外側時速10-20往前尋找車位
離路邊靜止車輛很近,沿路邊邊線左方行駛
後來有個紅線前停車格有空位(如上方圖片),後方停車格內有停車
我打右轉方向燈,想停進車位,右車頭已超過路邊邊線
此時有輛機車出現,撞右前輪輪框中心
因機車時速不慢,撞擊後機車側倒往前滑至前方停車位的汽車後停止
機車騎士鎖骨骨折(未開刀)
反正就是保險員拖拖拉拉,事發後4個月金額談不攏,才叫我申請初判表= =?
第二次又談不攏,要上調解委員會,但初判表仍然未申請下來...
保險員說我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我肇事責任較大,是嗎?
請問到底要怎麼安全的路邊停車啊?(哭)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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