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來跟大家談一件,我從政至今,覺得非常離奇的案件 ...
蛙蛙口罩這個案子,堪稱設計精緻的腳本,導演在一旁觀看眾人陷入困境,我們卻無計可施。
全台大概有2000名以上消費者,捲入這起消費爭議,金額預估至少在2億元以上。從去年12月知道這個案子以來,我偕同 立法委員 陳椒華 及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各地方黨部同仁及縣市議員,邀集各地方縣市消保官,來研商後續處理,但在 #關鍵事件 發生後,這個案子變得幾乎難以往下走。
這個關鍵事件,就是今年3月份,蛙蛙文創的負責人李子斌先生,在各地協調會召開的途中,#突然宣布過世。在法院未指定「臨時管理人」之前,所有民事訴訟都難以進行,如果是刑事訴訟,也面對公司負責人已死亡,訴訟標的不存在的問題。
而在李子斌過世的前兩個月,蛙蛙文創名下的所有股權,都轉移至其名下。
而蛙蛙文創的前身,「活水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涉及北美館合約債務履行的弊案;當時的債務糾紛,讓歐洲會展屆大吃一驚,北美館館長還因此下台。
而用蛙蛙文創的關聯公司「好妙文創」一查,才發現同一組人,在過去涉及的刑民事案件,大概有30幾件,同一組人馬,除了蛙蛙文創、好妙文創(拾穗豐收有限公司)外,還有「日出印象」、「環球策展股份有限公司」 … 等多塊公司招牌,但離奇的是,有債務不履行、違反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涉及詐欺、承租場地水電費未繳 … 等眾多前案,但又成立一個新的公司「蛙蛙文創」,利用新公司向群眾募集口罩生產資金,讓高達2000多位消費者受害,而我們政府的現行法規,竟奈他無法 …
另一件詭異是,李子斌先生死亡在高雄市三民區,但死亡證明,是在彌陀診所開立。再去查彌陀這間診所,發現 …
如果,這起案件就這樣結束,我想很多消費者,會對台灣公司登記審查之便宜行事,以及消費保護系統喪失信心,我也會對身為民意代表,但卻無力協助廣大消費者,爭取他們應有的權利,感到非常的失望。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21/5/11(五),來跟大家談一件,我從政至今,覺得非常離奇的案件 ... 蛙蛙口罩這個案子,堪稱設計精緻的腳本,導演在一旁觀看眾人陷入困境,我們卻無計可施。 全台大概有2000名以上消費者,捲入這起消費爭議,金額預估至少在2億元以上。從去年12月知道這個案子以來,我偕同 立法委員 陳椒華 及...
違反商業會計法 在 沃草 Watchou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沃草聲明》
沃草在去年底,發現時任執行長林祖儀,長期多次將公司款項以提領現金、匯款至個人帳戶等方式挪用,期間長達數月至數年,甚至部分款項直到被發現後才歸還公司。另外,林祖儀並曾偽造股東簽名、以沃草名義向銀行借款後挪做己用。林祖儀也多次盜用公司資源、圖利自己,侵害沃草利益。各種犯行牽涉金額,累計超過兩千萬元。
沃草發現上述狀況後,立即解除林祖儀的執行長職務,並展開內部調查,清查與追討遭挪用款項、請律師研議法律行動。目前已追回我們所知的款項。依據律師調查結果,林祖儀涉犯業務侵占、偽造文書、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沃草已委託律師,於 5 月 20 日向台北地檢署對林祖儀提出刑事告訴。
沃草全體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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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草股東給公民社會的公開信》
大家好,我是沃草的股東,沃草團隊有人叫我S姐。很抱歉,在全台灣奮力防疫的時刻,來給大家添麻煩。以下這封信,親痛仇快。
平常有在關心沃草的朋友們,可能會驚呼,沃草怎麼又出事了?是的,你們沒有記錯,沃草前後兩任執行長都因為財務問題踩法律紅線而被解職。除了最該被譴責的當事人外,沃草另外一個最該被究責的人,就是我。身為沃草股東,沒有做好監督管理的責任,我失職。而且,被騙一次可以怪別人,被騙第二次,就該怪自己。我沒有任何卸責的理由,只能亡羊補牢、嚴控未來財務,並在此向所有支持沃草的朋友們道歉。
當祖儀開始被查出一連串的違法行為時,身邊許多也認識祖儀的長輩友人跟我一樣,第一個感覺不是憤怒、而是震驚、心痛。為什麼一個給人感覺積極努力又謙和有禮的年輕人,會做出這麼多自毀前途的行徑,重蹈沃草前任執行長覆轍,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想,我們都低估了人性幽微的黑暗面。
2013年中,一群年輕人在網路號召成立「公民1985」、聲援在軍中被虐死的洪仲丘;一個偶然的機會,我認識這群年輕人,也意外促成了『沃草 watchout 』這個公民倡議媒體。從2014年的三一八運動、一路上為臺灣而戰、努力使臺灣成為一個獨立而美好的國家,沃草不敢說每件事都做對、做好,即使吃力不討好,但沃草團隊時時刻刻都不敢忘記這個目標。
沃草成立至今,超過七年,每年所需經費,即使非常節省,也都在一千三百萬到一千五百萬元之間。每年經費來源除了我自己、另外就是找幾位朋友幫忙,讓沃草一路走到今天。但是多年下來,只靠少數幾個人長期承擔每年上千萬的財務負擔,實在不是長久之計。還好,感謝最近幾年定期定額或是一次性的支持者,縮小沃草每年的資金缺口到一千萬以下。
在這裡,我想對每一位支持者表達歉意,也向每位支持者致謝,你們投入的每一分錢、都沒有被浪費,都用在沃草營運支出上,最後每年的資金短缺,缺口都由股東補上。希望我的說明,有回答到沃草支持者的疑問,能讓支持者比較安心。
沃草定期定額支持者中,許多都是跟沃草團隊年齡相仿、經濟還不充裕的年輕人,大家的熱情相挺,讓沃草團隊一直感念在心。也因為知道沃草長期財務短缺,沃草團隊一直提醒自己不能浪費。我後來才知道,沃草的記者好幾次外出採訪遇到大雨,因為想到坐計程車車資昂貴,最後選擇冒著大雨騎摩托車、坐捷運、轉公車,雖然狼狽、還好及時趕到完成採訪。
也因為多年辛苦作戰的革命情感,當沃草夥伴知道祖儀的背叛行為時,完全無法接受、甚至氣到說不出話。團隊雖然氣憤、沮喪,但還是每天堅守崗位,甚至還有好幾位優秀的年輕人,不畏即將來臨的衝擊加入沃草。還有之前離職的夥伴,聽到沃草有難,立刻決定重新加入團隊。
慶幸的是,祖儀過去並不負責內容,大家平時看到的沃草快訊、發文、採訪、漫畫、懶人包、互動網頁、網站、影音影片等等,是一群包括記者、編輯、社群行銷、漫畫家、設計、影音、工程師組成的十幾人團隊完成的。他們沒有光鮮亮麗的頭銜 、沒有社運明星的光環,但是,他們每天都為了內容和創意在思考、發想、辯論,他們是一個個真正的阿草。沃草團隊除了日常以監督國會為主的報導外,更首創了臺灣第一個「給問系列」及總統和市長辯論的即時事實查核,還推出反中資入股臺灣IC設計、資訊戰、非洲豬瘟等專題參戰,以及《你是戒嚴時代的誰》、《重返二二八起點》等互動網頁。
在查帳處理過程中,也曾有朋友問我,一定要提告嗎?要做到這麼狠嗎?難道不能輕輕放下,就此放過、當做沒有發生任何事?畢竟祖儀過去也對公民社會貢獻過。更有朋友擔心,難道要讓沃草團隊所有的努力、跟著這事爆發一起陪葬嗎?
我必需承認,內心曾經想過其它處理方式,對沃草以及祖儀的衝擊會比較小。但是,當調查過程中、讓人心驚的犯罪行為一一浮現,我們卻發現祖儀正積極參與他已明顯不適合的公眾募資事務,並聽到他以「只是職務授權跟股東認知不同、金流處理有誤會」,避重就輕說明自己離開沃草的原因。這時,我深刻認知,如果沒有斷然處置,我將對不起每天戰戰兢兢的沃草團隊、也對不起曾經支持沃草的大小朋友們,更對不起廣大的公民社會。之後有一天,回想這一切,我一定會恨自己沒有壯士斷腕,雖然今天做這個決定非常痛苦。
事情對外曝光後,一定會引來許多見獵心喜的嘲諷和訕笑,雖然祖儀只能代表他自己、不能代表其他任何人,但諸如「太陽花年輕人都是這種人」的牽拖和譏諷,也都可以預見。面對這樣的難堪,沃草無從閃躲,講「浴火重生、危機就是轉機」都太過天真,我只能期許沃草團隊堅強,做好心理準備、面對即將迎來的大浪衝擊。
我不知道這波大浪,沃草能不能挺過去,公民社會是否會繼續信任、支持沃草;但我們相信,只要大家同心做對一些事,臺灣就會往我們想要的方向前進一小步。感謝支持者跟沃草一路同行,我們會繼續堅持,希望多年以後,回頭看這一切,能夠覺得毫無遺憾、所有的辛苦都值得。
最後,謝謝大家花時間看完這封信,願大家健康平安。我們同島一命,照顧自己、守護台灣。
沃草股東 S姐 謹上 2021.5.20
違反商業會計法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尚待重新調查的應華炒股案」
監察院去年調查石木欽案時,查出審、檢、調、警人員與商人翁茂鍾有不當接觸,日前法務部表示將重啟調查翁所涉及的四大刑事案件,即「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券自首案」、「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應華炒股案」等4案,前兩案承辦人員依目前的調查可知,與襯衫飲宴團成員有關。
而最後一案,翁涉及「#應華炒股案」,更是疑點重重。
翁在此案與他的特助、共謀炒作股票的麗天投資顧問董事長蔡漢凱,聯手拉抬炒作應華股票,被台中地檢依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71條第2項起訴(犯罪所得超過一億元),一審台中地院判刑8年。二審台中高分院仍然維持原判。
誰是蔡漢凱?自稱「臥底小蔡」的他,原本是調查局的調查官,2001年離職後,開始配合「古董張」張世傑炒作多檔股票。對於應華炒股案,他也有一套說法,一併提供參考。
http://www.i-undercover.com/2013/07/371-4000.html
回到案件本身。這個案子上訴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犯罪事實部分的認定沒有問題。至於犯罪所得到底有沒有超過一億元,這個計算的標準有疑義,因此發回更審。
案件再度回到台中高分院,這時候,法院突然就證券交易法炒股的部分,改判無罪,#只判處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四個月得易科罰金。
台中高分院的主要理由是,翁應該沒有犯罪的主觀意圖,只是為了籌措資金清償債務。我們來看看判決怎麼說:
「顯見被告翁茂鍾、王嘉賓委託被告蔡漢凱出售該集團持有之應華公司股票之主觀意圖,確係為在短期內籌措資金清償債務。
是被告王嘉賓雖於偵查及原審審理時,及被告翁茂鍾於原審準備程序中為認罪之表示,然其等既同時供述係為於短期內籌措資金而出售應華公司股票之主觀意圖,即難認其等所為認罪表示,與前開本款犯罪之主觀上之構成要件相符,而成立犯罪。」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1 年重金上更(一)字第 32 號刑事判決)
因此,即便翁跟他的特助,曾經在原審有認罪的表示,法院在更一審,#竟然判處無罪。
接下來的發展更加詭譎了。
這是一個檢方以重罪起訴的案件(證交法第171條第2項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一審、二審都判有罪(8年),到了更一審改判無罪,#台中高分檢居然對此案並沒有上訴!
在台灣的司法實務上,這恐怕是相當罕見的情況。
眾所皆知,不論大案小案都上訴到底,這是檢方一貫的態度。即便連眾所矚目的冤錯案獲得無罪平反(如后豐大橋案),檢察官尚且上訴。在應華炒股案,#檢察官竟然自動放棄上訴,實在非比尋常。
到了2019年4月,監察院接獲署名為「台灣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法官們」匿名檢舉。
檢舉函說,最高法院發回後:「翁茂鍾不斷透過台中高分院同事向承辦法官關說,稱其與石木欽多年好友,炒股案發回更審是長官在最高法院服務時的精心傑作。」
「台中高分院法官法官審理101年度重金上更(一)字第32號翁茂鍾等被訴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時,罔顧最高法院101年台上字第4706號判決,完全認同原審之犯罪事實,僅對犯罪所得計算方式有不同見解而發回稱審,竟於2014年5月21日將原判決認定之炒股罪撤銷,改以違反《商業會計法》輕判4個月結案,判決太荒唐,為百分百的司法弊案。」
「更可疑的是台中高分檢檢察官亦未主動上訴,致該案確定,可能是檢察官受賄或受上級關說的司法弊案。希望監委一併詳查,以免由媒體揭發而使審判機關蒙羞。」
當時承辦的高鳳仙委員調查後,認為查無不法,未獲監察院通過,目前案件還躺在監察院業務處,#尚待新任監委重新調查。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10124/QJKGX72TKZHGHBR2MB6CUBB35U/
疑點重重的「應華炒股案」,最高檢察署已經表示會重啟調查。
但是,把調查報告列為密件的高檢署,真的能徹查此案嗎?我會強力要求法務部,#務必給全民一個清楚的交代。
違反商業會計法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5/11(五),來跟大家談一件,我從政至今,覺得非常離奇的案件 ...
蛙蛙口罩這個案子,堪稱設計精緻的腳本,導演在一旁觀看眾人陷入困境,我們卻無計可施。
全台大概有2000名以上消費者,捲入這起消費爭議,金額預估至少在2億元以上。從去年12月知道這個案子以來,我偕同 立法委員 陳椒華 及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各地方黨部同仁及縣市議員,邀集各地方縣市消保官,來研商後續處理,但在 #關鍵事件 發生後,這個案子變得幾乎難以往下走。
這個關鍵事件,就是今年3月份,蛙蛙文創的負責人李子斌先生,在各地協調會召開的途中,#突然宣布過世。在法院未指定「臨時管理人」之前,所有民事訴訟都難以進行,如果是刑事訴訟,也面對公司負責人已死亡,訴訟標的不存在的問題。
而在李子斌過世的前兩個月,蛙蛙文創名下的所有股權,都轉移至其名下。
而蛙蛙文創的前身,「活水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涉及北美館合約債務履行的弊案;當時的債務糾紛,讓歐洲會展屆大吃一驚,北美館館長還因此下台。
而用蛙蛙文創的關聯公司「好妙文創」一查,才發現同一組人,在過去涉及的刑民事案件,大概有30幾件,同一組人馬,除了蛙蛙文創、好妙文創(拾穗豐收有限公司)外,還有「日出印象」、「環球策展股份有限公司」 … 等多塊公司招牌,但離奇的是,有債務不履行、違反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涉及詐欺、承租場地水電費未繳 … 等眾多前案,但又成立一個新的公司「蛙蛙文創」,利用新公司向群眾募集口罩生產資金,讓高達2000多位消費者受害,而我們政府的現行法規,竟奈他無法 …
另一件詭異是,李子斌先生死亡在高雄市三民區,但死亡證明,是在彌陀診所開立。再去查彌陀這間診所,發現 …
如果,這起案件就這樣結束,我想很多消費者,會對台灣公司登記審查之便宜行事,以及消費保護系統喪失信心,我也會對身為民意代表,但卻無力協助廣大消費者,爭取他們應有的權利,感到非常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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