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精神障礙觸法者處遇制度」座談會
近年來數起重大刑事案件造成社會震撼,政府機關因應民意尋求在法制面補強,並計畫興建司法精神病院,將精神障礙觸法者進一步與社會隔離,引發人權團體的疑慮。本座談會邀請相關機關代表說明,以及法律、醫療、社會工作等領域之學者專家與談,透過呈現不同立場之意見,達成促進社會對話的功能。
時間:110年7月9日(星期五)下午2時
地點:監察院1樓禮堂 全程網路直播含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字幕
討論題綱:
一、行政院籌建中之司法精神病院,是否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二、行政院擬修法取消監護處分五年上限,如何保障受處分人之基本人權?
三、司法院擬修法新增刑事訴訟判決前的緊急監護處分,是否有違憲疑慮?
身心障礙 刑事訴訟 在 許淑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第一會期畫上句點
#為您打拼的路途
#沒有終點
本屆立法院第一個會期已經於上週五結束了,本會期淑華在 #交通委員會 積極關心南投的交通建設及觀光議題。同時也透過提案、連署及質詢,關注所有與您息息相關的議題,包括單獨提出的 12 案法律修正案、共同提出的 6 案法律修正案、連署法案 137 案。
📘 淑華在院會及委員會針對 #交通及觀光產業 的部分提出多次質詢。
包括:交通部國旅補助方案的成效、觀光發展基金的使用現況、紓困的基金的發放狀況以及後續改進措施、南投觀光產業於疫情過後之振興等,交通方面針對中橫公路維修現況及南投交通建設如鐵路、捷運、快速道路的規劃狀況及建設成果,大型公共工程的部分包含台中國際機場的定位及周邊交通建設、桃園機場第三航廈的招標情形及完工時間等,通傳會的部分針對 5G 產業的發展、數位串流影音的法律規範,以及未來數位生活科技垂直整合應用及車聯網的部建等,另有針對無人機專章提出修法建議及質詢。
📘 除了交通委員會相關法律案外,只要是與 #您的權益有關的,#淑華都盡全力為您把關及爭取。
如:森林法明訂 82 年以前有實質開墾的林地在不違反水土保持的情況下得以開放租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納入施用毒品駕駛的罰責;跟蹤騷擾防制法確保跟蹤案件認定裁罰簡明;性別工作平等法增加勞工產假與公務人員計算方式相等;勞動基準法明定颱風假上班之相關規範等修法草案。
下個會期淑華會繼續待在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及其所屬的相關預算,確保法案及政策的推動進度,繼續爭取南投的地方建設,讓南投的交通能夠更為便捷,帶動南投相關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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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會期部分提案及連署法律修正案 》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
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
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及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
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老人福利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勞動檢查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消防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
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身心障礙 刑事訴訟 在 富小喵的口水帳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一隻喵的水逆風波”
嗯.............竟然上新聞了。
再懶散低調,也得浮出水面報個平安、說清楚講明白。
<為什麼提告?>
之前就聽說過有同事遇到類似的事情,並且怕到不太敢出席當時的公開活動,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等到事情發生在自己頭上,完全理解先前同事的恐懼!並且,當時已經答應了遊戲廠商要出席宣傳活動,如果真發生什麼萬一,影響到客戶、一同出席活動的同事,那我要怎麼對他們負責?
接下活動在先,然後才收到威脅簡訊及得知竄改維基資料的事件。因為對方封鎖我的帳號,很長一段時間,我不知道威脅的人是誰、什麼時候除了文字之外還會有實質的其他威脅發生,覺得很不安。
想起之前聽到的類似事件,問了幾位同事,馬上有人說『一定是那個XXX,手法完全一樣!已經好多人被他騷擾過了』
後來確認了,是同一個人,並且很明顯我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事實上,之前受害的同事也試過好好溝通、試過義正辭嚴地警告,但,都沒有用。同事也報案過,還不只一次!卻沒有得到任何後續的程序處理。
我希望類似事件不要再發生,希望對方明確地知道:這麼做是錯的。
很幸運的,我遇的轄區員警很認真仔細地對待這個事件,我的案子才得以進入司法程序。
<從未公開提過此案>
報案後過了一個週末,對方的媽媽就傳私訊到粉專跟我道歉,還傳了對方的身心障礙證明照片,希望我不要告他兒子。
這時我才知道對方是腦性麻痺患者。
雖然理解對方母親的辛苦、焦急,一個母親對孩子包容護短的人之常情,但,刑事訴訟屬於非告訴乃論,不是我單方面撤告就了事的。
並且,對方並不是初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犯同樣的錯。若不讓對方確切認知這麼做的嚴重性,他不會真正學到教訓,不會了解人我分際的界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
於是我只能簡單回覆那位母親:
我理解您的辛苦。已經交由司法程序,請您多保重。
既然進入司法程序,我想自己能做的只有等待、好好生活,該幹嘛就幹嘛。
除了在私人臉書提過報案的事,忍不住在粉專抒發過不開心,但我從未公開提及任何細節。
因為我不想讓家裡長輩們擔心。既然能做的都做了,那把自己照顧好,等塵埃落定再簡單告知家人經過就是了。
另外,我不想造成網路公審的局面,於我、於對方都無益。也不想刺激對方、增加對方及家人的壓力,若又引發任何傷害,都是難以彌補的遺憾。
<水逆!>
大概十月中,熱心的網友告訴我維基百科又被人亂改了!並且,已經有好心的維基百科管理員又把資料回復。
『亂改維基資料』就我所知,在法理上沒有明確的罪責歸屬。並且,對方一直是使用浮動IP,個人很難查證確實來源。
但,從編輯紀錄的內容裡,看得出竄改資料的人應該跟上半年的那位是同一人。
雖然被人說自己出車禍走了很觸霉頭、說我的職業是AV女優也實在太看的起我、錄過作品角色被改地奇奇怪怪.........種種很”欸嘿”的事實在很煩,不過,我的人身安全沒有受到影響,也就沒再追究。
只是麻煩了好心的網友一再幫忙回復維基資料,對他們很感謝也很抱歉~
前幾天終於取了放置好久的掛號信,才發現判決書已經寄來了。猜是判決下來讓對方不高興,才會有了竄改資料事件吧!
到此,我想事情也該告一段落。
直到上星期六我點進配音相關新聞,一開始還以為是國產動畫的消息..........然後看到自己的全名...........我懞了!我沒去「爆料」、也沒有記者來問過我呀?!是水逆嗎?沒想過的事兒就是發生了?
第二天我要上課,課堂作業還沒準備好.........星期天一整天是很紮實的、必須全身心投入所有精氣神的課程........我似乎該主動說明一下自己立場,但我實在沒有腦容量做這件事........
於是在上了一天課之後,接到好多親朋好友關切的訊息之後...........三更半夜的此刻,不擅長文的我終於把前因後果拉拉雜雜地交代完了。謝謝願意看到這裡的你~
抱歉嚇到了不知情的親友們!不過,收到很多關心,真的......打從心底覺得感激!覺得自己很幸運!
對不喜中配以及不喜歡本喵的聲演的人,我想說:
磁場不合、喜好不同、品味迥異..........這是常情。
不喜歡的,就離它遠一點,但請尊重不同的存在。
有建設性的批評指教,表演者該認真聆聽、思考,也許能因此得益成長。
而特別跑到人家跟前說「我覺得你很爛!」、「我很討厭你!」只是發洩情緒,那樣很沒禮貌。做人不該是這樣的。
Ps.「你的名字」我錄的是電視播出的長片版,不是上院線、正式發行的電影版。嗯........對業界來說還是有差別的~本喵不敢太澎風啦!
水逆還有一個多星期..........別、別再來什麼驚嚇了吧?!
提醒自己、提醒大家:
小心溝通!小心3C夥伴的安危健康!
祝大家平平安安渡過2019的尾巴!
#一隻貓的日常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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