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 【作 者】詹德恩 博士
【本書簡介】
法令遵循已是全球金融業,乃至於所有企業的重要課題,本書為您解答:介紹法令遵循制度的起源到我國的發展,公司治理中董監及內部人持股申報、年報與內部控制聲明書、公司治理評鑑該如何操作?法令遵循與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國內外的發展與法令依據;金融機構之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法遵重點;在金控法、銀行法、保險法等利害關係人交易準則規定;個人資料保護與金融控股公司跨業銷售案例研究;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案(FATCA)與共同申報準則(CRS);法令遵循風險管理等等,結合案例與現況的分析。
本書提供金融從業人員瞭解法令遵循業務的內涵,可以做為參考工具書;當然,對將來有志從事法令遵循工作的學生,本書更是必讀著作。
聯合推薦
賴英照 司法院前院長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吳當傑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秘書長
陳彥希 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
📖本書完整介紹➔http://qr.angle.tw/lvp
《法令遵循講座》
講題: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金融弊案 v. 法令遵循
🗣主講人:詹德恩 博士
【講座介紹】
◾前言
◾金融弊案範圍與類型
◾法令遵循緣起與發展
◾內控三道防線
◾揭弊者保護
◾檢視法令遵循制度現況
◾建構理想的法令遵循制度
◾結論
報名網址: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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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遵循是現代企業,尤其是金融相關事業的基本規範,其目的在確保企業經營者運用企業龐大資源追求營業利潤時,能在法律許可的框架範圍內活動,以保障股東、債權人及交易相對人的權益。預防金融舞弊的最佳方法莫過於金融業能落實法令遵循,實現公司治理。
法令遵循與倫理有關係嗎、我國從什麼時候開始有法令遵循、什麼內部是內部控制三道防線、洗錢防制與反資恐與法遵工作有關,以及金融業如何執行吹哨者保護法等,由元照出版公司出版的「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乙書將提供答案。
著者現為中華開發金控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也是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實務上,曾經長時間服務於公部門,參與犯罪偵查工作;學術上,在大學任教多年,對金融犯罪問題及法令遵循制度尤有深入的研究,在國內外期刊曾發表相關論文,也有著作。「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乙書,從法令遵循理論源起出發,最後以我國法令遵循的現況與未來結束,目前我國金融業法令遵循工作內容皆有完整介紹。
本書獲得司法院賴英照前院長、法務部蔡清祥部長、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吳當傑秘書長,以及全國律師聯合會陳彥希理事長推薦。完整涵蓋法令遵循業務重要議題,就法遵制度的重要問題作深入的探討,兼具學術與實用價值。無論學生、金融業,或是法律人,對於想要瞭解法令遵循制度者,都是最佳指引。
《擷錄至經濟日報2021.3.22》全文:http://qr.angle.tw/y13
fatca台灣 在 300喵星人委員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原來放棄國籍還跟稅金有關,我們沒有雙重國籍的人還真的不會知道這些眉角
#媒體記者快去追哦(欠稅卡關?)
吳怡農跟翟本喬同一年回台。
吳怡農回台的時候,他放棄美國國籍,放棄破千萬的年薪、還有高盛「執行董事」的職位。
吳怡農回來台灣幹嘛?他回來服兵役,主動自願加入陸軍最艱苦的特戰部隊,擔任下士。
而翟本喬回來台灣,搞了一個公司吸金近億,後來公司被他弄倒,目前市值為零。
吳怡農退伍的時候,從小記者開始做起,站穩他在台灣的第一步。
而翟本喬進入柯文哲陣營,成為政治人物,還趁機洗了一個神的封號。
翟本喬被爆雙重國籍,違反時代力量黨內提名不分區立委的規定。時力解釋說,提名時間緊迫,翟承諾放棄美籍……云云,但是,至今依然遲遲沒有放棄。
大家以為放棄美國國籍,真的只是5分鐘就能夠解決,是嗎?
#合法納稅誠實納稅的才可以很快的完成放棄美國國籍手續
#如果沒有辦法立刻放棄,那就 #必定有隱情
大叔要告訴媒體記者,除了心裡頭要過得去(畢竟像吳怡農的勇敢愛國者,目前我看到的就是李問),還有錢這一關!你一時之間拿不拿得出手?願不願意付清?
付什麼錢?
媒體朋友,這篇你們要看仔細。
#放棄綠卡或是美國籍
#還要補繳棄籍稅(俗稱的棄國捐)
如果有美國護照或是綠卡,造成從政的麻煩,那麼,是不是直接放棄美國籍或綠卡就沒事?
大叔提醒,很多人都會忽略的一件事:
「要放棄美國籍之前,美國國稅局會先要求必須把之前的欠稅都先補繳了才能夠放棄。」
宣告放棄美國籍、美國稅籍(稅務居民)身分的高資產人士,在隔年度報稅時,美國政府將會收取「棄籍稅」。
棄籍稅是美國政府針對棄籍之後可能產生的稅額,在棄籍者最後一次報稅時「預先收取」,例如買賣不動產的資本利得稅等,因此放棄美國籍仍有一定「稅務負擔」,這是一般人最容易忽略的部分。
有很多擁有台美雙重國籍的台灣人,過去「從來沒有」向美國國稅局報稅的紀錄,如果是這樣的人,在肥咖條款施行下,放棄美國籍,反而會成為美國國稅局高度關注的「危險族群」。
因為美國國稅局可能會注意到,這個人生活在台灣,但是過去從沒有報過稅,難道他在台灣都沒有收入?他是怎麼生活下去?這可能引起美國國稅局進一步查核!
畢竟誠實才是上策。
所以會計師幾乎都會建議,為避免放棄美國籍後還被追稅,最好先補繳過去6年的美國稅額,補足漏報稅額,再以簡易型揭露方式,確定稅務都合乎規定,再來放棄美國國籍,避免產生後遺症。我曾聽過有人被要求一次性繳納美國國稅局預估(認定)你「未來10年」應該要納稅的總額。
最後,幫大家複習一下。
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簡稱「肥咖條款」,是美國政府在全球合法查稅、追稅的法源依據,威力之大,空前未有!
根據美國稅法規定,「海外資產一萬美元就需要揭露」,肥咖條款甚至規定海外的金融機構,「五萬美元以上的帳戶就要進行查核,且需回報是不是美國人所有」,但因為個別查核成本很高,基於成本考量,越大咖的高資產大戶查起來才有肉,一般認為,高資產大戶將會成為美國國稅局首波追稅鎖定的目標。
有很多台灣父母喜歡到美國生產,小孩當然一出生就是美國籍,在肥咖條款的規範下,這個小孩就有申報義務,尤其在這小孩18歲之前,如果父母親把資產贈與小孩,雖然不用繳稅,卻有申報義務,若是雙親忘記幫小孩申報,最高可以罰到帳戶贈與資產的25%,許多人已經有了切身之痛。
出來江湖跑,總是要還的。
翟本喬雖然只是時代力量的不分區立委提名名單的排名第五,但是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
#現在是什麼感覺?
放棄美國國籍時,從未填寫並提交8854表的人,可能會面臨到「未提交報表的處罰」:每年1萬美元,最高達10萬美元的風險。
另外,離國前若有仍未繳交的稅款,則會不斷累積其罰款和利息。
所以有想要放棄美國國籍的朋友,在您提交了棄籍申請表I-407給國土安全局的同時,一定要記得填寫並提交8854表給美國國稅局。
通常情況下,8854表必須在棄籍年度之後的一年內提交,並及時提交的最終納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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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剪報 #複委託 #美國國家稅務局的QI合格中介人
複委託賣美股 當心30%肥咖稅
2018-12-01 23:38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國內36家券商受託賣出美國有價證券金額一年高達新台幣六、七千億元,但僅一家取得美國國家稅務局的QI(合格中介人)資格,連帶讓國人交易美國有價證券,明年起面臨30%懲罰稅上身的風險。
台灣市場美國複委託市占率前三大、美國券商ViewTrade執行董事陳健華昨(1)日表示,根據美國國家稅務局公布的肥咖條款(Fatca)時程表,2019年1月1日起,金融機構如果無法提供客戶(最終受益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客戶賣出美國金融資產時將被扣繳30%稅款。假設賣出美股10萬美元,只能拿到7萬美元。
上述規定對國內複委託交易衝擊最大,複委託架構下,台灣券商替客戶交易美國股票、ETF、存託憑證、債券、境外基金等,須透過美國券商進行,因而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一事,目前僅兩種途徑,一是美國的券商(俗稱上手)願意代勞,另就是台灣券商自己須取得美國稅局的QI資格。
陳健華指出,向美國稅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的工作相當繁瑣,愈來愈多美國券商或保管機構表態不願服務,加上美國稅局迄今尚未宣布扣繳30%一事要延後實施,眼見台灣目前僅中信證券一家有QI資格,美國母公司大捏冷汗,ViewTrade控股董事長Robert Dombroski昨晚已飛抵台灣,要向台灣券商客戶說明可能後果。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江育維昨日也指出,美國稅局預計明年元旦起,對無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的投資人,出售美國金融資產時,無論賺賠,均扣繳30%稅款,可稱為「肥咖懲罰稅」,藉此逼迫全球金融機構落實美國肥咖條款的要求。
江育維說,除非美國上手願意配合,否則在給付賣出款項時,將把沒取得QI資格的券商當成不遵守肥咖條款的機構,這些券商客戶,連帶被當成身分不明的投資人,明年起一律先扣繳30%稅款,據其美國同事告知,30%稅款屬懲罰性質,加上尚無申請退稅案例,因而不確定未來可否退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51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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