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高雄市立仁武特殊教育學校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16~110/08/19
資格條件:
(一) 須同時具備以下二項資格
1. 基本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思想純正,身心健康、無傳染病或特殊病症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任用之規定者。
(2)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持國外學歷證件報考者,需繳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證認定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其他資格:
1.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 具備特殊教育經歷或曾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在專業人員或教師督導下,協助教學、訓練、評量、學生生活輔導等事宜。
(二) 協助辦理相關行政工作。
(三) 協助辦理經費請款領據審查。
(四) 協助辦理特教知能研習事務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澄觀路 1389 號 (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採現場或委託報名收件(委託報名者須繳交委託書,恕不受理E-mail或郵寄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表)件請於公告迄日下班前(16:00) 送高雄市立仁武特殊教育學校人事室(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澄觀路 1389 號),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教師助理員職務」。
(2)報名表件皆可自高雄市立仁武特殊教育學校網頁 http://school.kh.edu.tw/view/index.php?WebID=253&MainType=HOME 校園公告-「最新消息區」下載。
(3)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7-3749788轉60人事室潘主任;如有面試及工作內容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洽07-3737646轉13楊仁菁組長。
(4)僱用報酬:依據高雄市政府核定僱用名冊之報酬薪點支給,約僱五等 280 薪點(月薪約新臺幣 34,916 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規定辦理)。
(5)餘請詳閱簡章。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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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比照約僱五點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04~110/08/09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應考資格。
(2)口語表達及溝通能力強,具服務熱誠,且有社會工作相關實務經驗者佳。
(3)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熟悉Office作業系統(Word,Excel, Power Point)等文書製作。
(4)需能配合排班協助平日、晚間或假日活動,並需配合工作需要作職務調整。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僱用)。
工作項目:
(1)辦理推展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實施計畫。
(2)辦理個別化社區網絡參與合作、跨體系轉介網絡聯繫及強化親職教育知能訓練事項。
(3)個管案家聯繫支持及追蹤志工輔導員家訪、電訪、校訪等情形及檢視紀錄表撰寫。
(4)專線412-8185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志工排班管理。
(5)執行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研習計畫。
(6)新住民學習中心、親子共學母語。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250006@oa.pthg.gov.tw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本職缺為教育部110年專案補助人事費進用,每月薪資新台幣3萬4,916元,進用期程為110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半年一約,次年度續約與否依教育部經費補助情況及錄取人員業務表現另簽訂契約,如績效不彰得予中止契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2)本職缺採郵寄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0年8月12日前郵寄至: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家庭教育中心),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姓名)」,寄送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者不受理。
(3)應檢附表件:
a.報名表(含相片、簡要自述),須黏貼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b.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d.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證照、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e.男性需繳交退伍令。
(4)書面審查合格者就合格人員中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5)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6)本次視甄試成績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7)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將取消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8)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8-7378465轉15。
(9)備註: 無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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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比照約僱五點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7/26~110/07/29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應考資格。
(2)口語表達及溝通能力強,具服務熱誠,且有社會工作相關實務經驗者佳。
(3)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熟悉Office作業系統(Word,Excel, Power Point)等文書製作。
(4)需能配合排班協助平日、晚間或假日活動,並需配合工作需要作職務調整。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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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1)辦理推展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實施計畫。
(2)辦理個別化社區網絡參與合作、跨體系轉介網絡聯繫及強化親職教育知能訓練事項。
(3)個管案家聯繫支持及追蹤志工輔導員家訪、電訪、校訪等情形及檢視紀錄表撰寫。
(4)專線412-8185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志工排班管理。
(5)執行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研習計畫。
(6)新住民學習中心、親子共學母語。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250006@oa.pthg.gov.tw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本職缺為教育部110年專案補助人事費進用,月支薪資新臺幣3萬4,916元,進用期程為110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半年一約,次年度續約與否依教育部經費補助情況及錄取人員業務表現另簽訂契約,如績效不彰得予中止契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2)本職缺採郵寄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0年8月2日前郵寄至: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家庭教育中心),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姓名)」,寄送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者不受理。
(3)應檢附表件:
a.報名表(含相片、簡要自述),須黏貼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b.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d.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證照、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e.男性需繳交退伍令。
(4)書面審查合格者就合格人員中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5)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6)本次視甄試成績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7)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將取消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8)未錄取者,繳交資料概不退還。
(9)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8-7378465轉15。
(10)備註: 無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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