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中電執行長:「碳密集型企業到2050年麻煩會很大⋯」 依賴燃煤電廠的中電 決定轉向零碳排!(09/10/2021 財訊雜誌)
不要把永續投資想成縱身躍入未知的領域,而是當作避險策略。看看中電集團(CLP)的例子。
中電集團是亞太區最大規模的私營電力公司之一,投資遍及香港、中國內地、澳洲、印度、東南亞及台灣的能源市場。集團業務涵蓋能源價值鏈每個主要環節,包括零售、輸電和配電,並擁有多元化的發電組合。中電一向著眼長遠發展,不斷積極推動公司革新,讓業務可持續發展,迎合未來需要。
作者: 瑞貝卡.韓德森
中電是亞洲數一數二的民營電力公用事業。2004年中電宣布,截至2010年,它的電力將有5%來自再生能源。2007年,中電再加碼,承諾在2020年前實現20%的發電來源來自零碳能源。這是亞洲電力公司當中最有抱負的目標,然而若以傳統標準來衡量,這樣的目標根本沒有道理。
中電的大部分發電廠都是燃煤電廠,這在亞洲相當普遍,因為煤很容易取得,而且價格相對便宜,自然成為發電首選燃料。
在2007年,燃煤電力比太陽能、風力或核能都要便宜許多。即使到2013年,太陽能和風力成本已經大幅下降,中電仍然假設風力的成本會比煤高出30%,太陽能的成本更是煤的三倍。
那麼,中電這個算盤到底是怎麼打的?我認為中電考慮的,是繼續重度依賴燃煤發電的風險。燃煤發電隱含著重大的政治風險,發電廠是不動產,運轉期間長,成本又高,一般需要花三到五年建造,之後可以運轉發電二十五到六十年。
由於無法移動,又往往是當地唯一的供電來源,燃煤電廠要成功營運,關鍵在於跟社區保持良好關係,也就是取得一般所稱的「營運社會許可」。中電相信總有一天,燃煤電廠所在社區很有可能會把汙染、淹水的責任怪到電廠頭上,屆時電廠的營運社會許可就會出現大問題。中電擔心政府可能會採取行動懲罰燃煤電廠,也許透過某種形式的碳價或碳稅提高煤的價格,也許直接勒令燃煤電廠關閉。
繼續採用燃煤發電也會有技術風險。中電相信,太陽能和風力的成本很有可能大幅下降。新技術在剛推出的時候,價格往往比較高,例如第一支可攜式消費性手機在1983年推出時,要價3,995美元,換算成2018年的幣值就是1萬美元多一些。
但大多數技術都會沿著所謂的「學習曲線」發展,當需求增加,企業便會投入更多資源在研發上,而隨著技術愈來愈普遍地用於產品中,企業的製造能力也愈來愈強。雖然在2007年,太陽能和風力比燃煤貴許多,但遲早比燃煤便宜的機率顯然是存在的。
我不知道中電有沒有為這兩種風險訂出確切的機率,但我在2008年問了好幾位公用事業公司的高階主管,他們認為這兩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有多大,結果答案非常一致。這些高階主管大多認為,未來二十年中,再生能源的成本可與化石燃料競爭的機率是30%左右,而公眾施壓迫使政府實施某種形式的碳稅或碳價的機率也是大約30%。我們把這兩種不確定性以四個象限表示:
這張圖的右上方界定了「一切照常不減排」的世界,即沒有法規管制碳排放,再生能源相對於化石燃料的價格也仍然昂貴。我有時會說,這叫做「老天保祐」的未來,因為有那麼多的企業、花那麼多的時間,祈求這樣的未來。根據那些能源主管的說法,有大約49%(70%×70%)的機率,到2030年時,我們的世界跟現在差不多。左下方界定的是「綠色天堂」,在這樣的世界裡,碳排放是要付費的,再生能源也比燃煤便宜。在2008年,許多公用事業主管認為這種未來不太可能發生,機率只有9%。但其他兩種未來:「再生能源有競爭力」和「法規管制碳排放」,發生的機率都是21%左右。
這張圖解有兩處頗有意思:第一,它顯示未來世界跟現在差不多一樣的可能性小於50%;第二,每當我在會議中亮出這張圖,大家總是覺得很新鮮,通常一開始會嘲笑那些堅信綠色天堂即將來臨的夢想家,再慢慢轉到苦惱該如何兩邊押寶避免損失。中電的領導層認為,未來世界能夠一切如常不減排的機率實在很低。2013年,時任中電執行長的包立賢(AndrewBrandler)這樣說:
我們認為,碳對任何企業都是長期威脅。如果是碳密集型企業,到2050年麻煩會很大,很有可能到時你已經被淘汰。中電成立超過一百年,我們希望到2050年,中電還在經營,但我們不能等到2049年才開始行動,必須一步步朝著目標邁進,隨著世界的變動,為每一個轉彎預先做好準備。
這是了解中電策略的關鍵,危機就是轉機。亞洲的電力事業如果要去碳化,那麼在競爭白熱化之前搶先轉向零碳能源,將會是極具吸引力的商機。
本文摘自天下雜誌《重新想像資本主義 》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wealth.com.tw/home/articles/33822
♡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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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時報第108期 📌內線交易獲取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計算/劉連煜(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劉連煜老師為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8年台上大字第4349號裁定所選任之專家學者,分析實務界困擾已久之內線交易刑事犯罪所得爭議,包含內線交易罪之利得應分為已實現、未實現。前者以實際所得法計算;後者以擬制所得法計算,且均應扣除手續費等稅費成本。本文分析本號大法庭裁定之來龍去脈,以供各界參考,希望臺灣證券法學重要之內線交易規範從此向前邁進,不再因一、兩個法律問題點而讓案件持續進行法庭間的奇幻之旅,不斷更審。對於內線交易之犯罪所得計算,有完整的分析論述。
✏關鍵詞:內線交易、不法所得之計算、獲取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計算、實際所得法及擬制所得法、關聯所得法
✏摘要:
為解決實務界困擾已久之內線交易刑事犯罪所得爭議,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0年5月19日最終裁判認為,內線交易罪之利得應分為已實現、未實現。前者以實際所得法計算;後者以擬制所得法計算,且均應扣除手續費等稅費成本。希望能藉此齊一見解,解決長久之紛擾。作者為本案大法庭選任之專家學者,曾以書面及於言詞辯論時到場陳述法律意見。本文以下分析本裁定之來龍去脈,以供各界參考,希望臺灣證券法學重要之內線交易規範從此向前邁進,不再因一、兩個法律問題點而讓案件持續進行法庭間的奇幻之旅,不斷更審。衷心企盼臺灣資本市場更加健全、更加公平。
✏試讀
🟧內線犯罪不法所得應如何計算
在司法實務上,過去最高法院對於高等法院以「實際所得法」或「擬制所得法」計算犯罪所得的判決,或者認為於法並無不合,或者指示高等法院應採「關聯所得法」或是「特殊獲利機會說」,不一而足。而在台開案,臺灣高等法院107年3月以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金上重更(四)字第15號刑事判決(裁判日期:107年3月20日)直指:因為存在太多不確定因素,最高法院近來多數見解已不採「關聯所得法」,認為應依個案事實兼採「實際所得法」及「擬制所得法」,較符合法律明確性、可預見性原則及操作可能性原則。綜上說明,臺灣高等法院認為,關於內線交易犯罪所得之計算方式,應依個案事實兼採「實際所得法」及「擬制所得法」,重大消息公開後10日內買賣股票者,應依「實際所得法」計算犯罪所得,非於重大消息公開後10日內買賣股票者,則應依「擬制所得法」計算犯罪所得。
惟其後最高法院又再撤銷前述台開案臺灣高等法院更四審判決,本案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438號刑事判決所持理由是:「立法者係以明文揭示重大消息在公開18小時後,該重大消息已為證券市場之投資人所吸收而反映於股價,若於此時買賣股票,即無資訊不平等之問題,亦不致影響證券市場交易之公平。基於上述立法旨趣,為解決前述關於『特殊獲利或避損機會』替代價值換算問題,在實務操作上似可以『該重大消息公開前最近之交易日該公司股票每股成交均價,與該重大消息公開18小時後最近之交易日該公司股票每股成交均價之差額』,推定為該重大消息對於該公司股票每股價格影響程度之具體表徵。質言之,依上述基準所計算之每股價差,即相當於上述重大消息所造成特殊獲利或避損機會每股之換算價額。
🗒全文請見:內線交易獲取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計算/劉連煜(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裁判時報第108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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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稅未稅換算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政策不是喊爽的就好!
新北每人普發一萬元,提案的議座有想過要再舉多少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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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財政部國庫署「最新各級政府公共債務統計表」的資料顯示,新北市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共1,070億、短期債務未償餘額266億,換算下來平均每位市民一出生就負擔了3.3萬元債務,這還不包含《公共債務法》第五條所指的「自償性債務未償餘額」的912億,這種以未來營運所得資金或經指撥特定財源作為償債財源的債務,其實就是拿未來的錢補現在債務的資金。這意味著債務問題不只是當下要面對的問題,更有債留子孫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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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怠忽職守將導致新北市持續債築高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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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全國各縣市債務來比較,新北市債務排名僅次於高雄市的2,462億,是全國各縣市的第二名。新北市從2016年至今,長、短期債務的總和都維持在1,300~1,400億元的區間,但是細看到債務結構,短期債務雖然從2015年的400億下降到266億,但長期債務卻從2015年的918億成長到1,070億。換言之,市府財政政策上可能是以短債換成長債的方式拖延債務問題,更有一直存在借新債還舊債的弊病,市府對債務顯得束手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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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市府在施政上會有必要的措施,例如社會救助等公共支出是不可免的,但市府施政上也應該依重要性來開源節流,在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中,理當對行政部門有課責性的機制存在,對政府開源節流的情形進行把關,這種機制就是每個縣市的立法機關,人民選出的議員作為代議士,就應依《地方制度法》第35條所列舉議會的職權,議決直轄市財產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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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不是漫天要價 #新北早無餘力增加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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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新北市議會昨天卻上演一齣鬧劇,總質詢時竟然發生如市場一樣漫天要價,針對市府是否要提出自己的紓困方案,作為在野黨之一的無黨團結聯盟議員,對此的想法就只是「跟風」桃園市,對於桃園議會通過普發5,000元,要新北市跟進,提出普發10,000元的荒謬建議。我們認為,這種質詢不但忽視社會的真實需求,更愧於民主政治下代議士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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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民早已超過400萬,若普發10,000元的紓困金,換算下來則超過400億的支出,身為應該要站在人民立場、監督市政的議員用這種喊價質詢,提出不需要負責、喊爽的建議,
只代表他們一點也不關心可行性,只是為了自己的聲量為喊而喊,更突顯出對新北市的財政狀況漠不關心,疏於自身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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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府這種財政結構,普發政策最終只能以借債的方式籌措財源,但是已經積欠1,336億元債務的市府,去年預算審議時因為債務創新高就為人詬病,歲入、歲出短差高達143億,按《各級政府舉債額度及債務未償餘額情形表》來看,新北市今年舉債上限也不過193億,怎麼看市府都沒能力再增加這麼多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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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反對紓困而是要精準紓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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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新北黨部認為,新北市是疫情重災區,導致全國降為二級警戒後,仍然不能內用等限制措施依舊存在,市府當然要提出合適的紓困方案來振興產業、安定民心。但市民真正需要的是精準的紓困,絕非上述毫無執行可能性的喊價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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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府在防疫記者會所提出的「安心餐館防疫補貼計畫」,為新北市1.7萬餐飲提供3,000元的補助,這項補助可用於水、電、瓦斯或房租的補助。然而,單看店租的部分,市府去(2020)年發出的新聞指出,板新站周圍的店家租金每坪就要1,944元,板橋車站周圍的店家租金則要2,515元。這意味著這樣紓困補貼讓店家連一個月的店租都無法打平,雖然顯得杯水車薪,也無法精確地掌握到迫切需要協助的業者,但這樣的幫助或許是有總比沒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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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們更擔心的是,安心計畫能夠補助到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在新北市有許多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所規定,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不用向政府登記的餐飲業者,若按照安心計畫的補助申請內容,這些店家反而因為營業規模較小,而無法取得微薄補助,但他們也是迫切需要受到幫助的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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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儘管針對失業勞工的部分,雖然可以依《就業保險法》中有關非自願離之規定請領失業給付,可以按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然而,新北市作為疫情重災區,疫情帶來的經濟蕭條很可能會是長期性的影響。按照以往全球性的經濟不景氣,都會持續數年的時間,議員與其提出不負責任的普發政策,還不如依市民實際遇到的狀況,建議市府研議針對失業勞工與家庭,提供更多、更完整的協助或補助,讓他們可以在這次疫情衝擊下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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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不論市府或議會,都應該想想如何「#把錢用在刀口上」,紓困是一定要的!但絕非不負責任地喊價,這樣不但不實際考量到市民需求,更可能債留子孫。大家接下來或許也要去思考,是否要讓無法有效監督市政的議員繼續待在議會?或是更應該思考明年選舉應該將什麼樣的人送進議會,才能有效地監督市府,避免您的孩子未出社會 (或者一出生) 就背負了債務。
含稅未稅換算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ine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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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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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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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稅未稅換算 在 [問題] 發票含稅與不含稅計算問題- 看板toberich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最近碰到發票問題,想請教大家,
我在網路上看到發票的計算方式如下,
假設金額8000
含稅算式 8000/1.05=7619 7619*0.05=381(營業稅)
不含稅算式 8000*0.05=400
請問為什麼一樣都是5%的營業稅,含稅算式和未含稅不一樣?要多除以1.05?
這個除以1.05的作用是什麼?
所以假設我報價含稅的話,實收是否為7619-381=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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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4.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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