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水情應變三級開設 巡視寶業里、本和里滯洪池、七賢抽水站及楠梓區防汛狀況
依中央氣象局氣象預報及實際降雨報告,高雄今早7:05發布水情應變三級開設。我隨即與水利局團隊,針對滯洪池(寶業里、本和里滯洪池)、七賢抽水站及楠梓右昌街雨污水工程巡視應變狀況,針對易淹水地區也責請水利局預布、盤點,加速啓動抽排,以降低地區水位雨水溝渠及滯洪池水位,並預先增調大型移動抽水機或移動式抽水機至經常積淹水地區支援與待命。
#視察寶業里滯洪池
滯洪池面積:4.46公頃,滯洪量:10萬噸,保護區域範圍:100公頃,經水利局查察於5:50滿水位,水利局於上午10:30排空,視察當時寶業里滯洪池外水位 8.9m內水位6.9m由此可見清晨寶業里滯洪池已發揮作用。使得寶業里地區一帶,有不積淹水的效果。
#視察本和里滯洪池
本和里滯洪池是全國第一個成功的都會區滯洪池,兼具滯洪、生態、休閒等功能,這座滯洪池恰為 2005年我擔任工務局長任內為解決當地長年水患所創新作為,過去本和里人稱淹水里,每逢下雨必定淹水,起因於路面高出住宅許多,所以市府邀集學者專家研究解決本和里淹水的問題,決定以生態工法興建滯洪池。配合金獅湖蓄洪調控,可以容納26萬噸的洪水,解決了本和里淹水問題,也兼具美綠化功能。
本和里滯洪池3.14公頃,設計儲水量為11萬噸;再加上金獅湖有儲水量15萬噸,兩者合計26萬噸滯洪效果,這兩湖是聯防操控。今天早上豪大雨的狀況,兩湖聯防操控得宜,清晨本和里滯洪池從k幹線,入水約2公尺的水位,經查於6:05入水,水利局於上午8:30已經排空本合里滯洪池,對清晨本和里一帶住戶區城維持不淹水,滯洪池已發揮作用。
#巡視七賢抽水站
愛河今天是小潮,高雄站滿潮時間紀錄是04:13分,下次今日漲潮時間則為16:00時。目前七賢抽水站抽水機量能分別3.5cms有2台,1cms有2台,0.3cms有2台,共計9.6cms。此時13:00愛河外水位0.44,抽水站內水位-1.04,區域無積淹水狀況。
針對滯洪池及抽水站視察,我再責請水利局針對各沿河岸抽水站及滯洪池抽水站,全面盤點並預先布置移動式抽水機至經常積淹水地區支援與待命,並於今日白天至15:00前加速啓動抽排,以降低地區水位雨水溝渠及滯洪池水位,移動式抽水機若有不足,則向中央水利署聯繫協調調度作業,確保市民安全。
#視察楠梓區中泰街及右昌街污水人孔冒水
今日清晨至上午受西南風與海陸風影響明顯劇烈降雨,楠梓區右昌街548號、中泰街,多處發生污水人孔冒水,人孔位移情事。因此,我偕同水利局同仁來到楠梓區視察,楠梓區中泰街污水冒孔多屬雨污水混接造成系統水量太大,超過楠梓污水廠負荷,因應在暴雨發生,水利局依SOP操作於上午6:30左右開啟污水廠4台200HP抽水機,2台1cms緊急抽水機,降低污水廠分水井液位,縮短人孔湧水機率,另援港路1處1cms防洪疏流管啟動,溢流至旁邊雨水箱涵再流至典寶溪,大幅改善原常淹地區德中路165巷地區,約11時低漥人孔已無冒水情形。
我現場指示水利局針對外水侵入加強清查改善,評估數處繞流管以因應水量異常,並提早加入應變,廠內降低分水井水位,廠外研究於適當地點增設溢流管,採下游加強抽水、上游增加溢流方式,降低人孔冒水孔蓋位移,讓民眾免於淹水之苦。
依據中央氣象局預報顯示,今(20日)晚至明日(21日)受鋒面接近及西南風影響,南部地區有陣雨或雷雨,水氣增加,特別在明日凌晨至上午易有短延時強降雨,並有局部大雨或豪雨發生的機率,22日至24日受滯留鋒面及西南風影響,天氣更為不穩定,有劇烈天氣發生機率, 請市民上、下班回家時間以及在外的行人、駕駛們務必多留意,外出活動應特別小心,注意短延時強降雨及雷擊、強陣風等較劇烈的天氣現象,市府將視中央氣象局預報及水情實際狀況隨時應變因應。
雨水渠污水渠分別 在 大嘥鬼 Big Was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5月環保的事回顧】
T.PARK[源.區]五周年🎉
香港首個大型「轉廢為能」設施T.PARK[源.區]上個月五週年喇👏🏻!由2016年開幕至今,已接待咗大約28萬人次。咁大件事就當然要慶祝啦,一連串慶祝及宣傳活動已經開始咗,分別舉行咗唔同嘅網上工作坊畀大家參加,一邊玩一邊推廣「轉廢為能」,投入低碳生活♻️。
兩食肆非法排放廢水被定罪⛔
早前有兩間食肆因非法排放污水入公用雨水渠,係五月已經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總共判罰款$16,000元💸。
環保署一直都有抽取污水樣本進行化驗同關注非法排放污水污染情況。本鬼提提大家,食肆負責人要記得安裝污水處理設施同定期清理及維持有效運作,唔好以身試法呀🙅🏻♂️!
#環保的事回顧 #水污染管制條例 #你哋參觀咗Tpark未呢 #同Tpark講聲生日快樂未呢
雨水渠污水渠分別 在 虎克船長詹翔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哈嘍?有什麼問題嗎?顏色對了就沒問題】
*第一部分—PVC管材問題探討
*第二部分—現場發現的真正問題
*第三部分—北市都發局「無法提供資料」問題探討
📌全文請見👉 https://reurl.cc/D1QdQe
📌懶人包👉 https://reurl.cc/aljky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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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引用 立法委員 黃國昌 的臉書說明
⛔依約應該要更換疏通的管線,結果沒疏通也沒更換,直接上漆,偽裝成已經換成橘色新管。
⛔下一個問題:驗收完成了嗎?怎麼驗收的?
據檢舉人指述,這個部分5月就做完,已經驗收了。不過,我還是必須查證。
前天,向台北市都發局調取這個標案完整的履約與驗收報告。……
➡️結果,都發局竟然拒絕提供,只回公文說這個標案,分批驗收,有的驗收完畢,有的還沒有。
我請辦公室電話聯繫都發局,表示如無法提供驗收紀錄請以公文回覆寫明「無法提供」。然而,昨天收到都發局的回文,還是不願寫明「無法提供」。
➡️再次致電局長辦公室,說要去瞭解為何不給驗收報告,然後也沒有下文......。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02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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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凌駕專業
《相關法規》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 32 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
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8條
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指將雨水或生活雜排水貯集、過濾、再利用之設計。
第 380條 建築物設置雨水貯留利用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設施者,應符合左列規定:
雨水供水管路之外觀應為淺綠色,且每隔五公尺標記雨水字樣;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水供水管之外觀應為深綠色,且每隔四公尺標記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水字樣。
*#第一部分—#PVC管材問題探討
依「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32,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複雜的事情要用簡單的話說明:
1️⃣顏色主要目的:區分污水與其他管線辨識的功能。
相關建築法條也就是說明了『污水管渠管材皆應為橘紅色之顯著標示。』
舉例內政部營建署將在94年1月1日起實施建築相關法規中「綠建築」建築技術規則的§298、§380『處理再利用的水』可用於沖廁、景觀、澆灌、灑水、洗車、冷卻水、消防以及其他不與人體直接接觸之用水,達到「飲、用分離」的目標,且雨水管路須為『淺綠色』外觀,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水管則為『深綠色』。至於建築相關法規及公共工程採購法並未明確規定不可油漆手刷或噴漆以區分使用功能。
2️⃣重要的材質;
依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PVC-PE
污水及一般用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之規定(總號:13746,類號:K3111),PVC-PE管而言,若依現場判定南亞及大洋或其他同等品應皆符合CNS之相關規定。耐酸、鹼、耐藥物性強之規定。
*#第二部分—#現場發現的真正問題:
1️⃣包商要擦在PVC管子的橘色要更均勻
2️⃣目前『橘色』這個顏色不對…色偏不對…..哈哈
3️⃣依公共工程採購法研判,若是在合約,除非在設計或施工時,合約有明確要求採工廠加色『實心橘色PVC管』,廠商就得依規定辦法。若是未明確雙方約定,『橘色PVC污排水管』噴漆或是手刷則未有違反建築相關法規之處。
4️⃣兩色管子價差不大,不會為了便宜行事省小經費而自找麻煩,原因在於很多時候,橘色管材取貨時或因期逢建案大量使用而需要時間訂製,包商或師傅通常會找自己習慣使用或庫存的材料,便宜行事。
5️⃣污水管渠時常在需要經常性維護及油汙塞管,必須定期通管,表示建築在規劃設及時,污水管渠之流速採計畫污水量核計時,埋設坡度應大於百分之一,其最小流速為每秒零點六公尺,最大流速為每秒三點零公尺為符合設計檢討。
6️⃣PVC管油漆或是噴漆的工錢及材料錢比直接使用『實心橘色PVC管』多上好幾倍。
灰管PVC跟橘管PVC在使用上並無差異,耐酸鹼度也都一樣沒有大差異性,只是在工廠生產時有無加色素而已,灰色或是橘色只是讓施工者或觀察者、辨別管子是廢水、污水還是雨水、灰色目前只有給水管跟雨水管作用、橘色目前為污水跟廢水使用。兩種異色管都是PVC,唯一差異,就是橘色管比灰色貴一點點(橘色加工技術較高故較貴,但兩色都需加色素,因為PVC原色是半透明。)。至於有沒有偷工減料,就要看管壁厚度,以常用的4"、8"管,就有5.5mm跟7mm之分別。
★單價分析-(單位台幣)
1. 4”橘管—單價200
4”灰管—單價164 價差36
2. 8”橘管—單價576
8”灰管—單價496 價差80
3. 4”橘順水三通—單價159
4. 4”灰順水三通—單價263 價差104
5. 8”橘順水三通—單價423
8”灰順水三通—單價393 價差30
若是以「延壽國宅」現場大約數量概估,灰管跟橘管可能差價會在1500-2000間,PVC管油漆或是噴漆的工錢及材料錢比直接使用『實心橘色PVC管』多上好幾倍,一點都不划算。
*#第三部分—#北市都發局「#無法提供資料」#問題探討:
依108/01/25網路公告標案「108年度北區管理站轄管國宅社區公共機電及給、排水設備預約維修採購」,公告內容研判應該採一年一約制「預約式開口契約」之「勞務標」分段驗收,才會有所謂的的驗收完畢,有的還沒有的問題(勞務採購約採個案查驗,分段驗收可能性高),若依公共工程規定時程上推測工程「完驗」應已完成,但「總驗」應該還沒通過為履約計價中,若是一年一約制合約應自開工日至當年108/12/31截止。故北市都發局「無法提供」因為施工廠商之總驗報告書或是其他因素應該未完成,得以依「開口契約」分段驗收修正及改善。
#若是驗收有瑕疵或與規定不符該如何認定或處理:
政府採購法第72條第2項「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而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亦無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經機關檢討不必拆換或拆換確有困難者,得於必要時減價收受。及其細則第98條第2項「機關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二項辦理減價收受,其減價計算方式,依契約規定。契約未規定者,得就不符項目,依契約價金、市價、額外費用、所受損害或懲罰性違約金等,計算減價金額。」
另採購契約要項第51點「廠商履約結果經機關查驗或驗收有瑕疵者,機關得定相當期限,要求廠商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以下簡稱改正),並得訂明逾期未改正應繳納違約金。廠商不於前項期限內改正、拒絕改正或其瑕疵不能改正者,機關得採行下列措施之一: (一)自行或使第三人改正,並得向廠商請求償還改正必要之費用。 (二)解除契約或減少契約價金。但瑕疵非重要者,機關不得解除契約。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履約有瑕疵者,機關除依前二項規定辦理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所謂「開口契約」,是指在一定期間內,數量不確定並以一定金額為上限的採購,以價格決標,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的契約。實務上作法,業主將一定期間內可能之採購項目與預估數量列出來,透過政府採購程序進行發包,契約成立後,依契約內容規定,業主有權要求承商於履約期限內不限次數履行其工作項目,直至計價達契約總額或契約約定之總金額成數時,契約即結束。其特性為承攬人須維持隨時可提供服務之狀態,一旦定作人提出請求,承攬人即須馬上提供服務。
至今沒有一個政黨要求不分區同仁長期蹲在同一個委員會的規劃,八個委員會到處遊走的結果就是什麼都懂,但是什麼都不精, #民眾黨 是專業的政黨,讓黨籍立委長期耕耘同一個委員會,做更多福國利民的修法與強力監督,因此我們 #台灣民眾黨 ,需要至少八席立委,穩穩的幫大家守住每一個委員會。其他黨做不到的就讓專業的民眾黨來吧!!
#節錄重點:
1. 水管的顏色是為區分管線的使用性,橘色外觀是為了區分「污水管」
2. 法規沒規定你要用什麼方式讓他變成橘色,要訂做橘色的管也可以,用油漆或噴漆的也行(用漆的還比較貴,真的)
3. 這個案件是開口合約,依案名看起來主要是老舊國宅的管線養護案,很可能契約中沒有明定要將管線全數更新(需求更新)
4. 依採購法規定,若為難以施作的項目,經機關認可在不影響使用性的狀況下,可以減價驗收
5. 開口合約是逐案驗收,但要一整年過完後才會進行總驗收,所以目前有階段驗收但沒有完整驗收報告!
現在的立法院跟戲劇院沒兩樣,國昌委員,我們一起為台灣的改變加油努力,以後請多多指教。
#台灣改變民眾實現
#票投15民眾做主
❤「立法更新,國會換新」❤
❤「專業治國,安心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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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定義參考說明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 32 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第 2 條
本標準用語定義如下:
污水管渠:指專供排洩家庭污水或事業廢水之管渠。
#參考資料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制定「設備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2.南亞塑膠官網
3.大洋塑膠官網
4.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5. 北市國宅維修標案預算數百萬 黃國昌爆「上漆假裝換新管」
6採購機關辦理採購時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是否僅生採購人員的行政責任,而不影響依《民法》締結的採購契約效力?
7.公共工程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