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大客車請繫安全帶
#避開最後一排面向走道的危險座位
蘇花公路前天發生大客車擦撞山壁的行車事故,我要先向罹難者與受傷乘客及家屬致意。
檢調單位和運安會已展開調查,在此也呼籲各界靜待調查結果,不宜以訛傳訛。
然而,這次重大事故再次凸顯民眾搭乘大客車的安全性,仍有值得加強的部分。今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我也特別針對三點,向林佳龍部長、公總許鉦漳局長與高公局趙興華局長請教。
1.乘坐大客車應繫安全帶,#觀念仍未普及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107年的統計,乘坐汽車未繫安全帶在交通事故中的致死率,大約是有繫安全帶的21倍。
大部分民眾在乘坐小型車時,無論前後座也會繫上安全帶。#安全帶在交通事故中的保護作用不證自明。
一換到大客車,大多數人就不太會繫上安全帶了。
《道交條例》和《公路法》均有明訂大客車乘客應繫安全帶,經勸導不聽者,處罰乘客。然而,警政署交通組和交通部卻 #沒有相關統計。這其實反映執法有難度,路邊攔查大客車執法,也會造成民眾不便。
問題不在強力執法,而是應該加強民眾乘車時的安全認知教育,還有其他的提醒機制。
我具體建議交通部參考歐洲新式車輛做法,強制裝設警示燈,#未繫安全帶不能發動,#行進間鬆開也會觸動警示燈。
此外,應該修正法規,更明確地規定 #大客車乘客有繫安全帶的義務,司機勸導未果,#可依法拒絕開車。
更重要的是,公路監理單位除了定期檢驗外,應該 #不定時抽查大客車安全帶,讓民眾不會因為安全帶故障、被座椅壓住等問題而無法繫妥。
2.#避開最後排面向走道的危險座位
大客車最後一排,面向走道的座位最危險。在交通事故的撞擊下,縱使有繫安全帶還是很容易噴飛。
今天部長也坦言如果是他,也會盡量不坐這個坐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1條第1項第2款,有關大客車座位、立位規定的附件(附件六之一到四),目前僅分開規範走道和座位的設置,我認為應該合併檢討,#規定禁止於此設立座位,公總許局長也承諾會積極研議。
3.#途中非乘客上車的安全問題
這次大客車事故中,還有位受傷民眾並非乘客,而是推銷員。
我們可以理解遊覽車產業或駕駛本身,常配合各地攤販或小商人,在固定地點讓他們上車推銷。
但推銷員並非乘客,既無保險,加強攔查也只是治標不治本,如果車輛靜止時上車推銷,或許還可接受,#但行進間則應該加以禁止。
因此,我也請交通部研議,如何具體改善上車推銷所衍伸之行車安全問題。
希望每次事故之後,我們都能學到教訓,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別讓下一個家庭,繼續承受交通事故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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