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年前的台灣,一條法律條文就能控制人民思想!讓你連想都不敢想。
在30年前的台灣,《刑法》第100條加上《懲治叛亂條例》,下場就是「唯一死刑」。
➖➖➖
#30年前的刑法100條
I.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II.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什麼是「意圖」?
就是心裡除了故意以外,這個「故意」還要有特定的犯罪目的,而且要有付諸行動開始實現犯罪的行為。
※什麼是「著手」?
簡單說來,就是開始動手!並且達到很接近把犯罪行為完整實現的階段。
➖➖➖
那叛亂罪的「意圖」是什麼?可能是你讀了說掌權者壞話的書、在日記裡被發現支持社會主義、參加了共產黨讀書會、覺得台灣的未來應該由台灣人自己決定⋯⋯
30年前的刑法100條,完全沒有定義「著手實行」的具體方式,也就是說,只要你心裡的「意圖」有一絲絲的反叛,即使只是關起房門打打嘴砲,無論是說蔣光頭很壞或是社會主義好棒棒,只要當權者說你觸犯《內亂罪》,那你就是叛亂犯!
➖➖➖
#為了恐怖統治而生的懲治叛亂條例
第2條第1項:「犯刑法第100條第1項、第101條第1項、第103條第1項、第104條第1項之罪者,處死刑。」
內亂就內亂,那又怎樣?會死。
當獨裁政權認定你所想的、所做的都是「破壞國體」、「竊據國土」、「變更國憲」、「顛覆政府」,將你貼上叛亂的標籤,你就會解鎖《內亂罪》的成就,《懲治叛亂條例》則是獨裁者買一送一的大禮。獨裁的算術向來都是極簡式,刑法100條加上《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的唯一解就是 #唯一死刑!
➖➖➖
中國政府不斷用維穩的名義,讓香港人、圖博人、維吾爾族⋯⋯都背上「顛覆國家政權」的叛亂罪行,甚至失去自由、犧牲生命,除了哀傷與憤怒,我們應該回頭了解這一段把台灣人訓練成不要思考、被長輩告誡不要參與政治、「囡仔人有耳無喙」的恐怖統治。
「越頭轉來了解你對佗位來,才有法度知影欲對佗位去。」—《囡仔》張睿銓
知道自己從何而來,我們才能一起找出構築台灣的未來理路。
➖➖➖
💡【開房間/談暴政】—「廢除刑法100條」30週年
📅時間:5/15(六)13:00 - 17:00
🏠地點:台中全國大飯店2樓草悟廳
💡專題演講
【任更重、道更遠— 廢止刑法100條 30 週年感言】/陳師孟
💡主題對談
【街頭上的醫生 政壇上的青年】/涂醒哲、林恆立、宋國鼎、吳韋達、吳佩芸
【我思故有罪 思想叛亂犯】/廖宜恩、陳正然、鄭竹梅、李宣毅、曾偉旻
【台灣黑名單 香港來時路】/蔡明憲、楊黃美幸、林芳如、江旻諺、簡嘉佑
➖➖➖
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pmRQMl
志工招募👉 https://reurl.cc/7yAX5N
➖➖➖
主辦單位: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時代力量苗栗黨部、時代力量彰化黨部、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綠色逗陣、臺中市醫界聯盟
協辦單位:
人本教育基金會、台中市大屯區民主聯誼會、好民文化行動、台圓文教基金會、台灣中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廢除刑法100條 #100行動聯盟 #言論自由 #思想控制
➖➖➖
林山田(1937年-2007年11月5日),台南人。
曾任國內多所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建國黨副主席,更是臺灣刑法學權威,其相關著作對臺灣刑法學之發展有一定影響。
林山田教授勵行「行動法學」,多次親身參與社會運動,亦為「100行動聯盟」發起人之一。
30年前的刑法100條 在 [討論] 昔日刑法100條是不是可以回來了PTT推薦HatePolitics 的推薦與評價
先上目前法條以前的法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 <看更多>
30年前的刑法100條 在 首款白色恐怖實境解謎遊戲- #堪比港版國安法的舊刑法一百條 ... 的推薦與評價
堪比港版國安法的舊刑法一百條#三十年前的國慶竟有人來鬧場解嚴後並不代表威權死去,直到30年前,仍有學生因為讀了書、拜訪了心儀的作者,在沒有任何暴力行動下被逮捕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