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現在求職的管道真的比以前多上許多,不少人嚮往自由的工作模式,會選擇自行接案,以前米編學生時期也自己接過案,那時候覺得蠻酷的,可以發揮自己的小小專長掙取一點收入,不過那已經是遠古時代的事情了(笑)。不過接案雖然時間彈性,但其實有些細節與風險是大家要事先留意的,今天Workforce勞動力量就整理了幾個重點,有興趣的讀者就一起往下看😆😆😆
👉🏻接案注意事項
現在上網GOOGLE接案相關,可能就會有蠻多前輩的經驗分享,告訴你要注意哪些細節,其實不外乎就是工作內容的說明、權責劃分、款項交付方式與著作權歸屬的問題,通常會建議白紙黑字說清楚會比較好,除了避免工作量被無限上綱,未來在發生爭議時,也能有相關證明。(還是要提醒一下,合約的部分一定要看清楚,@minz.freelancer 跟 @freelance_mkt 那邊有更多接案的技巧分享,有興趣的趕快去找他們看看!)
👉🏻僱傭還是承攬
再來要分享的是今天的重點,接案到底算是「承攬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呢?簡單來說,承攬關係著重於「工作成果的完成」,例如像承包油漆或木工工程的廠商,只要完成約定的工作標的,就能獲得報酬。僱傭關係則著重於「提供勞務的過程」,受僱者只要在聘僱期間為另一方持續工作,就能取得報酬(或稱工資)。
看了上述的說明大家應該都會有個底,大部分的接案其實都屬於承攬關係,且承攬契約因非屬勞雇關係所以不適用勞基法,但就算名義上約定為承攬關係,有爭議發生時,勞政機關仍會依個案事實審視勞資雙方有無人格、經濟與組織從屬性來判斷實質上是否為僱傭關係,畢竟實務上現在不少假承攬真僱傭的情況rrrr
我們先前有針對承攬關係與僱傭關係寫過文章,有興趣的可以去官方部落格看看這篇➜勞動名詞大對決!四種類型教你看懂勞動契約(傳送門🚪 https://twworkforce.com/2017/11/22/laborcontracts/)
👉🏻被欠薪的問題怎麼辦?
若真的遇到業主欠薪的問題,因承攬非屬勞雇關係且不適用勞基法,所以找勞工局處的幫助其實並不大,建議可以採取下列幾個方式看看:
❶存證信函(可以參考這篇文章➜關於存證信函,應該怎麼寄才好呢?)
❷聲請支付命令
❸蒐證報警處理或直接提告(可善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管道)
以上就是我們針對接案的一點小分享,其實不管是正職兼職打工派遣接案,在接下工作前都應該要盡可能的全方面考量各種情況,事先約定好且留下相關佐證,雖然聽起來很麻煩但其實根本就不會,多花個幾分鐘多瞭解相關規定或法令知識,對自己是有益無害啦~(不小心又變成米編媽媽了😆😆😆)如果你有接案的經驗,也都歡迎在底下留言跟我們分享!祝大家安好~看完貼文的都是好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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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針對爭議多時的外送平台勞資關係,我的主張是,應該走以下四個步驟: 1️⃣定義: 主管機關應該提出針對外送平台區分「承攬」和「僱傭」的認定定義 2️⃣清查: 主管機關要清查每一家平台如何管理外送員的實際規定,分類認定為承攬或僱傭。 3️⃣輔導: 針對「假承攬、真僱傭」的業者,進行輔導。要嘛業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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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承攬真僱傭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嗨嗨大家,先前有讀者會私訊敲碗,希望可以分享單一行業或職務的勞動法令相關知識,孵了很久終於決定把這部分做成一個系列👏🏻👏🏻👏🏻第一個想跟大家分享是關於美髮業的在勞動法令上的常見問題,但由於美髮業涵蓋許多職務,所以我們僅挑選幾點與大家分享。如果剛好從事這行業,或是有興趣的讀者,都可以跟我們一起往下看看👇🏻
❶僱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
有些老闆會主張自己與設計師是承攬關係,進而避免要為員工投保勞健保或遵守其他勞動法令的義務,但在管理上卻又會採取各種方式來進行指揮監督,這樣到底是否合理,又僱傭與承攬關係該如何判別呢?我們之前有分享過可以用人格、經濟與組織從屬性這三個面向來去判別資方與勞動者之間到底是屬於哪種關係,如果要以最濃縮的角度來看的話,假如資方有用排班方式限制勞動者工作時段,且報酬也是以時間計算的話,那偏向於僱傭關係的可能性會比較高一點。
❷責任制
在美髮業中,常會出現因為客人預約時間較晚,或是施作時間delay,導致超過原定下班時間而加班的情況。但美髮業的髮型師或其他工作者並不在勞基法第84條之1的適用範圍內(就算未來有被公告適用,還是會有工時限制),因此就算勞資雙方口頭約定責任制,當員工的有超過正常工時或於休息日、國定假日有出勤時,資方仍應依法給付加班費🙂
❸無底薪+高獎金抽成
有些美髮業者會與員工約定採用無底薪但會發給高抽成獎金以作為報酬給付方式,然而,如果勞資雙方如第一點所述,因為具有高度的從屬性而屬於僱傭關係的話,那麼雇主還是要回頭過來檢視給付給員工的薪資是否符合基本工資,又工作時間是否有延長工時而需發給加班費的情況。
實務上還有一種情形,就是美髮業者與員工簽訂「場地租借契約」,但實際上還是會以排班方式指揮監督員工出勤時段,甚至同樣按月、按時計算報酬,那也可能會被認為是屬於「假承攬、真僱傭」的情形😣
❹連續出勤
「理髮及美容業」其實是屬於可以約採用「四週變形」工時制度的特殊行業,因此勞資雙方可以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後約定實施這項制度,而這也可能讓員工在特定情形下,即便連續工作超過六天仍然屬於合法的,有興趣的讀者可到我們的部落格搜尋有關變形工時的更多說明~
❺職前訓練
美髮業與其他美容、美甲業在勞資爭議類型中有著蠻多共同點,其中一項就是「職前訓練」的爭議,因為不同的店家可能會有獨有的技術,這時候店家可能會希望先以「技術訓練」的方式與員工約定。勞基法雖然針對技術生有單一篇章的規範,不過由於實務上還有建教生、實習生與產學合作等類型的工作者(我們在部落格同樣有過介紹),而不同身份別,在法令上的規範與權益也會略有不同,因此勞工在正式工作或接受訓練以前,一定要仔細看過合約內容,必要時也最好尋求專業意見唷。
以上幾點就是美髮業在勞動法令上的常見問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大家喜歡這系列的貼文,請記得點讚收藏,並分享給更多親朋好友唷~就這樣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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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承攬真僱傭 在 侯漢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幾個月前,選區有民眾在校內擔任工友因公受傷必須在家休養,卻接連收到學校的催告信函要他盡速回到工作崗位而求助於我,經過檢視合約才發現他與學校訂定的是「承攬契約」,且是自然人承攬,在合約中他是「廠商」而非勞工,因此除了無法享有勞工的基本保障外,甚至也無傷病假適用。
照顧勞工的工作權益是政府的責任,上個會期議會焦點都關注外送平台假承攬真僱傭,殊不知公部門自己就帶頭違法!
由於勞保並不允許以個人的方式進行投保,因此我在議會提案要求市政府應立刻停止自然人承攬,也在今天教育委員會中順利討論通過,為了避免標案太小影響公司投標意願,未來在辦理勞務採購時會依業務特性,以區域聯合採購的方式吸引公司參與投標,並訂定嚴格的評分標準監督勞務派遣公司,確保每一位工友都能確實參加勞健保受到勞基法應有的保障,安心無虞的工作!
假承攬真僱傭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針對爭議多時的外送平台勞資關係,我的主張是,應該走以下四個步驟:
1️⃣定義:
主管機關應該提出針對外送平台區分「承攬」和「僱傭」的認定定義
2️⃣清查:
主管機關要清查每一家平台如何管理外送員的實際規定,分類認定為承攬或僱傭。
3️⃣輔導:
針對「假承攬、真僱傭」的業者,進行輔導。要嘛業者修改規定,符合承攬的定義;要嘛承認是僱傭,走僱傭的規範。
4️⃣重罰:
經過輔導後,針對明明實際上採用僱傭式管理,卻不願承認僱傭關係的業者,採取重罰。
走完這四個步驟後:
✅外送員可以依照自身需求自由選擇加入承攬或雇傭的平台
✅業者可以自行選擇何種模式對公司發展有利
✅消費者也有權利自由選擇使用何種平台。
選擇走「僱傭」的業者,就必須承擔雇主責任。
選擇走「承攬」的業者,就必須取消競業禁止,開放外送員承接其他平台的案件,以及必須取消涉及僱傭型態的指揮監督規定
不守法的業者被重罰,守法的業者有更多空間茁壯,這個行業的生態,才會越來越健康。
上個月勞動部也已經公佈針對9大外送平台的勞動檢查結果,確認戶戶送可歸屬於承攬,其餘平台認定為僱傭關係。
接下來,我也會督促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針對「假承攬、真僱傭」的業者持續輔導,讓業者在「合法的承攬」或「合法的僱傭」之間有明確的選擇。
苗博雅議員聚焦外送平台議題質詢整理:
2019/9/11 施政報告質詢
⛔️ 綜合提出本會期聚焦外送平台五大問題
▶️ https://youtu.be/MdJZ2xEMVa0
2019/9/19 財建部門質詢
⛔️ 要求商業處邀集外送平台商討如何確保平台履約能力,避免「不誠實蜜蜂」事件再次發生
▶️ https://youtu.be/Z3QT3Mcg0Dk
2019/10/2 交通部門質詢
⛔️ 要求停管處比照「貨車臨停裝卸貨區」模式,評估設置「機車臨停裝卸貨區」,合理、合法解決外送員違規停車問題
▶️ https://youtu.be/MFo8SsTZcPg
2019/10/8 警政衛生部門質詢
⛔️ 要求衛生局落實外送平台食安規定,加快期程、具體查核開罰,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
▶️ https://youtu.be/pjm-AUVOz5o
2019/10/24 民政部門質詢
⛔️ 外送員職業衛生安全保障:
多家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監督指揮管理的模式並不一致。勞動局認定承攬或僱傭的標準為何?
若認定為僱傭關係,如何避免外送員實質收入減少?若認定為非僱傭關係,勞動安全如何保障?
▶️ https://youtu.be/y3mUBJ4ZlF8
⛔️ 消費者權益保障:
重複扣款、扣款未送餐等情況,消費者求償或退款手續繁雜,如何本於消保法賦予的職權,輔導平台業者修改不合理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以及要求業者提供「即時、有效」的消費爭議申訴處理管道?
▶️ https://youtu.be/xHsyKGBPuqw
由於質詢時間有限,無法在質詢時間處理到的問題,我會運用書面質詢、提案等方式處理。
陳情意見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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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c/苗博雅tw
記得開小鈴鐺喔🔔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假承攬真僱傭 在 李中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近年來 #外送平台經濟 正蓬勃發展,然而卻有越來越多「#假承攬真僱傭」的情事,表面上 #承攬制 勞工可自己決定什麼時候工作、在哪工作、工作多久,實際收入可能會比較高;但實際上,原先由資方負擔的保險費用、退休提撥、有薪年假、年資成本、車輛保養維修和各種福利全都轉嫁到勞工身上,而勞工卻還是要接受資方的嚴格 #監督指揮,勞工的 #權益 保障大受影響。
勞動部並未從法律面 #修法 來做制度因應,而僅是就個案透過勞檢來做認定,這樣的作法別說有沒有充足人力與時間資源做逐一認定,光是模糊的判斷空間就會讓業者無所適從,且因為國人關注就匆促將多數平台認定為僱傭關係,也將 #扼殺平台經濟的發展。
因此,我請臺中市勞工局要儘速協助籌組並宣傳「#台中市外送服務人員外送工會」的政策,並責成勞工局應向中央勞動部反映,要儘速修訂法令讓外送員、舉牌人等非典型聘僱從業人員,有 #自由選擇 承攬或僱傭制的權利,才能 #保障勞工權益 且避免扼殺平台經濟。
假承攬真僱傭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是承攬還是僱傭❓雖然勞動部已認定美食外送員為僱傭關係,但美食外送平台仍堅持是承攬,許多外送員基於酬勞考量,#甚至也傾向於維持現行狀態,也就是承攬的關係。勞工的大家長勞動部,看似為我們的外送員爭取了許多權益,卻沒有真正聽到外送員的聲音,請勞動部在調查美食外送員的勞權現況時,也納入外送員的意願與選擇,#在2週內研擬出新興工作型態的定型化契約以及改善策略,以在鼓勵新創企業發展的同時,也保障好勞工的權益。
其實,有「假承攬、真僱傭」疑慮的,還有非常多職業,例如我在10月7日就質詢過的職護議題,#許多職護也都被要求以承攬的方式執業,他們沒有被投保勞健保,甚至還被迫兼任行政、總務、人資等非專職工作。我無法接受的是,職安署後來竟然回覆我說,他們可以勞檢、持續規劃「勞工身心健康保護」的專案檢查,完全沒有回覆到職登、人力、薪資等問題,請勞動部確實清查,現今以承攬的方式執業的職護數量,以及被迫兼任非專職工作的職護數量‼
🎥 10月23日質詢影片網址:https://s.yam.com/WcjMS
🎥 10月5日質詢:https://s.yam.com/dkt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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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承攬真僱傭 在 [勞資] 假承攬真僱傭- 看板PttLife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事實經過:
家兄去年求職時,雇主說必須先付費六萬元培訓兩個月,因課程原價十萬元,公
司補助四萬元,結訓後需跟公司簽立兩年合約,如不簽合約,需賠償四萬元學費補助,
因有保證結訓後底薪五萬元,家兄便與其簽訂契約,但培訓期間無薪資,規定要穿制
服,遲到要罰款,並且以實習為名要求提供接待及打掃等工作(無人在旁監督指導)。
結訓後,雇主要求簽立按件計酬的勞務契約及六萬元本票,如不簽便要賠償四萬
元學費補助,並要求每日工作時間至少十小時,例假日至少十二小時等,但後來才知
道根本沒有保證底薪,公司平時又動輒稽核扣款,我哥每個月實領薪資約三萬多元,
但有同事甚至月工時三百小時,實領八千元,但因本票在公司手上,所以大家不敢離
職,我二哥則是後來因長期超時加班工作,身體不適,便提前跟公司告知要離職,結
果公司扣住他最後一個月薪資至今未發。
另外當時公司說該合約屬承攬契約,所以沒有勞健保、勞退及加班費等,要求自
行去公會投保。
日前勞資調解結果不成立,我們主張雙方屬僱傭關係,公司應給付積欠工資、保
證底薪差額並賠償勞退、加班費及失業給付等,公司律師主張到職時雙方即約定承攬
關係,無給付義務拒絕賠償,且任職時便約定加班費內含於工資等。
調解委員認為雙方勞務關係應屬僱傭關係,任職期間不應計入學員期間,另如資
方所言屬實,加班費計算基準應以是否低於基本工資為參考依據。
問題:
一、學員期間亦有提供勞務,為何學員期間不算入任職期間?
二、當時因不簽合約就要賠償四萬元,所以雖然有告知工作時間平常至少十小時
等但這能算雙方約定加班費內含於工資中嗎?
三、公司主張勞務契約就是按件計酬,沒有保證底薪一事(合約上沒寫),但公
司徵人啟示上有寫啊,請問這樣用五萬為計算基準計算加班費有問題嗎?
四、因此次是我二哥和同事等數十人,一同申請勞資調解,總計金額跟資方求償
近三千萬,我們也認為資方不會賠償,調解委員建議資方賠償一人三十萬,
但資方卻僅同意一人賠一萬且要求放棄所有追訴權力,故我們覺得資方應是
打算脫產,但如要假扣押,大家都窮的要被鬼抓走了,實在無力負擔擔保金
額,請問我們可以怎樣保障我們的權利?
五、因調解不成立,請問我們可以申請勞資爭議仲裁嗎?他會比跟法扶申請和公
司打民事訴訟來的好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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