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超過兩百億的交通罰鍰到哪裡去了?台日用途大對比」
近日檢舉達人的議題再度引起討論,利用今天質詢交通部的機會,我先跟大家分享幾個罰鍰使用的基礎事實。
簡單講,交通罰鍰應該用來改善交通號誌、道路設計、人行道等設施,而不是拿來強化執法設備。
交通部 #長期疏於修訂罰鍰分配辦法,就是 #交通事故死傷連年攀升的元凶。
1⃣ #交通罰鍰一年超過兩百億
對,你沒看錯,違反道交條例跟公路法的罰單金額,#一年超過兩百億,是房地合一稅的兩倍左右。
我自己也貢獻了好幾張。
2⃣舉發件數、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受傷人數 #同步成長
從2008年到2020年,舉發件數從1039.6萬件成長到1,464萬件。
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從3,474人下降到3,000人,但近三年連續成長。
受傷人數從22.6萬人,暴增至48.2萬人,暴漲113%。
單子開越多,傷亡人數越多,這是合理的現象嗎?
當然不是,答案就藏在罰鍰收入的運用裡。
3⃣罰鍰沒有不見,只是 #沒有用來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兩百億的罰鍰怎麼使用呢?
依照〈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直轄市、縣(市)政府可以拿到75%的罰單收入。
這些收入,應至少提撥百分之十二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
但是,「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包含下列項目:
一、道路交通違規案件舉發處理費用。
二、購置及檢定交通執法裝備器材費用。
三、交通執法資訊電腦化費用。
四、設置或租用違規車輛保管場所或卸貨分裝場地費用。
五、交通執法與安全宣導費用。
六、交通執法教育訓練及考察費用。
#沒有改善交通安全,#沒有防止事故發生,通通 #用在促進交通執法。
也就是說,罰鍰沒有不見,只是拿來強化交通執法,#變成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源。
說好的交通安全改善呢?
4⃣連交通部都承認 #縣市政府沒有專款專用
根據監察院2009年的調查報告,交通部很誠實:
「縣市政府 12%罰單收入應用於交通設施之改善,惟這部分未專款專用,希望 12%罰單收入能落實編列。」
「12%罰單收入用於交通設備、執法器材等用途,但錢到了地方怎麼運用,交通部實難置喙」
用白話講,規定寫好看的,有沒有落實編列,#我們交通部也不知道。
交通部卸責不管,就是罰單越開越多,事故越來越多的原因。
5⃣日本交通罰鍰怎麼專款專用,怎麼防止事故發生
在日本的「交通安全對策特別交付金制度」,開宗明義就表示,這是用於支付發展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費用,#目的是防止事故的發生。
接下來,依照事故發生件數、人口密度等條件,來決定罰鍰收入的分配,把這些錢用在交通號誌、道路標誌、天橋、護欄、道路反射鏡等的改善。
而不是 #通通拿來強化交通執法設備,只為了創造更多罰單。
這就是日本交通事故死傷連年走低,死亡人數還在2020年低於台灣的原因之一。
質詢連結:https://youtu.be/mMkDm-6LH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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