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學校宿舍不受《殘疾院舍條例》規管是個嚴重漏洞。政府有責立即修改法例將此等宿舍納入規管範圍。另外郭榮鏗和我提出的《特殊教育草案》也會建立一個獨立申訴機制,可以增加學校管治的監察和透明度,當局應考慮引進。教育局亦應立即就是次匡智松二事件展開獨立調查。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82的網紅Fernando Chiu-hung Che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你希望這是香港人最後的歸宿嗎?】 團體現時就方案發起網上聯署,呼籲市民踴躍參與,由下而上推動政策改變,讓長者走在人生最後的道路上,活得有尊嚴。聯署詳情如下︰ 民間方案網上聯署︰https://goo.gl/16GYdn 8+8方案內容可見於︰https://goo.gl/N3YKmY 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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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舍條例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張超雄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謝謝 Pokhin Mami!
//因為張超雄不再選立法會,最近多了人寫張超雄,而我,也想寫。
我是在”18歲無書讀“為智障學童爭取讀書權的時間認識他的。當時因為政府在中學推行新高中學制,卻獨獨欠了智障學生的份兒,他和幾位校長引領著家長和學生與政府周旋。第一次和他和他太太見面,感覺是很斯文很樸素的一對。
張超雄陪伴著同學仔和家長、病友和家屬,弱勢社群和有心人,做了大家自己不可能會做的事:上街,到電台電視受訪,上政府部門與官員開會,到立法會表達意見,上法庭,寫下感受聚合成書,他讓大家可以被社會看得見、聽得到,讓大家可以發揮出隱藏的力量,可以令社會有丁點兒改變。
這些年,張超雄議辦或是聯同其他議員努力草擬了《特殊教育需要條例草案》和《罕見疾病條例草案》,還有《院舍條例》修訂,這些對很多人也沒有關係的議案,對弱勢社群卻是很重要,雖然始終未能正式立法或修訂,但仍可作新上任議員的起點,或讓局長們偷師也無妨。
知道張超雄不時會在立法會,用A4紙寫臨時動議嗎?字體很工整,內容也很到位。知道張超雄偶爾在香港電台發表中、英文的香港家書嗎?他的表達情理兼備,很容易明白。聽他的訪問很沉悶吧?是因為他的立場很一貫,你大概也知道他會說什麼;是因為他最關注的事都是不容易的事,長年累月也是很類似的議題;是因為講數據和道理永遠也是沒趣的。
對我個人而言,最切身的,是某年歲晚,不知他那裏來怪念頭,找我們一家去寫揮春,於是我帶著讀小學的小穎和只可以用科學毛筆的小軒,坐在街頭,幫街坊寫揮春。當其他人都是書法大師,我們偷笑說自己是書法大B。究竟這是什麼一回事?我想這是因為他相信任何人也有自己的能力,也可以做到一些事,而且,其他人也會接受。
工作以外,他就是爸爸,在聚會之中,靜靜照顧女兒,挑她喜歡的食物,幫助她進食,不開心就逗她笑,太興奮就安撫她,不時要停下來應付我爸媽,又或者聽其他家長的申訴,像是無時無刻也在照顧其他人。
最想寫的是,Fer,是時候找少少時間,休息一下才繼續努力。//
院舍條例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張超雄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院舍修例 刻不容緩】
大埔劍橋事件已過五年、康橋事件已過四年,就連社署修例工作小組提交修例建議報告都已經一年。院舍修例繼續被政府拖、拖、拖!
今日,我就同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等團體喺立法會長期護理政策聯合小組開會前請願,要求政府公開諮詢及盡快修訂院舍條例,還院友一個合理、有質素同有尊嚴嘅歸宿!
院舍條例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你希望這是香港人最後的歸宿嗎?】
團體現時就方案發起網上聯署,呼籲市民踴躍參與,由下而上推動政策改變,讓長者走在人生最後的道路上,活得有尊嚴。聯署詳情如下︰
民間方案網上聯署︰https://goo.gl/16GY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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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院及殘疾院舍接二連三發生虐待、性侵事件,關注事件的民間團體及工作小組及後組成民間巡查隊,巡視多間私營院舍提供服務的情況,發現大多數院舍的居住環境異常惡劣,殘疾院舍寢室不但「碌架床貼碌架床」,部分老人院舍更是十多名長者「共居」在極之狹小的空間。
院舍生活一切以方便管理為原則,院友最終淪為一個檔案編號,吃、喝、拉、撒、睡,既沒有選擇,更無法自主。人生的最後歸宿,只剩生存,沒有生活。
「呢個係咪我哋勞碌咗一世嘅一個長者,最後嘅人生階段,應該有嘅生活?唔應該囉,我哋唔應該咁刻薄,簡直係虐待我哋啲老人家囉!」照顧者Alice說。
Alice的母親今年96歲,患有認知障礙,Alice聘請了兩名外傭在家照顧母親,並讓出兩個房間予三人居住,自己跟丈夫則「做廳長」,每晚睡在客廳的梳化床。事實上,Alice早在2010年曾把父母送進院舍照顧,可惜院舍的環境及實際協助未如理想。
「當時阿爸未過身,但佢都有認知障礙,亦有失禁,得一個工人姐姐,好難應付兩個認知障礙病人,所以送佢哋住院……但住喺院舍裡面,對佢嚟講絕對唔係一件好事,原因係,就算你想飲一杯水,都唔容易;又譬如話,喺院舍裡,因為佢哋有認知障礙症,佢哋夜晚會有啲行為出現,其實院舍裡,夜晚照顧院友嘅職員係唔多。」
由於Alice的父親吃不慣院舍提供的食物,Alice當時每晚放工,就撲到院舍,與工人「一人推一張輪椅」,帶父母外出用餐,晚飯後把他們送回院舍,再替他們梳洗,服侍就寢。Alice回到家,已是晚上十一時許,翌日六時許又再起床工作。這種生活,未免太疲於奔命,終於Alice決定把父母接回家照顧。
後來父親過身,只剩母親一人,但由於母親完全失去自理能力,需要兩位工人照顧,也需要使用非牟利機構的日間照顧服務,開支變得一闊二大,連同尿片及雜費等,照顧母親最基本每月花費近二萬元。「真係好貴,我同丈夫依家都仲叫負擔到,但你叫啲基層嘅、窮嘅人點算?」
訪問的那個清晨六時許,兩位工人已起床,準備為Alice母親更衣沐浴、餵食早餐、量血壓等,每次把Alice媽媽由睡床搬到小輪椅、大輪椅,都需要兩位工人合力把她抬起才行,「我阿媽都幾重架,一個人抬得唔好,仲易跌傷佢!」為何要有兩張輪椅?「大嘅輪椅安全啲,重啲,出街時安全啲。但咁大部輪椅,喺依家居住環境下,好難使用,因此喺室內,我會準備一部輕巧嘅輪椅俾佢用,進出時方便啲。你都見到我呢度私人地方,都要用兩部輪椅去處理,你話院舍裡面,部輪椅可以擺喺邊?如果係電動輪椅,我諗連門口都入唔到!」
說到院舍居住面積問題,原來亦跟法例有關。現時《院舍條例》規定,院舍最低人均面積為6.5平方米,即約70平方呎,但該人均面積包括寢室及共用空間,即廁所、走廊、廚房、飯廳等等,真正寢室空間,則只有一張2.5呎乘6呎的床位,以及一個小型床頭抽屜櫃,「即係共用空間愈多,寢室就要遷就,變得愈細。」人生走到最後階段,所有物品和回憶,都塞在這個空間。至於輪椅、呼吸機或輔助儀器,大多數都未能放入寢室內,「就算放到張輪椅,都冇位轉彎!」Alice補充。
「我哋嘅《院舍條例》,已經有廿年冇改過!政府喺度推,我哋用多啲儀器,我真係唔知啲儀器可以擺喺邊。個空間係咪容許佢哋三個人一齊去做轉移嘅工作?一定唔得,因為張床只有一面單邊嘅空間,根本好難做到扶抱嘅工作,唔單止對院友有影響,最大影響嘅竟然係做嘢嗰兩個人,甚至只係得一個人,咁嘅工作環境,有邊個去肯做?因為直程係攞條命出嚟搏!點解成日話冇人肯入行,如果一項工作係容易勞損,係人都唔想做!」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在遭到失業,疾病,殘廢,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人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喪失謀生能力時,有權享受保障。」
院舍作為其中一種生活方式,必須以提供一個有安全感,能照顧院友情緒、社交及個人發展需要的生活環境為宗旨,並提供足夠醫療照顧和復康訓練的居所,讓院友從中實現自立支援的可能性,亦同時令院友享有私隱、自主和尊嚴的基本生活權利,擁有一個基本生活空間,是保持「生活質素」(Quality Life)的基本條件。
事實上,不少國家及地區早已在法例上列明不同空間的人均面積。舉例指,美國政府衞生部訂明每個單人房的最低樓面面積為12平方米,且不包括寢室配套,亦不包括寢室以外的空間;即使非一人房,法例亦規定寢室的最低人均面積為16平方米。台灣衞生福利部則訂明長者在院舍內人均面積為16.5平方米,另有具體列明寢室人均面積應有7平方米以上,而寢室外的「日常活動場所」人均面積為4平方米。
社署現正就《院舍條例》修例召開工作小組,張超雄議員辦事處及邵家臻議員辦事處聯同多個民間及專業團體,倡議院舍「8+8方案」,即寢室空間及共用空間各不少於8平方米 (即各約86平方呎)。
考慮到現行院舍執行提升人均面積標準需時,團體建議就標準設立過渡安排。第一級標準針對法例修訂後的新建院舍,其人均面積標準必須馬上符合16平方米;第二級標準則針對現時營運中的院舍,容許院舍可採用較新規定面積稍低的標準,並以自然流失方式營運,然而,牌照更換時需符合新建院舍的標準。
院舍條例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
- 推行殘疾人士院舍發牌計劃的最新進度
張超雄議員指出整個殘疾私院市場是政府不肯承擔提供院舍照顧給殘疾人士的後果。他強調並非反對私院,因為私人是有其空間。世界其他國家私人的院舍是為希望享用更優質、更高檔的服務的人士而設的,然而香港的私院卻是最低檔次的。因為資助院舍要輪候十年,被迫之下人們才選擇私院。這些私人院舍的環境、人手各方面,都是惡劣的,比起津助院舍水平差一大截。張議員認為根本政府就不願承擔,走錯了路。他回憶起他零六年在議會跟進這些私院的質素,極度惡劣。那時他們用閉路電視錄影裡面的情況,但政府不肯面對,一直拖延。零六年直到現在,政府才開始說要發牌。但是我們看見三百多間院舍(包括資助)裡面大部分都還沒發牌。張議員痛斥院舍條例的要求比零二年政府所做的殘疾人士實務守則還要低,政府對殘疾人士居住的基本人權強行降低,來將就私院,怕私院難以處理。現在我們看見政府繼續拖延,聽到醫院即使不合資格都照樣申請,再拖延多十八個月,剩下大約七間因問題嚴重無法再拖延。張議員表示對事件極為不滿,要求政府不能放任這七間醫院自行解決,因為裡面住著的是最無助、最困難的人士,因為這些私院招收的是連津院都不願收的申請人,最困難棘手的都被拋棄到那裡。張議員要求政府逐一跟進這些醫院的五十多個個案,不能容許其自浮自沉,因為有些個案沒有家屬理會。最後,張議員促請政府認認真真,最低限度都要照顧好那五十多名人士。
日 期: 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
時 間: 上午10時45分
地 點: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議程 :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panels/ws/agenda/ws201304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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