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新強:中國未能講好自己非常好的故事
文章日期:2021年7月9日
【明報專訊】過去兩周,我已詳細分析過美國現在最核心的影響力來自傳媒的近乎壟斷的優勢,正好體現數據年代的特性。非常可惜,亦非常危險地,中國似乎仍不太明白傳媒的重要,雖然經常說要講好中國的故事,但在行動上未必一致。
近日的互聯網監控風波,愈演愈烈,滴滴(美:DIDI)上市事件,是一場非常不好笑的鬧劇。真正實情,我非內幕人士,並不知曉,幸運地亦未有參與此交易。但從公開信息看到,最主要問題是滴滴竟然斗膽違命去美國上市。我同意中國重要企業不應去美國上市,但源頭問題是為何那麼多中國企業,尤其互聯網行業,喜歡到美國上市?似乎答案竟然是因為中國內地根本不喜歡、不批准他們在A股上市!主板上市條件較嚴謹,有盈利要求,所以很多增長型初創科技企業不符合要求,無可厚非。為解決此問題,因此兩年前,上海科創板應運而生,放鬆上市盈利要求,採取較靈活的註冊制,實屬明智之舉。不過,經螞蟻上市被叫停一役後,情况愈來愈明顯,原來監管者已作出一個頗令人驚訝的重要價值觀判斷,簡單來說,他們竟只認為硬件行業如半導體、再生能源和電動車等才算高科技!在他們眼中,互聯網服務行業,包括創新金融、共享經濟、新媒體等等,竟然根本不算是高科技,所以沒有資格在科創板上市!大家還記得數年前,什麼「互聯網+」概念,被捧上天的情景嗎?
滴滴和其他不少倚賴私募基金(private equity)投資的企業,都採用「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y,VIE)」架構,有在限時間內(一般7年)確有上市套現壓力,不少投資者為外資亦是事實,所以既然不能在中國內地上市,才會考慮去美國上市,可算是半被逼出來的困難決定。誰不知道VIE是長期灰色地帶?誰不知道中美鬥爭日趨激烈,在美國上市有隨時被制裁,被迫退市,甚至被凍結的風險?現在的說法是這些企業應選擇來香港上市,當然歡迎,但真的就可解決所有問題嗎?奇怪和不合理地,香港雖是中國一部分,但金融上仍屬境外,VIE架構問題仍然存在。內地資本帳仍受嚴控,基本上只有能進港股通名單的企業才稍有希望。當然,近年看到,連香港也逃避不了美國制裁的魔爪,老實講,甚至聯繫滙率頭上都有一把刀!
近日滴滴和其他多宗類似事件,再次引發新一輪國內外投資者恐慌,中概股和港股再次大瀉,中國股市繼續短期長期落後於美股。以我有限智慧,就無法理解此舉如何有助於講好中國本來真的很好的故事!
中國媒體力量微弱 對內外傷害巨大
中國媒體力量微弱,講不好自己的故事,對外對內(尤其香港)的傷害非常巨大,絕對不容忽視。
(1)全世界媒體被美國和西方壟斷,在新疆、香港、台灣、南海和疫情等等事件上,指鹿為馬難、隨意抹黑,嚴重增加不少國家和外國人對中國甚得民意的和平發展的誤解,反而產生嚴重偏見。如中國媒體(必須是民間獨立的才有公信力,香港仍有此空間)繼續缺乏任何話語權,不能化解誤會,無法替中國打造符合事實的好形象,那麼全球局勢必將變得愈來愈緊張,甚至逐漸走向間接或直接武裝衝突的邊緣。請緊記中美都是核武大國(雖然美國核彈數量是中國的20倍),後果堪虞!
(2)不止對外講不好自己故事,對內尤其在香港,亦有極不良後果。香港過去數年,除實質問題如房屋和經濟發展外,最重要的失敗當然正是傳媒和教育(其實也是媒體的一種)。中國內地不止經濟起飛、和平崛起,在超級大國來講,非常難得和罕有,值得表揚。近年肅貪、環保改善、人權的進步,以及整體人民素質的大幅度提升,但竟然在旁邊的香港,奇怪地很多人懵然不知,反而加深對中國的誤解。因此才會出現2019年的恐怖暴亂。
過去一年多,受到疫情影響,再加《港區國安法》和執法較嚴,整體社會總算回歸平靜,當然所謂深層次問題,仍然未曾解決,只是把不滿情緒壓得更深。7月1日的自殺式恐襲事件,當然非常恐怖,但其實不算意外。其後部分社會人士竟表達對恐怖主義的所謂同情甚至支持,當然令人更憂心,但亦是可預見之事。如不能馬上以道理、人性,以及有效教育和媒體來說服這些人,可能為數200萬以上,未來情况必變得更危險。近日被揭發的恐怖分子集團,首領竟是大學行政人員和中學教師,成員為未成年學生!看清楚教育和傳媒出了大錯的惡果了嗎?
美瘋狂抹黑華詭計 或已得逞
(3)講不好中國的故事,經濟上的損失就更加明顯了。貿易上,近年經常被美國和西方誣衊,偷、搶、抄襲、劣質、蝕本傾銷、操控貨幣、竊聽、危害國家安全,你想得出及想不出的都有。中國無法自辯,結果是貨物被無理徵收關稅,都是違反世貿(WTO)規則的,美國不是整天在講什麼國際秩序和遊戲規則的嗎?不止貿易的關稅(中國也被迫需要報復),對中國的嚴重誤解而帶來的歧視,更嚴重影響中國對外投資、收購科技企業、擴展國際市場,甚至採購重要原材料等等。
中國的融資成本亦大大提升。中國中央政府的負債率不到30%,美國已超過了100%,但不公平地,美國信貸評級仍為Aaa(穆迪)及AA+(標普),中國反而只有A1及A+。因此,美國10年債息只有1.3厘,中國CDS(信貸違約掉期)反而高美國近40點子。中國企業債的融資成本,比美國企業高更多了。股市融資成本的差距就簡直到了極端的地步,標普500指數的市盈率高達30倍,恒指只有「可憐」的12倍左右,即使較佳的滬深300指數亦只有約18倍。意思是如中國企業需要配股融資,成本近乎雙倍!融資成本高企,亦當然嚴重影響在科研方面的規模,和整個中國科技進步的速度。另一方面,中國投資者亦因此賺少很多錢,甚至蒙受巨大損失。
(4)除以上傷害外,其實我最憂心的是,美國瘋狂抹黑中國的詭計,不幸可能已得逞。美國極可能故意激怒中國,鼓起國家主義和民粹,變得不止排外,加上因疫情長期封關,已逐漸墮進圍城受困心態,甚至有點偏執狂(paranoid)。
科網龍頭企業確需要監管,防止壟斷,個人數據私隱權和國家安全當然重要,防止外資過度操控重要企業運作,影響國家利益亦有一定道理。但與如何幫助中國企業打進超重要的國際市場,不斷發展和加長賽道,增加相對美國FAAMNG之類超巨型科技企業的競爭力等考慮,作出一個最佳平衡,也是非常重要的。數年前,騰訊(0700)和阿里巴巴(9988)的市值,與Google和Amazon(美:AMZN)等,叮噹馬頭,至今連facebook(美:FB)市值都曾超過1萬億美元,已遠遠拋離所有中國企業。市值是可隨時化作收購合併、投資科研和招募人才的彈藥,互聯網各行業的網路效應極強,此全球競賽猶如600年前的航海探險年代,如再次讓西方勝出,這些行業,包括最重要的傳媒話語權,或將被這些美國資訊科技龍頭再壟斷數十年!
華勿每事與美對着幹 鬥氣墮圈套
即使中國加倍努力,要逆轉此劣勢已很不容易,但痛心的是見到內地近月最流行的所謂「內卷」和「躺平」文化。面對激烈競爭,個人層面上的放棄已非常悲哀和無奈,若出現在國家層面上,就更加要不得。中國怎可以放棄全球互聯網業務的重要國際競爭,反而只集中精神在內鬥!我明白把餅分得較平均的重要性,但絕不可以因此而忘記把餅先弄大更重要!怎可能因一棵樹而放棄整個森林?
雖然美國確實非常針對中國,但不等如美國做的每一件事都是錯的,中國更不應墮入圈套,故意鬥氣,每件事都跟美國對着幹。美國QE確帶來嚴重貧富懸殊問題,但如在2019年COVID疫情時,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美國採取相反貨幣緊縮政策,後果極可能更差,有如1930年代的大蕭條,或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後的通縮和大量國家破產和人民自殺甚至被屠殺的慘况。美國的確是雙重標準,令人氣憤,但不等如中國應過早收水,可以導致信貸危機。
美國放縱互聯網龍頭,facebook和Twitter(美:TWTR)等散播大量fake news,確罪孶深重,搞亂社會,甚至累死很多人,美國政府也知道,也在考慮監管,但他們亦知道這些企業對美國霸權,不止經濟,尤其控制傳媒話語權的超重要性,所以絕不會輕舉妄動。所以如中國明白此點,何堪過度打壓中國的互聯網龍頭企業?
字節跳動未來發展 具重要啟發性
似乎有些人甚至有點懷疑某些企業的忠誠度。的確差不多所有重要互聯網企業,都有不少外資參與,整體來說,這是好事,國際間互相投資和貿易,正是加深文化和經濟交流的好方法,對保持世界和平亦有很大幫助。國家安全當然非常重要,但相信大部分國際投資者的出發點純粹是賺錢,並無政治目的。流行說法是西方商界已不再如10年前般支持中國(主要是中國已成為競爭對手),但非常肯定的是華爾街仍然非常支持中國,毋須過於捕風捉影。
現在處境最尷尬,為最重要企業之一但仍未上市的字節跳動。抖音加TikTok的每月活躍用戶(MAU)多達19億,估計市值高達4500億美元,是最具潛力的中國新媒體企業。它的未來發展,對中國媒體的國際發展方向和資本市場發展,都有重要啟發性,希望能走上正確之路。
(中環資產擁有騰訊、阿里、facebook、 Apple、Amazon、Microsoft、Netflix和Alphabet的財務權益)
中環資產投資行政總裁
[譚新強 中環新譚]
雙重故意意思 在 Stanle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因為一場LOL我打了個1000字作文
我現在覺得 哭阿!
昨天發了個影片YT的留言被燒得有點慘~
災區 : https://youtu.be/6T-vCcQ6QVI
現在這年頭打LOL隊友掛機都能夠被合理化嗎?
以往發影片如果有人有其他想法通常YT和FB的留言都是差不多的
今天意外的YT燒的不要不要然而FB一片祥和,有點意思
6/25號 完整 VOD : https://www.twitch.tv/videos/1067104149
事情發生都有先後順序,如果有人看完整的VOD,事實是這個AD直到他中離前我都沒怎麼噴過他,到底何來我對線爛又一直東怪西怪之說呢我看了VOD好幾遍都沒看出來? 在他中離前我抱怨最多的也就是他帶點然而已,他每次死我也沒怎麼噴過。
直到他1/8/2 然後直接中離 我會靠北AD也是因為 聊天室又有一群人在那邊說AD很可憐 我才開始問說到底是誰可憐? 。 我還在努力玩並且積極的想贏 聊天室卻一直靠北我對線有多爛之類的 害AD爆氣之類的 [要是我的輔助這麼戳我也會去掛機~]
請不要合理化自己掛機的行為 你愛掛機是你的事情 其他三個隊友都還在打還能贏的情況 我不可能會掛機 就算我真的很爛好了因為我很爛 所以AD就有充分理由可以掛機嗎?
我也許真的玩得不好 但是我很認真玩沒有想戳人 我就是個補位仔 我也沒想過攤肯其輔助那麼爛 我也是第一次玩新版貪肯奇輔助 我已經盡力了 我是想贏的 而且我正在盡力做到最好
所以再問一次,不管我有多努力,因為我對線很爛,所以AD就有充分理由可以掛機是嗎??
我一直都認為不管做什麼事情態度永遠都比結果還重要,就算這次沒成功但至少曾經努力過。
有人說建議我自己看一下RP我自己有多爛 我重新看過了 我還看了三遍
我們要從選角就開始分析這把
首先我首選一個貪啃奇,這角色現在輔助勝率確實低對線也爛(從遊戲勝率可以發現貪啃奇0-25分鐘勝率只有42% 打到30-35分鐘的時候勝率有提高到46% 證明了這極度有可能是一個對線超爛 但團戰還算強的角色)
合理推測這角色對線是因為無法保人所以前期勝率很低
已知我們是沒有辦法保人的輔助而且對面中路還是劫 他選了一個沒有位移的燼 而且還自個兒帶個點燃不帶Heal!
結果一堆人跑來怪我這個6等前沒有保排技能的角色不保他,請問是邏輯鬼才嗎? 我覺得要分清楚哪個事情先哪個事情後?
我就沒保排技能我是要怎麼保他?你看到隊友先選沒保排技能的角色你會再選個沒位移的AD然後不帶治癒然後怪輔助不保你嗎?然後一直推線對面輔助"走"過來就直接打他一套,然後你們再噴我很爛不保他?真心不明白
再來進遊戲從遊戲時間一點一點看 每個導致AD死亡的play 究竟是不是我太爛所以害了他
以下我醜的點地方我會註記+1 我認為AD醜的點我會註記+2
01:57 我空W 但沒有任何影響 位移後爆舔
02:21 我W兩個人 他沒定到 蠻虧的本來可以打殘任何一個人 現在只能走掉 但也沒太大影響
03:02 AD W定到 而且他還身體向前帶著第四發爆擊子彈 我看著自然會覺得他想dive 我才想拚拚看 結果他跑去點小兵
基亞娜 400hp 我頂79滴+點燃90滴+普攻52滴(按一等計算) AD只需要補220傷害就帶得走了 那個距離他W綁完 我擊飛 他一個帶靈魂收割的第四發 還有一個Q 肯定打的到220滴 距離也肯定夠長
LOL是一個需要配合的遊戲 這是兩個人配合的事情 只要他不跟 我W進場的行為看起來就是送頭 即使如此我當下也說"衝動了"承認是我送頭 沒有多做解釋 +1
03:13 就算我送頭好了 他直接跑鐵定也不會死 從小地圖上看起來 他因為想把基亞娜換掉結果導致自己跟著送頭 +2
05:14 輔助正面直接走上去就幹了他一套 他角色沒有位移我也不在他旁邊 對面就這樣"走"上去幹了他一套開戰 這樣打起來怎麼可能會贏? 我確實應該回頭幫他擋EZ 雖然不會打贏但也許能夠救到他 +1 +2
07:42 基亞娜6等E了過來他就得直接閃現了 結果他是到大絕後才閃現 醜 +2
08:48 我誤認為W可以吃小兵沒啥好說的 醜+1
09:00 基亞娜就在那個草叢全世界都知道他吃完兵還直接往前走 燼沒有位移 沒閃 沒heal 直接又再一次對面正面用走的就幹了他一套 我還沒6等我到底要怎麼保他? 醜 +2
09:58 已經是輸線的情況了 你兵線推到底 等回推就好了 你不退是要點塔還是要點人嗎? 結果被基亞娜直接大招 我用R捨命保他 他明明是可以走掉的 結果他又自己回頭想換基亞娜 又直接送頭 醜+2
11:08 對面中路叫諭示者 對面雙人線回家 我必須靠中要支援 下路都已經爆了 你把線推到底然後轉中就好了 下路的線就是好的 結果他自己一個人還在那邊點塔 結果被兩個人慢慢走出來 對面就擺明快走出來了 但他卻一定要直到看到敵人才開始退 你們覺得他有動腦子在玩嗎? 醜+2
13:10 左右兩邊都沒視野 他還走出去吃兵 不過我覺得這邊就沒什麼好檢討的了 要檢討的是為什麼對面的輔助這麼肥 而不是檢討為什麼他能一套秒殺你
14:36 復活直接走出來 視野已知看到基亞娜在左邊野區 他就站在那原地掛機也不退 +2
直到AD1/8/2 掛網再也不出來
兩個人確實都有不少失誤,這種情況下我覺得討論到底是誰比較戳真的沒什麼意思,對線輸了但是能贏遊戲也好!問題是他中離了
貪肯奇對線確實爛,我真的盡力了,AD失誤的次數絕對不會小於我,這種情況下他直接掛機,後期明明依然很有機會 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能有這麼多人可以認為他掛機是合理的。
貪肯奇沒上6保不了人!所以這把肯定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們都要把線控著,靠著貪肯奇W開戰能力配合打野才有點出路!然後中期團戰再靠著我們打團強打出優勢!
AD又沒位移甚至他還沒帶Heal!AD卻從頭到尾都在推線 沒閃了照樣也還在推 然後看到對面輔助就手賤想點他一下 這是只會往前嗎? 然後對面輔助正面用"走"的過來就爆打他一套。
你們真的認為AD有思考過這把該怎麼打才會贏嗎?
至於後期團隊有沒有表現,我覺得自行判斷吧,已經說明夠多了不想要繼續解釋
好好思考一下吧 我不是聖人 你們真當我是"聖主"嗎== 就算我玩得真的很爛好了 我又不是故意在戳 難道你打LOL就沒有很爛過嗎? 我也不知道貪肯奇輔助前期這麼爛 唉~我真的已經盡力了 玩的爛就值得讓嘴炮的人嘴炮到這種程度嗎? 玩的爛就能夠無止境的合理化AD掛機的行為嗎?
一個手長的燼不帶Heal帶點燃,然後自己失誤也一堆送了8顆頭就掛機 ,然後其他4個隊友不需要他直接4V5獲得勝利 。
我就這麼說好了啦,如果今天我才是這個帶點燃的燼然後送完8顆頭原地掛機打爐石,結果隊友不需要我直接4V5獲得勝利,你們覺得會有人跑出來噴這個貪肯奇很爛嗎?是這個貪肯奇再戳嗎?肯定不會啊,肯定是一面倒的噴我是廢物,不但掛機隊友還不需要我自己就能贏。
有時候,人真的會不小心對於一件事情產生雙重標準,我明明就很認真玩,也沒有刻意戳人,卻被少部份觀眾嘴得連個中離仔都不如,這AD的行為我沒有資格噴他嗎?我噴他主要都是噴他掛機 噴的是他玩遊戲的態度而不是噴他爛。
雙重故意意思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大家好,我是周易老師。今天來談一個重要問題:於繼續行為中另犯他罪,如果要構成行為單數(一行為),究竟要符合什麼條件?
有學者從德國的見解觀察,早期德國實務有認為,只要繼續行為中另犯他罪,兩罪構成要件實現時間有重疊,即屬一行為,而可論以想像競合犯。這點在兩罪構成要件行為「全部同一」的情形,應無疑問,可論以想像競合犯;然若兩罪僅有「部分」構成要件行為同一(重疊)時,能否當然論以想像競合犯,即有疑問。德國多數說先引入構成要件行為的實質內容,觀察先、後兩罪的構成要件行為是否源於行為人的同一身體活動,若是,才能將兩罪當成一行為,論以想像競合犯,否則應數罪併罰。不過,德國學說後續發展出較為緩和的見解,亦即為了確保繼續犯的犯罪成果,從而實行後續構成要件行為,仍可納入「一行為」的解釋範疇。(註1)
無獨有偶,我國最高法院亦採取類似德國學說的解釋取徑: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非字第373號刑事判決】
繼續犯係以一個行為持續侵害一個法益,其特性為行為人僅有一個犯罪行為,在法益侵害發生時犯罪即屬既遂,然其不法侵害仍持續至行為終了時。雖云繼續犯僅一個行為,然其基本結構中可分為二部分,其一為著手實行構成要件之行為,另一為維持不法侵害狀態之行為。而行為人著手於繼續犯性質之犯罪,並持續至行為終了前之繼續情況中,另有實行其他犯罪構成要件者,而他行為與繼續行為有部分重合或全部重合之情形時,得否認為一行為,應就客觀之構成要件行為之重合情形、主觀意思活動之內容、所侵害之法益、行為間之關連性等要素,依社會觀念,視個案情節加以判斷。如行為人著手於繼續犯行為之始,即同時實現他罪之構成要件時,因二罪之構成要件行為的著手行為同一、時間及場所完全重合(如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一開車即誤油門為煞車,而撞傷路人),依社會觀念,故意行為與過失行為之主觀意思與客觀行為之發生時點無法明顯區別,自應論以一行為之想像競合犯。倘行為人於繼續行為著手後,不法侵害持續中,#另因故意或過失偶然犯他罪(即著手行為不同一),而有構成要件行為重合之情形者,因繼續犯通常有時間之繼續或場所之移動(狀態犯無此現象),#若該後續所發生之其他犯罪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與實現或維持繼續犯行為目的無關,#且彼此間不具有必要之關連性時,#應認係行為人另一個前後不同之意思活動,此觀本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一五二七號(2)判例即揭明斯旨。如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於駕車途中,因疏於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致人受普通傷害時,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行為與過失傷害之行為,僅於撞人之時點與場所偶然相合致,且後續過失傷害之犯罪行為,並非為實現或維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之繼續犯行為所必要,且與繼續行為間不具必要之關連性,從行為人主觀之意思及客觀發生之事實觀察,依社會通念,應認係二個意思活動,成立二罪,分論併罰,以維護國民法感情與法安定性。尤無一行為受雙重評價之問題存在。
當然,本判決後續認為,縱使在不能安全駕駛罪增訂加重結果犯的規定後,仍採上述標準判斷,許恒達老師有不同意見。畢竟立法者已透過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規定,宣示不能安全駕駛之繼續行為後,違犯過失實害犯罪,均屬該罪實行行為的一環,應認定為「一行為」(加重結果犯屬於法的行為單數),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註2)
我們再來看另一則最高法院判決,此見解亦為王皇玉老師所支持(註3):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35號刑事判決】
犯罪行為有一舉可畢者,有必須達相當時間始能完結者,前者謂之即成犯,後者乃為繼續犯。繼續犯,專指犯罪行為之繼續,非兼指犯罪狀態之繼續。所謂犯罪狀態之繼續,指犯罪雖已完畢,而犯罪所生之違法狀態仍繼續存在而言。一般即成犯,常有此種「狀態繼續」之情形。從而,在一個繼續犯之行為開始以迄完結之持續時程中,另有其他犯罪(即成犯)之實行行為時,此兩罪應如何處斷,端視其他犯罪之著手行為,究係存在於繼續犯之行為伊始,抑或是繼續犯行為著手之後,始犯他罪為衡。其屬於行為人著手於繼續犯之行為初始,即同時著手實行他罪者,因二罪之著手點同一、行為之時界及行為地重合,依社會通念,其主觀意思與客觀行為之發生無法明顯區別,在刑法牽連犯廢除之後,自應認與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要件相侔,而依想像競合犯論擬。倘行為人係於繼續行為著手之後,始犯他罪,因其著手行為不同一,#若該後續所犯之他罪,#與實現或維持繼續犯行為目的無關,#且彼此間不具有必要之關連性時,#仍應認係行為人另一個前後不同之意思活動,#而依數罪併罰處斷。本件原判決係認定上訴人夥同共犯先將林瑋郴強架上車後,駕車駛離至車程約一分鐘之鄰近公園停車場,強推林瑋郴下車,分持鋁棒或徒手加以毆打成傷。則上訴人顯係在著手實行妨害林瑋郴行動自由之後,始另犯傷害罪,原判決因認其所犯二罪,應予分論併罰,適用法則並無違誤。上訴意旨,執以指摘原判決未以想像競合犯論擬,為判決違背法令。揆之說明,即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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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整理自許恒達,不能安全駕駛罪與過失實害犯的罪責及競合難題,台灣法學雜誌第212期,2012年11月,頁102-103。
註2:同前註,頁108。
註3:參王皇玉,私行拘禁罪與傷害罪之競合/最高院102台上235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229期,2013年8月,頁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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