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藍成員落漆質詢
李眉蓁該補修的第一門課:《預算法》
昨天國民黨高雄巿議會 #KK政線議員 進行了聯合質詢,剛開始的內容還有模有樣,包括詢問各局處上半年預算執行情形,並聽取局長們說明執行率為何較高與不佳的原因,其中水利局長答復因原物料價格飆漲等因素,導致許多工程標案流標,在汛期之前無法順利施工。
進入到中場,#李亞築 議員先是要求市府考慮 #停辦今年的國慶煙火與明年的燈會。坦白說,基於防疫考量,若屆時疫情有變,改成線上或比照東奧嚴格的防疫下等其他形式也是可行的,但目前各項活動都在規劃中,政府也打算推出五倍券來振興經濟,此時就貿然決定停辦,無疑令高雄觀光產業和許多店家斷送商機。
接續質詢的 #李眉蓁,2010年起已連任三屆議員、去年還獲國民黨提名為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她語出驚人地表示,因市府上半年減少150億元的支出,希望市府把這些錢發給市民,每個人5千元。
高雄市目前總人口為275萬5491人,每人發5千元,大約是137億7745萬5000元,150億元看似足以因應。可是眉蓁啊,妳可是KK政線中的資深議員,居然連《預算法》的規定都不懂,實在是太離譜了!看來不只碩士學位該被撤銷,議員資格應該也要註銷才是。
主計處依據 #預算法,每年度都會編制 #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簡單說,整年度的預算分月、季或分期執行,如果預算執行金額比分配數高,執行率就會較高,反之則稱為不佳,也會被管考人員盯上。
上半年度因為疫情,許多局處的歲出計畫難以順利推動,但目前才來到8月,仍有一季的時間可以設法趕上進度,如果到了年底仍無法執行,可以辦理預算保留。不能保留的,就繳回國庫。
預算的流用有一定的限制,大家比較熟悉的原則主要有兩個:第一,經常門可以流用到資本門,資本門不可以流用到經常門;第二,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
更重要的概念是,歲出和歲入的預算是必須平衡的,受疫情影響而減少歲入,歲出就會跟著縮減。如果失衡,就會造成赤字。
撇開這些法律規定或常識,李眉蓁的建議最有趣的地方是,把省下的錢(尚無法執行的預算)全拿來發放,但國民黨常拿來說嘴的債務高築,#難道都不用還錢了嗎?水利局的案子若仍無法開標,淹水問題可以自動改善嗎?如果發錢就可以振興經濟,其實許多中央部會或地方局處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年初就開國庫發錢,政府不用編計畫和預算進行建設,人民從家裡開門就可以直達百貨公司購物,中間不須道路舖設或維護,也不用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疫苗可以如謠言般,從天際 #用吹箭直接打在大家的臂膀或脖子,不需醫護人員協助施打。
昨日 #趙少康 在臉書說,李眉蓁加入了 #戰鬥藍行列,可喜可賀!不過,身為當年立院戰神之一的趙少康先生,能否先成立 #戰鬥營,把李眉蓁等六名高市議員先帶去訓練,至少讓他們稍微了解一下《預算法》,不要鬧出這種笑話!
👉KK政線議員質詢影片連結
https://ivod.kcc.gov.tw/watch/20/202108KCC0305R1100809101004VIDEOmp4
📌李眉蓁議員質詢摘要逐字稿如下:
我看了一下,全部攏總加減起來,我們高雄市政府應該可以減少大概150億的支出。那既然這150億的支出有多出來的話,那高雄市政府就不是像對外講的就是沒有錢,沒有錢。所以今年大家在那邊講說可以發五倍券,或是可以發現金,現金到底是1萬,2萬,3萬,攏像ㄟ用喊的,可是我們加減起來我們發現高雄市政府既然有剩錢的話,是不是最快的方式就是給我們的高雄市民每個人加碼5千塊,這就是振興經濟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最快的,而且人家收到現金也是最高興的。我是想要訴求說,希望我們的陳市長把這些不必要的浪費,或者說疫情停辦的,沒有辦法,執行率做不到的,我們把它全部150億的預算來加碼發給高雄市民5千塊。
👉《預算法》相關條文
1️⃣第 61 條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應按月或分期實施計畫之完成進度與經費支用之實際狀況逐級考核之,並由中央主計機關將重要事項考核報告送立法院備查;其下月或下期之經費不得提前支用,遇有賸餘時,除依第六十九條辦理外,得轉入下月或下期繼續支用。但以同年度為限。
2️⃣第 62 條
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但法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及第一預備金,不在此限。
3️⃣第 63 條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
#眉蓁十年來有審過預算嗎
#十年來的薪水是白領了嗎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勻支 指各機關同一工作計畫之同一級用途別項下,各二級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經費不足,而其它科目有賸餘時,得依規定核實調整支用者。 📍流用 預算法第 63 條所定各機關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流用,均有流入及流出數額比例限制,故流用包括流入及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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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預算法修正案,要求政府部門不可以偷養網軍,所有的政策及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為廣告,不得置入性行銷。楊蕙如事件揭露政府豢養網軍的嚴重禍害,然而「楊蕙如們」的1450並沒有消失,甚至更加猖狂,網軍已經變成蔡政府的一支軍隊。修法只是一個起碼的規範,當然不可能除惡淨盡,極可能轉入地下或透過其他的白手套來接手,甚至在同一計畫中利用可以流用的部分暗度陳倉,只能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過去丁怡銘主持的行政院小編團隊做哏圖帶風向,扮演好像中央廚房角色,供給綠營名嘴、民代、網軍攻擊在野黨的素材,引發行政中立的撻伐。這些年蔡政府的內閣團隊對網軍的倚賴更甚,所以很多部會都用納稅人的錢養網軍,假借政令宣導的名義,實質上聘用網軍在網路世界當打手,對在野黨進行攻擊抹黑帶風向的任務。
政府掌握全部的預算和資源,每年編列20億的預算政策宣導,這些年來除了傳統廣告之外,也投注在購買網路新媒體廣告,很多置入性的行銷廣告,其中有些資訊被片面的扭曲。例如:監察院報告就指出農委會的政策宣導業務已經被審計部認為有缺失要改善,農委會置之不理,仍再度刊登爭議性的內容-「加了萊克多巴胺可以增加收益又環保」,且沒有標明是廣告。
納稅人的錢交給政府,不應該被濫用誤用,立委們要仔細監督,也呼籲全民隨時到主計總處網站專區幫忙監督,看看你的辛苦血汗錢有沒有被不當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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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線防疫醫護人員扛起守護民眾健康重擔,衛福部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還有 401.31 億沒有使用,依據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1 條的規定,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不受預算法的限制,預算可以流用,衣鳯要求行政院應盡快將 401.31 億優先使用在提高醫護防疫津貼及「部桃專案」。
#部桃群聚再擴大❓
#用具體行動挺醫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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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勻支
指各機關同一工作計畫之同一級用途別項下,各二級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經費不足,而其它科目有賸餘時,得依規定核實調整支用者。
📍流用
預算法第 63 條所定各機關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流用,均有流入及流出數額比例限制,故流用包括流入及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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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F16的錢拿去付獵雷艦真的符合《預算法》嗎?
針對獵雷艦弊案,有一個問題我一直耿耿於懷。
國防部將2016年通過要給F16的預算,挪了14億2657萬支付獵雷艦。
國防部發新聞稿說:「符合預算法第63條之流用規範」,主計總處也說合法。事後,似乎大家也都沒什麼質疑。
但是,我覺得整件事很不合理。
立法院認定有必要而通過的F16預算,被大筆挪用去買別的東西,等於是讓預算審查形同虛設。這到底是「人的執行有問題」(因此必須追究責任)、還是「制度設計有問題」(因此必須修改制度)?
今天財委會,針對此事質詢主計長與審計長。
兩位的回答,讓我十分失望,不僅搞不清楚狀況,連《預算法》第63條的解釋適用,都回答得零零落落、前後矛盾。
國防部主張適用的預算法第63條規定,當「同一工作計畫」之其中一用途別科目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得流用,但「流入」及「流出」均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的20%。
同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7條規定,流用情形表必須併入6月與12月會計報告,送審計部與主計總處。
今天的質詢問題,依序為:
1. 何謂「他科目有賸餘時」?
2. 審計部與主計總處有收到報告嗎?
3. 雖然F16預算的「流出」沒有超過「原預算數額的20%」,但是獵雷艦2016年預算的「流入」早已大幅超過20%了呀?為何沒有違法?
看完質詢,相信您會同意這件事必須繼續深究。否則,立法院的預算審查,根本就是笑話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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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質詢指出,青輔會97決算實現數僅達80%、青創貸款自民進黨時代97年每月平均67件、金額5158萬,下降至98年平均僅44件、金額3484萬,業務執行怠惰還怪罪缺乏宣傳;另青輔會移用教育部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辦理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經費,違反特別條例及預算法不得流用規定,是違法接受業務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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