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時代力量針對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嘉里大榮)的境外母公司嘉里集團,與中國順豐控股的合作案,讓嘉里大榮將被中資控制疑慮所召開的記者會中,誠懇呼籲經濟部投審會,應要求嘉里集團及嘉里大榮速提申請案。
然而於當日,投審會對外發布的新聞稿即表示:
→「嘉里控股於今年2月19日向投審會申報上層股權轉讓,並敘明本次收購不包括臺灣業務,倘收購完成,嘉里大榮母公司仍為香港嘉里控股,香港上市公司嘉里物流聯網將不再間接持有臺灣區公司股權,投審會已詳予檢視,但未發現有構成陸資之事證,#依法 無需申報」
→「政府 #依法尚無介入的空間,但仍將密切關注國內嘉里大榮是否受到中國順豐集團的控制」
時代力量要請問投審會:莫非你們是忘了現行制度是採「事前申請核准制」?還是,害怕想起來?
依照《外國人投資條例》第8條、第10條,以及投審會與金管會2008年3月4日「華僑及外國人來台投資業務分工後續執行規劃」之決議,原本經投審會核准的投資事實、股權情形 #產生移轉變動前,就應該向投審會提出申請。
換句話說,當嘉里大榮的境外上層股權從「Kerry Logistics Services Limited」轉移到「Treasure Seeker Group Limited」的新設公司時,#就應該依照上開規範,#事前申請投審會核准。
也唯有透過申請案,投審會才有辦法釐清「Treasure Seeker Group Limited」的實際資金來源、控制者的屬性以及最終受益人的真正身份,依據《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所列「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之事由,進行實質審查。
一個月過去了,投審會明知嘉里大榮的境外股權架構發生重大變更,卻仍未要求相關投資人提出申請,已違反過去投審會在許多外資來台投資、陸資來台投資的案例上,所採取的把關立場、法定程序及實質審查等原則。
投審會在嘉里大榮一案怠於行使職權,放棄 #職權上應要求投資人提出申請的職責,以及 #許可投資變更的權限,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難道投審會真的要在嘉里大榮一案,因為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與嘉里大榮董事長沈宗桂間的密會、私下喬、私相授受,進而放水嗎?
時代力量強力呼籲投審會,應立即要求嘉里大榮相關人等向投審會提出境外股權變動申請,並提出交易、資金文件等資料供投審會審議,以避免紅色資本更進一步深入台灣。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
陸資來台投資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自美國智庫「The Project 2049 Institute」發布研究報告「Hostile Harbors: Taiwan’s Ports and PLA Invasion Plan」,警告台灣的港口是解放軍入侵台灣的關鍵取得要塞,高雄港埠洞開現況,再度成為各界關注焦點。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上星期,針對中共國務院「中國遠洋集團」,透過「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OOCL)入侵、控制高雄港65、66碼頭一事,就2018年之際,當時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以及交通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港務公司)對外發言,與3年之後,也就是2021年投審會卻表達與港務公司並無公文往來紀錄、函覆內容相互矛盾,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公開提出質疑,並要求主管機關對外解釋清楚。
然而截至今日,非但沒有對外解釋清楚,經時代力量立院黨團調查,更進一步發現港務公司非但早已知道中資入侵一事,竟然還取巧配合!
時代力量所調查之相關事實如下:
(1) 港務公司早於2017年8月前即已知道,中共國務院「中國遠洋集團」將於2018年8月併購OOCL的事實。
(2) OOCL全資子公司「東方海外貨櫃航運有限公司」曾向港務公司詢問,中資租碼頭是否會涉及陸資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等規定。
(3) 港務公司以透過律師事務所發函方式,向經濟部投審會「通案」詢問:中國人民、法人或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向我國個人、公司或機關訂定租賃契約承租不動產或動產使用,是否為投資行為?
(4) 對港務公司來說港口、碼頭,跟一般不動產、動產沒有差別。
(5) 港務公司 #掩蓋機關身分與掩蓋標的特殊性,使用通案函詢方式,取得投審會「不是投資行為」的認定。
回顧2018年8月,OOCL為「中國遠洋集團」所併購,正式由中共控制後,美國政府要求OOCL必須將其在加州Long Beach所控制的碼頭,信託出售。與美國政府相比,我國交通部港務公司卻僅以取巧方式,以「通案」函詢投審會,而形成 #中資可以來台繼續租用碼頭的結果。
港務公司前身為交通部港務局,雖已完成公司化,但仍為交通部轄下機關,由政府獨資經營,負責執行交通部委託事項、經營商港。然而卻不以機關行文方式,掩蓋身分、掩蓋中資併購情事、掩蓋租賃標的特殊性,將港口、碼頭當作一般不動產或動產,函詢投審會,是取巧配合中資,更是無視國家安全。
時代力量嚴正呼籲,交通部做為主管機關,對於港務公司如此無視國家安全的作為,應責無旁貸,負起全責。除此之外,交通部應儘速出面對外界做公開、完整的說明,為何竟會放任中共國務院的手伸入我國重要港口之中,無視於危及我國之國安。
陸資來台投資 在 賴嘉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中資入侵高雄碼頭,港務公司早知道,竟還取巧配合】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聲明_2021.08.16
最近,美國智庫「The Project 2049 Institute」發布研究報告「Hostile Harbors: Taiwan’s Ports and PLA Invasion Plan」,根據中共解放軍內部研究,指出臺灣的港口是解放軍入侵臺灣的核心,大型港口可以支撐數十萬增援部隊與重型裝甲軍備短時間內大量湧入臺灣。也就是說港口、碼頭是中共眼裡的大肥肉,必須要取得控制。
因此,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上周,對於中共國務院「中國遠洋集團」透過「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OOCL)入侵、控制高雄港65、66碼頭一事,就2018年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及交通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港務公司)對外發言,與2021年投審會表示與港務公司無公文往來紀錄、函覆之內容相互矛盾,有諸多不合理之處,公開提出質疑。
在調查過程中,時力黨團邀請交通部及港務公司至辦公室說明,發現 #港務公司早知道中資入侵高雄碼頭 一事,卻還取巧配合,說明如下:
👉有關中共國務院「中國遠洋集團」於2018年8月併購OOCL,港務公司早在2017年8月以前就知道有此一併購案進行中的事實。
👉因為OOCL全資子公司「東方海外貨櫃航運有限公司」向港務公司詢問,中資租碼頭是否會涉及陸資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等規定。
👉港務公司透過律師事務所發函方式,向經濟部投審會「通案」詢問:中國人民、法人或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私,向我國個人、公司或機關訂定租賃契約承租不動產或動產使用,是否為投資行為?
👉對港務公司來說港口、碼頭,跟一般不動產、動產沒有差別。
👉港務公司 #掩蓋機關身分、#掩蓋標的特殊性,#使用通案函詢 方式,取得投審會「不是投資行為」的認定。
對比,2018年8月,OOCL為「中國遠洋集團」所併購,正式由中共控制後,當時美國政府要求OOCL必須將其在加州Long Beach所控制的碼頭,信託出售。我國交通部港務公司卻是以取巧方式,「通案」函詢投審會,形成中資可以來台繼續租用碼頭的結果。
港務公司前身為交通部港務局,雖已「#公司化」,但是仍為交通部轄下機關,由政府獨資經營,負責執行交通部委託事項、經營商港,卻不以機關行文方式,掩蓋身分、掩蓋中資併購情事、掩蓋租賃標的特殊性,將港口、碼頭當作一般不動產或動產,函詢投審會,是取巧配合中資,更是 #無視國家安全。
時力黨團認為,交通部做為主管機關,對於港務公司如此無視國家安全的作為,責無旁貸。交通部應儘速出面對外界做公開、完整的說明,為何放任中共國務院的手伸入我國重要港口之中,上下其手。
https://www.facebook.com/532547436922744/posts/1868473726663435/?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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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上星期來台訪問時指出、大陸企業對台灣投資的金額和規模很不理想,原因之一就是開放的項目還不夠多。而經濟部今天公布了第二波、陸資來台投資的項目、新增42項,其中也包括的面板、封測和半導體。
拿出表格、親自說明,經濟部長施顏祥2號公布第二波陸資來台投資項目,製造業25項、服務業8項、公共建設有9項,比外傳的30項還要多,尤其是電子產業,更強調兩岸產業的互補。
經濟部指出,包括電子業的半導體、封測、面板,以及一般工具機,對陸資最高持股規定百分之10到20、兩岸合資最高50%的上限,公共建設開放民用航空站維修項目,軍民合用機場並不開放,確保掌握關鍵技術以及台資的控制能力。
對於陸資來台投資項目擴大到面板、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學者認為對大陸企業有吸引力,台灣更可以充份利用大陸的市場,提升產業競爭力
經濟部強調,行政院已經核定通過,下周開始收件,每件投資案審查時間最快四個月,預估能夠再提升陸資對台灣投資的金額,經濟部也會在第二階段開放項目上路之後,繼續檢討下一波的開放名單。
記者黃亦如張國樑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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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上星期來台訪問時指出、大陸企業對台灣投資的金額和規模很不理想,原因之一就是開放的項目還不夠多。而經濟部今天公布了第二波、陸資來台投資的項目、新增42項,其中也包括的面板、封測和半導體。
拿出表格、親自說明,經濟部長施顏祥2號公布第二波陸資來台投資項目,製造業25項、服務業8項、公共建設有9項,比外傳的30項還要多,尤其是電子產業,更強調兩岸產業的互補。
經濟部指出,包括電子業的半導體、封測、面板,以及一般工具機,對陸資最高持股規定百分之10到20、兩岸合資最高50%的上限,公共建設開放民用航空站維修項目,軍民合用機場並不開放,確保掌握關鍵技術以及台資的控制能力。
對於陸資來台投資項目擴大到面板、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學者認為對大陸企業有吸引力,台灣更可以充份利用大陸的市場,提升產業競爭力
經濟部強調,行政院已經核定通過,下周開始收件,每件投資案審查時間最快四個月,預估能夠再提升陸資對台灣投資的金額,經濟部也會在第二階段開放項目上路之後,繼續檢討下一波的開放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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