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桃園市中壢區傳出一起家暴毆打女童致死案。40歲謝姓男子疑因3歲女兒不聽話、說謊等,竟用「不求人」、甩巴掌方式,毆打女童直至全身瘀青,謝男6日凌晨發現女兒呼吸發生異樣,隨即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
■女友竟認為正常管教
警方清晨6點左右接獲醫院通報,隨即到醫院帶回謝男偵訊。警方調查,謝男與其同住女友在醫院時情緒相當鎮定,一語不發。警訊時謝男供稱,兩天前因為女兒不聽話、說謊等行為加以管教,並強調「僅動手1、2次而已,沒想到會這麼嚴重」。被列為關係人的謝男女友,認為只是「正常管教」,所以沒有勸阻[1]。
■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兒虐案通報中,約有4成都是不當管教造成。專家建議,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且應注意自身情緒,可先深呼吸再跟孩子講道理。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簡任視察林春燕表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2016年曾有一個全球的調查,發現2到4歲的幼童中,有75%受到經常性的暴力管教,呼籲國際政府能立法禁止體罰。林春燕簡任說,台灣的教育單位很早就有相關立法,禁止教育單位體罰學生,但在家長端,並沒有類似的立法。家長也普遍認為,孩子就是要管教才能避免做錯事。
但根據統計,保護司受理的兒虐案中,有約4成都是不當管教。林春燕簡任表示,家長的出發點是教養,但當孩子做錯事,家長可能一時情緒激昂,力道就失控。不當管教的方式包含甩巴掌、用水管、棍子等工具打小孩,可能造成孩子嚴重的身心靈創傷。
保護司建議,「教」孩子不應是「教訓」孩子,「教」是溫和堅定的溝通;「教訓」可能只是家長情緒的發洩。家長在面對孩子做錯事、需要給予教導時,應先深呼吸、平撫自身情緒,再好好處理孩子的問題。
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林奕萱醫師表示,根據美國兒童精神科醫學會的資料,體罰可能造成孩子自尊低落、容易害怕家長或照顧者,也會認為「打人是被允許的行為」,有較高風險會霸凌其他小孩、有攻擊行為,或造成人格發展的一些狀況,如可能偷竊、虐待動物等,也可能比較容易憂鬱或焦躁[2]。
■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
若把兒童虐待界定視為從黑到白的光譜,屬於「黑色」的兒童虐待案例,像是家庭內的亂倫、照顧者吸毒酗酒無法戒斷、長期毆打孩子成重傷和致死等狀況。此類加害人多是患有精神或心理上疾病,需要專業協助治療,而所觸犯的犯罪行為則須負法律責任,認定為兒童虐待是無庸置疑的。
而光譜上灰色地帶通常是家長的「動機」不是加害兒童,發生的狀況往往是面對孩子難以掌控的脫序行為,因為缺乏育兒知能,加上情緒失控,導致責罰失手形成孩子身心上的傷害,其傷害程度符合兒虐指標,若結果是符合兒童虐待指標,沒有灰色地帶,但何以兒保單位要考量「動機」,而認為是不當管教?
許多慈祥有愛的父母,當孩子脫序哭鬧、無法溝通又遇到自己疲累缺乏耐心的時候,也會開玩笑地說能夠體諒兒虐父母崩潰的心理狀態了。當然若能夠用開玩笑表達自己的情緒,表示理智還能控制自己,不會對孩子作出傷害的行為,而許多容易情緒失控出手過重變成管教過當的家長,多已是本身長期深陷婚姻失和、經濟壓力或缺乏社會資源等因素所致。
孩子「脫序」的原因,可能是長期生活在不穩定的環境,如:父母「跑路」,屢換居所而缺乏安全感、日常基本照顧,如:三餐不定,營養衛生不足的疏忽造成生理上不適、情感總是被冷漠對待,如:缺乏心理上的同理慰藉而沒有存在感;或是孩子本身有特殊狀況,如:過動傾向的孩子等,孩子最後只好用「脫序」來表達需求,但父母自己已無能量和能力了解孩子的需求。
針對明顯位於「黑色」地帶的兒虐案,完善的兒童保護制度一定會評估人身安全,立刻安置受虐兒童,安排寄養家庭或育幼機構提供適當的照顧,以修復心中的創傷[3]。
■父母親應如何區分合理管教與身心虐待?
▸「管教」指的是以正向、支持的方式示範或告訴子女其應有之行為。
▸「虐待」則是以憤怒、負向的方式對待孩子。
▸「管教」是父母與子女均知道管教的原因及其行為的結果為何。
▸「虐待」則是父母單向、強制的壓迫,子女無法知悉自己為何遭受不當之對待。
▸「管教」是出於協助子女學習自我負責需要、有合理管教原則(符合兒童的年齡及身心發展)、並給予具體說明。
▸「虐待」則是出於父母自己的情緒需要、以不當的方式(如恐嚇威脅)、缺乏一致或合理的管教原則、未加說明。
▸「管教」是允許子女去練習父母所期望的行為,錯誤仍有更正的機會,所以子女可從中得到成長、學習。
▸「虐待」則是當子女有錯誤即會受到嚴苛的處罰,而讓子女認為自己就是一個"壞人",子女無法內化紀律,反與父母關係更為不信任與仇恨。
◉例如◉
▸(管教)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爸爸選擇帶著小明前往洗手間洗手並再次提醒飯前洗手的重要性。
▸(過當管教/虐待)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剛好爸媽又因家用衝突,爸爸隨即拿棍子責打小明的手腳,並不准小明吃飯,因為他沒洗手[4]。
■親權與懲戒權的行使界線
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根據媒體日前報導,一名「虎爸」因為不滿女兒表現不佳,接連以電蚊拍、皮帶或腳踹體罰,導致女兒受傷,最後被高雄地方法院以傷害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民法第1084條第2項和1085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甚至可以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然而,上述的報導為民法規定帶來一個問題:「父母對子女的懲戒和教養權是否有界限?」
基於父母的親權和懲戒權,父母可以在必要範圍內處罰未成年子女,只要處罰的原因和手段是在必要限度內,就算處罰造成子女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父母也可以阻卻違法。
但關鍵就在於「必要限度」,必要限度的標準,可以分成幾個層次來探究。首先是懲戒的目的,懲戒必須是為了矯正、改善子女的不當行為。而不是出於矯正目的的處罰行為,就不能認為是必要的懲戒。例如為了發洩情緒而痛罵或痛打子女,就不是必要限度的懲戒。
其次,手段的強度也必須斟酌,一方面當然是處罰手段本身不能太過激烈,例如用水果刀割傷子女、把子女倒吊起來抽打,無論如何都是太超過了,當然不屬必要限度。另一方面,手段的強度也必須與懲戒原因相結合,懲戒原因愈瑣細,允許的手段就愈輕微。講白了,就是殺雞不能用牛刀,孩子上課睡過頭以及在學校犯錯被記過,這兩種情況所允許的懲戒手段當然有所不同。
■逾越界線懲戒的法律效果
下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父母確實有逾越必要限度的懲戒行為,會帶來什麼法律效果?如果父母對子女的過當懲戒已經達到刑法可以處罰的程度,父母就不能免於刑事處罰。包括傷害、強制、妨害自由等罪,都可能是伴隨著過當懲戒而來的罪名。甚至除了體罰之外,若父母對子女的辱罵和威脅過當,也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或恐嚇危安罪,而不能拿「管教小孩」為擋箭牌。
當然,對於子女的肉體或精神上處罰,也可能構成家暴。法院可以依聲請核發保護令,禁止父母繼續接近子女,或是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特別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兒少福利法),如果父母對子女不當管教情節嚴重,依據兒少福利法第56條規定,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以緊急保護或安置小孩。
甚至如果經過主管機關評估後,認為孩子不適合繼續在原來的家庭裡生活,可以依據兒少福利法第71條,請求法院宣告停止父母的親權,如此一來,父母對子女就完全沒有保護教養或懲戒的權利[5]。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最初有什麼徵兆?背後又有什麼原因?
關於「兒虐」我們不斷地探究與反思,姑且不論兒虐事件背後的脈絡與原因,許多涉及毆打、羞辱、甚至殺子自殺等兒虐行為的家長,往往具有某些傳統的不當教養觀念,諸如把孩子視為自己的附屬品,或認為「孩子是我生的,我想怎樣教就怎樣教!」、「孩子不聽話就要打」、「我只是恨鐵不成鋼,罵你是為你好」等種種的觀念下,不小心便頻頻以「愛」為名,合理化自己的情緒化打、罵行為,以「教養」為名,施行「恐嚇脅迫」教育。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的?也許最初只是家長偶發的情緒化教養行為,久而久之,它逐漸演變成一種慣性的過當教養方式,這些教養行為對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與陰影將隨著他的成長不斷累積,而我們更懼怕的是,當家長不當的教養行為演變得愈發嚴重,最後會否失手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我們相信,若要終結兒虐的發生,得從源頭做起,例如:近幾年「兒福聯盟」的橘絲帶兒保運動,開始嘗試與家長探討親子教養議題,並推動「不打不罵」的溫柔教養主張。提醒家長打罵教育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與內心陰影,鼓勵家長們應多以尊重、傾聽、陪伴的方式,逐漸建立起與孩子理性溝通的良好互動關係,尊重孩子是一個獨立個體,覺察並處理自己的情緒後,再和孩子進行理性的溝通,以及若不小心做出懊悔的教養行為時,能勇於向孩子認錯等等教養觀念。
讓孩子理解父母也是凡人,偶爾也會犯錯,但能勇於認錯,做為最好的身教典範。讓孩子理解你尊重他的想法,也很努力想與他溝通,因為你愛他,所以願意好好跟他說[6]。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中時新聞網)「狠父不求人怒毆 打死3歲女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807000405-260106?chdtv
[2](TVBS 新聞)「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專家: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https://news.tvbs.com.tw/life/1124374
[3]「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https://www.cgmh.org.tw/cgmn/cgmn_file/1803011.pdf
[4](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區分管教與虐待」: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4fae2e3470ce3aca
[5](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6783
[6](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從兒虐談到教養】我們能做些什麼,來挽救無辜的孩子?:https://orange.children.org.tw/news/news_detail/123
➤➤照片
(關鍵評論)「《溫和且堅定的正向教養》:孩子不當行為背後的四大錯誤信念」: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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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虐 #兒童虐待 #不當教養 #不當管教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 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衛生福利部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治療師法從立法到現在已經超過20幾年了,今年好不容易舉辦了公聽會要進行修法,也在各種協調下通過了一審,沒想到卻在最後關頭受到復健醫學會的阻擋,沒辦法送到院會審理,得要全部重新來過。 這個法案看似不重要,但其實這可能影響到每個人! 因為過去是以疾病治療為目的來制定法規,治療師在執行所有業務前,都必須有...
運動創傷治療中心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痊癒了嗎?還是苦難的開始?--慢性COVID-19存活者的身心症】
COVID-19存活者,高達三成痊癒後仍被衰弱症狀所苦。有研究將此臨床表徵命名為「遠程新冠肺炎」(long-haul COVID),或「急性後期新冠肺炎症候群」(post-acute COVID syndrome),弗契博士(Dr. Fauci)在公開演說稱之為Long COVID。
Long COVID牽涉肺部、血液、心血管、腎臟、內分泌、神經心理、肝膽腸胃及皮膚等多重器官之複雜與表現型態多元的後遺症,持續時間從病癒後數週到數月之久。為了因應COVID-19存活者的慢性症狀困擾,全美已超過三十個醫療機構,設置多專科Long COVID 特別門診。
在所有症狀群中:全身衰弱、廣泛性肌肉疼痛、睡眠障礙、焦慮、憂鬱、頭痛及認知功能缺失等神經心理系統的功能性失衡狀態,因短期無致命風險,常易被醫護人員忽略,但長期累積後會導致嚴重的身心症,值得特別關注。
和SARS病毒感染後的病人一樣,30-40%的COVID-19存活者出現焦慮和憂鬱,這些症狀表現可能和病毒引發的細胞激素反應、神經性炎症反應及神經退化等生理機轉有關。無獨有偶,這些Long COVID 病人的症狀表現,和常見的「創傷後症候群」、「慢性疲憊症候群」及「纖維肌痛症」病人非常類似。
針對神經心理症狀的處置,頭痛除了給予標準的藥物治療,佐以影像學診斷外,頑固性頭痛病人則需轉介給疼痛專科醫師。標準的神經心理診斷工具可以早期診斷、持續監控焦慮、憂鬱、睡眠障礙、創傷後症候群、疲憊及纖維肌痛症,並早期介入溫和的精神舒緩藥物、復健、運動及身心療法等已被證實能有效改善纖維肌痛的治療。
護理人員可以發揮病人代言人角色,並在病人教育、病友支持團體及非藥物身心療法等介入措施發揮護理專業功能,協助COVID-19存活者的疼痛、疲憊、睡眠與認知功能缺失等慢性神經心理症狀。
▶ 更多護理相關精采文章,詳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https://forum.nhri.edu.tw/nursing_info
■撰文者:
蔡佩珊教授 臺北醫學大學護理學院
孫維仁主任 臺灣大學醫學院健康科學與生活中心
■審閱者:
王秀紅諮議委員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Reference】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 109年研議議題
「台灣護理人力發展之前瞻策略規劃」
■議題召集人:王秀紅教授(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系)
■以護理人力的教育、考試、訓練與任用過程,並融合透過人力「輸入(input)─過程(process)─產出(output)」的概念分為7個面向,從護理人力之人才培育(護理教育)、護理專業之能力提升(專業認證、進階護理),以至從初級照護、次級急性照護、至三級照護的執業場域(社區護理、醫院護理、長照護理)之護理人力需求;再以科技護理橫貫人才培育、能力提升以及人力需求等層面的教育與應用。
➤https://forum.nhri.edu.tw/109-pp-3/
1.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1)Philips S., Williams M.A. (2021). Confronting our next national health disaster — Long-Haul Covid. 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doi: 10.1056/NEJMp2109285. Online ahead of print.
(2)Nalbandian A. et al. (2021). Post-Acute COVID-19 Syndrome. Nature Medicine, 67, 601-605. doi: 10.1038/s41591-021-01283-z.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系學生會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院
私立高雄醫學大學
台灣護理學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護理正義
護理人護理魂-hi,I'm CC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運動創傷治療中心 在 香振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6,7歲打甲組打到36,7,全身冇一處全整
十字韌帶報銷, Achilles 撕裂,50肩,網球踭,長期腰痛🥲
退役後都離開唔到籃球🏀
就算疫情封場封框我地都會keep住做體能,行山等
廿年運動員生涯除了籃球技術,經驗了得外, 對運動創傷亦甚為了解,每次受傷後都認識很多物理治療師朋友
但以為唔打就會唔痛,點知舊患若隱若現
以前做衝擊波,超聲波, 針灸呢啲家常便飯
今次竟然先以中醫辨症, 再配合儀器治療。
感覺好新鮮。
望聞問切後,醫師有叫我改下飲食習慣
想從治標外更先做到治本
接住做熱頻及磁頻治療, 將甘多年啲傷患勞損
修理一下, 做完後明顯痛楚減少左
醫師話要學識保養先可以行得更遠💪🏻
承你貴言
誠意介紹比朋友🤙🏼
Thanks 健一中醫健康管理中心
#健一中醫健康管理中心
#中醫3R痛症治療
運動創傷治療中心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治療師法從立法到現在已經超過20幾年了,今年好不容易舉辦了公聽會要進行修法,也在各種協調下通過了一審,沒想到卻在最後關頭受到復健醫學會的阻擋,沒辦法送到院會審理,得要全部重新來過。
這個法案看似不重要,但其實這可能影響到每個人!
因為過去是以疾病治療為目的來制定法規,治療師在執行所有業務前,都必須有醫師診斷、醫囑才能執行。但這幾年通過了長照2.0之後,長照需求大增,加上健康促進、傷病預防等等概念越來越受到重視,很多非醫療場所和不是病人的人,都需要借重治療師的專業,BUT!目前的法規就是,沒有醫囑,你就是違法。
所以如果治療師在社區中心帶老人家做運動,教他們怎樣避免跌倒、訓練他們平衡感,這些老人也都得先去給醫生診斷,但他們其實根本沒有生病,醫生到底要開立怎樣的診斷證明?
其實治療師的專業是促進健康與生活品質,所以不只是病人需要。而且大家都知道「預防勝於治療」,在病痛還沒發生之前介入,其實更有效。我們可以想像健康是個光譜,從健康到疾病,中間的灰色地帶也被稱為「亞健康」,就是說沒那麼健康,但也還沒生病的一群人,比如說你可能會忘東忘西,但又還不到失智的狀況或是血壓、血糖偏高但又還沒到疾病的數值。
如果能在亞健康的時期就教你如何保護關節、評估你做哪些姿勢不良、運ㄟ動如何避免運動傷害,還能節省更多醫療資源呢!也可以避免很多人求助無門,只好去找一些沒有執照的民俗療法,可能越「喬」越糟。
但現在其實因為還是有很多相關的需求,治療師們只能冒著被舉報就要罰錢的風險在做,或者是要繞一大圈用間接的方式提供建議。像是我們的國手運動員,會需要借助物理治療師的幫忙,讓他們的身體狀況維持在最好的狀態,增進比賽表現,但目前法規其實也需要醫囑。職能治療師也會去幫一些健康的勞工上課,幫助他們預防累積性的創傷或是優化、簡化工作步驟,或到學校、特教體系中去協助特教老師處理一些特殊生學習、但非醫療的問題。
而這次修法主要是在職能治療師法第12條、和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也就是要求治療師進行所有業務前須有醫師醫囑或診斷證明的條文中,加上「以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為目的,且與傷病治療無涉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跟醫療無關的,就不用再通過醫生了。
因為照顧民眾的健康,本來就沒有「獨佔性」,讓各個專業領域的醫護人員,從不同面向多管齊下更能達到健康的最大值。而且台灣現在已經進入高齡社會,加上長照2.0上路,非常需要治療師投入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等,來降低醫療支出與國家負擔。
雖然這次修法沒通過,但依然是個很好的機會,讓我們一起討論未來台灣的健康產業該怎麼走。
健康觀念不斷進步,法規是不是也應該因時制宜呢?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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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夢 你喜歡夢嗎?常做夢嗎?夢天天都有,有些夢境曲折離奇、有些是預知夢、有些人惡夢連連,甚至「媽祖託夢」也成為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做夢」一直是腦科學家及心理學家在意的主題,夢境是怎麼來的?人為什麼會做夢?夢的內容真的有意涵嗎?今天宜婷和雅惠一起帶你來解夢!🔜🔜 #分享給更多需要的人知道
🎬🎬這個影片想讓你了解:
🔸 心理學及腦科學家對夢的解釋!
🔸 睡眠的分期組成?
🔸 快速動眼期,精彩的做夢期!
🔸 佛洛伊德和榮格如何闡述夢?
#影片大綱
🔸各領域對夢的解釋
▫民間信仰:靈魂的訊息,或是神明啟示。
▫心理學家:佛洛伊德,透過做夢解放受到壓抑的慾望
▫心理學家:榮格,夢對自我發出的訊息,了解自己的潛意識 。
▫腦科學家:「活化-整合假說」 大腦皮質自發產生的隨機神經電衝動的狀態。
🔸睡眠的組成
▫非快速動眼期:睡眠開始的階段,大腦皮質神經元活躍程度下降,大腦開啟睡眠模式,進入深眠期。
▫快速動眼期:進入非快速動眼期後約60-90分鐘,大腦皮質開始活躍,這時期的夢會特別天馬行空,帶有豐富情緒的故事情節,故又被稱為「做夢期」。
▫大腦的天然保護機制:睡眠時會阻斷感覺及運動系統,因此身體是處於睡眠狀態,不會將夢境演出來,避免受傷。
🔸不管是民間信仰,或是從心理學、腦科學的角度,我們都相信夢具有的正面意義。
TalkShow :賴宜婷。汪雅惠
內容腳本 :汪雅惠。賴宜婷
導演: 汪俐彣
後製剪輯: 汪俐彣。 Festiva Hsieh謝劭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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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鄭淳予醫師
主治專長的項目有 : 頭痛 | 疼痛、暈眩、失眠、腦中風、肩腰背痠痛、神經痛、手足麻木無力、失眠、巴金森氏症、失智症、記憶力退化。
#國際頭痛年會講者-偏頭痛與腦心血管功能異常
#國際腦心血管疾病年會講者-腦靜脈逆流與循環功能分析
#現任
- 陽明大學腦科學研究所 博士
- Cheng's Neurological Clinic 主治醫師
- 台北榮總神經醫學中心 神經內科 兼任主治醫師
- 獲 2014 年國際神經血管疾病學會 年輕研究者獎
- 台灣神經科專科醫師
- 台灣神經重症加護專科醫師
- VidaOrange生活報橘 專欄作家
- ETNEWS健康雲 專欄作家
- 風傳媒 專欄作家
#經歷
台北榮總神經醫學中心 神經內科 主治醫師
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 神經內科 中風中心 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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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夢 #夢魘 #失眠 惡夢真的讓人心好累😭相信大家都有做惡夢的經驗,劇情太誇張的,噗哧一笑便過去了;但如果經常做惡夢,甚至讓你害怕 入睡,可就一點也不好笑了!到底為什麼會做惡夢,經常做惡夢又該怎麼辦?讓雅惠跟宜婷分析給你聽!🔜🔜 #分享給更多需要的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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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減少做惡夢的方法!
🔸 惡夢竟可能與生理問題相關?
🔸 為什麼會做惡夢?
🔸 我得了夢魘症嗎?
#影片大綱
🔸不斷惡夢的夢魘症
▫連續恐怖情境:重複出現恐怖情節,且在夢中自身安全備受威脅。
▫夢境記憶鮮明:惡夢記憶生動鮮明,但醒來後可以分辨惡夢與現實的差別。
▫嚴重影響日常:如注意力無法集中,疲倦,甚至害怕入睡。
🔸為什麼會做惡夢
▫壓力、焦慮所引起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因精神疾病產生的幻覺
▫藥物濫用或服用特殊藥物
🔸減少惡夢的方法
▫佈置睡眠環境:房間保持涼爽、昏暗、避免在床上做睡眠以外的事。
▫適度有氧運動:傍晚時可適度運動,如伸展、快走、慢跑。
▫注意睡前飲食:睡前6-8小時避免刺激性飲食、酒類、含咖啡因飲料。
▫避免過度情緒波動:睡前避免情緒太大起伏,如吵架、看恐怖片。
▫書寫、分享夢境:透過書寫及分享察覺自身壓力及宣洩負面情緒。
▫尋求醫師協助:評估是否有潛在生理問題如:不寧腿症候群、睡眠呼吸中止症,可藉由服用藥物降低惡夢發生率。
TalkShow :賴宜婷。汪雅惠
內容腳本 :汪雅惠。賴宜婷
導演: 汪俐彣
後製剪輯: 汪俐彣。 Festiva Hsieh謝劭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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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
- 陽明大學腦科學研究所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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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榮總神經醫學中心 神經內科 兼任主治醫師
- 獲 2014 年國際神經血管疾病學會 年輕研究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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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榮總神經醫學中心 神經內科 主治醫師
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 神經內科 中風中心 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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