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逐年成長的『遺囑代用信託』,信託公會也在台灣力推。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表示,遺囑代用信託基本上有三大功用,第一是於委託人生前將信託財產用於照顧自己;二是在委託人死亡後,利用信託財產來協助處理後事;三則是將剩餘的信託財產用來照顧遺族。
雷仲達表示,日本會發展遺囑代用信託,主要考量到在日本的繼承制度下,遺產是由繼承人分別共有,但是如果任一位繼承人想要單獨提領被繼承人的存款,來辦理喪葬事宜、支付被繼承人之醫療費用或是繳付稅金等,可能銀行面臨無法同意單一繼承人提領的情形。
若是被繼承人生前預先將銀行存款設定遺囑代用信託,可以讓委託人死亡後的受益人,能透過信託機制來取得這些款項。」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503000145-260205?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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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務所工作常常接觸到家族財產方面的諮詢,特別是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雙亡遺下子女,或是因為各種狀況擔心其中一方對子女的財產會管理不當,應該怎麼事先預防或規劃。
所以我因此還特別去修習財產規劃師課程希望能對相關的解決與處理方式做更深一步的了解。
原則上,如果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均不在人世,可以透過法院選定監護人,來管理未成年名下的財產,如果遇到父或母其中一方不能或不宜行使親權,也可由法院來裁定停止親權,並選定適合的監護人,以免未成年人名下的財產被不當處置。
法制上,法院還會另外選任一個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讓未成年子女更有保障。
至於怎麼選擇適合的監護人,除了父母雙亡前依民法第1093條規定:「最後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父或母,得以遺囑指定監護人。」由後死亡的父或母立遺囑指定之外,法院選任前會委託社福單位進行家訪並提出調查報告及建議。
原則上會以下順位定之:
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
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如果上面這些順位都不能當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的話,法院會依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就其三親等旁系血親尊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選定為監護人,並指定監護的方法。
以前,就有看過這樣的案例,父母雙方離婚後,母親遠走他鄉十幾年,孩子都是由父親照顧,結果父親英年早逝,母親知道之後,就在告別式之後,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領走子女可以領取的遺囑年金等等財產,後來孩子的奶奶向法院聲請停止母親的親權,法院也調查子女的意願後做出裁定。
此外,如果要事前預防,也能透過信託或保險金的分期給付在生前先做規劃!
事務所特別為了民眾更了解繼承以及養老等等相關的財產法規問題,舉辦了一系列的講座,上次的《娘子軍財產規劃與傳承法律講座》不但秒殺,而且超多人候補不到,這次特地加開假日場,服務上班族以及上次沒報名到的民眾喔!
《娘子軍財產規劃與傳承法律講座》假日場
內容綱要:
繼承法制與遺囑訂立
養老監護與財產規劃
特留分一定要遵守嗎?
怎麼指定失智時管理你財產的人?
怎麼保障自己的養老積蓄?
財產怎麼傳承最沒有紛爭?
講師:
可道律師事務所陳庭琪律師
中華民國個人財產規劃人員協會財產規劃師王婕如
時間:2021年3月21日 (日)10:00~12:00
地點:娘子軍學習成長沙龍(捷運台北橋站旁)
費用:500元
報名方式:私訊律師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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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在連續十個禮拜的《個人財產規劃》課程無缺席修習完成後,我今天拿到結業證書啦!想到身為家庭主婦的我,也能不屈不撓的在各種斜槓中拚出一張證書,也是有一點小小的成就感(我是小麻雀,鴻鵠們請不要笑我)。
為什麼要去修習《個人財產規劃》課程呢?其實,過去有一段時間,常被老公唸說,財務觀念不好,老是搞不清楚現金的流向。無意間接觸這個課程才了解,除了賺錢之外,錢放在哪裡,也是很重要的關鍵。這堂課的內容包含了《稅法研習系列課程》及《規劃應用系列課程》,前者討論的是各種節稅規劃方式,後者討論的是信託、遺囑、不動產等全方位的資產規劃實務。
為什麼要作資產規劃呢?目的包含了避免家庭紛爭、合法節稅、資產保護、子女傳承、稅源準備、尊嚴養老…..等等,大家覺得這些目的的順位哪一個應該最優先呢?當然是尊嚴養老,先把自己照顧好,其他我們可以透過贈與、繼承及信託的制度來達成。
當然,養老的部分,也有人會透過信託的制度,讓自己的養老基金能夠妥善的被運用,也有人會把信託的制度,運用在子女的財富傳承,避免遺產被子女揮霍,又或者是意外提早離世,也可以透過信託的制度,約定專用在子女的獎學金、創業金或教育費用。
應該有不少人知道,贈與給子女的財產如果金額高的話,可以透過每年220萬的免稅額逐年贈與,來降低未來遺產稅的稅負。
不過,銀行的信託會有信託管理費,每年大約是管理金額的千分之五左右,金額高的話,譬如1000萬元以上,費率則會降低,這部分也是選擇資產配置時的考量點之一,但是如果不將錢放在信託帳戶,而是直接以小孩的名字做定存,或是保險契約的受益人寫小孩的名字,卻沒有分期給付或作保險金信託,就會有風險,準備給小孩的資產被不當運用。
特別是,實務上常見的案例就是,夫妻離婚之後,如果任親權的一方提早過世,親權直接歸前配偶,那麼前配偶就能夠自由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以現在離婚率之高,真的是很需要透過信託的方式,來保障子女繼承到的財產或取得的保險金被妥善管理。
資產規劃的方向包含了現金及動產、不動產及股票,也分考量點不同而有生前規劃跟身後執行。
不管如何,如果努力一輩子的財產,最後卻沒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來分配,那就本末倒置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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