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大小事 郭昭巖的事」❤
自新冠肺炎疫情升高至三級警戒以來,昭巖的服務並沒有中斷,也沒有停歇,這段時間有相當多與防疫相關的服務案件,昭巖都相當重視,也針對北市府處理疫情相關的政策與配套措施,提出建議,持續追蹤。自 5 月 12 日起,昭巖的服務處與研究室以線上服務方式,幫助萬華中正及台北市民解決防疫期間的大小事,以下為昭巖針對各項防疫服務案件的處理 (持續更新中)!有任何問題也歡迎市民撥打服務專線:2305-4030。
== 7月(持續更新中)==
7/08 民眾陳情位於中華路之街友收容站,僅派駐一名保全,街友於一樓脫口罩抽菸群聚→請衛生局與警察局協助加強取締。
7/08 當事人於瑞士就學,校方通知須打莫德納疫苗方能回校,但目前類別排不上,亦無自費施打,業以繳納高額學費,請議員協助→請衛生局協助了解。
7/07 個案父母親持探親簽證來台,原去年4月離台,遇疫情延後迄今,父母親均年事已高,盼能在臺施打疫苗→請賴士葆委員、北市衛生局、民政局協助。
7/06 當事人投保兩間防疫險,但需要隔離通知書正本才能理賠,想請衛生局多開立一份遭拒→請衛生局協助開立證明以申請理賠。
7/06 中低收入戶個案領有身障補助,因重大傷病無法工作,協助申請補助→請社會局協助評估,如何支援。
7/05 維護市場防疫,請市場處協助西寧市場施打疫苗造冊。
7/05 維護市場防疫,請市場處協助東水街市場施打疫苗造冊。
7/05 環南市場攤販居家隔離,解隔日逾施打疫苗日→請市場處協助。
7/05 中南部貨車司機送貨至北農,需要PCR陰性報告→請市場處衛生協助陳情人。
7/05 艋舺服飾商圈陳情為復市準備,請普篩並優先施打疫苗→書面質詢市府相關單位,請產發局研議。
7/05 萬華某公宅群組頻傳住戶確診耳語,盼為住戶安排篩檢並消毒→請都發局安排並請相關局處協助消毒。
7/05 當事人於環南市場賣水果,親戚也在北農賣水果,本來有登記施打疫苗對象,卻暫停登記,盼了解狀況→請市場處協助當事人。
7/05 民眾撰寫電郵抗議北農董座防疫不力,茶藝館、艋舺公園與北車遊民恐為防疫破口,請市府儘快安置處理→請市場處、社會局、社會局協助回應市府防疫作為。
7/02 新北音樂補習班業者陳情盼爭取補助降低紓困貸款門檻並恢復一對一一對二小班制上課。→請新北市議員陳儀君協助。
7/02 華中里民盼向市府反映考量全里、萬華區普篩→請市府與衛生局研議。
7/02 民眾反覆咳嗽發燒想快篩卻排不到,聯醫也大多無門診,請議員協助→與和平院區聯繫,請民眾至中興院區快篩。
7/01 陳情人為超商業者,詢問中央歸於第七類疫苗施打對象的零售業,什麼時候開放施打?→請衛生局協助回覆。
7/01萬華區民防義警協助環南北農果菜市場之人流管制,盼納入優先施打疫苗名單→書面質詢請警察局、市場處、衛生局研議。
7/01 身心障礙就業者納第五類施打疫苗對象,懇請市府行文造冊→請衛生局秘書處研議。
== 6月==
6/28協助民眾洽詢施打肺炎鏈球菌疫苗事宜→衛生局回覆,已施打完成。
6/28民眾父親胃出血,治療期間中風轉院卻遇到鄰床確診須隔離,請議員協助→轉介立委林奕華與衛生局協助關懷。
6/28民眾赴美施打疫苗返國卻要自費住防疫旅館,亦擔心增加防疫風險→請衛生局致電說明相關規範。
6/28急性血癌患者待急診室三日協助轉院→衛生局協助關懷,個案已轉院收治。
6/23北農員工完成快篩後卻未取得陰性證明→衛生局回覆23日起於萬大濱江採檢者當場開立證明,21-22日採檢者之證明由北農開立。
6/23萬華為疫情重災區,當地商家盼110年4-6月營業稅能免徵→請相關局處協助了解。6/22質詢要求市府針對萬華有特別紓困之加碼,獲市長承諾將有針對萬華特別復興之計畫。新聞連結
https://reurl.cc/2rzq34
6/21某學校先前確診完成隔離康復之員工,回工作崗位被要求提具陰性篩檢報告,認為被剝奪工作權→請衛生局、教育局協助當事人,業已完成篩檢。
6/21陳情人女兒因疫情失業又懷孕,申請不到紓困補助→請勞動局協助民眾了解紓困政策與管道。
6/18陳情人父親患重症每月須定期回診和平醫院,但因疫情和平醫院持續封鎖→請衛生局協助陳情人回診事宜。
6/18北市確診過世者家屬陳情北市未比照新北市發放10萬慰問金→6/22日質詢提出獲市長柯文哲承諾,捐款有剩餘將規劃。
6/16協助三水街艋舺攤商住戶約350名,向北市府陳情盼剝皮寮快篩站遷出→6/19剝皮寮快篩站功成身退
6/10同安街30巷內公園綠地因疫情,服勞動役者整理工作中斷,雜草叢生→請公燈處協助處理。
6/09市民詢問如何申請施打疫苗事宜→製作懶人包進行宣導,並洽衛生局詢問相關流程。
6/09屬低收入戶之單親母親因疫情關係收入頓減,生活陷入困頓→請社會局協助關懷,並列入寒冬送暖名單。
6/09一僱工因疫情,市場之五金攤停攤,頓失收入,生活無以為繼,又不符合紓困對象→請社會局協助協助,列入寒冬送暖名單。
6/07中華郵政工會台北分會陳情,透過議員向北市府爭取該會第一線外勤及窗口郵政人員,列為優先施打疫苗對象。→請衛生局發文向中央建議 7/01列擴大優先施打名單。https://reurl.cc/pgrEgb
6/07市民陳情孩子之私人托嬰中心未知曉政府紓困補助,停課仍向家長收取學費→請社會局協助了解紓困政策,及針對家長之補助方案。
6/04協請衛生局關懷於和平醫院候床之高齡80歲確診者→衛生局協助關懷。
6/04協請環保局針對萬華某里有多位確診者隔離之公共空間消毒→環保局協助。
6/04協請環保局針對艋舺三清宮旁桂林公園進行清消→請環保局協助。
6/03患慢性病陳情人建議西園醫院增設拿藥站供取藥→向衛生局反映,並與西園醫院溝通。
6/01協助安置於防疫旅館恢復健康之確診者,解除隔離回到社區→請衛生局協助安排。
6/01協助肺腺癌患者盼能儘速施打疫苗→請衛生局關懷並說明。
==5月==
5/13發函要求環保局加強萬華區公共環境清消→完成。
5/13發函要求教育局督導萬華區各級學校,附設幼兒園、南海實驗幼兒園完成消毒作業→完成。
5/13萬華區某里居民高燒於和平醫院急診室→衛生局協助關懷。
5/14發函要求環保局加強聯醫和平院區南門里、愛國里環境清消作業→環保局15日完成
5/14家長憂心剝皮寮快篩站鄰近老松國小,協助環境清消並協調停課→環保局、教育局協助。新聞連結:https://reurl.cc/7roY7l
5/16建議新北儘速啟動快篩站,提前部署以免雙北快篩者集中湧入萬華→新聞連結:https://reurl.cc/no0xz6
5/17協助萬華區某里確診者症狀加劇協助後送→衛生局協助關懷並入院。
5/17協助萬華區某里有鄰居確診後之租客自主隔離事宜→衛生局協助關懷。
5/17協助萬華區某里重症確診者後送病房→衛生局協助關懷並入院。
5/17建議北市府設立隱密篩檢站以助檢疫→請衛生局協助並回覆。
5/17協助萬華區某里確診者後送與了解了解PCR篩檢結果→衛生局協助關懷並入院。
5/18協助萬華區某里確診者,與同為確診長者同住→請衛生局協助關懷。
5/18書面質詢要求教育局盤點遠距教學設備,做好停課不停學準備。
5/19疫情衝擊要求市府與市場處研議公有市場、地下街攤商之租金減免紓困→北市府提出紓困計畫。新聞連結:https://reurl.cc/yEgO2a
5/19中正區某里社區有確診者,協助社區宣導防疫→請民政局里幹事協助。
5/20有外送業者拒送醫院,郭昭巖議員發起募物資慰勞醫護人員「萬華商家挺萬華、萬華人挺萬華」的活動,目前仍持續進行中→新聞連結:https://reurl.cc/3aLya8
5/20協助某私立托嬰中心老師了解PCR篩檢結果→衛生局協助關懷。
5/21協助新北永和確診者相關後送事宜→偕同新北陳儀君、邱烽堯議員協助。
5/21協助中正區某里公園綠地清消作業→環保局5/21已協助環境清消。
5/21協助萬華區某里確診者,家中有2子,後續隔離協助→衛生局與社會局協助。
5/22萬華遭標籤汙名化,郭昭巖呼籲市府要有疫後振興方案→新聞連結:https://reurl.cc/6alXL5
5/24協助萬華區某里募集漂白水以加強環境消毒→請環保局推薦廠商
5/25協助青山宮、西園路、貴陽街、環河南路1段週邊清消→請環保局協助消毒作業。
5/26協助萬華區某里確診者,居家待3日後送防疫旅館→衛生局協助關懷並入住防疫旅館。
5/27發函要求市府及財政局能針對補教業者陳情減免或緩徵印花稅→北市府提出紓困計畫。新聞連結:https://reurl.cc/9rXWgn
5/27發函建議北市府剩餘疫苗能優先讓萬華居民施打→由衛生局研議。
5/27協助某確診者因無病床能收治,待醫院走廊等待病房→請衛生局關懷並覓可收治之防疫旅館。新聞連結:https://times.hinet.net/news/23346164
5/27協助中正區某里社區有裝潢建商確診,協助環境清消→請環保局協助。
5/27有公司投保防疫營業損失保險,因負責人確診需停業,協助保險理賠手續→請商業處回覆業者,可自行登記停業。
5/27請都發局比照109年度針對北市出租國宅及社會住宅給予租金優惠紓困→北市府紓困計畫。新聞連結:https://reurl.cc/9rXWgn
5/28發函建議北市府第一波醫事人員施打疫苗能考量,萬華區牙醫師執業之高風險,納入優先施打事宜→衛生局研議後安排。
5/28書面質詢建議市府研議向民間租用,由民間搭蓋之集中檢疫所蓬戶帳,以解決醫療量能不足問題。
5/28萬華區某里確診女子希望確診之國一兒能一起於防疫旅館隔離以便照料→市府與衛生局協助後協助同住隔離。
5/31協助已打第一劑疫苗之女學生,了解赴美前是否能再打到第二劑,以及相關事宜→請衛生局協助了解。
#郭昭巖 #萬華 #中正 #防疫 #新冠肺炎 #服務不中斷
#防疫大小事郭昭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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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病保險推薦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如果我掛了?!】
週末在跟筋肉老爺討論我們的房貸壽險,要怎麼保才可能在預算有限的狀況下比較周全。席間講著:「只保15年,萬一之後我死了,還有15年房貸你要還起來壓力很大呢。」,奶諾聽到我講到了「死亡」關鍵字,跑來抱著我眼眶泛淚的說:「媽媽,我不想要你死掉!」
自從經歷過爸爸中風後,這孩子就對於親人離別的議題非常敏感,譬如看到阿公白髮蒼蒼,他也會抱著阿公說:「阿公你要乖乖定期看醫生,我不要你死掉~」(老人家整個被孫兒的蜜語融化掉)。
於是藉著這個機會跟奶諾聊了一點保險的概念,大意告訴他:「雖然媽媽現在很健康,但是不代表未來不會有意外發生,或者媽媽不會生病。所以為了讓你和爸爸都能很安穩的生活,或著媽媽萬一生病了可以安心休養,才要做預先規劃,這樣萬一發生了什麼事,我們才可以好好的。」
我家爸爸媽媽都健健康康,這輩子沒遇過什麼重大災難,他們對保險沒憂患意識,自己沒有、孩子也沒有,長大38歲我都零保險;直到家裡的經濟主支柱筋肉老爺突然中風,又發現他保險過於基礎什麼理賠都沒有,以至於我得借款度過那段歲月......現在做什麼事情,都會預設好最壞,然後規劃怎麼去應付那個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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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最近在跟房貸部門的專員,辦理房貸壽險,不知道大家在買房的時候,有沒有順便做這道保險?
我實在很ㄎㄧㄤ,去年底簽約時,對保銀行房貸部門就跟我說了這種保險,結果我拖到最近才辦理,活生生保險年齡跨到40歲,保費變兩倍!
第一種他們推薦的房貸壽險比較便宜,主要在於意外、失能等補助;在衡量未來人生當中可能的災難時,其實我把癌症列為首要,而那個保險,萬一得到癌症是無法理賠的,除非癌症然後申請到失能證明,我看非常的難。
問了才知道有另一種房貸壽險,是包含了初次罹患癌症、輕度癌症、初次罹患重大癌症都可以申請理賠,也包含了前述保險的意外與失能補助,實在是非常的讚~
房貸壽險的好處是比一般壽險便宜,如果未來真的掛了病倒了,理賠會優先以房貸償還為主,意思是:萬一我在房貸期間飛仙去,這筆保險可以用來償還房貸,奶諾與筋肉老爺就能比較無憂無慮。
這個壽險更讚的是,因為我的家族有親戚得到癌症,加上年紀老大不小,之前規劃保險時癌症險的保費真的是井噴!所以當時用重大傷病來補這一塊~~而這個房貸壽險有針對癌症理賠,還不用考量到保戶罹癌機率,不需要提出什麼證明,就是跟著房貸走,為我的保險規劃漏洞找到了解方。
只是世間是很難兩全!
計算了自己今年可以在這個當下付出去的保費,我只有能力保個15年。房貸可是30年啊~~~那萬一我是死在後面那15年怎麼辦?但是如果保到20年,保險費用是多一倍!!!!!
然後我算計了一下,15年後我買在青埔的房子相信已經增值,也還款快過半,那筋肉老爺就可以把房子賣掉,賣掉的錢拿去還清最近台中買的基期總價房子嘟嘟好,應該還會剩下一些讓筋肉父子可以好好生活。
恩~再加上我的美金儲蓄險到時候也複利滾了好多年,他們一定可以好好的。
悲傷嗎?完全不會~~
愛家人與責任,在我看來,包含著能力範圍內,去做好萬一你不在了,他們依舊能夠好好生活的預防。
#人生能有計畫_遇到困難時就不會慌亂了手腳
其實我滿自豪現在能有能力為自己與家庭做好規劃,過去的意外與傷害,其實都是生命的禮物呢!
#你們也有在購買房子時購買房貸壽險嗎?
分享交流一下讓我知道吧~
2017年民丹島.
重大傷病保險推薦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嗨嗨大家,昨天人資圈都在傳一則有關於「通勤災害」的判決,由於法官在寫判決書時疑似有出現「戰南北」的用字😂,而且就連司法院的粉絲專頁都特別撰文加入戰局,因此我們也來分享一下這則特別的判決給讀者們吧~
🏍️有關通勤災害的認定爭議
由於這則判決是有關於上下班途中因事故而發生職業災害(又稱為通勤災害)的爭議,因此我們還是先來簡單說明一下有關通勤災害的定義。
一般的職業災害認定,大多會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也就是因為在勞動場所中的危害因子或其他職業上的原因而引起的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就屬於職安法上的職業災害。然而,由於職災補償、勞保給付或復工評估等等事項是分別規範於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等不同的規定之中,因此實務上偶爾會出現勞保有核發職災給付,但法院或主管機關卻不認為是職業災害的情況,而其中又以「通勤災害」最常見。
為什麼會有這樣見解歧異的情況呢?如果仔細看職安法的職災定義,會發現職災是否在「勞動場所」所發生是重要的大前提,而一般來說,上下班通勤的途中並非勞動場所,所以應不屬於職安法所認定的職業災害。不過依照主管機關(可以參考我們圖中引用的解釋令)及過往多數的法院判決,可以發現大部分情況在認定職災時,並不限於勞工在執行業務時發生的災害,也包括員工「準備提出勞務時」所受到的災害。
簡單來說,如果勞工在上下班必經途中之不幸發生意外事故而導致有傷病產生時,假如在過程中沒有從事「私人行為」或「重大交通違規」(例如無照駕駛、闖紅燈或酒駕等)的話,仍可能會被認定屬於職業災害。
🏍️法官為什麼要引戰?
其實南北早餐吃什麼根本不是重點😂本案是因為有一名居住在台南的老先生某日在大夜班下班後(通常是早上八點),在回家的過程中又繞路到台南永康區吃鹹粥當作早餐,結果用餐完要再返家時便不幸發生車禍導致受傷,老先生認為既然這是在下班途中發生意外事故而導致的傷病,自然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的給付,但勞保局卻認為老先生是「繞路」吃早餐,而且發生職災的時間點又比他平常的通勤時間還久,因此認為不是職災而不發給給付,老先生變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來主張自己的權益。
依照勞保認定通勤災害的原則,如果勞工在上下班過程中,是在「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工作場所的「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導致的傷害,則視為職業傷害,才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勞保險職災給付。
所以本件的爭點應該是在於👉🏻老先生是否在「適當時間」與「必經途中」發生事故。
由於法令並沒有再更細緻的解釋,所以到底怎樣算是適當時間,又怎樣才算必經途中(Google推薦路線我就一定要跟著走🤔),其實是不少職災個案認定時的戰場,這時候如果民眾與勞保局見解不一時,往往就需要透過法院依法規的意旨及目的,搭配社會通念、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來加以認定。
在這件個案中,勞保局認為通勤路線雖然不見得要選擇「最短路徑」,但還是要選擇客觀、合理的路線,而不得「依個人主觀上之偏好選擇路徑」(你各位下班不要到處閒晃,請直接回家!),因此依照當事人的就業場所與居住所的路線來判斷,發現發生事故的地點並不是在必經途中,因此認為不是職災。勞保局也在上訴理由中提到,當事人回家有好幾條路線,而且路上有很多間中、西式早餐店,所以老先生在這些路線中「順道」找一家來吃並無事實上的困難,他硬要選擇繞道至兵仔市場吃鹹粥,應該屬於「個人主觀偏好之選擇」,而不是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行為。
那為什麼後來法官推翻了勞保局的認定呢?因為臺南人要選擇吃哪種早餐,輪不到你們北部人來說嘴😆😆😆法官在判決書裡提到,長住在台南的老先生,下班去吃碗想吃的鹹粥當作早餐是很正常的事情,況且也才多花4到5分鐘的時間,勞保局認為可以順路隨便找一家早餐店來吃吃,根本就是以北部或外地人的思維來判斷,而沒有充分考量台南人年長者及台南在地人早餐的傳統與地區性特質。總而言之,法院後來認為雖然當事人有小繞路跟稍晚回家而發生事故,但仍然屬於「合理通勤時間」與「必經途中」,因此最後認定本件應為職災,勞保局要重新審視後核發職業傷害傷病及醫療給付。
無論如何,還是請各位上下班途中務必注意安全,本件雖然後來被認定屬於職災,但還是要再次提醒,通勤災害都是以「個案情形」來認定,所以絕對不是說你繞路去吃個東西後發生事故就都可以算是職災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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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爬過版上文章
這篇是綜合版上保險觀念+人生觀分享
主要是討論窮人買保險、及理賠金使用
不一定正確,純粹個人心得
一、保險額度,首先要考慮的是,如果「你今天」出事,你需要多少錢?
以年輕人來講,因為積蓄不多
一場意外就可以毀滅人生
也沒辦法負擔殘疾後的開銷
人活著,一張開眼就要花錢呀
65歲前又只能住護理之家
便宜的也要抓個3萬/月
機構費、生活費,這都是長期的開銷
也是最容易壓垮家人的費用
所以我自己認為最重要的就是失能險
看病、住院雖然也要花錢
但台灣至少還有健保
真的繳不出來還可以和醫院商量分期付款
醫療費也比較有機會申請社福補助
有的人會問:那自費的東西怎麼辦?
連繳保費都很困難的人
就不用去想自費項目了
台灣醫療真的很友善,醫護人員真的很專業
就算只能用健保
也足夠提供很好的醫療品質
所以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
我會傾向壓低實支實付的金額
如果拿到日額理賠
窮人別奢侈住什麼單人房
乖乖住健保房,把理賠金留著當生活費吧
癌症險也是一樣
用不起自費標靶藥物
就認命用健保電化療
癌症大部分會有重大傷病資格
除了自費項目,醫療費幾乎可以減免
但是,癌症雖然有重大傷病可以減免醫療費
卻非常困難申請身障證明
也就無法取得任何政府補助
所以癌症險建議買一次給付型
窮人拿到給付,別買自費藥
留著當生活費
所有生活開銷收據務必通通留著
65歲符合老人資格時
就去申請低收入戶領補助吧
(申請時公所會要求提出花費證明,所以才說收據都要留著,證明你的錢都花光了)
重大傷病險(依據健保重大傷病條件),同上
拿到錢別急著買自費
衡量一下未來日子的生活費
如果預算非常有限
重大傷病險和癌症險只能挑一個
就買重大傷病險
前面有講到癌症大多會拿到重大傷病
所以重大傷病險保障比較寬
一次金理賠究竟要賭在自費醫療上
還是留著當生活費
請謹慎和醫師討論治癒的可能性
也務必衡量是否能返回職場賺錢
壽險的部分,真沒錢就不用買了
不管你有沒有家累
反正死了你也看不到
良心蒙著,什麼都不知道了
活著的人,總會想到活下去的辦法
喪葬費也不用緊張
清寒戶可以求助里長或區公所
總會找地方埋掉你的
二、終身險v.s定期險
這個爭論很久了
我是站定期險這邊
人總要先度過年輕時的難關,才能活到老
所以先把年輕時的保障買足比較重要
有一種人,覺得自己老年存不到錢
所以寄情於終身險
我是覺得,窮到連基本養老金都沒有
住院還巴望著保險給你一兩千元
這類人,往往也無法順利繳完終身險
最後是徒勞無功
保險公司吸走你的保費
你老了還是沒錢、沒保險,慘
努力賺錢、適度存錢
才是規畫老年的實際辦法
三、定期險年年漲,以後繳不起?
所以是不是叫你好好賺錢、好好存錢了
假設30歲保費2萬,40歲保費變3萬,50歲變4萬
那你50歲時,一年連4萬都拿不出來
你該擔心的不只是保費
是整個人生都出錯了吧......
趁著規劃保險的同時
也想一想自己工作的發展性和人生規劃吧
再來,如果你健康時,都擔心50歲時繳不起4萬保費
那年輕時生病出意外變成殘疾
後半人生是要吃空氣過活嗎?
越窮的人、越存不了錢的人
更要重視失能險
因為你的人生禁不起一場意外
四、保險v.s政府補助
前面有提到一些政府補助
也許有人會問:那我不買保險,真過不下去了,就申請政府補助呀
也是可以啦,只是補助金往往很低
你會過得沒有尊嚴
像一條被養在台灣的狗
而且政府補助規定很多,跟理賠一樣機機歪歪
家境評估還要看家族三代的財力
萬一你(或你爸、你爺爺)剛好和眾兄弟共同持有一塊土地
哇,無法賣地換現金
又卡在有不動產
什麼都領不到
至少保險理賠只考慮你個人的狀況
比較好處理
綜合以上
我認為買保險的順序為
失能險>重大傷病險>癌症險>>醫療險>>>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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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122.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59726362.A.4DF.html
※ 編輯: mango10679 (223.139.33.210 臺灣), 06/05/2019 17: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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