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評議會事件 一個月】港大不承認學生會 國安搜校園 收回綜合大樓 禁止學生踏入校園
7月7日評議會事件後,先後引來一連串風波,引起各界迴響。
7月8日:政府部門及親中組織譴責評議會
政府部門包括保安局和教育局以及親中組織《香港政研會》及《DQ行動組》譴責評議會。
7月9日:評議會宣佈撤回相關議案並致歉請辭
評議會成員就7月7日事件召開記者會宣布撤回相關議案及致歉,全體中央幹事及部份評議員亦宣布請辭。
7月10日:評議會通過撤回哀悼議案
評議會於第四次緊急會議中通過撤回議案,並接納大批評議員辭職,包括學生會中央幹事、普選評議員一二、文化聯會、學社聯會及體育聯會之會長及代表。
7月13日:港大宣佈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
香港大學經電郵發表聲明再次強烈譴責評議會,並宣佈不再承認學生會的校內角色。聲明中亦表示校方會嚴肅調查是次事件,視乎情況對涉事學生作「進一步處理」。
7月14日:港大要求學生會交出綜合大樓所有權
香港大學校舍事務委員會主席羅哲基發送電郵要求學生會於7日內,即7月21日前放棄學生會綜合大樓的所有權。學會及學生組織須向校舍事務委員會註冊,並與大學就條款及細則作協議後方可繼續使用大樓內的設施。
7月16日:警方國安處人員到香港大學搜查
警方國安處人員持法庭搜查令到香港大學學生會大樓、校園電視工作室及學苑辦公室蒐證,指調查一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第二十七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案件。
7月21日:校方正式收回學生會綜合大樓
校方收回學生會綜合大樓,更換所有門鎖,鑲嵌在學生會綜合大樓外的「香港大學學生會」字樣亦被拆除,而貼在玻璃門上的字樣「香港大學學生會」則被「香港大學」的字樣取代。學生會合作社及學生會辦公室停止營運至另行通知。
7月30日:CCSO成立
校方成立由教務處管轄的Co-Curricular Support Office (CCSO) 處理學生會屬會與學生組織借用資源及場地事宜,並舉行諮詢會議交代其角色與功能,期間以繼父及繼子形容與學生會屬會之關係。
8月2日:Cedars終止與迎新事務委員會合作
香港大學學生發展及資源中心(Cedars)終止與學生會評議會迎新事務委員會有關2021年度新生註冊日之合作,指將直接負責參與新生註冊日的屬會之安排及管理。
8月4日:校委會發表聲明宣佈禁止涉事學生進入校園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發表聲明禁止所有參與7月7日評議會會議的學生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同日,校方高層發送電郵約見涉事學生,而校長張翔亦邀請各舍堂及院會代表共進早餐。
8月4日:張達明辭任校委會成員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對校委會的決議感到難過,並表明當晚已辭任校委會成員。張指校委會在未讓學生向紀律委員會申辯的情況下作此決定,基本上是「越權」。
8月5日:畢業生發起聯署
一眾港大畢業生發起聯署,指基於程序及公平性問題,要求校委會撤銷對學生會評議會學生的處分,並就相關問題與校方溝通。
聯署中引用多條《香港大學條例》的規程,當中指出紀律委員會為就任何針對學生的投訴作調查及裁決的權力單位,而校委會不得受理任何屬於紀律委員會管轄範圍內的投訴及作裁決,因此就以上條文得出的合理解讀只能是校委會沒有任何權力去對學生作直接處分,否則構成越權(ultra vires)。校委會不召開紀律委員會的做法「明顯褫奪學生的答辦權及獲得法律諮詢的機會,違反普通法原則」。
另外,聯署中亦指出規程中對於學生上訴的權利有明確程序保障(procedural safeguard),學生利益在上訴獲得裁定前不受影響,因此校委會的處罰「明顯有違規程序中訂明的正當程序(due process)」
8月5日:校董會成員發公開信
七名香港大學校董會成員包括趙潔儀、麥東榮、陳家健、陳紹斌、賴振鴻、陳和順及黎雋維向香港大學校委會發公開信,要求校委會撤回以上決定並嚴格按照香港大學條例之相關章程處理是次事年。
聲明中引用《香港大學條例》規程XXXI第2(1)段,並指出是次被處分的學生沒有觸犯條列中列出的15種大學處理學生違反紀律的行為。條例當中亦列明即使學生被法庭裁定觸犯罪行,有關個案亦應由紀律委員會按程序處理,不必由校委會「越俎代庖」,且警方仍在調查是次事件,至今沒有學生被檢控。
聲明末指作為校董會成員,認為上述決定在法理上不恰當,在程序上亦有違自然公義原則,批評校委會以「風險管理」為由剝奪學生學習的機會,亦不符合大眾對大學的教育風範之期望,故要求校委會撤回較早前所採取的處分決定,及嚴格按照相關章程處理事件。
8月6日至7日凌晨:校方未有就公開信作進一步回應
同時也有1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2月19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4SDjlT9Wk7Y 請各網友支持巴打台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
香港普通法罪行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下午3時宣判監禁9年的刑期。
法庭指出唐英傑的罪名有二,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6年半,「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終判處9年監禁,同時吊銷駕駛執照10年。唐英傑代表律師隨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事件起源2020年的7月1日,當天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儘管警方拒絕七一遊行申請,大量市民仍自發上街抗議;唐英傑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下稱光時旗)的重型機車,涉及未按警方指示停車並衝向防線,造成3名警察受傷。唐英傑隨後被捕,成為香港第一名以《國安法》被起訴的被告。被捕後唐英傑一直被收押,直到今年6月23日正式於法庭接受審訊。
24歲的唐英傑是餐廳的服務生,他在此案中選擇不自辯,交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代理,劉偉聰此前參選區議員、亦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控違反《國安法》,目前保釋在外。罪成之後,郭兆銘在求情階段表示,被告在七一當日做了非常非常愚蠢的事,但被告曾經嘗試煞車避免意外發生,並非嘗試去撞死一名警員;被告單身,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公屋,被捕後他在收押所中修讀英文及管理學,希望出獄後能找到工作維生,現已真誠地為其行為感到後悔。
但法庭不接納所有求情,指出認為此案沒有減刑因素,雖然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法庭知道唐英傑是家庭經濟支柱,過往良好品格,但品格和家庭背景不可以用作求情因素。
自27日判決成立後,香港包括律師、學者、媒體都在討論未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從此是否將成為禁語,是否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展示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目前各方只能猜測,結論仍是未知數。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對《明報》表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而香港法律學者、民間法律團體法夢成員阿腸(化名)表示,這次判刑相當具體和技術性,法庭沒有就《基本法》中所保障的人權進行辯論,也沒有針對「煽動」及「分裂國家」等控罪元素提出抽象的、一般原則性的總結,而是根據唐英傑揮動光時旗是在七一移交紀念日等具體情境,判決有罪。他預計在司法層面,這次判例不一定成為日後案件的直接參考,但由於法庭沒有就紅線畫出具體界線,反而未來可能讓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 有別其他法律的審判過程,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案為香港先例
這一次審訊,是香港高等法院對高刑期的案件,首次不設陪審團。
在15天的長期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一大爭議點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口號是否指向香港獨立的政治倡議,最終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在本案語境中,這個過去兩年於港人口中朗朗上口的口號,帶有分裂中國的意思。
在香港法庭過往的高刑期案件中,事實裁決和是否罪成由陪審團做出。針對高等法院初審刑期達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過往會組成7~9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不同的控罪元素成立與否,罪成之後,再由法官進行量刑。
從制定過程到執行方式,《國安法》均有別於香港現時法律。它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立法會通過,完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整部法案從消息傳出到正式生效僅僅花了41天,立法過程從未對外公開。
根據港府最新數字,自去年6月30日深夜生效以來,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117人被以《國安法》拘捕,當中64人被檢控,包括傳媒大亨黎智英、《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主筆,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學者如黃之鋒、朱凱迪、何桂藍、戴耀廷等。另外,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3家公司也因《國安法》遭檢控。
作為《國安法》第一名被告人,唐英傑被法庭宣布不得保釋,在開審之前已遭還押356天。唐英傑後,絕大部分被控《國安法》的嫌疑人均不得保釋。
阿腸指出,除不准保釋外,綜觀《國安法》第一案的審判過程,可見香港國安法庭出現了一種新型態,一種介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之間的四不像狀態」,例如在討論「煽動」等控罪元素時仍沿用香港過往普通法的概念,但此次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法官的角色在審訊中極大轉變,從原本中立的裁判員,變為經常親自下場、與控辯雙方討論、盤問雙方證人的角色。
對於《國安法》第一案,律政司一方此前稱旨在「保護陪審員的安全」,指示香港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指要向行政機關提出合憲性的審查),但申請未被接納。
香港法庭指出,《國安法》創立了「一種全新的刑事審訊模式」,律政司司長的指示屬於強制性質;法庭認為按照《國安法》特殊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意,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事程序中,即使被告擁有陪審團審訊的權利存在,亦應被廢除。
■ 「光時」定義歷經兩方辯論,但香港法庭一錘定音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後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經常在香港民眾聚集的時候被高呼。此次案件的審訊焦點之一,在於上述八字口號是否倡議香港獨立,從而指向「分裂國家」。
控方找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劉智鵬從中國歷史上的字詞使用切入,「光復香港」意指香港淪陷敵人手中,須奪回香港,包含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意思,並視中國為香港的敵人;「時代革命」則指利用不同方法改變政權和社會系統,借此改變時代,故包括拒絶中港政府的管治。
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有著「穩定的意思」(意為此口號代表著固定的意義)、「沒有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時,我認為一般人都會這樣理解」。
與之相對,辯方邀請了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李立峯作證。兩人從「光復」和「革命」二字的歷史淵源分析,同時採用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共同撰寫專家報告。
李詠怡和李立峯的報告採用焦點小組與抽樣訪問等方式進行研究,訪問了超過400個市民的意見,分析超過2,500萬條網上帖文。數據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句與「香港獨立」的相關係數分別僅為+0.295到+0.353,代表兩個詞組之間的相關性是「中等(moderate)」。在7月13日至15日的庭審中,李立峯在約兩天半的作證時間中,以大篇幅向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介紹統計學的基礎原理,以及社會科學視角看社會的複雜性。
李詠怡指,民眾對「光時」字眼有不同理解,不一定指推翻政權,亦可指「恢復舊有秩序,及團結熱愛自由的不同年齡人士,為時代帶來改變。」儘管李詠怡強調口號在不同脈絡會有不同意義,而控方則連番追問李詠怡,「光復香港」的其中一種解讀是否為「香港特區落入敵人手中」,李詠怡最終回答:「如果答案只能是或者不是,那我說是吧。」
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27日最終裁決,辯方專家的方式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光時」口號意思。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位專家在報告表明接納「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與口號相關的概念;判決內容也強調,李詠怡作證時雖說並非必然,但也有承認「光復」一詞能指恢復失去的主權,而「革命」也能指推翻政權,強調他們不反對口號可帶港獨含義。
■ 法庭擴大了「煽動」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針對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法庭認為,案發當天是中央對香港恢復主權統治的紀念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首日,並有反《國安法》示威發生,被告插着「光時」旗騎駛重機,在繁忙街道上來回巡遊展示背上的旗幟並故意違反警方指示,顯示他想吸引公眾注意力。法庭認為,所謂煽動屬「廣泛面向大眾」,「形式不管文章、廣告、演說亦成」。
法庭最終裁決,在當天情境中,旗上光時口號有煽動的「自然及合理效果」,是能夠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的意思,也能夠煽動他人干犯分裂的行為;唐英傑理解口號有港獨含義,並故意展示口號與他人溝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至於唐英傑另一項成立的罪名是「恐怖活動罪」,法官的判決指出,被告蓄意騎重機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的定義;而且被告公然挑戰「象徵香港法律與秩序」的警方,無疑會引起守法市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並擔心香港的公共安全,尤其會令他們覺得一個安全和平的社會將淪為無法無天,「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再提到,涉案口號不論是如上述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或者採用辯方的解讀,都屬於一個「政治主張」,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因而罪名成立。
■ 商人、新聞學者:對判決感無所適從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店鋪曾被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搜查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知道判決後,向媒體表示認為判決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周小龍說他們只是把標語放在自己店內,沒有插在機車上衝向警察,希望法庭政府清晰解釋什麼「不可以做」。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反映,判詞顯示,法庭採納「光時」口號只要其中一個含意涉及港獨,已足夠構成違法。他指出法官可以憑環境裁定被告人犯案時的動機,情況會令新聞界擔心,以致損害言論自由。
(判決全文連結:https://bit.ly/3C66Dbx )
(文/李智賢、溫艾鋒 發自香港 )
#延伸閱讀
【評論/打造三位一體的巨獸:香港國安法制的演化與擴張】https://bit.ly/3j2WbIV
【「愛國者治港」為民主上鎖:47位泛民派被控顛覆政權,中國人大改變香港選制】https://bit.ly/3BTrr5L
【香港反送中兩週年:運動窮途下的消音與抵抗】https://bit.ly/3krrgbI
#香港 #國安法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唐英傑 #言論自由 #報導者
香港普通法罪行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堅離地球YouTube:突發時空🇭🇰】究竟《港區國安法》是怎樣的,和普通法怎樣截然不同?從這樣的法律被草擬開始,現在看回來,就反映北京是鐵了心改造香港,因為這樣非人化的設計,真的不是任何香港舊建制派所能想像的,幾乎每一條都嘆為觀止。其中一條最重要的、但被社會相對忽視的,是第33條,可以稱之為「篤灰條款」:
第三十三條 有以下情形的,對有關犯罪行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從輕、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一)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
(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執法、司法機關未掌握的本人犯有本法規定的其他罪行的,按前款第二項規定處理。
這條條款,值得所有人充份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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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篤灰條款:《港區國安法》第33條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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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國安再拘捕《蘋果日報》前總編輯林文宗:再學習《港區國安法》33條的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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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普通法罪行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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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香港疫情防控進入新階段,政府昨天起有條件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另外亦公布了疫苗接種計劃詳情。香港社會存在不信政府、抗拒內地的情緒,當局以復業復常為誘因,推廣「安心出行」、鼓勵市民接種疫苗,成效尚待觀察。放眼世界,刻下取得較多疫苗的地方已然不多,就算有貨在手,游說民眾積極接種,也是棘手問題。建立「疫苗護照」制度,讓已接種者可以出外旅遊,是不少國家鼓勵民眾接種的手段之一,香港亦有聲音希望疫苗有助恢復通關,然而現今所有新冠疫苗只防發病、未必能夠防止感染傳播,不排除「疫苗護照」跟旅遊氣泡一樣,雷聲大雨點小,當局提供誘因鼓勵接種,需要實事求是、澄清誤解,讓公眾認清合理預期和不合理期望。
蘋果頭條
55名民主派被指參與或組織立法會「35+」初選、涉違「港版國安法」中顛覆政權罪被捕,震驚中外,各人早前獲續保至4月初再報到。《蘋果》綜合多名被捕者描述,披露拘捕、搜證以及盤問三方面不為人知的小節,亦從中揭示過往港警有目的式的刑事偵緝,已成凸顯國安震懾力行先,正如被捕者林卓廷形容,港警在此涉及國安案明顯「有殺錯無放過」。要將53名初選參選人及組織者(未計在囚的黃之鋒及譚得志)清一色在1月6日清晨約6時「一網成擒」,警方曾透露用上逾千警員;但逾千都是當日所計,事前暗中進行的跟蹤工夫、定點確認沒有人能逃過被捕,種種陰招涉及的人力物力,警方未有披露。
東方正論
好夢由來最易醒。一直做着奪權變天春秋大夢的壹傳媒黎智英,落得鋃鐺下獄、妻啼女悲的折墮下場,惟有人還未肯面對現實,依然心存僥倖。繼終院一錘定音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其保釋後,黎智英死心不息,昨日再接再厲就其違反《港區國安法》罪行向高院申請保釋,結果依然被拒。從其女兒在庭上哭聲震天當知,大漢奸大勢已去翻身無望,反中亂港到頭來只是黃粱一夢,是時候疊埋心水在獄中度過餘生。
星島社論
首批一百萬劑的科興疫苗將於今日傍晚抵港,而首批一百萬劑復星BioNTech疫苗亦預計本月底或之前到港。政府昨日宣布二百四十萬名屬於五類優先群組,包括長者、醫護人員、紀律部隊等可率先於下周二預約接種,最快下周五起打針。逾一千五百間私家診所、醫管局轄下十八所普通科門診及五間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將會提供科興疫苗。若市民希望接種BioNTech疫苗,要前往其餘二十四間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市民預約時必須同步預約兩針的接種時間及地點,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提醒,市民接種時必須先預約,以免浪費疫苗。
經濟社評
新冠疫情重擊就業市場,本地最新失業率升至7%,逼近沙士時期的高位。疫症根本改變了全球人類生活,個別職位也許一去不返,港府在下周公布的財政預算案,應致力促進企業和打工仔升級轉型,迎接經濟新常態,並可參考近鄰舉措,按本港現實精準提供支援,助有需要人士先度過時艱。政府統計處最新數字顯示,去年11月至今年1月經調整的失業率再升0.4百分點,至近17年新高的7%,總人數突破25萬;就業不足率亦升0.4百分點,報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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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港鐵臨時煞停東鐵線新信號系統啟動計劃,內部管理、通報機制與監管問題再受關注。鐵路運輸安全至上,信號系統指揮列車,必須萬無一失。列車有可能因為信號指示「入錯線」、要靠人手監控或其他防撞系統「執漏」,情况令人難以接受;港鐵方面認為「沒有安全問題」,直到系統啟動前夕,政府知悉情况,港鐵「臨門一腳」才推遲更換系統,做法兒戲之餘,亦令人覺得港鐵沒有開誠布公。港鐵內部管理問題叢生,不透明文化屢惹詬病,今次事件難免叫人質疑,港鐵究竟有否汲取高鐵和沙中線工程等教訓,痛定思痛改革。東鐵線新信號系統和新9卡車原定上周六(12日)運作,港鐵本月初才表示已演練逾6000次,上月底通過機電署和運輸署審批,未料計劃臨門一腳煞停。
蘋果頭條
12名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正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公安分局。上周報道,最少兩名深圳律師受壓,被迫退出代理案件。據了解,有關人士仍在找其他深圳律師委託案件。深圳方面有關部門事先打電話給曾接過敏感案件、有可能接手的律師,「警告」他們不要接案件。「他們打電話過去給有可能被找的律師,預防在先。有些律師還沒接案件,就收到電話,(對方)告訴他們深圳有這麼一個案件,有可能會找到你,叫你不要接」。該名人士向《蘋果》表示,深圳方面預防接案,「來一個勸退一個」,足見這案件的嚴重程度。另外,再有最少2名受家屬委託的代表律師,被所屬地方的司法局「勸退」。一名受家屬委託代表律師今早被司法局約談,並引述司法部的通知,稱要做好管控律師的工作,希望律師退出辯護。當局要求他不要接受傳媒訪問,不得對外透露案情以及維權行動,又稱如果他當事人明確不見他的話,就不要再前往深圳看守所。
東方正論
有句流行說話,「錢可以解決的問題,便不是問題」,這句話假設有足夠的金錢,而現實中,沒有會生金蛋的雞,沒有花不光的錢,連一向以儲備可敵國自豪的特區政府,因為抗疫支出而令到庫房響起警號。保就業計劃是當中最龐大支出之一,更被指杯水車薪,只能為企業「止咳」,卻未能「吊命」。然而政府一邊喊財赤要量入為出,對某些機構還是豪爽地擲巨款來營救,海洋公園收了五十多億,國泰航空更厲害,獲得二百七十多億救命錢之餘,還申請第一期保就業計劃取了七億元。政府想保住國泰這公司,亦想保住員工飯碗,可惜與虎謀皮,國泰收了錢,最終還是要大裁員。國泰航空上星期宣布,國泰及國泰港龍不會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而部分集團附屬公司,包括香港快運,則會提出申請,令外界關注國泰可能計劃大裁員。
星島社論
本報得悉,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於本月二日傍晚向刑事檢控科所有同僚發出電郵,表明所有涉及「不提證供起訴,改為簽保守行為」的決定,即日起全部須經由「副刑事檢控專員」的審批。消息指,有部分牽涉示威的案件是證據確鑿,但有部分檢控人員卻「輕易」決定「撤控」,疑「放生黑暴」,相反有部分示威案件的證據並非達到七至八成的定罪機會,卻決定「去馬」,結果令法庭基於「寧縱無枉」的普通法刑事案原則,獲法官判處罪脫。據知,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至今共「撤控」超過一百九十宗涉及反修例示威的管有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以及襲警等案件。自去年六月九日反修例示威爆發以來,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為應付此類案件,乃成立「特別職務組」,專責處理「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但由於警方拘捕逾萬名人士,特別職務組應付不暇,部分涉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行的個案,卻交給其他組別處理。
經濟社評
全球新冠肺炎最近單日新增確診急升破紀錄之際,本港疫情隨着全民檢測昨結束而稍緩,但仍然反覆,這兩天確診數字又有回升勢頭,反映疫情未斷尾,食肆再成播疫高危地點。為免疫情反彈,食肆勿為追生意而違反防疫措施,市民亦更須繼續齊心抗疫,保持警覺性,才能擺脫限聚措施一鬆疫情即反彈,最終又要再加辣,經濟被掐死的惡性循環。世衞數據顯示,全球單日新增逾30.7萬宗確診,再創新高,印度位列榜首,逾9.4萬宗,其次分別是美國(逾4.5萬宗)和巴西(逾4.3萬宗)。印度疫情急速轉壞,皆因經濟窮困,民眾不理疫情惡化要解封經濟所致。美國半年來始終沒嚴格控疫,歐洲則因過早恢復通關,以致爆發第二波疫情。反觀香港疫情近日稍為緩和,這固然因限聚措施及全民檢測起了一定作用,令確診數字比7月時大幅回落。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疫情可能到「水尾」,但坦承仍未斷尾,因每天仍有本地感染和源頭不明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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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11日(100蚊花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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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半年,人類生活出現翻天覆地變化,疫前世界運作模式與聯繫被打斷,可見將來人人都要學習與疫共存。各地疫情發展,半年間有起有落,取決於政府治理表現、公共衛生基建、社會文化因素,同時也跟各自在全球經濟體系中的位置有關,歐美與金磚國家成為主要「震央」並非偶然。疫情打擊世界經濟,旅遊業航空業瀕臨崩潰,各地失業惡化,貧富懸殊加劇,國際社會面對世紀疫症,未能同舟共濟,日後面對氣候變化等全球挑戰,能否通力合作,叫人懷疑。疫下世界前路茫茫,唯一肯定是疫情控制能力愈高,適應疫下新常態機會愈大,可以在後疫情時代,進佔較有利的位置。3月11日,世衛宣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當時全球確診病例不過10萬宗左右,中國佔其中八成。
蘋果頭條
港府大費周章堅持推行嘅全民檢測計劃進入第10天,反應依然一般。不過多名建制派議員,包括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民建聯李慧琼同工聯會陸頌雄等人,就一同去到內地檢測支援隊下榻嘅酒店舉辦活動,「熱烈歡迎」佢哋來港檢測喎。廖長江喺歡迎會上用普通話發言,講嚟講去都係三幅被,離不開感激、感恩,話檢測人員喺過程中嘅辛酸同血淚,令市民深受感動。佢臨尾仲提到,話除咗希望檢測人員遇上愉快嘅經歷之外,更希望檢測人員都感受到大部份香港市民都係正常嘅,受人恩惠都識得感恩,唔係全部都患上神經病喎,結果惹來一陣訕笑。
東方正論
山高月小,水落石出。壹傳媒黎智英及多名高層自上月十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後,壹傳媒股價隨即搭上瘋狂過山車大起大落,短短一個月內,股價高低位相距竟逾二十倍之巨,令人咋舌。在市場一片造市的質疑聲中,警方率先行動,拘捕十五人涉串謀詐騙及洗黑錢。造市疑雲的來龍去脈逐漸浮出水面,偏偏未見證監會及港交所向公眾作出交代。最該管的機構默不作聲,竟要由警方越俎代庖,當中有甚麼隱情,是否有人充當壹傳媒的「保家」,實在耐人尋味。不近情者多藏奸。壹傳媒股價在一個月內不尋常地暴升暴跌,市值由不足三億元一度急升至逾五十億元,比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更值錢,早已引起市場側目。
星島社論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十人上月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被捕,同日起該集團股價連續三天出現異動,有股民損手,警方接舉報展開調查,揭發有人串謀透過密集式炒賣「搭棚」操控股價從中獲利,讓他人接火棒後離場,警方昨展開行動,拘捕十五名涉嫌有關男女扣查,警方懷疑被捕者以幾乎同一價格買賣近十七億股股票,佔三日總成交量近四分一,獲利接近四千萬元。十五人涉操控壹傳媒股價被捕。涉嫌被捕十四男一女(二十二至五十三歲)報稱職業為消防員、自僱人士和銷售經理各一人,兩人報稱證劵經紀,十人則報稱無業,包括一名懷疑黑社會成員,他們部分人互相認識,各人同涉串謀詐騙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洗黑錢)。
經濟社評
「要讓打勝仗的思想成為一種信仰,沒有退路就是勝利之路!」在美國下周二全面封殺華為的艱巨時刻前,華為創辦人任正非引述美軍上將鄧普西(Martin Dempsey)的名句,呼籲員工沉着應對,努力不懈,烏龜也能追上龍飛船!在中國剛公布的民企500強榜單,華為連續5年登榜首。中美科技戰白熱化,華為在芯片和技術上,全力「去美國化」,在昨日開鑼的開發者大會提出未來戰略,強調會積極生態轉型,包括構建硬件生態以及服務和應用軟件生態;並宣布自家鴻蒙系統升級至2.0版本,由連接手機介面擴展到個人電腦、智能手錶和智能汽車,利用5G高速網絡優勢,透過軟件生態,打造物聯網平台,減少對芯片的倚賴,應對美國圍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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