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特赦邱和順! #淺談特赦的目的 〕
1988年,邱和順因為被控犯下柯洪玉蘭分屍案及陸正案而被逮捕,2011年被判處死刑定讞尚未執行,至今已被關押超過31年,也是世界上被羈押最久的人。
但邱和順案檢控的依據僅有被告之間前後矛盾的自白、並且其自白為受刑求逼迫才完成的,關鍵證物也遺失,過程中明顯有多處瑕疵。
因此前陣子,民間團體串連發起「為邱和順而騎」的活動,並到總統府遞交「特赦請願書」,希望總統能特赦邱和順。
因此我們今天要來談談特赦,特赦的目的是什麼呢?司法不是獨立嗎?為什麼要有特赦呢?
特赦在不同時空背景下,可能存在很多不同的目的跟理由,以下由三點例子向大家介紹:
▌拉丁美洲普遍的特赦軍政府時期的壓迫者
在拉丁美洲,有很長一段時間是被軍政府威權統治。
1980年代拉丁美洲出現民主化浪潮,軍政府為避免自己被民主政府咎責,要求自己的罪行能被赦免。
因此《特赦法》成為軍政府的保命符,也是拉丁美洲民主化的代價。
《特赦法》的存在也使得轉型正義變得困難,產生普遍、結構性「有罪不罰」的情況,因此也被美洲人權法院宣告《特赦法》違反美洲人權公約。
▌美麗島事件
1979年12月,發生美麗島事件,是國民黨威權政府在二二八事件後最大規模的逮捕行動。
1980年3月,美麗島大審,施明德、黃信介、林義雄、呂秀蓮、陳菊、姚嘉文、張俊宏、林弘宣等八人等被軍事法庭依叛亂罪判刑。
美麗島大審是國民黨威權政權第一次的公開審判,引起國際媒體、公民社會的關注,也動搖了威權政府的統治正當性,是台灣開啟民主化的重要事件。
1990年5月李登輝特赦美麗島事件的政治犯,有人認為李登輝特赦是基於國際、民間的壓力;有人認為是因為美麗島事件軍法審判過程。
八人皆堅持自己無罪、並且說明自己遭到刑求,此公開審判引起廣大迴響,使政府承受許多壓力,但又不能無罪釋放,便採取「特赦」的方式釋放政治犯。
▌蘇炳坤案
1986年新竹發生銀樓搶案,歹徒除了搶劫銀樓,還持菜刀往老闆頭上砍,嫌犯郭中雄落網。
蘇炳坤在新竹經營家具工廠,郭中雄為他的工廠前員工,郭中雄在自白中說出蘇炳坤為共犯,蘇炳坤被判決15年有期徒刑定讞。
蘇炳坤案僅依靠一項自白,沒有其餘證據而被判刑,檢察總長為此案提起4次非常上訴、檢察官4次聲請再審,都無法讓法院重啟審判。
直到2000年陳水扁特赦蘇炳坤,才免除罪名與刑罰。
▌總結
特赦在不同時空背景、不同的政治體制會產生不同的效果,特赦的目的也可能截然不同。
特赦可能被當權者拿來作為政治上的工具、手段,但在理想情況下,特赦的功能為解決司法體系失常的問題。
當事人無法藉由司法的救濟途徑取得任何救濟,而案件本身卻存在非常明顯的瑕疵時,特赦是一條不得不走、也是僅存的一條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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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俊雄死刑 在 台灣共識 台灣成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阻小警總再現 民進黨擋下國安法修正草案
2015-04-03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
白色恐怖復辟?國民黨立委張慶忠昨排定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版「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全面監控網路,甚至將民間團體都納入保防體系,遭到民進黨立委砲轟是小警總再現,等不到黨內奧援的「半分忠」,只好在半小時內草草宣布散會。
政院版草案 擬全面監控網路
政院版草案以維護國家安全之名,將網際網路納入國安層級範圍,鼓勵民眾檢舉境外勢力滲透,甚至授權政府機關以國安之名進行保防工作。早在提出時,就遭網友質疑是「白色恐怖」。
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左)2日排定於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版「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授權行政院對全國網路進行保防工作;在民進黨團強烈反彈,質疑是白色恐怖復辟下,火速散會。
為防止國民黨團強力護航政院版草案,民進黨團昨早下達動員令。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批評,審查如此重要的法案,唯一列席的政務官居然只是內政部次長;況且,草案把所有民間團體都納入保防工作,等於是另類的白色恐怖。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大罵,政院版草案搞出全國保防,等於另設小國安會、小警總,這種法案如果膽敢拿出來面對台灣社會,保證會被全民唾棄。
就連國民黨立委邱文彥也認為,這應該要有共識才行,建議先協商再說。勢單力薄的張慶忠見狀,只好在半小時內火速宣布散會,未予審查。
綠版國安法第九條修正案 遭國民黨團擋50次
另外,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姚文智所提的「國家安全法第九條修正草案」,擬讓戒嚴時期遭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者,可藉司法程序提出上訴或抗告,卻遭國民黨團在程序委員會阻擋逾五十次,至今仍無法付委審查。
姚文智出示戒嚴時期的判決書指出,很多政治案件都是在前總統蔣介石大筆親批「判處死刑可也」、「應即槍決可也」後,改判死刑;他與鄭麗君版草案攸關轉型正義的實現,為什麼會被國民黨一擋再擋?難道是害怕面對真相,所以就先「槍決」掉他們的草案?他堅持,若要修正「國安法」,一定要從第九條開始。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68564
邱俊雄死刑 在 民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歷史上的今天.世界人權日【1979美麗島高雄事件】
1979年創刊的《美麗島》雜誌社發行人黃信介,發行管理人姚嘉文、林義雄,社長許信良,副社長黃天福、呂秀蓮,總編輯張俊宏,總經理施明德。實際執行編輯工作的是陳忠信。8月16日,《美麗島》雜誌創刊號上市。第一期就造成轟動,一再加印,最後銷售數為七萬本,創下當時雜誌銷售量的最高記錄。《美麗島》的暢銷,超乎任何人的期待,黨外人士充份感受到在非選舉期間群眾的熱情支持。
伴隨著一期比一期多的銷售量(最高的第四期達十四萬本),各縣市分社服務處以及基金管理委員會也迅速的在9、10、11月陸續建立起來,甚至在美國設立「全美聯絡處」。
12月10日,《美麗島》雜誌社計畫在高雄市扶輪公園舉辦「世界人權紀念日」演講大會。各報頭版頭條消息:「高雄地區戒嚴司令部宣布:冬令宵禁提早自十日舉行」。這完全是針對晚上的人權日活動而來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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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世界人權日【1979美麗島高雄事件】
1979年創刊的《美麗島》雜誌社發行人黃信介,發行管理人姚嘉文、林義雄,社長許信良,副社長黃天福、呂秀蓮,總編輯張俊宏,總經理施明德。實際執行編輯工作的是陳忠信。8月16日,《美麗島》雜誌創刊號上市。第一期就造成轟動,一再加印,最後銷售數為七萬本,創下當時雜誌銷售量的最高記錄。《美麗島》的暢銷,超乎任何人的期待,黨外人士充份感受到在非選舉期間群眾的熱情支持。
伴隨著一期比一期多的銷售量(最高的第四期達十四萬本),各縣市分社服務處以及基金管理委員會也迅速的在9、10、11月陸續建立起來,甚至在美國設立「全美聯絡處」。
12月10日,《美麗島》雜誌社計畫在高雄市扶輪公園舉辦「世界人權紀念日」演講大會。各報頭版頭條消息:「高雄地區戒嚴司令部宣布:冬令宵禁提早自十日舉行」。這完全是針對晚上的人權日活動而來的警告。
自上午開始,高雄市區如臨大敵,三步一崗五步一哨。國民黨調動了憲兵、保安大隊、鎮暴部隊,出動新購買的大型鎮暴車,南部地區部隊全面待命。
南警部司令和憲兵司令在「後方指揮所」,南警部副司令和市警局副局長在「現場指揮所」,就像打仗一般的佈署。連台北市配備卡賓槍的忠勇大隊四百多人都漏夜以卡車運來。
各地黨外人士在下午以後紛紛抵達高雄服務處。窄小的空間擠滿了人。當時,擔任國民黨、黨外溝通,傳達國民黨消息的黃越欽教授也在現場,他帶來南警部司令常持琇的原則:「室內演講,不可遊行,不可持火把。」
黃信介在下午六點抵達高雄火車站,南警部常司令在車站等他。幾經交涉後,常司令答應黃信介可以演講,不要遊行。協議達成後,常送黃到美麗島服務處,此時遊行隊伍已經準備就緒要出發了。
黃信介向施明德、姚嘉文詢問狀況,施明德向黃信介說明警總早已封鎖演講會現場,所謂的承諾根本是騙局。準備要出發的黨外人士和群眾早已按捺不住,紛紛點起火把,開始移動。黃信介宣布要熄滅火把,但這樣的要求完全起不了作用。 身披著名條、綵帶,手持著火把的數百人遊行隊伍緩緩前進,沒多久就到了服務處附近的大圓環,圓環邊是新興分局。
依施明德、姚嘉文的計畫,就只象徵性走到大圓環,演講後就解散。遊行隊伍暫停後席地而坐,開始由黃信介演講。此時憲兵鎮暴部隊從各地陸續趕來,將大圓環四週道路全面封鎖,被圍在封鎖圈圓環內的群眾約有一千多人,另有數萬群眾在原定演講的扶輪公園等待,知道消息後,便往大圓環方向移動。
在大圓環的演講原本平和的進行,但包圍的鎮暴部隊慢慢的縮小包圍圈,鎮暴部隊後面,是身形龐大、首度出現在台灣街頭的鎮暴瓦斯車。鎮暴車的氣勢,給群眾帶來不安的氣息。於是總指揮施明德與姚嘉文前往新興分局交涉,希望開放一出口讓民眾自由出入,以減緩現場緊張氣氛。
在交涉當中,大圓環內的被包圍的群眾發現中正三路的鎮暴車冒出大量白煙,逐漸逼近圓環,並打開強烈的探照燈,有人高喊「放瓦斯了!」,原本坐著的群眾驚恐的開始往反方向的中正四路奔走逃跑,施明德等人從分局出來時,人群已移動了。而中正四路的封鎖部隊最為單薄,只有憲兵手臂勾著手臂站著。逃命的群眾遂和憲兵發生第一波衝突。
黨外人士輪番演講,讓數萬群眾如醉如痴。當晚,呂秀蓮作了她此生最精彩的一次演講,她以感性的聲音訴說著「台灣人有權決定自己的命運」「咱要出頭天」。 將近十點,呂秀蓮講到最精彩時,從馬路另一端出現大批鎮暴車,向坦克部隊一樣開過來,比先前大圓環前的陣勢更為驚人。又是強烈的探照燈、施放催淚瓦斯,群眾在驚恐和憤怒的情緒下,再度和鎮暴部隊衝突。
這一波的衝突一發不可收拾,一直到半夜才逐漸結束,留下現場濃濃的瓦斯味以及四散各處,被群眾拔起來當自衛工具的馬路柵欄。這場事先並沒有獲得執行戒嚴令的治安單位許可的國際人權演講會,執政當局派出大批軍警先鎮後暴,因而爆發警民大衝突。
12月13日,國民黨清晨展開行動,以「涉嫌叛亂」罪名,將黨外人士。張俊宏、姚嘉文、王拓、陳菊、周平德、蘇秋鎮、呂秀蓮、紀萬生、林義雄、陳忠信、楊青矗、邱奕彬、魏廷朝、張富忠等14人逮捕。施明德在警總人員圍捕下脫逃。12月14日上午8點40分,黃信介在重慶北路住宅被捕。
警總開始懸賞五十萬抓拿施明德,另宣布包庇或藏匿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施明德的美籍妻子艾琳達於12月15日被驅逐出境。12月19日,《美麗島》雜誌為新聞局處分停刊一年,並扣押出版品。12月22日,警總宣布:查緝施明德的懸賞金額,提高至一百萬元。警總並陸續在全台逮捕將近百人,查封《美麗島》雜誌社及各地辦事處。
圖片提供:艾琳達.圖文原載綠色年代-台灣民主運動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