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分享:仿古】
今天我們有《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籍此保存傳統工藝。仿古,是另一種保存,包括技藝和歷史記憶。
「廣彩」是清代乾隆時流行於廣州一帶的瓷器上色技藝,從側面看其保留了乾隆盛世的記憶。這件全手繪的蓋鍋,由有「彩瓷狀元」之稱的李兆熊師傅所繪,他是仿古廣彩的高手,其中最擅長仿乾隆廣彩,這蓋鍋還用了真金來描金。
還有一種技藝叫「做舊」,去除新製彩瓷上的光澤而變得暗啞,將「歲月」變成可欣賞之物,給人古舊之感,尤如圖中「萬壽無疆」系列的器具。
#蓋鍋 #器物 #港彩流金 #香港博物館 #博物館 #香港文化博物館 #仿古 #仿乾隆 #做舊 #agingeffect #萬壽無疆 #潮州師傅 #港彩 #廣彩 #江西粉彩 #China #瓷器 #記時間 #博物館 #欣賞 #看得見的記憶 #howmemorysticks
============================
立即 Like 看得見的記憶 How Memory Sticks,並設為 #搶先看,從器物中了解日常、從日常中了解記憶。
👉無論你是大人或是小朋友,歡迎把你的故事私訊我們,我們會在這裏跟大家分享。
#看得見的記憶 #howmemorysticks
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專論 順應潮流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
作者:蔣為文
台灣歷經日本及中華民國統治一個多世紀以來,因為中央極權政府實施國語政策的影響,造成台灣本土的原住民族各族語、台灣客語、及台語等面臨語言流失的危機。我們認為當前的新國會應該積極進行「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研究與立法,理由如下:
第一,國家語言發展法符合國際潮流且呼應聯合國的主張。遠在一九四八年,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二條就談到「人人有資格享有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為落實人權宣言,聯合國於一九六六年又制定通過了兩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內立法院遲至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才通過這兩公約及兩公約施行法。馬英九也以中華民國總統身分於二○○九年五月十四日正式簽字批准該兩公約及施行法。
此外,數百個非政府組織與國際筆會中心的代表於一九九六年在西班牙巴塞隆納召開大會並公布《世界語言權宣言》。該語言權宣言更詳盡規範與主張族群母語的基本權益應受到保障。譬如,第二十七條:「所有語言社群都有資格教育他的成員,讓其能得到與自己文化傳統相關的語言的知識,例如能做為其社區慣習用語的文學跟聖言。」第二十九條:「人人都有資格以自己所居住區域的特定通行語言來接受教育。」
為順應各國保護弱勢族群語言與文化的潮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一九九九年又公布每年二月二十一日為「國際母語日」,並自二○○○年起實施。此外,於二○○一年再公布一份《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呼籲世界各國要重視維護語言文化多樣性的重要。《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第五條內容提到:「因此,每個人都應當能夠用其選擇的語言,特別是用自己的母語來表達自己的思想,進行創作和傳播自己的作品…」第六條提及:「…言論自由,傳媒的多元化,語言多元化,平等享有各種藝術表現形式,科學和技術知識--包括數碼知識--以及所有文化都有利用表達和傳播手段的機會等,均是文化多樣性的可靠保證。」第九條:「…每個國家都應在遵守其國際義務的前提下,制訂本國的文化政策,並採取其認為最為合適的行動方法,即不管是在行動上給予支持還是制訂必要的規章制度,來實施這一政策。」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二○○三年又通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以追求文化多樣性及持續對人類創造力的尊重。這個公約從二○○六年開始有效。台灣本土語言及其文字(譬如新港文、白話字等)完全符合這個公約對於「無形文化遺產」的定義,都是應當受到保護與發展的文化資產。
第二,國家語言發展法符合轉型正義,讓台灣本土語言與文化獲得生存發展的機會。中華民國統治下的台灣,所實施的是獨尊華語的單語政策。華語(或稱漢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官方語言,有十三億人口及中央政府的支持,不可能在地球上消失。但台灣原住民族、客語族及台語族群的語文是殖民主義下的受害者,若沒有國家級的醫療救護,恐將比北極熊更早進入太平間。因此,我們急切呼籲新國會應即時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以保障台灣本土語文的生存發展!
(作者為成大台灣文學系教授、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 在 Pang Chi Mi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打橫嚟講:假大空的文化遺產
現今世界(這裏指的「世界」,不是「世界各地」的「實物體」,而係指「環境氣氛」的「非物質」之「大千」處境),真係黑白無道的亂嚟,已去到失常的地步。
中國國家文物局前日公布新一份「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四十五項內,竟有香港二○○○年和二○○六年落成的志蓮淨苑及南蓮園池。
香港古物諮詢委員會成員吳祖南先生對上述兩項新建仿古建築物被當作「文化遺產」,感到驚訝。啊!不單止吳先生頭,好多人都O晒嘴囉!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有五大方面:一、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語言;二、表演藝術;三、社會風俗、禮儀、節慶;四、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五、傳統的手工藝技能。從來,未聽過仿造二手貨可當作「文化遺產」喎!
古諮會的吳先生說,古蹟評級,一般從古物角度出發,這兩建築物是「新造」的,「可能內地的評審標準較重視建築物風格」吧!哦!如此這般,咁中環那新天星碼頭咪一樣可以入圍?當年,拆毀維多利亞式的天星碼頭,改建更古舊的中式外貌來代替,恰似打爛個真正的清朝花樽,賠個新造的唐朝款式,更大更靚嘅「古董」畀你,你收唔收貨吖?
講起呢間志蓮淨苑同南蓮園池,好巴閉o架!曾有班中學生約埋去嗰度,想影張畢業大合照,都畀人趕走,理由?人多喎!如斯禁臠式「名勝」,打開道門嚟做乜?又話佛門常開?原來並非「方便之門」。「假」舊物「大」虛名,「空」遺風,是獲賞識的本錢!
彭志銘
次文化考古學家,對城中潮語有深入研究,博徵博引,廢官廢人行埋一邊。
歡迎add我facebook一齊(目及)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