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警察在紅燈路囗以酒測棒亂測的現象,警政署早已在二○一七年一月廿五日,行文禁止警察趁紅燈無差別酒測。我在今年五月質詢後,台北市警察局長也立即發函各單位嚴禁。但我至今仍接到許多檢舉。
再說一遍,警察執行臨檢必須依規定設立臨檢告示牌引導駕駛者受檢,不可趁紅燈時跳入車陣之中亂測,這不但違法,更是危險。
各位朋友若再有遇到,請拍照或錄影向我檢舉。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60的網紅這我一定吉huangluc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警察抓妖記《第三集》 「最難捉之一」 2018年7月的晚上 執行酒測攔檢,在十字路口觀察停等紅燈的騎士有沒有酒態,當時正值紅燈狀態,突然一輛機車狂飆而來,我立即走到車道,伸出指揮棒要將他攔下!逼逼哩給我停下! 他看到我要攔他,竟給我一張很跩的臉繼續催著他的油門,哼哼~直接右轉加速逃逸,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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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駕駛姓姬耶(興奮)】
信箱被這個新聞塞爆啦
解釋之前請大家先回想一下
在路邊進行酒測臨檢的時候
是每一輛車都叫你吹酒測值嗎
並沒有!!!
警察會先叫你車窗搖下來
聞聞看有沒有酒味看看你神智清醒嗎臉有沒有紅紅
(有個生性害羞整天臉紅紅騎車一天到晚被臨檢的人 叫鵰哥)
如果沒有
他就會揮手叫你開過去
因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
攔停並要求配合酒測的前提必須是「已發生危害」例如有人車禍受傷
或者「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例如車內酒氣十足、駕駛人神智不清等情形
警察在沒有任何合理懷疑前提下攔停並要求酒測,駕駛本來就沒有接受酒測的義務。
這個新聞裡面警察也承認沒聞到酒味
勘驗影帶之後也沒有任何懷疑他酒駕的證據
開單的原因是「因為他拒絕臨檢,一定是有喝酒心虛」
而這種想法是違法無罪推定跟不自證己罪原則的
(譬如檢察官認為嫌犯拒絕測謊,一定是心虛,所以認為他有罪,這是違反法律原則的)
所以法官才會覺得警察濫權而撤銷該處分
但如果警察合理懷疑你有喝酒 就不能拒絕酒測
不然就可以依法開罰
不要跳針以後酒駕都可以規避檢查這件事.....
至於新聞下面一堆祝法官被酒駕撞死 說酒駕不用罰好棒棒真鬼島
這篇新聞裡面到底有誰酒駕了啊
我看是留言的人自己喝酒喝傻了閱讀能力下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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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妖記《第三集》 「最難捉之一」
2018年7月的晚上 執行酒測攔檢,在十字路口觀察停等紅燈的騎士有沒有酒態,當時正值紅燈狀態,突然一輛機車狂飆而來,我立即走到車道,伸出指揮棒要將他攔下!逼逼哩給我停下!
他看到我要攔他,竟給我一張很跩的臉繼續催著他的油門,哼哼~直接右轉加速逃逸,這時我立馬跳上我的警用機車,追了上去,心裡想:這傢伙應該酒駕吧!實在有夠囂張了! 追到了第三個紅綠燈,他可能以為警察不會過來,便乖乖的在等紅燈,結果他從後照鏡看到我之後,又再一次加速直行闖紅燈!一場警匪追逐戲當場上演!
這時情況越發升溫,他為了躲避我直接在大馬路上逆向,甚至扭動他的機車尾巴甩尾撞我,撞了我三次都沒有倒,我也不甘示弱的趁他右轉彎時,輕輕的朝他車尾直撞下去,但是他的平衡感竟也不賴!
雙方追逐僵持了三公里,到了一個大路口我看準了時機,趁著他左轉彎時,直接的朝他機車中段撞下去! 哎唷~撞到的同時我知道他的龍頭肯定會偏掉,一時之間沒辦法再繼續加速,我便將警用機車順勢的往右側甩飛,讓機車滑行出去~ 同時人往左側朝他的方向跑過去,過程中大約2秒鐘的時間,我便抓到了他的脖子,一個勒頸把他從他的機車上拽下來想壓制他!
但是這時路邊殺除了一個程咬金啊!一個非常熱心的民眾跑了過來,嘴裡嚷嚷著壓制!壓制!結果我要往左邊給他一個抱頭摔把他摔倒,他老兄的~那個民眾給我往右邊拉,僵持了大約10秒,我把他們兩個都往左側摔了下去。
哎唷~害得我手背跟柏油路直接摩擦破皮流血,忍著痛上完手銬後,拿出酒測棒直接嘟到那人嘴上,問他是不是酒駕!結果竟然沒有反應啊!
過程中只稍微聽見他咿咿歐歐的越南腔:老闆~對不起不好一絲~!
一同前來支援的同事就先把他架回派出所,可是竟然怎麼查也查不出他的身分,而且他回去之後都不講話,最後沒轍了我們直接把他帶到移民署專勤隊壓指紋,一壓下去不得了!他竟然有兩個身分!
他分別於2012年、2015年用不同的身分入境過台灣,因為他過海關時的照片是同一人,但身分卻不同!真相大白後他終於開口說話了, 原來他2012年以外籍勞工的身分來台灣,想要養家糊口,但工作不到一年就從工廠逃跑,變成逃逸外勞,2014年在彰化被抓到送回去越南去啦,他回去之後竟在隔年2015在越南花了20萬新台幣買了一本假護照,偷渡成功,又再次進來了台灣,才會出現同一張入境照片有兩個不同的身分,讓我們真是不得不誇讚他,這麼愛台灣!
雖然他有想買IPhone的苦衷,但違法了就是違法了!全案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入出國及移民法(未經許可入國) 移送法辦!
(如僅一般違規追車,請以逕行舉發、通報攔截圍捕代替之)
用快要壽終正寢的手機做影片挺累的,字幕就下次吧😜
酒測棒違法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大麻煩不煩」終於來到第十集啦!(這是一個里程碑吧?)一定要慶祝一下的啊!這集我們特別為各位安排了超級刺激的內容,Zoe要來跟大家講「鬼故事」囉~恐怖喔~
這些鬼故事都是過來人的寶貴經驗分享,大家一定要從「聽」中學,記取教訓,下次碰到麻煩就能夠沈著應對、迎刃而解!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感覺真的很棒呦!
「大麻煩不煩」EP10 重點,四件事:
1)「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講三遍知道什麼意思了吼!
2) 四則鬼故事+五則Youtube留言回覆:過來人的經驗學習,寶貴知識要聽啊!
3) 尾聲加碼,怪奇留言回覆:律師的直笛不能舔啦!
4) 記得!大家有任何疑難症、鬼故事,或任何想對Zoe或鬼島說的,都歡迎寫信或留言給我們,Zoe會親自在未來節目中回覆歐!(想表白的我們也會處理啦!(真心不騙 ;P )
段落摘要:
00:25 人生在世,就是會碰到臨檢!
01:50 我們今天要來講「鬼故事」囉~
02:00 鬼故事 (一):管制藥品
03:20 吃感冒藥驗尿,初篩可能出現毒品陽性反應?
03:55 管制藥品怎麼分辨?處方籤要永不離身?
05:20 鬼故事 (二):施用持有不罰未遂
07:25 鬼故事 (三):治安人口
10:35 (插播:聲音魔術師的音樂選輯大公開)
11:03 鬼故事 (四):酒測攔檢
12:42 Youtube留言回覆 (一):臨檢異議單
13:40 Youtube留言回覆 (二):味道真的很主觀
14:16 Youtube留言回覆 (三):大麻檢驗行不行
15:36 Youtube留言回覆 (四):起飛與降落(飛機國籍視為該領土延伸)
17:00 Youtube留言回覆 (五):臨檢錄影蒐證
19:50 怪奇留言回覆:律師的直笛不能舔啦!
想在節目中聽到自己的故事或Zoe親口回覆嗎? 歡迎寫信或留言給我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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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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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嘖嘖集資: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99798cd2c6
#大麻煩不煩 #podcast #鬼故事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YDB7WEVGZEG
酒測棒違法 在 梁文傑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對於警察在紅燈路囗以酒測棒亂測的現象,警政署早已在二○一七年一月廿五日,行文禁止警察趁紅燈無差別酒測。我在今年五月質詢後,台北市警察局長也立即發函各單位嚴禁。但我至今仍接到許多檢舉。
再說一遍,警察執行臨檢必須依規定設立臨檢告示牌引導駕駛者受檢,不可趁紅燈時跳入車陣之中亂測,這不但違法,更是危險。
各位朋友若再有遇到,請拍照或錄影向我檢舉。
酒測棒違法 在 自由時報- 如果你真的沒喝酒,想要拒絕酒測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如果你真的沒喝酒,想要拒絕酒測,可以嗎? 官方「既然沒違法何懼臨檢與盤查」的想法,被法官打槍啦...! ... <看更多>
酒測棒違法 在 禁隨機酒測! 警路邊攔檢須立告示牌| 華視新聞20190514 的推薦與評價
以後停等紅綠燈時,如果碰上員警隨機 酒測 ,民眾可以拒絕,因為警政署106年就行文規定,路邊 酒測 攔檢必須要立告示牌,才可以進行 酒測 ,不然就是要有名 ... ... <看更多>
酒測棒違法 在 Re: [新聞] 2度酒駕被罰9萬吊照因這理由法官判免罰- 看板car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jacksons (Michael)》之銘言: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90848
: 一名有酒駕紀錄的羅姓男子,去年9月5日清晨4時騎車從板橋經華中橋前往台北市時,遭員
: 警攔查酒測,測得酒測值每公升0.18毫克,由於這是羅男5年內第2度被逮,遭開罰9萬元並
: 吊銷駕照。羅男事後不服提告,稱警方不能「無差別攔查」,新北地院認同羅男看法,將其
: 罰單撤銷。
: 據《聯合報》報導,羅男去年9月5日清晨4時騎車從板橋經華中橋前往台北市時,遭北市警
: 萬華分局員警攔查,酒測後每公升達0.18毫克,警方對其開出罰單。羅男不服向北市交通事
: 件裁決處申訴,交裁處發現羅男在2015年6月24日也曾有過酒駕紀錄,5年內2度酒駕,裁罰
: 羅男9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處分。
: 羅男不服提告,指出酒駕應依照正當法律程序,人民沒有無端接受酒測義務,警方要先合法
: 實施酒測,才有酒測超標處罰可言,警方不可無差別、無原則攔停機查,若未已發生危害或
: 依客觀合理判斷,警方或執勤人員不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盤查。
: 法官認定,警方現場並沒有設置酒測攔查告示牌,經過引道的騎士全數攔停施以簡易酒測,
: 確實是無差別攔停稽查,當時並非羅男騎車確實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交
: 通工具攔停稽查。因此,即使羅男確實酒後駕車,但取得酒測值程序違反正當程序,不得憑
: 此作為裁罰依據,警方無差別攔停程序缺乏法律依據,舉發有重大瑕疵,裁罰即有違誤,判
: 決撤銷裁罰。
: 心得:
: 所以這個判決是告訴我們,如果警方沒有設置酒測告示牌,然後我們看到警察見車就攔
: 的情況,這樣就是違反法律程序的非法攔查,我們可以拒絕酒測的意思?
你說的沒錯 就是這樣 警察如果違法在先 他叫你做什麼你都不用理他
警察攔停車輛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
1.第6條第一項第六款: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所以警察不得於任意路段隨意盤查人民,本案就是警察任意路段盤查,早就違法
2.第7條第一項第一款: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換句話說,沒有上列情形警察不得攔車,而本案警察早就違法,怎麼可以隨意攔車?
3.第8條第一項第三款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
並採行下列措施: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1)已發生危害: 撞車等
(2)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車子改底燈、Mazda3、聞到酒味等
所以就算合法把車攔下來了,也不能隨意要求人民進行酒測,要上面這兩種情形才行。
再來就是帝王條款: 比例原則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
適當方法為之。
就算給警察依法設管制站,也不能每台都攔下來施以酒測,
否則早就超過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這件警察從頭到尾違法執行勤務,還有人叫好?還是有人想要回到警總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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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51363353.A.9A3.html
2.就算有設站也不能每台攔停施以酒測 本案就是每台都攔 每台都測 不符合比例原則
2. 實務上也不能每台都攔停,還是要"過濾" (請參考你貼的文章)
3. 真相越辯越明
例如主管長官指定的處所是: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警察就不能跑去重慶北路一段設點 否則我還是會在這邊嘴
認為易生危害者。
2.所以我不是說這是帝王條款了嗎? 跟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有87%帝
我也要PS.你可以把我上面第一點拿去GOOGLE就可以看到一堆論文可以參考了
當時國民黨戒嚴時期就是不遵正當程序 全台殺透透 所以一定要符合正當程序
沒有程序正義 沒有實質正義 再講一次 沒有程序正義 沒有實質正義
事實上,警察職權行使法就是過去警察機關依警察法第二條亂搞:
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 結果跑出釋字535號
為了使警察行使職權更有規範(實質上為限縮)而訂定的法律
※ 編輯: panex0845 (61.216.67.163), 03/01/2019 01: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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